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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总结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工作总结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12月)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以“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为己任,紧紧围绕“关注和改善民生”这一重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食品药品监管新路子,与时俱进,加强监管,确保了2011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现汇报如下:

一、2011年主要做法及成绩

(一)以基本药物为重点,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防止企业在通过GSP认证后出现“滑坡”现象,2011年上半年,我局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

重点检查企业购货渠道、超范围经营、药师是否在职在岗和是否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等易发生违法违规问题。

经检查发现,经过认证的大部分企业能够按照认证的标准进行经营,但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

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及各项记录不全,甚至没有记录;个别企业进货单位资质不全、质量保证协议过期,以及企业从业人员管理混乱、营业期间驻店药师不在岗等违法违规现象。

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后对这些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检。

2011年,一般程序的药品案件立案6起,结案三起,有三起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简易程序案件16起,其中警告14起,当场罚款2起,共收缴罚没款20991.00元。

对药品经营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8份。

通过检查,使各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的药品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药品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公众用药的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加强。

2、开展了高效壮骨丹胶囊等假药和茯苓山药胶囊等保健品的专项检查。

我局按照地局《关于查处恒源牌茯苓山药胶囊、盛世药业牌糖尿乐胶囊、圣首牌荞芪胶囊和DNA色素细胞转移霜等产品的通知》(*食药管发<2011>23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利用一周的时间,对我县药店和保健品店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共出动人员147人次,车辆8车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34家,医疗机构1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7家、保健品店5家。

未发现有文件中所列高效壮骨丹胶囊和欧亚新疝王胶囊等假药和茯苓山药胶囊等保健品。

3、开展了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强化药械监管责任,切实把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3.15”与“4.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日”期间开展了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

一是查看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医疗器械的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按规定索取、留存进货凭证,供货单位的证照资料是否齐全并留档,是否建立医疗器械购进、销售台帐,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等内业材料。

二是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行为。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涉械企业能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从有证单位采购并索取查验“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销售记录及台帐较为完整,有可追溯性。

但也有部分企业医疗器械购进、销售记录不完整;并存在着未按规定留存进货凭证的行为。

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3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7家。

执法人员当场对有问题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并查封、扣押了可疑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9支。

立案一起,收缴罚没款2000.00元。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企业的涉械行为,为确保了我县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把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列入民生项目。

我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效推进医疗改革。

把落实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列为2011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确保全县人民用药安全。

一是签订责任书,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该局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了《基本药物质量安全责任书》22份,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引导和督促辖区内经营企业自觉守法经营,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有效。

二是加强学习,搞好调研。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基本药物制度内容和《基本药物目录》,提高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义的认识,并结合辖区实际,对经营、使用单位存在的基本药物情况开展调研,摸清市场销售、储存、使用实情,为制定过硬措施提供学科依据。

三是突出重点,规范渠道。

在日常监管中,将基本药物作为重点检查品种,严查购进票据、检查验收、储存管理、调配使用情况,严厉打击“挂靠经营”和“走票”行为,规范购药渠道。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借助网站、电视台、报刊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推行的意义及基本药物的有关知识,提高群众认知度。

(二)主动作为,全面提升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1、完成了对我县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为全面掌握我县餐饮经营单位底数,我局对**县区域内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

共调查餐饮服务单位242家,其中69家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128家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无证的或其他原因未登记上的45家。

食堂8家,中型餐馆4家,小型餐馆215家,小吃店6家,快餐店6家,饮品店3家。

检查中发现,餐饮单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餐饮单位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制度。

二是大部分餐饮单位无消毒、保洁设施,无防蝇、防尘设施,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登记不全。

三是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体检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

四是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卫生条件差,服务人员服装不整洁,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意识较差。

2、开展《餐饮服务许可证》年检、换证工作。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县《餐饮服务许可证》年检换证工作。

我局已对全县持有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组织执法人员上门督促其开展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

至此,全县已有197家餐饮服务单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并将体检表送我局进行登记,领取健康证。

并对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63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年检,对申请年检的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109家餐饮服务单位,给予更换《餐饮服务许可证》,并重新建立餐饮服务单位档案。

3、开展了各类专项检查。

根据上级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开展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开展纸巾纸产品专项检查、餐饮服务环节问题乳粉专项检查、春季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以及餐饮服务环节辣椒及其制品中含苏丹红等工业染料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发放197份(一套五张)食品添加剂宣传材料,在各餐饮单位店堂予以张贴。

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80余人次,车辆70余台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30余家次,有效保证了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在总结2011年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是:

食品药品市场监督任务重、执法人员相对较少、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成本较高,费用紧张;食品领域管理缺乏力度、权力分散,有待完善;基层乡镇无监管机构,导致监管盲区,时有死灰复燃;打假治劣形势依然严峻,任重道远。

三、2012年工作打算

(一)保健品、化妆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1、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监管责任体系。

2、严格执行保健品、化妆品、餐饮服务许可制度,辖区内保健品、化妆品、餐饮服务许可证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3、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辖区内不发生食源性中毒事件。

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事件处理有效及时,处理率100%。

主要措施

一是着力完善与监管实际相适应的组织体系。

深入推进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积极整合食品监管队伍,争取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充实监管执法装备,建立与新体制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明晰工作责任,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支持,推进餐饮服务等环节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严格餐饮服务准入条件,规范受理、现场核查等各环节工作,从严把好第一关。

加强安全监管,规范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秩序。

加大对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检查。

开展高风险品种抽验。

积极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对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成分的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对辅助降血糖、减肥类等保健食品进行重点检查。

三是继续在落实安全责任体系上下功夫。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总体要求,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和政府“民生工程”,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考核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镇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做到对食品安全工作有目标考核、有资金保障、有责任追究;从抓制度建设、教育培训、责任落实入手,充分发挥监管网络作用,着力提高镇、村食品安全工作机构运行质态。

继续抓好对乡(镇)、村协管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在食品安全协助监管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力度,教育引导企业站在公众利益至上的高度落实安全责任。

(二)药品安全监管与市场秩序整治

1、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率100%,认证后年跟踪率100%。

药品经营企业实时监控率90%以上。

2、进一步提高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运行质态,90%乡(镇)创建成食品药品安全合格乡(镇),协管员、信息员奖励经费100%落实。

3、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行为趋于规范,本地大众媒体不出现处方药广告,涉药违法广告监测率、移交查处率100%。

4、全面建成高风险品种和重点品种药品动态监管档案。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5、继续推进药品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和放心消费创建,合格药房、规范药房达标率100%。

6、监督性药品抽样检验合格率稳定提高,在全地区保持前列。

主要措施

一是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与动态监管,巩固企业GSP认证成果。

全面实施药品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药店的经营行为。

二是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对本单位药品的购进、储存、调配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保证医疗机构药品安全有效。

三是严格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全面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等关键环节的监管;结合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换发工作和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全面强化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基本药物来源渠道正当,质量可控可查;大力加强教育宣传,促进基本药物规范合理使用。

在监督抽验环节,结合年度药品抽验计划和稽查打假工作,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制度,对发现的基本药物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全力保证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可靠。

四是着力在建立诚实信用体系上下功夫。

积极探索建立个人信用记录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继续组织开展药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并以信用等级为依据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文明诚信示范药店创建评比机制,倡导企业守法经营,诚信自律。

(三)依法行政,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

1、继续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主要措施全面公开执法依据、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完善网上办事程序,坚持依法行政和阳光执法。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主要措施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监管队伍法律素养和法律法规运用水平。

正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条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坚持依法办事,自觉规范执法行为。

3、加强执法监督。

主要措施主动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执法环境;重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法令统一,令行禁止。

4、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努力提高监管队伍整体效能。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

继续加大干部培养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能力。

三是完善考核办法,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科学、简便、易行的机关人员能力和绩效考核办法,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激励监督机制,促进人尽其才、人尽其用。

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思想建设,提高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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