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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几次著名的变法

中国历史上几次著名的变法,以及改革者的最终命运

纵观中国三千来年的历史,翻阅史书,查看了历史上几次变法。

治世从来没有一个划一的办法,变法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仅要树立广泛的社会基础,更应该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当然重中之重还是要具备适应变法的社会环境,目的是便利于国家,并非效法古代。

当然变法必定遏制权力集团的利益,权力集团又成为新法实施的最大阻碍,变法者更是大多下场凄惨、要么郁郁寡欢度过残生或是被迫流亡,能够真正做到颐养天年,寿终正寝者寥寥!

在这里我收集了历史上的几次变法,不足处广大博友补充。

一、商鞅变法

商鞅是国战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和法家主要代表人物。

当时商鞅深得秦孝公的信任,执掌秦国军政大权达一、二十年之久。

商鞅生活在诸侯分裂割据、兼并战争十分频繁的战国中期。

他为了使秦国富国强兵,建立统一的封建帝国,先后推行了两次以“农战”和“法治”为中心的变法活动。

商鞅变法是我国历史上一场比较深刻的社会变革,有力地打击了旧的世卿世禄制和旧的生产关系,使落后的秦国一跃而为压倒六国的一等强国,并为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取消宗室的特权,按军功的大小重新规定官爵的等级和待遇。

下级士兵在战争中勇敢杀敌的,也可以得到官爵,废除奴隶制的井田制度,在法律上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

鼓励男耕女织,实行重农抑商政策。

加强中央集权,普遍推行郡县制。

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同时进行户口编制,由中央制定和颁发统一的度量衡,标准量器,有利于税收和经济交往。

 商鞅新法直接打击了奴隶制旧势力,巩固了新兴地主阶级政权,它必然会遭到守旧势力的仇视和顽抗。

因此,变法从开始到最后,一直是在激烈的斗争中进行的。

公布了新法后,在朝廷内部新旧两种势力斗争更激烈了。

但秦国经过商鞅变法,面貌焕然一新,秦国从落后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出现了“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太子惠文王继位。

旧贵族马上对商鞅进行反攻倒算,公子虔等强加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用“车裂”的酷刑处死了他。

商鞅虽死,但秦惠王和他的后继者都继续实行了商鞅的新法,所以秦国的国势得以进一步发展,为后来秦始皇消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二、晁错与《削藩策》

晁错是西汉前期杰出的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

晁错和贾谊的经历,在前期大体相同,而后来的遭遇却不尽一样。

在文帝朝,他们都以切中时弊的政论而闻名,都主张改革,但因文帝主静而未付诸实施。

晁错比贾谊活得时间长,到景帝时受到重用,干出一番大事业,这是贾谊所不能比拟的。

在文帝朝,晁错除了辅佐太子外,还对当时国家大事发表意见,如《言兵事疏》、《守边劝农疏》、《贵粟疏》和《举贤良对策》等,都是当时杰出的政论文。

晁错在《论贵粟疏》中的建议,不仅在当时起到防御匈奴的作用,而且开子历代屯田政策的先河,对后世影响很大。

汉武帝时赵充国实行军屯,三国时曹操的屯田政策,都是晁错移民实边政策的继承和发展。

在对地方诸侯王危害西汉王朝的问题,晁错与贾谊的看法是一致的。

因此,晁错曾多次上书文帝,提出削诸侯和改革法令的建议。

文帝虽没有采纳他的建议,但十分赏识他的才能。

当时,太子刘启很赞成晁错的建议,文帝去世,太子刘启即位。

景帝二年,晁错再提削藩的建议,这就是有名的《削藩策》。

晁错指出,高祖封同姓王,仅齐、楚、吴三个王的封地就分去了天下的一半。

他主张对犯罪有过错的诸侯王,削去他们的支郡,只保留一个郡的封地,其余郡县都收归朝廷直辖。

《削藩策》一提出来,立即在朝廷内引起极大震动。

最后,景帝决定:

削夺赵王的常山郡、胶西王的六个县、楚王的东海郡和薛郡、吴王的豫章郡和会稽郡。

晁错更改了法令三十条。

这样一来,诸侯王们都起来强烈反对。

晁错强行削藩,冒着极大的风险,景帝三年,吴王刘濞首先在都城广陵起兵叛乱,并向各诸侯王国发出了宣言书,以“清君侧”为名,攻击晁错,胶西王刘印、胶东王刘雄渠、苗川王刘贤、济南王刘辟光、楚王刘戊、赵王刘遂,也都先后起兵,共同向西进攻。

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吴楚七国之乱”。

“吴楚七国之乱”最终的替罪羔羊就以诛杀晁错为代价,忠心耿耿为汉家天下操劳的晁错,就这样被腰斩于东市了。

忠臣无罪,惨遭杀害,这真是一个悲剧.晁错虽然被诛杀了,但晁错为之奋斗的事业还是被继续下去。

景帝在平息吴楚七国叛乱之后,趁机在政治上作了一番改革。

这样一来,中央政权的权力就大大加强,而诸侯王的力量就大大地削弱了。

晁错在历史上是一个争议颇多的人物,晁错当然不是完人,他的缺点很明显,但是,在那个时代,他确是一个进步的杰出的人物,是一个政治家。

三、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是宋朝著名的文学家和政治家,他在鄞县当县官的时候,正逢到那里灾情严重,百姓生活十分困难。

王安石兴修水利,改善交通,治理得井井有条。

每逢青黄不接的季节,穷人的口粮接不上,他就打开官仓,把粮食借给农民,到秋收以后,要他们加上官定的利息偿还。

这样做,农民可以不再受大地主豪强的重利盘剥,日子比较好过一些。

他接到宋神宗召见的命令,对神宗说要治理国家,先从改革旧的法度,建立新的法制开始。

宋神宗认为王安石提出的意见都合他的心意,公元1069年,宋神宗把王安石提升为副宰相。

经过宋神宗批准,任用了一批年轻的官员,并且设立了一个专门制定新法的机构。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是:

青苗法。

这个办法是他在鄞县试用过的,现在拿来推广到全国实行。

农田水利法。

政府鼓励地方兴修水利,开垦荒地。

免役法。

官府的各种差役,民户不再自己服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服役。

民户按贫富等级,交纳免役钱,原来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交钱。

这样既增加了官府收入,也减轻了农民的劳役负担。

方田均税法。

为了防止大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人口,由政府丈量土地,核实土地数量,按土地多少、肥瘠收税。

保甲法。

政府把农民按住户组织起来,每十家是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

家里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的,抽一个当保丁,农闲练兵,战时编入军队打仗。

王安石的变法对巩固宋王朝的统治、增加国家收入,起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也触犯了大地主的利益,遭到许多朝臣的反对。

王安石虽坚持三不怕,但是听到反对的人不少,宋神宗并不像他那么坚决,就动摇起来。

王安石眼看新法没法实行下去,气愤得上书辞职到江宁府去休养。

第二年,宋神宗又把王安石召回京城当宰相。

刚过了几个月,天空上出现了彗星,正常的自然现象,被认为是不吉利的预兆,一些保守派又趁机攻击新法,王安石竭力为新法辩护,要宋神宗不要相信这种迷信说法,但宋神宗还是犹豫不定。

王安石没办法继续贯彻自己的主张,到第三年春天,再一次辞去宰相职位,回江宁府去了。

历来对王安石变法,争论不少,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每项新法在推行后,基本上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但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王安石变法最终被罢废。

四、戊戌变法

1895年4月,日本逼签《马关条约》的消息传到北京,康有为发动在北京应试的1300多名举人联名上书光绪皇帝,痛陈民族危亡的严峻形势,提出拒和、迁都、练兵、变法的主张。

“公车上书”揭开了维新变法的序幕。

光绪皇帝根据康有为等人的建议,颁布了一系列变法诏书和谕令。

主要内容有:

经济上,设立农工商局、路矿总局,提倡开办实业;修筑铁路,开采矿藏;组织商会;改革财政。

政治上,广开言路,允许士民上书言事;裁汰绿营,编练新军。

文化上,废八股,兴西学;创办京师大学堂;设译书局,派留学生;奖励科学著作和发明。

这些革新政令,目的在于学习西方文化、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制度,发展资本主义,建立君主立宪政体,使国家富强。

新政一开始便遭到原来各大臣的抵制。

特别是北洋大臣、直隶总督荣禄,更是保守派的头目。

光绪帝在颐和园召见统率北洋新军的直隶按察使袁世凯,面谈後升任他为侍郎候补。

另一方面,直隶总督荣禄以英俄开战,催袁急回天津。

据袁世凯的日记,之後谭嗣同夜访袁世凯住处,透露皇上希望袁世凯可以起兵勤王,诛杀荣禄及包围慈禧太后住的颐和园。

两日後,袁世凯回到天津,将谭嗣同的计划向荣禄报告。

慈禧太后回宫临朝,宣布戒严,火车停驶;并即幽禁光绪帝,废除新政,搜捕维新党人,是为戊戌政变,结束了只有一百零三天的维新。

维新党人中,康有为早离开北京,梁启超逃入日本使馆。

其他数十人被捕,包括称为“戊戌六君子”的谭嗣同、杨锐、林旭、刘光第、杨深秀、康广仁,六人斩于菜市口。

徐致靖处以永远监禁;张荫桓则发放新疆。

所有新政,除京师大学堂外,一律都被废止。

戊戌变法是中国近代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是一次爱国救亡运动。

它要求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和扩大资产阶级政治权力,符合近代中国发展的历史趋势,因此也是一次进步的政治改良运动。

它传播了资产阶级新文化、新思想,批判封建主义旧文化、旧思想。

戊戌变法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变法运动

    一个多世纪前,康有为以一介书生,历时七年、前后共七次伏阙上书,率领弟子们奔走呼号,力排重阻,倡言变法,终于惊动朝野,感动了清帝。

公元1898年6月11日,光诸二十四年(农历戊戌年)四月二十三日,皇帝颁布《明定国是诏》,戊戌变法就此拉开序幕;到同年9月21日,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初六,慈禧太后在政变后发布训政谕旨,标志变法运动的结束。

前后历时103天。

    这103天的变法运动,实际上是鸦片战争后历经内忧外患折磨的晚清社会积累的全部民怨的喷发。

政治腐朽、道德败坏、割地赔款、最后是甲午海战败得一塌糊涂,社会危机鼎沸,人怨汹汹,朝野上下急需寻求一种新的出路,戊戌变法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的。

    在此之前,历史上所有的变法,包括成功的和失败的相加之和,也不足以和这次变法相比;在此之后,迄今为止所有的革命和变革,包括成功的和失败的在内,在一定意义上都可以看作是这次运动的继续。

    因为只有这次变法运动,才超出了以往富国强兵的变法俗套,才“系中国数千年政治之变”;因为只有这次运动,才首次提出从根本上改造中国社会的目标,才是为推动中国进入世界近现代化行列的求变。

    在这一百天内,康有为及其弟子们充当了变法的设计师,利用专折奏事的权利,频上奏折,递条陈,呈各国变政考,提出全面改革的建议。

如政治上改革官制,裁减冗员,广开言路,选拔通才主持新政;经济上抛弃崇本抑末的传统,兴办农工商实业,奖励发明创造;文化上废除科举,兴办学堂,鼓励民间办报。

    在这一百天内,光绪帝根据维新派及其他言官的奏折,连续发布变法谕旨。

如政治方面命令裁撤京内外大批衙门冗员,鼓励官民上书论政;经济方面允许绅民创办农工商实业,直至私人办兵工厂,奖励发明创造,引进西洋经济科技;文化方面命令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办学堂,设译局,允许自由开报馆,成立学会等。

    在这一百天内,康有为所上的条陈超过历年总和,士民的奏折多达650余件,光绪帝颁布的除旧布新谕旨共280余件,可谓目不暇接,马不停蹄,风鼓雷动。

    大变、全变是这次变法运动的主旨,和平地骤变是这次变法运动的方略,士子发动和皇帝推动的结合是这次变法运动的动力,通过除旧布新达到自强是这次变法运动的目标,伸张民权是这次变法运动的精髓所在。

    正因为如此,这次变法运动的悲剧性结局几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了。

不仅缺乏经济基础和民众基础的骤变根本不可能,而且无实权的皇帝和无权力的维新士子结合形成的变法集团的软弱,有实权的太后和有权力的守旧官僚结合形成的反变法集团的强大,如此力量的对比使变法运动直到最后也难以走出关键的一步:

改革官制,设立制度局取代旧官僚机构,以总揽改革全局、制定和推行新法。

日本明治维新的经验表明,这是实行自上而下的变法至为重要的一步,这一步迈不出,其他方面的改革就难取得进展。

依靠旧的官僚机构变法是行不通的。

    也正因为如此,这次极其短暂的变法运动迸放出极其瑰丽壮观的光芒。

特别是那大变全变的主旨,伸张民权的精髓,雷厉风行的作风,开千年未有的变革新风。

在当时就造成京城内外“舆情翕应,绩效若飞”,“家家言时务,人人谈西学”的时尚。

后经百年沧桑,不仅光彩不减,反而增添了新的魅力。

    过去的一种定性观点是:

戊戌变法是一场改良运动。

其实,戊戌变法是一场形式上改良实质上革命的运动。

她要改的就是“行之二千年”的“祖宗成法”,她要变的就是千年未变的专制制度,她要借鉴的就是“万国之良法”,她最终要建立的就是近代欧美式的民主共和国。

不过她采用的是和平手段、君主立宪的形式。

    过去的一种很有影响的观点是:

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都属于改良运动。

其实,戊戌变法和洋务运动都是以改良面目出现而性质根本不同的两种运动。

洋务运动的着眼点是在坚持专制制度的前提下借鉴西方的经济技术方法通过改良实现自强,戊戌变法的着眼点是全盘借鉴西方制度良法从政治变革入手实现自强;洋务运动变的是事器,戊戌变法变的是制度;洋务运动在甲午海战中遭到了彻底破产,戊戌变法却断送在包括洋务大员在内的守旧派的屠刀之下。

    过去人们认为,以康、梁为代表的维新派是软弱的资产阶级改良派。

但是,全观戊戌变法的前前后后,这些由布衣书生结合而成的维新派所表现出来的屡败屡起的锐志,大刀阔斧的气魄,不成功则成仁的风骨,匹夫发愤勇担天下大任的雄奇情怀,足以让当今一些奢谈改革而力行平庸的精英们汗颜!

    过去人们常说,光绪皇帝是一个软弱的傀儡皇帝。

但综观光绪帝在戊戌变法中的作为,那打破常规任用维新志士的气度,明定国是发布变法动员令的果决,“乾纲独断”连下变法谕旨的魄力,不顾太后掣肘痛斥守旧官僚的猛气,为变法舍身被囚的精神,足以令当今言不离改革而行动上畏畏缩缩的另一些人羞赦!

    特别需要提到的是,政变发生后,军机四卿之首、“戊戌六君子”之一的谭嗣同本来完全可以走脱,但他坚决不走,他对梁启超说:

“不有行者,无以图将来,不有死者,无以酬圣主”,“吾与足下分任之”。

他力劝梁去日本使馆躲避,自己却坚守浏阳馆。

日本使馆人员劝他暂避一时,他却说:

“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

其以可免之身,守必死之所;以青春之躯,祭自由之花;言之壮烈,足贯神明;千古以下,为之悲歌!

    另一位“戊戌六君子”、御史杨深秀在政变发生后人人自危的形势下,毅然上书,责问慈禧太后皇帝何以被废,要求太后撤帘归政。

其堂堂胆烈,百年之后仍使人凛然敬畏!

    1898年8月13日,光绪二十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戊戌六君子”血溅菜市口,康、梁等逃亡国外,许多参与维新的人或被拿捕,或被革职。

    专制者能砍下“戊戌六君子”的头颅,能逼走康梁,但却绝对阻止不了气壮山河的变法精神的延续。

    百年雄魂仍在,世纪浩气犹存!

中国历史上的变法和改革

[思路分析]

一,定义及内涵 

改革指对旧有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作局部或根本性的调整变动.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因此,也可以说人类的文明史也是一部改革史. 

二,决定改革成败的因素 

1,改革是否顺应历史潮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 

2,进步的改革有时也会失败,这就取决于改革与反改革势力之间的力量对比,政治地位与权力的高低强弱,以及改革者策略方针是否得当. 

三,评价标准 

对于历史上的改革和变法的评价要坚持如下标准:

 

坚持社会发展的标准; 

2,坚持历史的标准; 

3,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思想,坚持阶级斗争的观点; 

4,重视历史发展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关系; 

5,注意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之间的关系; 

6,改革的成败不能以改革者个人的结局来作判断,而应视改革的积极作用是否得以维持. 

[解题过程]

秦国商鞅变法 

1,背景:

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建立封建在政权,发展封建经济. 

2,目的:

建立地主阶级专政;富国强兵. 

3,性质:

地主阶级确立封建制度的改革. 

4,核心内容:

①废井田,开阡陌;②废除特权,奖励耕战;③建立县制. 

5,作用:

①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②发展了封建经济;③加强了地主阶级中央集权;④秦国实力增强,为秦统一全国创造了条件. 

北魏孝文帝改革 

1,背景:

①吏治混乱,财政困难,②北部受到游牧民族的武力威胁.③北方民族大融合趋势的出现. 

2,内容:

①整顿吏治.②颁布均田令;③迁都洛阳;④学习汉族文化. 

3,作用:

①改革促进了北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②加速了北方少数民族封建化进程,③促进了北方民族融合. 

王安石变法 

1,背景:

北宋中期社会危机加深. 

2,目的:

巩固封建统治,挽救封建危机. 

3,性质:

地主阶级调整统治秩序的改革. 

4,核心内容:

理财; 

具体措施:

青苗法,募役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保甲法. 

5,作用:

兴修水利,发展了农业,政府的收入也增加了一些,军事力量也有所增强.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 

6,失败原因:

用人不当,大地主大官僚的反对. 

戊戌变法 

1,背景 

①中国资本主义初步发展;②19世纪末中国面临被瓜分危机 

2,目的:

在保护清政府的前提下,使中国发展资本主义.摆脱民族危机 

①两大政治目标:

挽救民族危亡 ;发展资本主义 

②救国方案:

主张采取不流血的和平手段,自上而下地改革,兴民权,设议院,走君主立宪道路,改革内政,抵御外侮,将古老中国变成一个资本主义国家. 

3,变法内容 

①政治;②经济;③军事;④文化教育. 

4,作用 

①有利于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西方科学技术的传播,②有利于具有维新思想的知识分子参与国家政权.③在社会上起了思想启蒙的作用.有利于资产阶级思想文化的传播(戊戌变法最大的历史功绩) 

5,性质:

是一次自上而下的资产阶级性质的改良运动 

6,变法原因:

 

①缺乏反帝反封建斗争的勇气,采取改良的方法;②寄希望于无实权的皇帝,脱离广大人民群众;③封建顽固势力发动反扑(非中外反动势力联合绞杀) 

7,经验教训:

资产阶级改良道路在中国行不通 

中国历史上改革的最高潮---王安石变法[转]

庆历新政失败以后,宋朝严重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并未缓和,积贫积弱的局面仍在向前发展,统治集团感到危机四伏,因而要求改革的呼声在一度沉寂之后,很快又高涨起来,终于掀起一次更大的变法活动。

  王安石(1021—1086年),字介甫,江西临川(今江西抚州)人。

其父王益做过几任州县长吏,王安石在青少年时期随父亲到过许多地方,对宋朝的社会问题有一些感性认识。

庆历四年(1044年)进士第四名及第,其后在扬州、鄞县(今浙江宁波)、舒州(今安徽潜山)、常州等地任地方官。

多年的地方官经历,不仅使王安石深刻地认识到宋朝社会普遍性的贫困化,而且也使王安石认识到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

由此王安石进一步认识到宋封建统治所面临的危机是:

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

因此,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在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分析了宋朝内忧外患交织,财政日益困穷,风俗日益败坏的形势,提出了变更天下弊法及培养大批适应变法革新需要的人才的迫切性。

要求宋仁宗以汉、唐两代王朝的覆亡为前车之鉴,果断实行变法。

他还提出了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财思想。

这封言事书受到了一般官僚士大夫的称赞,却没有从最高统治集团中得到任何反应。

  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宋神宗赵顼即位。

神宗立志革新,他向元老重臣富弼等人征询富国强兵和制胜辽与西夏之策,他们规劝神宗,在20年内不要提及用兵二字。

宋神宗从此不再倚靠这班元老重臣。

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召“负天下大名三十余年”的王安石入京,用为参知政事,要倚靠他来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

当时王安石已成为众望所归的人物,士大夫们大都以为只要王安石登台执政,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泽。

为了推动变法,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建立一个指导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后条例司废,变法事宜由户部司农寺主持),并与吕惠卿、曾布等人一道草拟新法,各路设提举常平官,督促州县推行新法。

由此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王安石变法,便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

从熙宁二年到熙宁九年(1076年)的8年内,围绕富国强兵这一目标,陆续实行了均输、青苗、农田水利、募役、市易、免行、方田均税、将兵、保甲、保马等新法。

这些新法按照内容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几个方面。

  一、供应国家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输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均输法。

宋初以来,为了供应京城皇室、百官、军队的消费,在东南六路设置发运使,负责督运各地“上供”物质。

  发运司只照章办事,各路丰年物多价贱时不敢多办,歉年物少价贵时却又必须办足。

物货运到京城后往往因不合需要而削价抛售,朝廷所需却又要另去搜括。

这些做法给富商大贾操纵物价,控制市场,囤积居奇提供了方便。

熙宁二年七月,颁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规定:

总管东南六路赋入的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六路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额以及库存情况。

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变易蓄买,以待上令”。

这项新法意在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既保证朝廷所需物资的供给,又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和人民的负担。

  市易法。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

主要内容是在京城设市易务(后改为市易司),以100万贯作本,负责平价收购商人滞售的货物,赊货给商贩贩卖,也向商贩发放贷款。

商贩赊货物及借款,需以财产作抵押,5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

市易法最初实行于京师,后来又推行到其他较重要的商业城市。

  免行法。

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正式颁行免行法。

开封各行商铺原来承担供应官府所需物品的任务,经常被迫用高价收购货物供官,所以“每纠一人入行,辄诉讼不己”。

免行法规定:

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向市易务(司)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

此后,宫廷买卖物品,都通过杂卖场、杂买务,并设置市司负责估定物价。

  二、调整封建国家、地主和农民关系的政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制置三司条例司颁行青苗法。

仁宗时陕西转运使李参在当地百姓缺少粮、钱时,让他们自己估计当年谷、麦产量,先向官府借钱,谷熟后还官称“青苗钱”。

王安石、吕惠卿等据此经验,制定青苗法。

它规定把以往为备荒而设的常平仓、广惠仓的钱谷作为本钱。

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加息2C10,随夏秋两税纳官。

实行青苗法的目的,在于使农民在青黄不接时免受兼并势力的高利贷盘剥,并使官府获得一大笔“青苗息钱”的收入。

  募役法。

又称免役法。

熙宁四年正月,司农寺拟定的募役法先在开封府界试行,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

免役法规定:

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衙前等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

上三等户分八等交纳役钱,随夏秋两税交纳,称免役钱。

原不负担差役的官户、女户、寺观,要按同等户的半数交纳钱,称助役钱。

州县官府依当地吏役事务简繁,自定数额,供当地费用;定额之外另加2C10缴纳,称免役宽剩钱。

由各地存留,以备荒年不征收役钱时雇役之用。

此法的用意是要使原来轮充职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方田均税法。

熙宁五年八月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和《式》颁行。

此法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

“方田”就是每年九月由县令负责丈量土地,按肥瘠定为五等,登记在帐籍中。

“均税”就是以“方田”的结果为依据均定税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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