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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

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

农发行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为了顺利开展今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农发行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经与农发行慈溪市支行商议后,现将甬综发[2010]18号《关于组织申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农发行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详见附后)转告给你们,请你们根据生产发展实际需要,对照立项条件和要求,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于4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慈溪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或农发行慈溪市支行。

今年是申报产业化经营农发行贷款贴息项目第一年,为了全面细仔地做好申报材料,请申报单位及时取得联系。

联系电话:

慈溪市农业综合开发办:

63837041,63837045(慈溪市财政局四楼)

农发行慈溪市支行计划信贷部:

63894529(浒山解放西街631号)

附:

关于组织申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农发行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慈溪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组织申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农发行贷款贴息

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发行各县(市)、区支行、分行营业部:

根据《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积极开展合作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通知》(财发[2009]34号)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落实农业产业化经营贴息贷款项目的实施意见》(农发银发[2010]25号)精神,经宁波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农发办”)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市农发行”)协商,决定组织申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农发行贷款贴息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开展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金融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中的作用,财政部和农发行总行决定从今年起开展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合作。

双方在资金安排、项目选择、机构设置和日常业务等方面都有各自的优势,且共同负有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任务。

通过合作可以使优势得到互补,形成合力,加快农业经济转型,提高农民收入。

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的范围也属于农发行贷款支持范围,两家合作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二、 扶持范围及重点。

扶持范围主要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粮油、果蔬、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项目安排限于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江北区、鄞州区、慈溪市、余姚市、北仑区、镇海区、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

扶持重点产业包括:

优质水稻、名优经济林、蔬菜、茶叶、名优花卉、畜禽、淡水水产及特色农产品;控制的产业和项目包括:

中成药加工、酿酒工业、木材深加工、纺织化工工业、捕捞业,深海养殖项目及位于产业末端的项目,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玉米深加工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不予立项扶持的玉米深加工项目,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加工、流通项目,对生态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加工、流通项目。

不予扶持的项目包括:

原料主要来源自营基地、不能有效带动农民增收的项目,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

所扶持项目要有利于开发新产品和培育品牌,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明显带动农民就业和增收。

其中:

农产品加工项目开发的产品科技含量较高,须有优势农产品基地作依托;种植养殖基地项目须有明显的资源优势;流通设施项目须提供与农产品种植养殖和加工相关的服务。

具体要求参照宁波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所扶持项目还要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项目资本金来源及比例达到农发行的要求。

三、 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为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借款人。

优先扶持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国家级、省级和宁波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同时,适当扶持正在成长上升、确能带动农民致富、较小规模的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所扶持的借款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农业发展银行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并符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扶持政策。

所扶持各类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期和企业还款能力确定贷款期限和贴息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在5年(含)以内,贴息期限为3年;对少数投资回收期长,但带动农民增收效果好的项目,贷款期限可在10年(含)以内,贴息期限可在5年(含)以内。

财政贴息原则上限定在固定资产贷款范围内,单个项目年贴息贷款的额度为500-6000万元。

对部分项目确需的配套流动资金贷款,也可给予贴息一年,单个项目年贴息贷款额度(固定资产贷款与配套流动资金之和)不变,但固定资产贷款单笔需在500万元以上,且配套流动资金贷款占比不得超过30%,且单笔超过100万元(含)。

贷款利率和贴息率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五、操作程序及管理措施。

(一)项目申报。

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当地县级农发办或农发行县级支行申报项目,填写并提供《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贴息贷款项目申报、推荐、初审表》(附件1)以及由乙级以上(含)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格式参照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可向当地农发办或农发行索取,可研附件要求参照“申报指南”)。

(二)项目初审。

市农发办会同市农发行组织专家对各地农发办和农发行上报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评审合格的项目列入市农发办和市农发行共同设立的农业综合开发农发行项目库。

(三)项目审贷。

对申报项目,按照农发行贷款管理有关规定,由有权审批的农发行进行独立审贷,市农发办配合市农发行做好列入农业综合开发农发行项目库项目的贷款评估工作。

(四)项目备案。

对列入项目库并通过审贷的项目,市农发行应及时通知市农发办并提供信贷事项审批通知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市农发办根据审贷结果及时调整项目的贴息年限及额度,纳入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贴息项目计划库。

(五)贷款发放和贴息拨付程序。

项目贷款根据农发行批复意见和客户用款要求,由开户行及时发放;贷款贴息采取“一次审批、按年贴息”的方式,项目审批通过后,贴息期限内每年只审核利息清单等相关材料,不再对贴息项目重新审批。

当年实际发生利息先由企业支付,次年经国家农发办审定相关证明材料后,按规定逐级拨到贷款企业在农发行开立的账户上。

(六)管理职责。

1、贷前审查。

农发行负责审查企业贷款条件和项目经济效益,审查贷款年限、额度的合理性,审查企业还款能力等;农发办主要负责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扶持政策(重点是带动农民就业和增收等情况),审查贴息年限、额度是否合理。

2、贷后管理。

各地农发办和农发行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加强贷后监管,确保贷款和财政贴息资金专款专用,定期进行分析评估,及时预警、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农发行的贷后管理资料将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每年市农发办和市农发行视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联合进行检查。

3、综合协调。

市农发行负责贷款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与市农发办的沟通协调工作。

市农发办主要负责贴息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申报时间及其它事项。

(一)2010年项目申报在4月底前分别上报市农发办和市农发行,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及附件须用规定格式打印装订,附件表格电子版(EXCEL格式)需上报市农发办。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贴息贷款项目申报、推荐、初审表》一式四份,农发办、农发行各二份,同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特殊行业认证或许可证明材料(如需);企业前3个年度财务报告及最近月份财务报表(经营不到3年的按实有年份提供);经有相应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权部门批准项目材料;环境影响审批材料(如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如需);保证担保人和抵(质)押物相关资料;其他需要上报资料。

各县级农发办和农发行县级支行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申报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的立项资格,同时取消该企业三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申报资格。

(三)2010年以后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实行动态管理,成熟一个申报一个。

申报项目先进行信贷审批,对审批通过项目,市农发办于每年3月底和9月底会同市农发行进行贴息项目专家评审,对通过评审的,列入农业综合开发贴息项目计划库(其中:

上半年落实贷款的列入次年贴息计划,下半年落实贷款的列入后年贴息计划)。

具体申报要求执行本文件。

七、通力合作,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农发办和农发行一定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密切配合,加强合作。

双方要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业务部门,确定各方的职责及分工,建立经常和广泛的联系,妥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推动合作不断向前发展。

附件:

贴息贷款项目申报、推荐、初审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贴息贷款项目申报、推荐、初审表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申报时间

年月日

项目类型

种植□养殖□加工□流通□

建设地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企业名称

 

龙头企业级别

国家级□省级□省级农发机构审定□其他□

法人代表

 

电话

 

注册地址

 

注册时间

 

经营范围

 

实收资本

 

农发行信用等级

 

企业征信系统信息(是否有不良记录)

 

获得或使用哪级技术及科技成果

 

获得哪级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

 

财务情况

年份

资产总额

销售收入

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2008年

 

 

 

 

2009年

 

 

 

 

总投资(万元)

 

其中

资本金:

 

农发行借款:

 

其中

固定资产

 

配套流动资金

 

申报固定资产贷款年限

 

申报贴息年限

 

 

用地环保等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是否足额抵押

 

 

资本金比例(%)

 

预计达产后营业收入

 

预计达产后利润总额

 

财务内部收益率(%)

 

直接带动基地面积(亩)

 

畜禽数量(头、只)

 

直接带动农户数(户)

 

新增就业人数(人)

 

直接带动农民增收

 

推荐意见

县级

农发机构

农发行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农发机构(公章)

农发机构(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市级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农发机构(公章)

农发机构(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初审意见

省级

贷款金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贷款万元,贷款期限;配套流动资金贷款万元,贷款期限。

计划贴息金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贴息万元,期限;配套流动资金贴息万元,期限。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农发机构(公章)

农发行(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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