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176条全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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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176条全文
合同法176条全文
篇一:
物权法176条解释
解读《物权法》第176条规定
《物权法》第176条规定: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法》第28条规定: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原创|,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解释》第38条规定: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结合这两条的规定,联结起来进行理解,就是:
《担保法》第28条中“物的担保”实际上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而不是“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
只有这样理解,才能将《担保法》第28条和《担保法解释》第38条的规定统一连贯起来。
由上述法条我们还可以看出:
《物权法》和《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就物保和人保并存时担保责任承担的规定不一致,主要体现在:
在没有约定物保和人保各自的担保范围的情原创|况下,提供了担保的第三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谁追偿的问题——《物权法》176条改变了《担保法解释》
第38条关于“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的规定,将其最终确定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由此,第三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不可以再向其他担保人要求清偿,而只能向债务人追偿,这样就在追偿的过程中省却了一道手续。
另外,《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更加注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把“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更加突显出来,彰显出其优先的地位;这样的规定就不像《担保法解释》第38条规定的那样,没有直接的“约定”字眼,而只是在后半部分规定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由此,《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甚好
篇二:
合同法司法解释全文
我们团队的研究对象为福建武夷山大红袍的营销策略,其中涉及到原料产地,个体经营以及规模化公司的经营情况,并且将其与澳大利亚印度茶品牌Byronchai的营销模式作对比,进一步研究大红袍进入国际市场的道路(以澳大利亚为例)。
我们还将重点研究在电子商务等贸易形式的发展下,茶叶的营销战略的转变,提出进一步发展的方案。
我们团队成员来自保险院,商院及统计院,队长来自保险院。
这是一支努力认真的团队,将于八月初赴福建开始自己的征途。
选题意义和创新点我们通过对福建大红袍营销方式的研究,探索传统茶业在现代化市场上的复兴,并以此为传统行业如陶瓷业,丝绸业适应现代市场的复兴提供借鉴。
同时通过对大红袍原产地和澳大利亚印度茶业品牌Byronchai的实地访问,我们对其营销方式做出对比,提出自己的看法,试图探索解决其弊端的方法。
从现有文献来看,大红袍抓住了电视剧《乔家大院》播出带来的机会,推广大红袍品牌。
最后又邀请张艺谋执导《映像大红袍》的公演,把这场文化大戏推向顶峰。
可见,大红袍相关公司和政府已经对利用文化手段推广大红袍,打造品牌作出了尝试。
我们项目的创新点在于,我们更加关注大红袍产业在营销方式上做出的改变,并试图通过对大红袍的营销研究,探寻其他传统产业走出困境的方式。
再者我们的部分队员赴澳大利亚对印度茶Byronchai的实地研究能更真实与深入地为大红袍的国际化经营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内容。
我们通过对点的研究探索一般性意义上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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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们尤其关注大红袍在销售信息化手段方面的改变。
作为作为成功利用文化价值推广大红袍品牌的武夷山当地政府和相关大红袍产业,在不断适应市场过程中也尝试了电商。
电商发展是市场大势所趋,电商将给传统的生产营销方式带来巨大的改变。
我们以大红袍的营销为例,探索如何利用电商更好的推广扩大大红袍的市场。
实践项目简介福建武夷山的名茶“大红袍”是我国最负盛名的名茶之一,经历过过价格的波动,但销量一直较高。
而在其产地,大红袍的生产销售也形成了一条从茶农到加工厂,再到各个销售点的独特的营销链。
此次,我们“小红袍”社会实践团队的9名成员将于XX年8月赴大红袍的故乡,位于福建省的武夷山进行针对大红袍营销策略的实地调研,并且将有队员赶赴澳大利亚研究茶品牌Byronchai,将其与大红袍进行对比,为大红袍的国际经营搜集经验。
我们将利用约一周的时间通过走访茶农,茶叶加工厂收集营销方面的信息及电子商务等贸易手段在其中的运用,探究当地政府对茶产业的支持政策。
实地考察中,我们将进行小组交流、讨论、总结,撰写调查报告,对大红袍产业的营销策略进行深度解析,指出其中的可借鉴之处和不足,发现中国茶产业的一角。
社会实践主要内容
我们的主题是福建省武夷山大红袍茶叶的营销之道,主要调研武夷山大红袍茶产业如何从当年销路缺乏价格低下,到现在的市价高销量好的中国十大名茶之一,使茶产业成为武夷山地区重要的富民手段,这必然与该地区的贸易营销策略2/6
(如电子商务等贸易手段)有很大的关系。
我们从主线中的三个主体——茶农,茶企业,政府,出发,调研武夷山大红袍茶产业从茶农的原茶销售,到企业加工茶后的营销,以及政推广武夷山大红袍茶产业所起到的重要推动作用,着重关注他们所采取的策略及贸易手段。
我们还将派遣部分队员赶赴澳大利亚这些都是推动福建武夷山茶产业现在如此繁荣的原因之一。
我们组通过商讨,此次实践要得到我们需要的结果,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福建武夷山大红袍的基本情况,如:
生长情况,产量等,先从上得到一些基本资料,后主要从当地的相关部门人员得到确切数据及当地茶农的亲身工作中得到的数据。
如:
大红袍茶产业在当地的地位,应通过对当地市民的问卷调查反映真实的情况!
。
如:
当地茶叶的贸易手段,如:
是否有与时俱进采取电子商务等贸易手段,贸易手段是影响营销策略等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
需要认真考量,这些都是影响茶产业营销的重要影响因素,对后续的调研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其次,是“茶农—公司—市场”这条重要的茶产业链的主要线索,其中分为两个过程,第一个是茶农将自己的茶销售给各大茶企业,第二是茶企业将自己生产的成品大红袍茶叶销售出去。
我们小组预计将分为两个小分队,一队去武夷山大红袍重要茶产地与茶农亲密接触,与他们交谈,同时还要与茶企业相关的部门交谈,若有固定茶农与茶企业交易地点,进行实地调查。
另一队,前往各大企业,征得同意,与企业营销部门进行采访交谈。
对一些重要的调研核心问题充分交流,从交流中总结出企业的营销之道。
最后,我们赴澳大利亚的队员将实地考察Byronchai茶品牌。
Byronchai是印度品牌,它以手工作坊的形式打入国际市场,虽较为小众,但仍有相当的名3/6
气。
我们队研究这个印度茶品牌的营销策略,与大红袍做出对比,然后为大红袍走向国际市场提供经验,提出建议(以进入澳大利亚为例)。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就是政府的推广。
首先需要与相关部门联系,希望通过努力,得到一个专访这方面领导的机会,通过专访了解到政府这几年来为推广武夷山大红袍茶叶所作出的各方面努力,还有就是政府是否有采取对促进茶产业发展的一些优惠政策,使茶农和公司都能获得利益,进一步扩大茶产业的发展?
政府在福建武夷山大红袍茶产业发展中的作用需要通过此次调查,以及与公司、茶农的的交谈获得,这是调研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
实践过程中,我们设计并完成两份调查问卷:
问卷1.前期了解调查问卷:
该问卷的对象为广大消费者,问卷设置内容包括被调查者对大红袍的日常消费情况;对其他茶叶品牌的消费情况;认知度调查;满意度调查;进一步提升的建议等。
问卷2.行业内部深入调查问卷:
该问卷对象包括茶农,个体经营者,企业,问卷围绕经营困难点、生产加工线、销售方式及平台、主力市场、茶文化推广业务、出口贸易、消费者反馈信息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
总之,围绕着“茶农—企业—市场”和“政府的促进推广”,开辟市场的策略进行调研,从各发方面的主体,得到相关资料和数据!
进过小组讨论,总结,得到福建武夷山大红袍茶产业发展迅速,到现在的繁荣的营销之道!
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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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支持:
近年来,为整合品牌资源。
为凸显千年茶树“大红袍”的品牌资源优
势,武夷山市将“大红袍”资源进行整合,对外大力宣传推介“大红袍”品牌,从而将品牌放大做强,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了商品优势、效益优势、品牌优势。
2、队员优势与分工:
首先,队员中有福建当地的同学,在寻找渠道进一步了解企业
内部时会更加方便。
其次,组员都有在社会实践之前阅读过相关书籍,听取前辈经验,其中部分组员在此之前也曾参加过其他社会实践,具有丰富的经验,其中赴澳大利亚的同学有一定的知识储备和较强的交流能力,能顺利且成功地进行国际交流。
最后,部分组员具有相当的文采,在撰写新闻稿和最终完成论文时更加轻松且出彩。
分工方面,8名组员,4名主要负责实地考察参观,与厂商,茶农等沟通与交流。
2名负责新闻稿的撰写以及人人,微信,qq等状态的发布与转载。
2名同学主要负责相关资料的查询与最后论文的撰写。
这其中,后勤等如食宿,目的地路线的了解等由组长负责。
3、对实践地的前期了解:
通过在上查阅资料,我们已经了解到,经过近年的发展,
“武夷星大红袍”被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
武夷山更是大力发展“大红袍”的相关产业。
经过8年多的发展,武夷星公司的“大红袍”产品占武夷山市场的占有率达到%。
随着大红袍品牌效应凸显,武夷岩茶旺销大江南北,全国各地发展武夷岩茶营销店达4000多家。
据武夷山市工商局统计,XX年前武夷山茶叶注册商标不到200家,XX年增加到300多家,现在达到500多家,今年申请注册数已经有200多个,预计到年底将超过300个。
XX年10月27日,武夷星大红袍作为中国乌龙茶的代表,更是荣登世界名茶评比第一名。
巨大的影响力、品牌效应以及政府的大力发展,我们更加方便获得有效的资源。
同时,社会的发展变化让我们看到,大红袍在走向大众消费者时,也面临着诸多不确定环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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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合同法重点法条提示(四)
十、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1、合同性质第176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第184条: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178条: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提示】该类合同本质上为买卖合同;持续性合同,解除时不溯及既往;一般采格式合同方式;供用方有强制缔约义务。
设施产权分界处为合同履行地点,以此确定财产归属、责任承担和诉讼管辖。
2、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第179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
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180条: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
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181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
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182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
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第183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
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提示】供用人的义务:
安全供电、中断供电的通知、断电的及时抢修、赔偿责任。
供用人经催告可以行使抗辩权;但对国家机关和公益单位不得行使履行抗辩权。
用电人的义务:
交付电费、安全用电、赔偿责任。
十一、赠与合同1、合同性质第185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190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187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相关法条】民通意见第6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合同法第47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民通意见第129条:
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民通意见第130条:
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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