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论研究的历史沿革与最新发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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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论研究的历史沿革与最新发展
保险理论研究的历史沿革与最新发展(上)
2007-2-12
从世界上第一本保险专著问世算起,保险学的研究工作已有近500年的记载。
正是这些研究成果,不断推进着保险业的前进与发展。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壮大,保险理论研究日新月异。
未来保险理论研究,将会向更深层次、更高领域拓宽和深化,必将为促进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和谐、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1.传统保险理论
十四世纪后半叶,海上保险开始在意大利出现。
十六世纪初期,以海上保险条款和判例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海上保险专著出版,标志着保险学这一新兴学科的诞生。
对保险基础理论的研究也从此开始,传统保险理论在实践中逐步形成。
传统保险理论的研究方法一般是从探讨保险本质出发,展开对保险功能的深入研究。
1.1保险的本质
在保险产生的初期,关于什么是保险,人们对此颇有争论。
具有代表性的学说有三种。
一是“损失说”。
该学说以损失这一概念为核心,主要从损失补偿的角度来剖析保险机制,强调没有损失就没有保险,认为保险是损失填补和损失分担,有损失才有保险的必要。
具体可以分为如下几个代表性学说:
(1)“损失赔偿说”。
认为保险是一种损失赔偿合同,保险的目的是补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偶然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其代表人物为英国的马歇尔(S.Marshall)和德国的马休斯(E.A.Masius)。
(2)“损失分担说”。
该学说认为,从经济意义来看,保险是把个人由于未来特定的、偶然的、不可预测的事故在财产上所受的不利结果,由处于同一危险中,但未遭遇事故的多数人予以分担以排除或减轻灾害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认为所有的保险都是损害保险,强调损失赔偿中多数人的互助合作因素。
此学说的倡导者为德国的瓦格纳(A.Wager)。
(3)“风险转嫁说”。
该学说从风险处理的角度研究保险性质,认为保险是一种风险转嫁机制,个人和企业以支付一定的保险费为代价,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然后由保险公司通过集聚多数人来分摊风险损失。
美国学者魏兰托(A.H.Willet)和克劳斯塔(B.Krosta)是其代表人物。
其观点至今仍然被广泛应用于风险管理和保险领域。
二是“非损失说”。
认为“损失说”没有涵盖人身保险,不能全面描述保险的属性,应该摆脱损失的概念,寻找一种能够全面解释保险概念的学说。
主要有以下几个流派:
(1)以意大利的费方德(C.Vivanta)为代表人物的“保险技术说”,强调保险的数理基础,突出保险在技术上的特性,主张保险就是把面临同样危险的多数人或多数单位集合起来,测出危险事故发生的概率,然后根据概率计算保险费率并向个人或单位收取保费,当危险事故发生时支付一定的保险金。
(2)以意大利的戈比(U.Gobi)和德国的马纳斯(A.Manes)为代表人物的“欲望满足说”,该学说认为保险是一种满足人们的经济需要和金钱欲望的手段,并且认为这就是保险的性质。
(3)以日本的米古隆三为代表人物的“相互金融机构说”,强调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认为保费的收取和赔款的支付都是通过货币进行的,同时保险作为应付经济不安定的善后措施,也主要是通过调整货币收支来进行的,所以保险是以发生偶然事件为条件的相互金融机构。
三是“二元说”。
认为保险合同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损失赔偿合同,如财产保险,一类是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合同,如人身保险,其代表人物是德国的爱伦贝格(V.Ehrenberg)。
经过长期的保险实践与理论探讨,人们对保险本质的看法逐步达成一致:
保险反映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的本质是经济保障,保单是实现这种经济保障的商品形式。
经济保障是集散风险与损失补偿的统一,是表现、衡量和实现保险商品价值时所起的作用。
保险质的规定性就在于此。
1.2保险发展理论
保险发展理论根源于经济理论。
新古典经济学等传统的经济理论建立在“完全信息”假设基础上,因此传统保险发展理论也就未能整合进一般经济学。
就宏观层面来看,鼓励自由竞争和不干预经济成为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之前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政策,有关保险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程度互动性研究尚未开始。
从微观层面分析,传统的微观经济理论给予保险发展理论许多有益的启发。
相关研究表明,保险公司发展是资本、人力资源、产品数量与结构等相关变量的函数。
但是,建立在大数定律和数理统计原理基础上的保险数理基础并未取得突破,保险业风险管理理论也没有实质进展,在此情况下,微观层面的保险发展亦受到限制。
1.3保险功能理论
对于保险功能的研究是建立在对保险本质的认识基础之上的。
传统保险理论认为保险最本质的特点在于能够在被保险人遭遇损失时给予经济补偿,因此经济补偿功能是保险的基本功能。
随着金融市场在西方国家的逐渐繁荣,人们认识到资金融通也是保险业的重要功能之一。
传统保险理论对保险功能的认识有以下两种。
1.3.1“单一保险功能说”
“单一保险功能说”主张保险只具有经济补偿和给付的功能。
14世纪后半叶意大利的海上保险是商业保险诞生的标志。
但是由于精算技术没有引入,缺乏科学合理的数理技术支持,保险的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人们对保险功能的认识局限于经济补偿,保险“损失论”是对这一阶段的理论解说。
17世纪后半叶,保险精算学的产生从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推动了人寿保险的发展。
保险作为一种风险转移手段,主要是运用风险汇聚机制,集合具有相似风险偏好的投保人并收取保费建立保险基金,对少数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进行经济补偿和给付,从而实现风险在投保人之间的分散,这就是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给付功能。
“非损失论”及“二元论”是这个阶段保险的理论解说。
1.3.2“复合保险功能说”
“复合保险功能说”主张保险除具有经济补偿功能之外,还具有资金融通的功能。
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叶,金融市场逐渐成为经济生活的主动脉,保险业也不断壮大。
西方发达国家中许多商业保险公司一方面通过承保业务获取并分流部分社会储蓄,另一方面为满足未来的支付需要,通过投资将积累的保险资金运用出去,成为资本市场上举足轻重的机构投资者和稳定力量。
作为金融产业链中的一环,保险业承载和发挥了资金融通的功能。
日本的米谷隆三提出的“相互金融说”是此时保险理论认识的反映。
MarkS·Dorf-man在《风险管理与保险引论》一书中提出,保险是对不可预计损失的成本重新分配的融资活动或手段的观点,也是对保险功能认识的拓展。
1.4保险监管理论
保险监管是保险监管当局基于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因素,对保险机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保险市场竞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制度、政策和措施的总和。
在传统保险理论发展的时代,古典经济学占主流地位。
由于古典经济学历来鼓励自由竞争,反对政府干预,政府从宏观层面对保险业进行监管无法获得理论支持,保险监管理论没有生存和发展的土壤。
2.现代保险理论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保险理论研究与保险业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保险理论研究引起了人们的重视。
在对保险基础理论进行了更加深入和广泛研究的基础上,人们展开了对保险应用理论的研究,传统保险理论得以发展,形成了更为先进和完善的现代保险理论。
2.1保险发展理论
现代保险发展理论可以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
从宏观层面看,现代保险发展理论着眼于对一个国家整个保险业的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对保险业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进行理论上的分析论证。
从微观层面看,保险业在市场竞争中如何防范自身经营风险、保证自身经营的稳健性日益重要,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理论也就成为现代保险理论的重要研究内容。
2.1.1保险市场需求理论
现代保险理论关于人寿保险经济需求理论的分析均以效用理论为基础。
Menahemyaari(1965)的论文《UncertainLifetime,LifeInsurance,andtheTheoryoftheConsumer》被看作是人寿保险需求理论分析的理论起点,该文认为人寿保险是降低家庭中主要收入来源者可能早死所致的不确性工具,强调购买首先是以获得主要收入来源者个人一生效用最大化为目标,还指出对待人寿保险需求,应该在不确定条件下,结合消费者一生不同阶段的特点予以考虑。
根据其方法,人寿保险需求应当是根据目前和未来的收入、利息率、保险费率以及消费者对消费与遗产的主观折现函数。
Frankd.Lewis(1989)在《DependentsandtheDemandsforLifeInsurance》一文中所阐述的有关人寿保险需求的理论模型,认为其主要收入来源者的人寿保险需求依赖于其一家的人口结构。
除了有关人寿保险经济需求本身的理论分析与模型之外,也有学者从宏观的角度对影响人寿保险经济需求的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
如MarkJ.Browne和KihongKim(1993)在《AnInternationalAnalysisofLifeInsuranceDemand》一文中从国际层面对人寿保险的需求进行了研究,认为人寿保险与国民收入呈正相关,但与通货膨胀预期呈负相关,提出经济发展与经济稳定将较大地增加人寿保险消费。
作者:
中国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周道许来源:
《金融与保险》2006年第12期
责任编辑:
赵智生
保险理论研究的历史沿革与最新发展(中)
2007-2-12
2.1.2保险业风险理论
对保险企业风险管理进行研究,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风险与保险经济学发展的重要取向,研究主要包括承保风险及投资风险两个方面。
(1)保险业承保风险理论。
承保风险理论研究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信息不对称理论在保险市场的应用。
Stiglitz(1976)在《EquilibriuminCompetitiveInsuranceMarket.AnEssayontheEconomicsofImperfectInformation》一文中将信息不对称这一理论分析了保险市场。
文章认为,道德风险来自保险公司不能完全了解投保人在投保后的个人行为,因此往往会由于投保人故意造成损失的发生而使保险公司承担正常概率之上的赔付率;逆向选择来自保险公司事前不知道投保人的风险程度,而高风险个体往往积极投保,从而使保险水平不能达到对称信息情况下的最优水平,最终高风险类型消费者就会把低风险类型消费者“驱逐”出保险市场。
这就是保险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
Stiglitz提出的解决问题的理论模型是,让买保险者在高自赔率加低保险费及低自赔率加高保险费两种投保方式间作出抉择,以解决保险过程中的逆向选择问题。
(2)保险业投资风险理论。
Cramer(1930)将风险理论开创性地引入了保险企业的投资研究,认为关注投资风险对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Kenney1949年正式提出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与承保风险之间存在紧密联系的观点。
Daines等学者研究的结果证明,即随着承保风险的增加,应相应降低投资风险。
在投资风险与企业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研究方面,Harrington&Nelson(1986)的研究结果表明:
保险公司的资本结构是影响投资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其投资风险的大小与其负债比例的大小成反比。
关于投资风险与代理人问题的研究有两种理论,一是“财富转移效用理论”。
Cummins和Sommers(1996)研究发现,在财产保险公司中,投资管理者对公司的所有权越大,投资管理者就会越趋向于选择高风险的投资资产。
另一种是由Smith和Stulz(1985)提出的“风险厌恶效用理论”,认为当投资管理者对公司的所有权越大时,投资者越愿意选择风险小的投资资产。
2.1.3保险风险证券化理论
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RobertGoshay和RichardSandor共同发表的关于保险衍生产品的论文《构建再保险期货市场的可行性研究》中首先提出了将再保险风险转移至资本市场,通过风险证券化或者其他保险衍生产品,解决再保险市场承保能力不足的建议,探讨了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结合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对偶理论(DualTheory)、预期效用理论(AnticipatedUtilityTheory)和秩依效用理论(Rank-DependentUtilityTheory)的建立使得巨灾保险研究突破期望效用理论,使解决巨灾风险保险相关问题成为可能。
Wang,Young&Panjer1997年用对偶理论建立了保险定价公理化体系,确定了满足共同单调性的个体风险的价格,以及最优再保险形式。
此后,Denuit,Dhaerte&VanWouve(1999)和Luan(2001)将巨灾风险理论框架又拓展到预期效用理论,得到了均值失真保险定价原则及其优良的精算性质和分保方式。
这一拓展为协调巨灾保险和非巨灾保险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
具体来讲,保险证券化是指以未来保险期间或者再保险期间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为标的所发行的债券,目的在于通过证券化将既定保险风险通过证券化程序转移到资本市场上,以扩大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增强保险业的抗风险能力。
从保险角度看,保险风险证券化将再保险容量从原来保险业内部扩大到了外部的资本市场;从金融角度看,保险风险证券化具体实施过程就是一个资产证券化过程,这里的资产就是保险公司的负债。
保险证券化引发了一场传统再保险经营理念的变革,它通过保险公司和金融市场的结合,实现了保险风险管理方法的转变。
2.2保险功能理论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和保险研究的深入,人们对保险的功能研究也得以扩展。
“现代保险功能说”拓展了对保险功能的认识,认为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
20世纪70年代后期,许多研究者运用系统工程理论和动态分析等方法,剖析了保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安全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表明商业保险作为现代生活风险管理最基本、最主要的手段,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认为保险是一种有效影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之间配置风险的制度,有利于减少社会的交易成本。
保险不仅分散了风险、提供了经济补偿,而且可以在更广泛的层面上为增进社会福利做贡献。
因此这一时期对保险功能理论的发展主要是对其社会管理功能的提出及逐步拓展。
从本质上讲,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主要是通过促进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来推动经济发展。
具体分析来看,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主要是指在国民经济的运行中,保险业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通过发挥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功能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起着“稳定器”和“助推器”的双重作用,为国民经济健康运行提供可靠的制度支持。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商业保险可以分担政府社会保障职能,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现代保险,尤其是寿险,可以为社会提供诸如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基本经济保障,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保障需求。
(2)参与社会风险管理,有利于构建国家公共事务应急体系。
保险进行风险管理,主要体现在防灾防损工作上。
一方面能够有效承担风险管理的社会责任,有利于增强偿付能力,降低投保人支付成本,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通过积累大量的损失统计资料,可以为社会防灾防损部门进行风险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能够培养投保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尽可能地减少社会财富损失。
同时,现代商业保险通过开发新型险种、巨灾债券等保险衍生产品、综合运用再保险等方式,能够有效化解巨灾风险造成的消极后果,在国家应急体系构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3)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改善金融风险结构。
保险资金融通功能的发挥,一方面通过积聚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化零为整,起到分流社会储蓄、实现储蓄向投资转化以及分散金融风险的作用,一方面又通过资金运用,参与资本市场运作,对于推动资本流动、实现金融资源在全社会中的合理配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4)减少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的正常运转。
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能使受害人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减少经济纠纷,从而起到安定社会的作用。
(5)为社会经济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现代社会交易双方经常会面临如信用风险等诸多风险,对交易不利。
保险则能提高交易双方的信用度,减少交易双方的纠纷或分歧,促成交易的成功。
另外,如出口信用保险、住房按揭保险、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等还能够启动社会潜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系统的顺利运转。
2.3保险监管理论
分析现代保险监管理论,应该以分析现代金融监管理论为出发点。
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尤其是“市场失灵理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发展为金融监管奠定了理论基础。
其主要内容为:
金融市场的失灵;金融体系的负外部效应;金融业自由竞争悖论;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现代金融监管理论经历了1930年代到1970年代以金融体系安全优先为金融监管理论核心的阶段,1970年代到1990年效率优先的金融监管理论阶段,以及90年代以后安全与效率并重的金融监管理论阶段。
保险监管理论也基本遵循了上面的沿革路径。
2.3.1保险监管原因
(1)保险监管的经济理论。
从经济学的角度考虑,和其他金融领域实施监管的原因一样,垄断、市场失灵、信息不对称、外部效应和公共物品的存在是保险监管存在的必要性。
从根本上讲,保险监管的目标在于维护保险业所涉及的社会公众利益,最大可能地促进社会公众利益的实现,这是监管的社会价值,也就是监管利益所在。
(2)保险监管的政治理论。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些经济学家试图从政治的角度去解释保险监管存在的原因。
这些相关的政治理论通常都认为监管政策反映的是参与政治过程的各个利益集团的要求,监管法规政策的制定受四个关键因素的影响,即产业集团、消费者集团、监管机构本身以及政治精英人物。
同时,保险监管的政治理论也主张,虽然保险监管本质上是一种权力行为,主要是一个政治过程,但不能忽视权力行为背后的经济利益。
该种理论也试图分析人们为了何种经济利益进行监管,监管是如何围绕这些经济利益进行的,以及保险监管作为公共利益的实现手段如何起作用等问题。
2.3.2保险监管模式
保险监管模式是指保险监管机构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为达到保险监管的某种预期目标而作出的监管法规和监管方式的制度安排。
根据其监管的侧重程度和严格程度不同,发达保险市场的监管实践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第一,强势监管。
这种监管模式对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和信息披露要求者相当严格,一般保险条件等都有明文规定并在投放市场前受到监管部门严格和系统的监督。
美国则是这一类型的典型代表。
第二,弱势监管。
在这种监管形式下,监督者的精力集中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上,保险公司在确定费率和保险条件时享有很大的余地,在欧洲,英国和荷兰长期使用这一制度。
第三,折衷式监管形式。
这是一种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兼有市场行为监管和信息监管的一种监管方式。
折衷式监管方式是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的一种监管方式。
事实上,保险监管模式总是处于不断的变革与创新之中。
现代保险监管模式出现了四个转变趋势:
从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转变;从市场行为监管向偿付能力监管转变;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从严格监管向松散监管转变。
这也给保险监管理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作者:
中国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周道许来源:
《金融与保险》2006年第12期
保险理论研究的历史沿革与最新发展(下)
2007-2-12
3.传统理论向现代理论演进的依据
3.1保险业实践发展的推动
保险产生的历史原因是人类在早期的社会生产活动中对规避风险的要求,保险理论也是在保险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
传统保险理论向现代保险理论转变正是人们根据保险实践的要求进行创新的结果。
就保险发展理论来看,在保险业发展的初期,保险发展理论研究的主要是如何发展壮大企业的规模。
对于风险的研究主要是从企业外部来分析保险企业所面临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企业自身风险管控的重要性,因此风险研究甚少。
在保险业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对于外部风险基本有效控制的情况下,人们认识到,保险企业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也和其他企业一样,在自身治理结构等方面存在着风险。
在保险企业从事资本市场的投资之后,人们也逐渐认识到了保险企业投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风险管理理论取得进展。
后来,人们注意到巨灾风险的强大危害,保险风险证券化理论也就应运而生。
从功能理论来看,保险所具有的各项功能是随着保险实践的不断发展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而逐渐被人们认识的。
14世纪中期,海上保险的目的就是解决海上贸易和海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物质损失的补偿问题,保险功能直接表现为物质损失补偿,对保险功能的研究也就局限在经济补偿这一范围之内。
随着金融市场逐步发展完善和保险业聚集的资金规模越来越大,保险业日益显示出其在媒介储蓄和投资方面的重要作用,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受到重视,人们对此方面的理论研究也就越来越多。
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也是随着实践的发展逐步被人们认识的。
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显著提高导致城市的数量不断增加,这也使得巨灾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增大。
而保险这种方式增强了人们对包括火灾在内的巨灾风险的认识,保险的防灾防损功能得到认识。
人们开始把保险与各种风险导致的社会问题联系起来,研究者逐步得出了保险具有参与风险管理、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的结论。
实践的不断发展引导了保险理论的不断创新,人们认识到,现代保险事实上在其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挥着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
保险监管理论也是随着保险业的实践不断变换的。
自由竞争时代并无成熟的金融监管理论和保险监管理论;20世纪30年的大危机使人们认识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凯恩斯主义取得主流经济学地位,保险监管理论开始形成,强调安全;20世纪70年以后,金融自由化的实践要求保险监管理论强调的核心从安全变为效率;90年代的金融危机使得人们放弃单纯以效率为目标的保险监管,保险监管理论更多地注重兼顾公平和效率的研究。
同时,监管的重心也从市场行为监管转变为偿付能力监管,从机构监管变为功能监管。
保险监管理论变迁正是保险实践变化不断要求的结果。
3.2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
经济的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给保险业的实践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就在客观上要求保险发展理论不断进步。
例如经济总量的增加使得保险的需求和供给也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对保险业风险管理理论加以研究。
事实上,对于承保风险和投资风险的研究就是源于经济增长而导致的保险业规模的扩大。
同时,经济总量的扩张和金融市场的发展丰富了对保险功能理论的研究。
资金融通功能就是在金融市场不断完善的基础上逐渐被人们认识的;商业保险能够参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也是人们在经济发展中对社会管理功能认识逐步拓展的结果。
此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社会的发展也推动了保险监管理论的发展。
3.3技术进步的影响
科技进步对保险业的影响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人类因现代科学技术进步而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多,不断出现的新风险,引起社会对保险的新需求。
这个时候的保险不仅种类数以万计,而且功能也日益增加。
因此科技的发展引发了人们对创新保险产品的研究。
另一方面,在保险理论研究过程中,对资料的收集、数据的整理与分析需要一定的技术手段,有些设想单凭想象或是简单的手工操作很难付诸实践。
技术手段的落后阻碍了理论研究的步伐。
当技术进步后,例如电子计算机的出现、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的连通等,使得原来的不可能变为可能。
计算机代替人工对大量数据的运算、统计软件代替人脑对已有数据进行了精确的实证分析,一些分析系统对研究的结果进行了实践前的模拟检验,等等,这些大大提高了理论研究的能力。
保险精算理论的发展最能体现这一点,现值理论发展之后,在保险产品的定价中才能精确的把利率因素考虑进去。
因此,保险理论的发展是与科技进步分不开的。
3.4基础理论、经济学理论和其他金融理论的推动
保险理论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其发展不仅源自于保险业自身的理论和实践,也受到基础理论、经济学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