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综合交通枢纽至11省道连接线城建配套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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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综合交通枢纽至11省道连接线城建配套工程

 

湖州市综合交通枢纽至

11省道连接线城建配套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评简本)

 

浙江大学

国环评证:

甲字第2002号

二O一二年十二月

1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湖州市位于杭嘉湖平原的西北部,是一座具有2300多年历史的江南古城,现辖德清、长兴、安吉三县和吴兴、南浔二区。

总人口259万,其中市区人口108万;总面积5818km2,城市化水平达到58%,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88km2。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增强‘三力’,奋力崛起”战略,顺应湖州市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所面临的新要求,积极迎接区域竞争新挑战、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重构产业竞争新优势,湖州市着手建设南太湖产业集聚区,2011年11月,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已正式获得省政府审核批复。

2007年12月29日,宁杭城际铁路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并于2008年底开工建设,预计于2012年12月通车。

宁杭城际铁路北起南京枢纽南京南站,沿宁杭高速公路西侧向南,经江宁区、溧水、溧阳、宜兴、长兴、湖州、德清、余杭区跨绕城高速公路,并行既有宣杭线经杭州北站引入杭州东站,正线全长251km,正线为双线,速度目标值为200km/h。

宁杭城际铁路湖州南站即位于集聚区的综合枢纽片区,根据相关规划,湖州南站将扩建成办理103对/日始发终到、171对/日通过列车的规模的南站主站和湖沪城际站。

杭宁城际铁路完工通车后,湖州市区、南浔城区、安吉方向以及德清北部区域的人流将会向湖州市综合交通枢纽集中,而综合交通枢纽与各地连接的交通干线公路建设将愈显迫切。

目前,湖州市区主要通过西塞山路与湖州综合交通枢纽相接;南浔城区通过318国道、申嘉湖高速、申苏浙皖高速以及其他相关道路与西塞山路相接,通往湖州综合交通枢纽;安吉方向车辆主要通过11省道、104国道以及二环西路,然后通过西塞山路与湖州综合交通枢纽相接;德清北部区域通过104国道、二环西路连接西塞山路与湖州综合交通枢纽。

通过路网分析,湖州市区及南浔城区与湖州综合交通枢纽的沟通路网基本完善,有多条横向主干道能便利地衔接,而安吉方向、德清北部的车辆需绕行相当长的距离,增加104国道交通压力。

湖州市综合交通枢纽至11省道连接线工程建成后,将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康山工业区内部形成一条贯穿南北的大通道,辅以红丰西路连接线、二环南路连接线,拼接中心城市和城南工业区。

从交通路网结构上看,在杭宁高速西侧形成平行与杭宁城际铁路的纵向通道,连接11省道至安吉;同时该项目远期考虑向南接104国道,连接施家桥、青山等德清北面区域。

位于湖州市开发区的康山片区,工程于2011年省获发改委批复。

该工程属于城市规划范围,城市功能性质比较突出。

但是,该区域基础配套设施比较落后,工程道路沿线现状为鱼塘、水田用地。

本项目为湖州市综合交通枢纽至11省道连接线城建配套工程,位于湖州市开发区内的康山片区,项目已获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立项,已获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预审,文号为:

湖土预字[2013]18号。

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加强综合交通枢纽片区与11省道之间的相互联络,实现交通流的快速转换;使11省道连接线既具有快速公路的功能,亦具备城市道路的功能,有效分离城市交通,保障公路有序、快速运营;美化城市过境路线景观,有利于提高城市形象和知名度;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本项目将新建康山片区的雨污排水系统,完善该区域基础设施,减少对河流水体的污染破坏,有利于《湖州市城市防洪规划》的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此,湖州市西塞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大学(国环评证甲字第2002号)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大学成立课题小组立即着手开展工作,在进行现场踏勘以及对有关资料的调研、整理、计算、分析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并参照《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1.2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湖州市综合交通枢纽至11省道连接线城建配套工程

主办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湖州西塞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费建锋

联系电话:

2项目污染源强汇总

2.1废气污染源强汇总

本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建设方应注意采取各项措施,控制影响,待项目完工之后随即消失。

运行期汽车尾气对道路两侧(包括各敏感目标)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各预测点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建设方应加强交通管理,控制交通尾气影响。

2.2废水污染源强汇总

施工期

施工废水:

主要来自桥梁、给排水、管线、隧道施工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车辆冲洗、混凝土搅拌等。

(1)桥梁施工废水

本项目桥梁和管线同时开挖。

桥梁施工具有施工周期长、施工机械多且要直接与水体接触、物料堆场与施工营地靠近水体等特点,对水体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水下基础施工。

本项目桥梁水下基础采用钻孔桩基础,围堰施工,会因扰动河底底泥而造成泥沙等悬浮物增加,导致水体浑浊。

根据浙江省内公路大桥的施工现场过程的观测在枯水期,无防护措施挖泥的情况下,施工影响主要出现在100~200m范围内,下游300m左右泥沙沉降基本完全,在500m处水质基本可达到本底水平。

由此可见桥梁施工的影响是局部性的。

本工程桥梁桥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施工,施工中每个桩基在不漏水的护筒中进行,先钻孔,后灌注混凝土。

钻孔产生的泥浆均在护筒内,泥浆经泥浆槽运至岸边的沉淀池和泥浆池内,部分泥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自然蒸发,严禁将泥浆直接排入河道。

沉渣干化后用于路基回填。

因此,桥梁基础施工对水体水质影响不大,但施工过程中会河流水质造成短期扰动影响。

(2)给排水、管线施工废水

本项目给排水、管线工程和桥梁工程同时开挖。

不具备围堰施工的条件,污水管道过河采用非开挖施工工艺-顶管工艺。

根据施工工艺特点,顶管施工对河体扰动较小,围堰施工,会因扰动河底底泥而造成泥沙等悬浮物增加,导致水体浑浊。

根据浙江省内公路大桥的施工现场过程的观测在枯水期,无防护措施挖泥的情况下,施工影响主要出现在100~200m范围内,下游300m左右泥沙沉降基本完全,在500m处水质基本可达到本底水平。

本项目给排水、管线工程产生的泥浆废水,经收集后槽运至岸边的沉淀池和泥浆池内,部分泥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自然蒸发,严禁将泥浆直接排入河道。

沉渣干化后用于路基回填。

因此,给排水、管线施工对水体水质影响不大,但施工过程中会河流水质造成短期扰动影响。

(3)隧道施工废水

隧道施工废水主要有隧道穿越不良地质单元时产生的涌水、施工设备,如钻机等产生的废水;隧道爆破后用于降尘的水;喷射混凝土和注浆产生的废水以及基岩裂隙水等。

公路隧道施工废水中主要超标污染物为SS,其pH呈碱性,隧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4)冲洗废水

施工期间,每天晚上需对设备、车辆等进行冲洗保养,产生少量冲洗废水。

冲洗废水产生量约为30m3/d,主要污染物为含有高浓度的泥沙悬浮物和一定的石油类物质,SS浓度可达3000mg/L,石油类可达20mg/L。

为防止该类废水直接入河所造成的水污染问题,车辆设备维修保养场地必须配备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将冲洗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冲洗、洒水降尘,不外排。

(5)混凝土搅拌废水

混凝土搅拌废水来源于混凝土转筒和料罐的冲洗,产生量约3.6m3/d。

类比同类工程,废水pH为11,悬浮物浓度约为5000mg/L,总计SS产生量约0.018t/d,产生量不大,呈间歇式排放特点。

混凝土搅拌废水经加药沉淀处理后,可作为施工用水,用于车辆和机械等冲洗、工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

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

对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和处理,不得在施工场地任意冲洗车辆和机械,对收集废水进行油水分离、沉淀处理,达到一级排放标准排入附近河流,因量不大,影响有限。

3、物料流失废水

对于建材临时堆放场物料流失产生的废水,只要加强管理,在临时堆场的边沿设导水沟,堆场上增设覆盖物,石灰、水泥等物质不能露天堆放贮存,并做好用料的安排,减少建材堆放时间,特别是在桥梁施工和靠近河道路段施工中,堆场与河道距离应尽量远,那么,这股废水量会尽可能少,对沿线的水体影响小。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源于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由工程分析可知,生活污水量24m3/d,CODcr9.6kg/d,NH3-N0.84kg/d。

本工程全长约7.272km。

沿线经过盛湾村、石泉桥村、福山村、长西村、沙家浜村和东山村6个行政村,施工人员可方便地租用民房作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也同时纳入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个别距离村庄较远的施工场地,可租赁移动临时厕所,集中收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本工程将采取分标段的形式,在沿线设置若干标段,因此,施工生活污水具有排水点分散,单点一次排放量小等特征。

因废水量不大,不会对沿线水体造成成太大影响。

2.3固废污染源强汇总

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会产生大量余泥、碴土(包括拆除旧建筑物的碴土)、地表开挖的余泥、施工剩余废物料等。

如不妥善处理这些建筑固体废弃物,则会阻碍交通,污染环境。

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如不注意清洁运输,沿途撒漏泥土,污染街道和公路,影响市容和交通。

另外,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场地临时碴土堆施场采取一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如遇暴雨冲刷,则会造成水土流失。

在靠近河涌地段,泥浆水直接排入河涌,增加河水的含砂量,造成河床沉积。

同时泥浆水还夹带施工场地上的水泥、油污等污染物进入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另外,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也会产生一定的生活垃圾,如不采取措施收集、堆放,将对施工区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2.4噪声

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有施工机械如运输车辆、筑路机械、搅拌机等,以及钻孔等施工行为。

根据上式,估算出主要施工机械噪声随距离的衰减结果见表。

道路建设施工过程为桩基钻孔和浇注桩基混凝土,其工艺主要采用钻孔机和卷扬机,距声源15m处监测声级值一般在75dB左右。

运营期

根据上表可知,项目沿线昼间除东山村外其余敏感点2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均能达标,东山村超标量在5.8dB范围内,超标原因主要是受到11省道交通噪声的影响,噪声本底值超标,本项目对其贡献值仅0.2dB。

夜间,盛湾村、东山村均有超标现象,其中盛湾村2类区最大超标量为3.6dB,超标原因主要是受到西塞山路交通噪声的影响,噪声本底值超标,本项目对其贡献值仅0.3dB。

东山村4a类区超标量在8.8dB范围内,2类区最大超标量为13.7dB,超标原因主要是受到11省道交通噪声的影响,噪声本底值超标,本项目对4a类及2类区最大贡献值分别为0.2dB、0.1dB。

《湖州市综合交通枢纽至11省道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在对超标敏感点加装自然通风双层中空玻璃隔声窗后,可保证室内声环境质量达标。

”“加强跟踪监测,对于确实需要采取降噪措施的住户,应及时征求他们的意见,对于愿意接受隔声窗的住户应及时安装;对于不能接受的住户,建设单位应尊重他们的意见,可以通过实施环境搬迁或经济补偿等其它渠道解决,费用从环保投资预留费支出。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运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达标。

另外,本工程设有公交车站,公交车行驶、停靠过程会产生一定噪声,参考相关资料,公交车站点噪声比远离站点位置增加2dB(A)左右。

项目公交车站间距合理,场地开阔,路两边各设置了20m宽的绿化隔离带,因此,公交车站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绿化吸收后,对路两边的具体影响较小。

为了减少对周围敏感点保护目标的影响,建议公交站位置尽量远离敏感点侧。

3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3.1水环境影响分析

环评重点分析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排放对涉及河道和水质的影响。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物料流失、石料冲洗废水等。

施工物料流失主要发生在靠近河道路段施工,要求石灰、水泥等物质不能露天堆放贮存,堆场上增设覆盖物,同时要求在靠近河道路段施工中堆场与河道距离应尽量远,并在临时堆场边沿设置导水沟、施工营地四周设置截水沟,并设置沉淀池,将所有生产废水(包括施工物料流失、石料冲洗水等)经沉淀达标后排入附近河道。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严重影响城市卫生,增加传染病发病机率。

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场地建筑简易厕所和化粪池,产生的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抽运,不得排入附近水体。

拟建工程运营过程中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暴雨冲刷路面,形成地面径流污染水体。

路面冲刷物的浓度集中在降水初期,降水30分钟内污染物随降水时间增加而浓度增大,随后污染物逐渐减少。

拟建工程道路两侧地下分别敷设有雨水管,路面径流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

由于路面径流占整个区域地面径流量的比例是很小的,相对目前整个区域的其它污染源的比例也是很小的,故路面径、基本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明显影响,即使有影响也只是短时间影响,而随着降雨时段增加,这种影响会逐渐减弱。

3.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包括车辆行驶扬尘、堆场扬尘和材料搅拌扬尘,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施工扬尘的影响可以通过加强洒水次数、保持路面清洁、减少裸露地面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来减少其影响。

拟建工程建成后,预测结果表明,由于汽车尾气的排放,空气中NO2和CO浓度将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而且随着交通量的增加,各种污染物的浓度贡献也在增加。

空气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贡献还与大气稳定度、到道路的距离有关,相同距离,稳定度越高,污染物浓度贡献越大;相同稳定度条件下,到道路的距离越远,污染物浓度贡献越小。

拟建工程在运营远期的高峰交通量状况下,CO和NO2地面小时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可见工程建设对道路沿线两侧环境空气中的NO2和CO指标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3.3声环境影响分析

昼间施工机械(装载机、平地机)噪声昼间在距施工场地40m处和夜间距施工场地300m处符合标准限值,其它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施工场地20m处和夜间距施工场地200m处符合标准限值。

施工机械噪声夜间影响严重,施工场地300m范围内有居民区的地方禁止夜间使用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建议建设方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噪声防治确保拟建道路实施后噪声排放达标,减少对现状敏感点及拟规划居住区和拟规划安置社区带来的噪声影响。

(1)强化交通管理,完善警示标志,控制车速,敏感路段禁止鸣笛。

(2)禁止噪声污染严重的车辆通行。

(3)敏感建筑物与地面交通设施之间间隔一定的距离,避免其受到地面交通噪声的显著干扰。

(4)道路两侧各种植常绿乔木,并对沿线两侧建筑用地进行合理规划,特别是道路沿线两侧临路第一排可布置一些对噪声不太敏感的建筑,如公建用房等。

另外,建议在沿线两侧地块开发时,临路第一排建筑在方案设计阶段可考虑在建筑物之间采用三层板式裙房相连以降低交通噪声对地块内部环境的影响。

(5)随着交通量逐渐增大,噪声影响程度也将增加,可改变规划居住区和安置社区的建筑功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面向道路第一排建筑尽量将楼梯、浴室、厨房等置于面向公路一侧,在窗户外设计封闭阳台,利用窗户和阳台的隔声设计,降低噪声的影响。

对距离项目道路较近的居民加装隔声窗。

门窗隔声具有很好的降噪量,一般可达到10~15dB。

门窗隔声应相应地配备消声通风,也可采用空调。

综合来看,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在无噪声防治措施情况,运营远期可能会导致当地声环境质量超标,但超标程度较轻,通过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可使噪声达标排放,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维持相应功能区的水平。

3.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等。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收集在离岸边较远处的垃圾集中堆放场地,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工程建设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其中包括砖瓦、木材、钢材、水泥混凝土、碎石等,这些建筑垃圾中有部分可以再生利用,其它不能再利用的废土及废砖瓦等,运至指定地点倾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道路建成投入运营后,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道路清扫垃圾,包括碎石、塑料袋、树叶等,由环卫人员清运,不直接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上没有影响。

4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4.1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

由《湖州市吴兴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可知,本项目所在地为“限制准入区”-“妙西-道场渔业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1-20502B11)”。

本项目为道路建设,属于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的实施符合区域准入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项目的实施符合环保准入要求。

4.2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工程分析,本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落实相应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4.3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

本项目为道路建设项目,自身无废水产生,无需进行总量控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4.4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与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的符合性

根据现状监测表明,本项目建设地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地表水、空气、声环境质量均能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通过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周边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等均能达标,附近水体水质能维持环境质量现状。

4.5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符合性

根据《湖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规划城市道路网络将由快速干道、次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组成形成“三横一纵”的快速干道网布局、“两横三纵加一环”的框架性次干道路网,共同构成湖州城市道路“五横四纵一环”的骨架框架。

本项目为康山分区道路系统的组成部分,根据湖州市规划局出具的项目主要规划意见,本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4.6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道路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4、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

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以“吴发改经投资【2011】65号”文出具了本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同意本项目立项。

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在落实了本环评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总量平衡方案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基本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5.1污染防治措施

表5-1拟建工程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别

阶段

主要内容

生态

防护

施工期

1、合理施工组织,严格施工作业。

2、植被保护与恢复。

填方路基采取直接放坡形式,边坡植草;临时弃渣场尽可能缩短弃渣存放时间;临时占地及时复耕或复植。

3、土壤保护。

剥离表土要妥善临时堆存,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营运期

加强对公路两侧护坡的绿化管理。

水土保持

详见第七章

行洪防护

施工期

较宽河道采用分两幅施工的方式。

窄河道采用封闭加导流的方式施工。

避免在汛期施工,控制施工进度。

污染

防治

废水

施工期

1、生活污水。

租用民房作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也同时纳入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个别距离村庄较远的施工场地,可租赁移动临时厕所,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2、施工废水。

妥善进行施工组织,尽量选择枯水期进行施工;桥梁施工产生的泥浆水没泥浆池、沉淀池处理;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需经隔油、沉淀处理;水泥、砂等建材的临时堆场边沿设导水沟,堆场上增设覆盖物。

废水

营运期

1、路面径流水。

通过公路两侧边沟排放,不得直接排入鱼塘等水产养殖水体、农田。

2、桥面径流水。

沿线的东山桥等大桥应设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

废气

施工期

1、施工扬尘。

建材堆放、转运场地设置在敏感目标下风向,并距离在100m以上;易产生扬尘的物资,如水泥、黄砂等,不在开阔地或露天堆放;选用合适的运输车辆和运输方式。

2、沥青烟气。

采用商购沥青。

营运期

1、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排放限值标准。

2、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

3、种植高大乔木、辅以灌木和草皮

噪声

施工期

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

2、合理设置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案。

营运期

1、种植高大乔木、辅以灌木和草皮。

2、敏感路段采用低噪路面。

3、在预留范围内可适当发展商业建筑,或进行绿化,以增加降噪效果。

振动

施工期

1、施工现场的合理布局。

2、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3、沿线振动敏感点的控制对策。

固体

废物

施工期

1、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弃渣等应尽量综合利用。

2、桥梁施工中挖出的淤泥、渣土等不得抛入河流、沟渠。

营运期

公路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旧材料应再生回用。

6环评总结论

本报告收集了建设项目拟建址及其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并进行了调查及评价,对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排污负荷进行了核算,在借鉴巳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利用模式预测了该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综上所述,本报告认为湖州市综合交通枢纽至11省道连接线城建配套工程符合环评审批的各项原则,建设单位应严格尊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本着以人为本,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宗旨,确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保证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明显的不良影响。

同时,在本项目建成后,须经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环保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在达到本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的建设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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