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单元《公民权利与义务》复习教案人教新课标八年级下初中政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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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单元《公民权利与义务》复习教案人教新课标八年级下初中政治
中考专题复习二公民权利与义务(教案)
内容:
八年级第二、三单元
【知识纵览高屋建瓴】
人身自由权
名誉权
生命健康权
人格权
姓名权
人格尊严权
公民的主要权利
肖像权
隐私权
受教育权
财产所有权
财产继承权
财产权
智力成果权
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自主选择权、依法求偿权等
消费者权益
【要点概括提纲挈领】
一、人身自由权受法律保护
1.人身自由权的重要性
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
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2.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禁止和制裁侵犯公民人人身自由权的违法行为。
3.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主要表现
①非法搜身②非法禁闭③非法拘禁
4.依法维护自身的人身自由权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受侵害时,应运用法律武器,采取正当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①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与侵权者据理力争,指明对方行为的危害,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尊重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利。
②向有关部门反映或拨打110报警,寻求帮助。
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
1.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
生命和健康,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首要的、最基本的人身权利。
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侵犯
①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侵犯。
任何非法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公民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3.侵犯公民生命健康的主要表现
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②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
4.依法维护自身的生命健康权
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非法侵害时,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可:
①依法自卫②请求法律保护。
5.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①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危害
既损害了他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②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
应做到:
A:
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生病或者受伤。
B: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学会控制情绪,宽容他人,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的发生。
C:
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三、人格尊严权受法律保护
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生命尊严权,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行为,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名誉权受法律保护
1.做一个有良好名誉的人
①有良好名誉,不仅可以使我们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获得精神上的满足,还可获得经济利益。
②做一个有良好名誉的人,应当:
A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看重名誉的民族,我们要继承这一传统,做受人尊敬和赞誉的人。
B良好的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良好表现。
我们应当以自己的主观努力,脚踏实地,一步步为自己赢得良好名誉。
2.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犯
公民依法享有名誉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犯,禁止和制裁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违法行为。
3.侵害名誉权的主要表现
①谩骂他人、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物等侮辱行为
②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的诽谤行为
4.尊重他人的名誉权
公民应增强法律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的名誉权。
如:
①客观公正地评价他人,不诬告、陷害、诽谤他人
②尊重他人,不做伤害他人自尊心的事情
5.依法维护自己的名誉权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犯时,应采取正当、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①自行与侵权者协商,指明其错误行为的危害,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尊重自己的名誉权。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二)尊重他姓名权,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1.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分割的权利。
2.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禁止和制裁侵犯公民姓名权的违法行为。
3.侵犯姓名权的具体表现
①未经允许,以他人名义进行不正当活动的盗用姓名行为。
②使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进行不正当活动的冒用姓名行为
4.尊重人他的姓名权
我们应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已,尊重他人姓名权,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
既不要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也不要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名字。
5.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当姓名权受到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依法执法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肖像权受法律保护
1.我有肖像权
①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的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
②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同意或代理。
2.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
公民依法享有肖像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不受侵犯,禁止和制裁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违法行为。
3.侵犯肖像权的具体表现
如:
①擅自将他人的肖像制作挂历,或用作广告、杂志封面
②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③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4.维护自己的肖像权
当肖像权受到侵犯时,应运用法律武器,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如:
①自行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停止侵害,尊重自己的肖像权。
②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权益
(四)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其一人人有隐私
1.隐私的内涵:
2.保护自身隐私安全
①当今世界,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人们迫切要求保护个人隐私。
必须高度重视对个隐私的保护。
②公民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隐私安全。
如:
A上网时要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知识;
B与人分享个人秘密时,认真选择倾诉对象;
C妥善保护日记、信件等涉及隐私的物品
其二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1.隐私权的重要性
①隐私权赋予公民对其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权,它维护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
②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宁,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2.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公民依法享有隐私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不受侵害,禁止和制裁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3.侵害公民隐私的具体表现
如:
①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等干扰公民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
②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公民私人信息的行为
③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他人电话、信件等通信秘密的行为
4.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我们应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已,尊重他人隐私。
A树立隐私意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如:
不揭人短处、扰人安宁,不因好奇而热衷于打听别人私事、传播别人的秘密等)
B强化责任意识和信誉意识,承担起对他人隐私的责任与信誉
5.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公民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应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①自行与侵权者协商,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②请求司法保护,要求侵权者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四、受教育权利受法律保护
1.教育的作用和意义
①教育对于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
A:
它使我们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为人们
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
B:
它唤人的潜能,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②对于个人来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2.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
①含义:
由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证的公益事业。
②特征:
强制性、公益性和统一性
3.维护受教育权利
①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受教育不受侵害,禁止和制裁侵害公民受教育权的违法行为。
②在现实生活中,侵害公民受教育权的行为时有发生。
③公民的受教育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可采取非诉讼可诉讼的方式予以维护。
如A:
自行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停止侵害,尊重自己的受教育权;
B:
向有关部门反映,请求帮助。
C: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
①(原因)A:
国家办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很不容易,父母辛勤劳动供子女读书也不容易。
为了自己的发展,更为了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我们一定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受教育机会,履行受教育义务。
B: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我们每一个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也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因此,我们在享受受教育权利的同时,应当自觉地履行受教育义务。
②(要求)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就应做到:
A:
按时入学;
B:
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
C:
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五、财产权受法律保护
1、财产所有权
①含义:
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②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意义:
A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直接关系到公民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是实现公民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
B切实保护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激励其
积累财富、创造财富,具有重要意义。
③维护维护自身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当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财产所有权,强令侵权者返还原物或赔偿损失。
2、财产继承权
①遗产继承中,既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又要大力传承和弘扬注重情义、互谅互让的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②当我们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要增强维权意识,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3、智力成果权
①法律保护智力成果权的重要意义:
人类正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发明创造以及其他创造性智力成果,显得更加重要。
给予创新成果以智力成果权保护,是对创新精神的最有效的鼓励。
②未成年人依法享有智力成果权。
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不受侵犯。
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为有特殊天赋的未成年人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③维护我们的智力成果权
当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受到非法侵害时,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
可由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者权承担法律责任。
④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权。
A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大力宣传保护公民智力成果权的法律法规。
B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依法律己,自觉抵制盗版制品,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权的事情。
六、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律保护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消费者在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中,充当最后购买和消费的角色。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时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护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2.消费者权利和义务
①(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
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等权利。
②(义务)我们应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消费者,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市场秩序。
如:
购物时,态度谦和,对经营者有礼貌;选择商品应事先考虑好,以免耽误其他顾客购物;对营业员的优质服务表示谢意等。
3.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A:
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或服务的知识,增强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学会比较、鉴别商品或者服务。
B:
在交易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警惕,尽量不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4.维护权益的途径
侵权行为发生后,消费者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如:
①与经营者协商各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载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课标解读学海导航】
1.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2.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害.
3.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4.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
5.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6.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
【把握方向有的放矢】
一、值得注意的变化趋势
保障公民的权利是我国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是思想品德课程标准设定的一项重要目标,从近两年全国各地中考思想品德卷来分析,不难发现,本专题中的相关内容都有所呈现,题型多、题材广,重视基础知识再现的同时,部分地区的试题对学生的阅读与分析能力要求较高,这一专题在中考中必定仍然是命题的重点。
因此,必须引导学生在复习过程中首先夯实基础,明确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的内涵,能够将各种权利区分;其次,必须联系“两个实际”,即社会生活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使基础知识和观点通过与实际的紧密联系实现对知识的应用,并将知识转化为自己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从而实现“知、情、意行”的有机统一,提高理解分析能力、明辨是非能力;再次,注意知识之间的综合,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在各地中考中与本专题综合考查较多;最后,本专题在呈现方式上以漫画与法律案例居多,因而考生在复习过程中,还必须熟练掌握漫画题与案例分析题的解题要领。
2009年总体上还会沿用以往的命题考查方式,这一点上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但从试题创新的角度来看,以下特点须特别注意:
1.本专题是最容易联系实际出题的一部分。
试题的材料选择上,应特别注意选择本地区所发生的真实事件,以此为背景命题。
2.强化学生的责任感,即自觉履行义务可能会成为侧重考的方向。
3.纯理论性的答案将向理论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相结合的方向发展。
二、必须强化的突破方法
本专题是整个考试范围中比较重要的的一个单元,最常考到的内容有生命健康权和消费者权利。
常考的题型涉及选择题和非选择题。
所以,必须把本专题内容作为复习重点,多加练习,从客观知识点的识记到主观题,材料情境的分析和对知识的运用,都要多注意练习,重点在掌握和运用上,平时多注意和现实材料的联系,着重于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与现实生活实际相结合去分析。
【中考回眸感知真题】
一、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例(2008·云南)小波到商场购物,商场保安怀疑他偷拿商场的物品,将他带到治安办公室强行搜身。
从法律上看,商场保安的这一行为侵犯了小波的 ()
A.人身自由权B.生命健康权C.依法求偿权D.自主选择权
【解析】非法搜身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具体表现。
【参考答案】A
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例(2008·黄冈)据报载,山西洪洞县黑砖窑惊现未成年“包身工”,他们被迫做苦力,砖车拉不动时,监工就在后面用鞭子抽打。
虐待未成年人,使用童工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
法院经审理,29名“黑砖窑”犯罪嫌疑人分别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请阅读材料后,回答下列问题:
(1)这些“黑砖窑”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包身工”的什么权利?
(2)假如在日常生活中,你的这一权利遭到非法侵害,你会怎样做?
(3)请写出设计保护你的这一权利的相关法律。
(两部即可。
)
【解析】解答该题的第一问要注意材料中的“用鞭子抽打”等信息;解答第二问时要注意生命健康权受到威胁时求助法律是最好的办法;解答第三问时所列举的法律一定是与青少年密切相关,且与他们生命紧密联系的。
【参考答案】
(1)生命健康权(或人格权)。
(2)当我的生命健康权(或人格权)受到非法侵害时,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或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3)学生只要写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其中两部法律的名称即可。
三、公民的人格尊严权
例1.(2008·南宁)因为姓娄而多次被同学吴刚公开叫为“娄阿鼠”,小娄非常气愤。
吴刚的行为侵犯了小娄的()
A.肖像权B.名誉权C.姓名权D.生命健康权
【解析】吴刚在大庭广众之下嘲笑、挖苦他人,属于侮辱行为,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的侵权行为。
【答案】B
例2.(2008·泉州)北京昌平区王府学校的优秀教师张老师离职后,该学校仍然将其照片和个人资料登载在网站上。
张老师认为学校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诉至法院索赔5万元。
2008年3月,昌平法院判决该校赔偿张老师1000元并向其赔礼致歉。
学校的做法,侵犯了他人的()
A.名誉权B.肖像权C.姓名权D.隐私权
【答案】B
例3.(2008·芜湖)大学生赵C因名字“中西合璧”。
在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时遇到麻烦,民警要他把名字全部改为原汗原味汉字,否则不予换发,赵C不服,一纸诉状将公安局告上法庭,经审理,法院一审判决赵C胜诉,公安局必须允许赵C使用原名换领身份证。
回答下面各题。
(1)上述案例中,赵C之所以能胜诉,是因为公民依法享有()
A.姓名权B.生命健康权C.财产权D.名誉权
(2)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的启示有()
①公民权利需要法律保障②法律总是维护公民个人权益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依
法办事④ 当个人合法公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A.①②④B.①②③C.②③④D.①③④
【解析】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司法保障;法院的判决中对公安局所提出的要求,体现了③;赵C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得出④;③说法错误。
【答案】
(1)A
(2)A
例4.(2008·黄冈)“我心中有个小秘密,不能告诉你。
”这句歌词说明人人有()
A.心事B.隐私C.烦恼
【解析】不能告诉别人的小秘密就是个人私事,属于隐私。
【答案】B
四、公民的受教育权
例1.(2008·宁德)“现在咱家缺一张录取通知书”,父亲希望儿子勤奋学习,能圆“大学梦”。
启示我们要
①维护受教育的权利
②珍惜学习机会
③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
④可怜天下父母心,为父母好好读书
A.②③B.①③
C.①④D.②④
【解析】为了自己的发展,更为了国家的富强和社会的进步,我们应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故④说法不妥。
【答案】A
例2.(2007·黑龙江)察下图,运用所学知识,
回答下列问题
(1)从这幅漫画中你感悟到了什么?
(2)漫画反映了义务教育的什么特征?
(3)漫画中的小女孩应该怎样珍惜学习机会?
【解析】漫画集中反映的是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一事。
谈感悟其实就是要求指出此举的重要意义。
可从受教育权、青少年健康成长等角度进行分析。
第二问,属于教材的基础知识,免除学杂费,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
第三问其实就是回答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答案】
(1)国家着力发展义务教育;受教育是一项基本人权,国家采取措施,确保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等。
(2)公益性。
(3)应做到:
①自觉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②自觉履行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③自觉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认务的义务。
五、公民的财产权
例1.(2008·衢州)右边漫画反映了人民群众为抗震救灾奉
献爱心。
从财产权角度看,
人们行使的是:
A.财产占有权B.财产消费权
C.财产收益权D.财产处分权
【解析】处分权是财产所有权的内容之一,它最大的特点就是使财产被消费或使所有权转移到他人。
【答案】D
例2.(2008·西宁)公民张某因病去世,留下6万元遗产,张某的儿子、妻子,兄弟姐妹、父母均提出继承其遗产的要求,依照我国继承法,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该是张某的()
A.妻子、儿子、兄弟姐妹B.儿子、兄弟姐妹、父母
C.妻子、儿子、父母D.妻子、兄弟姐妹、父母
【答案】C
例3.(2008·烟台)某中学学生李华为今年的“全国助残日”专门写了一首歌词,某音像公司请人谱曲后灌制成唱片大量发行,但作品没有署上李华的名字,也没有付给他稿费。
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 音像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李华的智力成果权
B、 初中生是未成年人,不享受知识产权
C、 我国法律只保护有形财产
D、 音像公司的做法有利于促进歌曲创作
【解析】公民创造智力成果没有年龄限制,享有智力成果
权当然也不会受年龄限制,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
权不受侵犯,故B项说法错误。
【答案】A
六、消费者合法权益
例1.(2008·台州)右边漫画《永远“新鲜”》反映了
经营者侵犯消费者的▲。
①安全权②知情权③自主选择权④公平交易权
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
【解析】漫画揭露了不法厂家违反诚信原则,在产品的生产日期上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此举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答案】B
例2.(2008·黄冈)你买了一台电脑,回家后发现有毛病,但发票上写有“贷物售出,概不退换”的字样,你会()
A.请求消费者协会协调B.自认倒霉C.自己找人去修
【解析】B、C两项做法,不仅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反而会助长不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在客观上支持和纵容了不法经营者,是错误的。
【答案】A
【归纳提炼感悟方法】
有关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内容,常见的考查方式和基本的解题策略。
类型之一:
区分权利
这类试题要求我们依据材料判断侵犯或行使了何种权益。
〖解题策略
(1)〗排除其他信息的干扰,紧紧抓住人物的言论或行为,依据这些言行所造成的后果来判断属于什么权利。
例1.(2008·重庆)胡季将吕明较胖的脸形十分夸张的漫画,并以《肥猪》为名,张贴在教室里,吕明理直气壮地与胡季进行交涉。
吕明在积极维护自己的()
A.名誉权和荣誉权B。
荣誉权和姓名权
C.名誉权和肖像权D。
肖像权和姓名权
【解析】胡季的行为:
丑化公民肖像,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危害:
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
从行为的具体来看,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从行为的直接结果来看,又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
【答案】C
例2.(2008·富阳)假设八年级某班,甲丢了一只钢笔,乙在同学中散布甲的钢笔是丙偷的谣言,;丙为了报复乙,启封偷看了乙的信件;甲和乙联手将丙打成轻伤。
数天后,甲的钢笔在自己的家中打到,那么乙侵犯了丙的()
A.名誉权和隐私权B.隐私权和生命健康权
C.名誉权和生命健康权D.名誉权、隐私权和生命健康权
【解析】材料涉及的人物多、事件杂,答题时应排除其他信息的干扰,不论甲对丙做了什么,也不论丙对乙做了什么,只要紧紧抓住乙对丙的所作所为:
第一,散布谣言,诬陷丙偷窃他人钢笔;第二,伙同他人将丙打成轻伤。
前者是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具体表现,后者则造成他人受伤,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
【答案】C
例3.(2008·南宁)赵某因为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与谭某发生矛盾后,对谭某一直怀恨在心,为了报复,他在单位大院内张贴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