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感悟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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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感悟10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感悟10篇
【篇一】
源浚者流长,根深者叶茂。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沿阵地,担负着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责。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仅是新时代加强党支部建设的“行动指南”和“路线图”,还表明了党一以贯之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决心。
笔者认为,加强党支部建设要把握好三个“点”,使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出发点,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政治功能是党组织第一位的功能,但一些基层党组织党的意识淡薄、组织生活不经常不严肃,严重影响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的发挥。
所以建强党支部,要从抓好政治建设开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擦亮党支部政治底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
《条例》专章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各领域党支部要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宣传好党的主张,特别是要学习宣传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基层党支部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以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为关键点,提高党支部履职能力。
支部强不强,关键看“领头羊”。
《条例》对党支部书记选任条件、加强培训、管理监督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要建强党支部,发挥党支部领导带头作用,关键要抓好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要按照《条例》的规定,严格选用标准,拓宽选拔渠道,结合不同领域工作实际,选拔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带头人,推进党支部建设稳步发展。
要加强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学理论、学管理、学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支部书记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同时,强化对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抓好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拓宽其政治出路,充分激发党支部书记的“领头雁”作用,推动党支部高效有序运转。
找准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点,发挥党支部组织保障作用。
《条例》提出要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要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不仅要按《条例》要求,巩固完善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还要找准支部建设与各领域业务工作的结合点。
基层工作任务繁重,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一定程度存在,必须在“抓党建与业务相结合”上下功夫。
要破除重业务轻党建的认识偏差,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领会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通过创新开展组织生活,提高党员干部积极性,搭建起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的桥梁,切实把支部建设与各领域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让党支部真正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发挥好组织保障作用。
【篇二】
近日在上面领导的安排下,我们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并知道了该条例发出通知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通过学习,我领悟到,用党建来引领发展,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因此第一要务就是抓好班子自身组织建设,真正担当起引领社区全面建设和发展的重任。
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团结一心,主官抓重点,副职抓基础,干部抓细节,严格落实明责追责,确保工作责任无死角无盲区。
开诚布公坦诚相见,社区大党委的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学习我们要知道《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还强调,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
各党组织党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我们当中的党员应该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务知识的学习,认清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提高工作积极性,增强进取精神,真正把党的思想理论武装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和有效载体,提高履职能力。
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做到“一个带头”、当好“三个表率”,做政治成熟的积极分子。
【篇三】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通知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职业。
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印发让党员干部日常的组织生活有了指导性的依据,条例的印发使得党组织能够更好的管理党员干部,把每一名党员都吸收到党支部里,能够更好的了解党的方针政策,更好的开展党的活动。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印发让我们的组织生活开展有了依据,党支部的工作是宣传和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
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作为一名乡镇干部我们的任务就是组织好本部门的工作,利用乡镇党委管理好各下属支部的工作,组织开展当前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并指导各村级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会,确实发挥好乡镇党委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印发为党支部生活的开展提供了依据,让每一名党员干部知道了党支部工作怎么开展,每一名党员干部的任务,作为一名党员我们怎么开展组织生活,也让我们更好的把每一名党员干部更好的团结在中国共产党这个大家庭里。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全国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当前,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
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作为一名普通的党员干部,最重要的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踏踏实实,认认真真,为群众服好务,办好事。
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礼貌发展道路。
更要从身边的小事,一点一滴的做起,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要做到情为民所系,心为民所想,时刻持续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共产党员的纯洁性。
【篇五】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指出: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要在大力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中,认真学习贯彻好《条例》精神,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强化政治属性,提升服务功能,落实基本保障,努力让每一个党支部都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为新时代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大力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
“支部建在连上”是建党、建军的一项基本原则和制度,经过实践总结,“支部建在连上”逐渐完善,遂纳入1929年底古田会议通过的决议案并形成定制,成为建党建军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延续至今。
《条例》更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大力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就是要根据《条例》新要求,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把党支部建好建强,把加强当支部建设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力求实效。
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划化建设。
首先,要扩大党支部的覆盖面。
根据《条例》规定,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特别是要扩大非公企业与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
其次,要根据《条例》新要求,健全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开展经常性督查,确保《条例》精神在党支部落地见效,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
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岗位。
第四,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
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按照《条例》的新要求,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吸收到我们党内,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确保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条例》等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广大党支部要坚持把严格组织生活作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教育党员严格遵守党内组织生活准则,自觉接受组织教育监督,不断锤炼党性、砥砺作风,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在党意识”。
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
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服务群众作用,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创新服务载体,优化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果,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和感召力。
【篇六】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指出: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要在大力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中,认真学习贯彻好《条例》精神,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强化政治属性,提升服务功能,落实基本保障,努力让每一个党支部都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为新时代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大力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
“支部建在连上”是建党、建军的一项基本原则和制度,经过实践总结,“支部建在连上”逐渐完善,遂纳入1929年底古田会议通过的决议案并形成定制,成为建党建军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延续至今。
《条例》更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大力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就是要根据《条例》新要求,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把党支部建好建强,把加强当支部建设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力求实效。
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划化建设。
首先,要扩大党支部的覆盖面。
根据《条例》规定,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特别是要扩大非公企业与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
其次,要根据《条例》新要求,健全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开展经常性督查,确保《条例》精神在党支部落地见效,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
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岗位。
第四,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
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按照《条例》的新要求,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吸收到我们党内,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确保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条例》等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广大党支部要坚持把严格组织生活作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教育党员严格遵守党内组织生活准则,自觉接受组织教育监督,不断锤炼党性、砥砺作风,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在党意识”。
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
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服务群众作用,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创新服务载体,优化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果,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和感召力。
【篇七】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我党历史上第一部支部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继续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国先治党,治党必从严”,只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让国家更加繁荣富强,加快实现中国梦的进程。
《条例》的实施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
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社会基层单位发挥核心作用。
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是稳步推进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的根基,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
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关键是从严抓好落实。
健全完善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支部建设的机制,做到理论学在支部、党课讲在支部、表率作用发挥在支部,真正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谨规范,切实增强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党支部基层战斗堡垒的作用。
《条例》的实施是新时代下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党支部的工作做出全面规范,切实提高党支部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有效覆盖,《条例》的制定与实施为每一个党支部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引领,必将推动各级党组织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是新时代的重任,必须真抓实干,不断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全面推动党支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只有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把党支部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我们才能在新时代中获得新的机遇,取得新的成就。
【篇八】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既传承“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又体现党支部建设新做法新经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时代感,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党的十九大对党章作出重要修订,对国有企业党委功能定位作出新规范。
新《党章》不仅鲜明提出了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而且清晰规定了发挥领导作用的内容、途径和方法,在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作为重大政治原则基础上,国有企业党委必须担负起“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大责任,党章将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以党的根本大法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了党的领导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
同时,新《党章》增写了党支部的职责。
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条例》将这一规定体现在总则中,以此统领全篇,对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到基本任务,从工作机制到组织生活,从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到领导保障都进行了细化,给党支部明任务、压担子。
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对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党的十八以来,作为基层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并不断向基层延伸,基层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作用显著增强,领导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确保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但作为基础组织的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还不够充分,还存在着这样那样急需解决的问题,党支部建设需要不断加强。
《条例》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着眼补齐短板,为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新时代战斗堡垒,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条例》在第二章组织设置中规定“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作为大型国有企业,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为数不少,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党支部,把支部建到各个符合条件的工地上、项目中。
《条例》对党支部提出了8条基本任务,给党支部全面开展工作明确了具体内容。
同时指出10个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要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指出国有企业中的党支部,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为此,各党支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基本任务和重点任务。
国有企业要把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重点任务纳入党支部所在单位的绩效考评体系之中,作为综合经济建设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条例》在工作机制方面,规定了党小组的划分及工作任务。
目前国有企业党支部成立党小组还不是很普遍,并没有达到“三会”。
应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在党支部内采用以企业科室(部门)为单位或单独或联合等方式成立党小组,设立党小组组长,按照党小组的任务开展工作,健全国有企业党支部“三会一课”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内组织生活。
《条例》在党支部委员会建设中指出,国有企业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
目前,国有企业的党支部书记基本上都是由各公司(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但在党支部期满换届方面还有待于规范化,特别突出的是存在延期换届的现象。
为此,要按照《条例》关于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
同时,做好党支部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审核把关工作。
《条例》要求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
通过提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理论水平和党建工作能力,确保党支部工作取得实效。
《条例》还要求基层党委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把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列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
基层党组织要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每年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
《条例》的出台,为我们补齐短板,化解难题,提高认识,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提供了法规依据。
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廓清那些只讲国有企业经济属性,忽视政治属性、社会属性的模糊认识,纠正那些认为国有企业只要赚钱就行,少讲党的领导,忽视党建独特优势,弱化、否定党的领导的错误倾向。
我们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
我们要果断采取有力措施,专题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让党支部在基层工作中唱好主角,让党支部充满正能量、富有战斗力,让党支部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篇九】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发布,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党97年来长盛不衰的“基因优势”。
传递党的声音、凝聚党员群众、形成发展合力,在这些方面,党支部具有独特的优势。
“为民是最美好的初心,支部是最强劲的引擎。
”初念这句话,感觉挺押韵的,笔者可是有感而发呀。
只有支部抓得好、根基才能建得牢,《条例》中也强调,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
以支部为火车头,扎实开展的“入户见人一小时”活动,确保干部走访任务清楚、要求具体,防止结对走访走过场。
“这是结对帮扶干部第4次到我家开展活动,让我了解到了很多扶贫政策,并且通过易地搬迁住上了新家,日子过得越来越好,我非常感谢共产党的好政策。
”当扶贫干部听到帮扶对象发自肺腑的感激,不知道心里有多甜呢。
活动主要涉及六项工作:
详细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增进双方了解;宣传系列扶贫政策;认真填写《扶贫手册》;认真核对到户政策落实情况;落实帮扶措施,对接系列扶贫政策;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
其结对帮扶责任干部根据贫困户家庭情况,对他们应当享受的扶贫政策作出基本判断,按照“一户一策”精准帮扶的要求,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帮扶措施,认真填好该户应当享受的到户到人政策落实告知单,并一项一项做好解释,对落实不到位的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到位,确保贫困户该享受的到户到人扶贫政策一个都不少。
在联系帮扶过程中听民意、解民忧,提升群众的获得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