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桩施工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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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桩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钻孔桩施工

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

1总则..................................................2

2一般规定..............................................2

3钻孔桩的施工质量控制..................................6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8

5质量检查和验收........................................9

6进度控制..............................................10

7投资控制..............................................11

 

1总则

本细则依据广州市《广州地铁三号线5标段土建施工合同》、《广州地铁三号线土建工程监理5标段监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为DT2—JL—G)内容中钻孔桩施工验收的有关条文及下列主要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条款进行编制。

厦大区间明挖段及出入段线钻孔桩均为钻孔灌注桩加摆喷桩桩间止水。

(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GBJ120-99)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5)《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8-83)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8)《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299-1999)

2一般规定

2.1承包商在钻孔灌注桩开工之前,应认真阅读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有疑问之处进行记录,同时监理工程师也应对图纸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通过监理工程师组织的由业主、设计、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参加的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最终以设计院的书面设计变更为准。

2.2钻孔灌注桩开工前,先由业主测量工程师对建设用地进行“交桩”,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商对“交桩”各点进行复核,并提交复核结果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再组织专业测量工程师进行核对,并将测量结果报业主。

若所交控制点合格,再由承包商布设加密控制网,进行现场施工放样,并将放样结果上报驻地监理。

2.3承包商在施工前应将钻孔灌注桩(简称钻孔桩,下同〉的《施工组织设计》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其中包括人员配置、材料、机械设备、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控制标准等。

2.4钻孔桩作为车站基坑开挖的边坡支护,并作为结构外墙。

但在地下水位高(特别是存在承压水时)的砂层或淤泥层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在施工时应有可靠的技术,安全措施,并事先提供技术、安全的施工方案。

经驻地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范、规程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实施。

2.5监理工程师应掌握承包商按要求进行间隔成桩的情况,排桩跳打应注意周边环境的稳定,加强观测,确保不发生斜孔、弯孔、缩径、塌孔及地面沉降等情况。

2.6在混凝土搅拌之前,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核查水泥、砂及石料的检验报告,杜绝不合格材料的进场,确保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合格。

使用商品砼之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砼配合比设计及实验报告。

2.7桩的入土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摩擦桩必须保证设计桩长。

2)嵌岩桩的终孔深度,应由施工单位会同设计、监理工程师,根据设计入岩要求,参照地质剖面图上的深度和造孔时的速度与难度以及鉴别孔底岩样品等综合确定。

 

循环回转钻机成孔施工工序流程图

 

 

3)如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或有异常情况时,应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2.8场地邻近的建(构)筑物,施工前应会同监理工程师、业主和有关单位进行详细检查,并将建(构)筑物原有裂缝及特殊情况记录备查。

对挖孔和抽水可能危及的邻房,应事先采取经设计院、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检测及加固措施。

2.9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严按审查通过的施工平面图进行现场布置,场地及四周按要求应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并制定泥浆和废渣的处理方案。

施工现场的出渣路线应畅通。

3钻孔桩的施工质量控制

3.1施工前应由承包商的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逐孔全面检查各项施工准备,逐级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使安全管理在思想、组织、措施上都得到落实。

监理工程师应随时进行跟踪、巡视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具体落实,作好现场记录。

3.2承包商首先应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及压实回填土,然后施测桩轴线的定位,将桩孔十字线引至稳定的木桩上,以确保桩孔位置的准确性,并切实保护好。

监理工程师应对桩孔逐孔检查、验收,并作记录,如发现与设计图纸不符应通知承包商及时整改。

3.3反循环钻机施工是在静水压力条件下进行作业,故埋设护筒保持孔内水头压力是反循环施工作业的关键。

护筒应按下列规定设置:

(1)护筒一般用4-8mm厚的钢板加工制成,其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200mm。

护筒的顶部应开设1-2个溢浆口,并高出地面0.15-0.3mm。

(2)护筒有定位、保护孔口和维持液(水)位高差等重要作用,可采用打埋或挖埋等设置方法。

挖埋时,护筒与坑壁之间应用黏土填实,护筒中心与桩位中心应重合,偏差不得大于50mm;用与钻孔桩沿线路方向不大于100mm。

(3)护筒埋设深度:

在粘土中不宜小于1。

0m,在砂土中不宜小于1。

5m,并应保持孔内浆面高于地下水位1.0m以上。

(4)受河海水位影响在水中施工的钻孔灌注桩,护筒入土应加深或打入隔水层,并应严格控制护筒外的液位高差,防止塌孔或管涌发

生。

3.4作护壁和排渣用的泥浆,其制作及其性能要求应附和下列规定:

(1)在粘性土中成孔时应注入清水,以原土造浆护壁。

循环泥浆比重应控制在1.1-1.3;

(2)在砂土和较厚的夹砂层中成孔时,应采用制备泥浆或在孔中投入泥团造浆,泥浆比重应控制在1.2-1.3;在砂卵石层或容易塌孔的

土层中成孔时,泥浆比重应加大至1.3-1.5。

(3)拌制泥浆宜选用膨润土,也可选用优质粘土。

(4)为了使泥浆有较好的技术性能,可适当掺入碳酸钠、碳酸氢钠等分散剂其掺量为水量的0.5%左右。

在粘料含量少的粘性土和粉土中可掺入适量的增粘剂,一般常用羧甲基纤维素,其含量一般为0.03-0.2%,具体可通过试验确定。

(5)泥浆的控制指标:

粘度18-22s;含砂率不大于8%;胶体率布小于90%。

(6)施工中应经常测定泥浆比重,并经常测定黏度、含砂率、胶体率。

3.5钻机钻进时应根据土层类别、孔径大小、钻孔深度及供浆量来确定相应的钻进速度。

钻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淤泥合淤泥质土及砂土中宜采用笼式钻头。

(2)在卵石层、强风化岩层中,可用镶焊硬质合金刀头的笼式钻头。

(3)遇孤石或旧基础时,可用待硬质合金齿的筒式钻头。

(4)在硬岩中可用牙轮钻头。

3.6钻机钻进时应根据土层类别、孔径大小、钻孔深度及供浆量来确定相应的钻进速度,钻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淤泥和淤泥质土中,应根据泥浆的补给情况,严格控制钻进速度,一般不宜大于1m/min;在松软砂层中不宜大于3.0m/h。

(2)在硬土层和岩层中钻进速度以钻机不发生跳动为准。

(3)反循环钻机钻进速度较快,钻进时硬及时补充泥浆,保持孔内泥浆面高于地下水位1.0m以上。

3.7为保证造孔的垂直度,钻机设置的导向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潜水钻的钻头上方应有长度不小于三倍钻头直径的导向装置,以及相应的拉力自动装置。

(2)利用钻杆加压的正循环回转机,在钻具中应有良好的导向装置。

3.8钻进过程中若发生斜孔、弯孔、缩径、塌孔或沿护壁筒周围冒浆以及地面沉陷等情况,应停止钻进,经采取下列措施后,方可施工。

(1)当钻孔倾斜时,可往复扫孔修正,如纠正无效,应在孔内回填黏土或风化岩块至偏孔出上部0.5m,再重新钻进。

(2)钻进中如遇塌孔,应立即停钻,并回填黏土,待孔壁稳定后再钻。

(3)护筒周围漏浆可用稻草拌黄泥堵塞漏洞。

3.9清孔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对以原土造浆的钻孔,钻到设计深度后,可使钻头空钻不进尺,循环换浆,清孔后距孔底0.2-1m处的泥浆比重应控制在1.1m左右。

(2)对于土质较差的砂土层和砂夹卵石层,清孔后孔底泥浆的比重宜为1.15-1.25。

(3)清孔结束时,除应按一、二款的要求测定孔底泥浆的比重外,尚应测定含砂率及其粘度,清孔后孔底泥浆的含砂率应≤10%,粘度应

≤28s。

(4)清孔后的孔底沉渣厚度,端承桩不得大于50mm,或不大于设计规定值;摩擦桩不得大于200mm。

在灌注水下砼前必须复测沉渣厚度,沉渣超过规定值者必须重新清孔,合格后方可灌注水下砼。

(5)桩垂直度允许偏0.5%,桩径允许偏差:

不少于设计桩径30mm;不大于设计桩径50mm。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1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在施工图会审和桩孔施工前,应认真研究钻探资料,分析地质情况,对可能出现流砂,管涌、涌水等情况应予重视,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

如对安全施工存在疑虑,应在事前向监理工程师、业主提出,以便制定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

4.2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商对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等必须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和安全使用。

4.3桩孔施工后,驻地监理工程师、承包商现场技术人员应注意观察地面和建(构)筑物的变化。

桩孔如靠近旧建筑物或危房时,承包商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技术加固方案,由监理工程师、设计院、业主等单位按各自责职共同处理,加固方案最终由设计院明确,采取加固措施后才能施工。

5质量检查和验收

5.1各类桩的钢筋笼制作允许偏差:

5.2桩孔的质量参数包括:

孔径、孔深、钻孔垂直度和沉渣厚度等。

钻孔桩的质量检查,承包商除对原材料、混凝土、钢筋笼等项内容按国标GBJ204-83、国标GBJ107-87以及本章的有关规定检测外,尚应对各孔段地质、护圈结构与质量、孔径、孔底标高、孔底地质、入岩深度、桩孔垂直度、桩身混凝土保护层、混凝土灌注量、桩顶及钢筋笼标高、桩位偏差、成桩质量等项目进行检验,填写挖孔桩成孔验收记录表和灌注混凝土记录表,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后,保留孔底岩样备查。

当设计有要求时,应要求地勘部门对桩底岩(土)体进行原位抗压强度试验。

5.3钻孔桩成桩后,按照要求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桩芯砼的完整性,检测桩数为总桩数的15%,且不少于5根,合格后才可进行基坑开挖。

5.4钻孔桩基础竣工验收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提供完善符合业主归档要求的资料。

5.5未尽之处严格按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执行。

6进度控制

6.1监理工程师应严格监督承包商按批准的合同工期编制钻孔桩的分段工期计划,并报监理总工程师、业主批准。

6.2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商按批准的分段工期投入人力、物力、机械设备等,确保分段工期的按时完成。

6.3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每周、每月提供周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并对周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与实际完成进度进行比较,监理工程师如发现实际进度拖后计划进度,应认真分析拖后原因,是人力、机械、设备等不够应通知承包商采取加强措施,确保进度目标的完成,若是周边环境的因素如拆迁未完成、与周边单位有矛盾等监理总工程师应即刻报业主,由业主汇同有关单位共同处理。

6.4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进行24h的进度控制,对每天承包商投入的人力、物力、机械进行记录,发现承包商投入的人力、物力、机械不满足当日拟定的进度要求,应通知承包商采取措施以满足进度的需要。

6.5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商每日完工之前对当日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统计包括总开孔数、当日开孔数、每天挖孔的进尺深度、总进尺深度、当日验收桩数、总验收桩数、当日浇灌桩数、总浇灌桩数等,确保进度目标与质量目标符合合同目标的要求。

7投资控制

7.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之前应积极到广州市造价管理部门联系,购买每月、季的造价资料,熟练掌握各月、季造价部门颁发的价格动态。

7.2预算监理工程师平常应加对施工现场进入的材料、投入的人力、机械台班、成品、半成品、每日完成的工程量等进行记录,掌握现场有关工程量计价的第一手资料,确保工程量计算的准确。

7.3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核算承包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每月上报监理部的月工程量完成计划和实际完成工程量,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广州市造价规定以及《工程承包合同》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核算,对不合理的计价必须进行扣除或要求承包商在规定规定的时间内重新确定,确保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价与合同目标一致。

7.4严格审核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必须有设计院的变更通知单,承包商应编制详细的文件说明,预算监理工程师应准确计量签署监理意见,并报业主核定。

7.5因施工现场不可预见而发生的增加工程量必须要求承包商提交说明文件及预算报价,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计算工程量并签署监理意见后报业主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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