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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烟草行业分析报告

 

2018年新型烟草行业分析报告

 

2018年10月

目前受各国控烟政策影响,卷烟消费处于稳中有降趋势,新型烟草抓住“减害”机遇,已在部分地区呈现强势增长态势。

我国部分龙头企业不断投入研发提升产品品质,静待政策春风。

新型烟草抓住“减害机遇”。

新型烟草包括蒸汽型雾化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和其它口嚼类产品。

近年来以IQOS为代表的加热烟草制品因其口感接近真烟,却因不需要燃烧而降低了焦油等有害物质的释放而在日韩、欧洲等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始流行。

目前加热烟草制品被全球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批准销售,普及率提升较快,尤其是在日本和韩国受到了较广泛的认可。

从增量空间看,新型烟草前景广阔。

2012-2017年全球烟草消费稳中有降,其中卷烟市场规模从7157亿美元小幅下降至7019亿美元;而蒸汽电子烟及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从22.3亿美元迅速增长至177.5亿美元,复合增长达到51.4%。

中国烟草2017年与2015年基本持平;2012-2017年蒸汽电子烟及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从8.53亿元增长至39.99亿元,复合增长为36.2%。

新型烟草未来随着政策的规范,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各国监管松紧不一,烟弹税率提高是大势所趋。

监管政策的核心:

一是销售监管政策,关键在于是否允许上市以及上市前的流程;二是税收政策,即烟弹和烟杆的计税基础和税率。

我国目前制约的障碍主要是:

一、加热烟草制品减害效果仍需证明;二、监管政策尚在完善,各行为体的关系有待理顺;三、国内技术应用成熟性仍在检验,技术成熟后放开更能保护本土企业的市场。

但我们从长远来看,中国放开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是大趋所驱。

国内烟标龙头积极布局,静待政策春风。

目前中国发展加热烟草制品已经形成了技术储备和一定的用户基础,未来有望依托中烟体系发展加热烟草制品大市场。

国内上市企业中,一些烟标包装印刷行业细分领域内的上市公司,如劲嘉股份、顺灏股份、集友股份和东风股份等,已积极布局新型烟草产品,不断提升产品质量,静待政策东风。

一、初识新型烟草:

是什么,从哪来,到哪去

人类对烟草的消费已有500年“相爱相杀”的历史。

烟草发源于中南美洲,1492年哥伦布来到美洲大陆后,烟草逐渐传播到世界各大洲。

人们发现烟草中含有一种烟碱(即尼古丁),在吸食烟草时,烟碱被人吸收后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形成刺激,使人振奋愉悦。

但是烟碱有一定的毒性,烟草燃烧时产生并释放的焦油则是一种致癌物质,危害烟民和被动吸烟者的身体健康。

目前控烟已经成为主要国家政府卫生部门和国际组织(如世界卫生组织)的重要政策目标,卷烟消费处于稳中有降的趋势。

各种“减害烟草”瞄准烟草成瘾性和危害性的矛盾产生的市场需求以谋求发展,其中就包括与传统的卷烟、雪茄烟等不同的“新型烟草”。

新型烟草主要指是相对传统烟草制品而言,指含有烟草或能产生烟雾、味道,能带给人抽吸的快感,满足生理上的需求,但又不属于诸如卷烟、雪茄、口含烟草制品的其他类别的烟草制品,主要包括电子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以及口含烟和其它烟草制品(鼻吸、贴片等)。

这些新型烟草有三个共同的特征:

不用燃烧、提供尼古丁、基本无焦油。

在电子烟和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Heat-Not-Burn,HNB)问世之前,新型烟草部门是各大烟草公司为了应付政府和各类组织施加的压力而开辟的研发部门,主要研发一些烟草的替代品,比如鼻烟、含烟、尼古丁口香糖等。

由于这些产品在口感上与烟草相距甚远,因此这些产品并没有获得烟民们大范围的认可。

直到本世纪初期电子烟商业化推广,以及近几年加热不燃烧烟草流行,新型烟草才开始进入更多消费者的视线。

从目前市场发展的情况来看,电子烟和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仍然是新型烟草市场消费的主流。

市场所称的“电子烟”主要指的是蒸汽雾化烟,以雾化含有尼古丁的“烟油”为主要工作原理,最早由中国人所发明。

现代意义上的电子烟最早由中国的药剂师韩立发明,该产品后被命名为“如烟”,它于2004年开始在中国是慈航销售,2005年起进入了欧美市场,2007年末成功申请了国际专利,2013年“如烟”的电子烟业务及其专利权被帝国烟草的子公司以7500万美元收购。

从技术上来看,电子烟的设备分为主机和雾化芯两个部分,其中主机负责供电和控制,雾化芯升温发热将烟油雾化成尼古丁雾。

电子烟的基本工作原理即加热雾化含有尼古丁的液体(即“烟油”,主要成分包括丙二醇、尼古丁以及烟草香精等),形成尼古丁雾。

烟民吸入尼古丁雾后获得类似于吸烟的快感,但是其烟感与真烟仍有一定的差距。

从问世以来,蒸汽雾化电子烟形态也不断在发生变化。

早期的电子烟(在电子烟业内被称为“小烟”)为一次性电子烟和笔状电子烟。

因其在外形上与卷烟类似,被归类为cig-a-like产品。

这些早期产品的一大明显缺陷是电池续航能力不佳,出烟能力与真烟存在差异,因此市场上出现了可调节火力的大功率电子烟(业内被称为“大烟”)。

2015年起,蒸汽雾化电子烟迭代出第三代产品:

封闭系统电子烟(业内称为“扁烟”),它结合了“小烟”的便携性和“大烟”的性能体验,逐渐获得了市场的认可。

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口感与真烟更接近,却因不燃烧而得以降低焦油等有害物质的释放,成为一种新型的减害烟草产品。

与蒸汽型电子烟不同,HNB是另一种新型烟草。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是使用者经口吸入含有尼古丁和其它化学物质气雾的一种烟草制品。

菲莫国际(PhilipMorrisInternational,PMI)研发的IQOS是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典型产品,它由含烟草烟弹、加热棒和充电器三个主要部件组成。

传统卷烟点燃后在600摄氏度下燃烧,释放出尼古丁、焦油等物质。

但是,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使用电池供电加热系统将特质卷烟或烟叶、含烟草的烟弹加热至350摄氏度使尼古丁雾化,使用者经口吸入气雾进入体内,这个过程不会点燃烟草,可以降低焦油等有害物质的释放。

加热烟草制品和蒸汽雾化型电子烟是市场中最受关注的新型烟草产品,但两者的工作原理、市场监管和竞争格局却有着较大的差异。

电子烟加热雾化的是烟碱溶液,大多数烟碱溶液都包含尼古丁,也有少部分的烟碱溶液不含尼古丁,但基本都不含烟草。

因此,市面上的烟碱溶液大多由化工企业生产,其市场监管、税率等通常参照普通医疗用品。

但是加热不燃烧卷烟的填充物以烟丝为主要原料。

根据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结论,加热不燃烧烟草的烟弹含有烟草特征性成分,国家烟草专卖局将其确定为烟草专卖品,并明确规定将其纳入《烟草专卖法》的监管范畴。

在全球大多数国家,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都因其含有烟草的特性而受到了强监管约束。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截至2018年8月,批准加热烟草制品上市的国家和地区有40余个,主要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和韩国等,但中美两大烟草消费市场仍暂未批准加热烟草制品上市。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在评估该类产品能否被认定为减害产品。

中国的有关监管部门将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明确纳入烟草专卖品的范畴,非通过中烟渠道销售加热不燃烧烟草的烟弹违反《烟草专卖法》,但中烟暂时没有对国内市场销售加热不燃烧烟草的烟弹产品,因此目前境内市场上暂时还没有合规销售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渠道。

受到监管约束和消费者接受度等多重因素的共同影响,目前全球和中国烟草消费的主流仍为卷烟,蒸汽电子烟和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普及率虽然较低,但增速较快。

2012年至2017年,全球烟草消费稳中有降,2017年烟草市场总规模为7856.48亿美元,其中卷烟市场规模从7156.87亿美元小幅下降至7018.98亿美元;而蒸汽电子烟及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市场规模则从22.3亿美元迅速增长至177.5亿美元,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51.4%。

中国烟草消费在经历了中高速增长期后也进入了平稳期,2017年中国烟草市场总体规模为1474.87亿元,与2015年基本持平;自2012年起的5年内,蒸汽电子烟及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市场规模从8.53亿元增长至39.99亿元,复合年均增长率为36.2%。

由于中国尚未放开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市场,因此该类新型烟草的市场规模增长基本均来源于蒸汽电子烟的增量。

从总量占比的角度看,新型烟草产品仍是整个烟草市场中的“冰山一角”,但是从边际变化的角度来看,新型烟草产品在全球日渐起量。

以存量观之,蒸汽电子烟和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等两类主要的新型烟草的普及率仍然不高,占全球和中国烟草消费总量的比例分别为2.26%和0.27%,传统的卷烟在市场中仍然占据最具主导力的位置。

以增量观之,2012年蒸汽电子烟和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在全球及中国烟草消费市场的总量占比分别仅为0.29%和0.07%,过去五年普及率年均分别提升0.39pct和0.04pct。

值得注意的是,在全球蒸汽电子烟和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普及率从0.29%提高到2.26%的五年里,以加热不燃烧烟草为代表新型烟草制品还仅在部分国家被批准上市,其中不包括中美两大最大的卷烟消费国。

从产品本身的内部因素来看,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口感与真烟更加接近,消费者的接受意愿和消费意愿更强;从政策、税收等外部因素来看,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将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纳入传统烟草的管理范畴,使其也能够成为烟草消费税的来源,因此在产品推广上面临的阻碍或将小于传统蒸汽电子烟。

世界卫生组织也判断加热烟草制品将在未来几年内被全球更多国家和地区所接纳。

在考虑到这些因素后,以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为代表的新型烟草的普及率有望进一步提高,发展前景广阔,本报告亦将重点聚焦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

二、他山之石:

加热烟草制品的产品、市场与政策

在加热烟草产品流行之前,全球主要烟草企业都投入了包括加热烟草产品在内的新型烟草的研发。

菲莫国际(PMI)推出的IQOS是业内最早一批大规模商业化的加热烟草产品。

其最初于2014年在日本和意大利同步发售,目前IQOS已经在41个国家和地区销售。

截至2017年末,全球有近500万烟民转用IQOS加热烟草产品。

IQOS的技术先发优势和广泛的用户基础使其几乎成为了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代名词”。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国内尚未放开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而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在境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经历了数年的高速发展。

以IQOS为代表的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流行和发展历程也许能够对理解国内新型烟草的市场产生启发,并提供借鉴作用。

1、产品:

强减害效果,高用户粘性,烟弹或成长期利润中心

发展加热烟草制品等新型烟草的主要动机是充分发挥其安全性和环境友好优势,IQOS已能证明其减害效果。

传统烟草需要点燃后吸食,燃烧时温度可达600摄氏度,会释放出多种致病毒素;而IQOS等加热烟草产品仅将特制的烟弹加热至350摄氏度,在该温度下烟弹能够释放出尼古丁使吸食者心情愉悦,又能够避免燃烧过程中释放毒素,这是菲莫国际主张IQOS是减害产品的理论基础。

公司以此向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FDA)递交了上市前烟草应用申请(PMTA)和低风险烟草制品申请(MRTP)。

根据菲莫国际向FDA递交的报告,IQOS产品减害效果明显。

该报告显示,菲莫国际递交的三个型号的加热烟草制品48种毒素整体释放量比传统香烟低92%以上;其致癌物质、心血管毒素、呼吸系统毒素和生殖及发育毒素释放量均不到传统香烟的十分之一。

尽管美国FDA的专家组于2018年7月末的反馈出于严谨的考虑并未认定IQOS产品能够降低吸食烟草引发相关疾病的风险,但是9人专家组中的8人认同“完全从传统香烟切换到IQOS系统能够显著降低身体暴露于有害或潜在有害化学品”。

减害效果为IQOS的普及和流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目前,IQOS在全球四十余个市场中销售,其中在欧洲、日韩市场表现突出,这具体表现为较高的用户粘性和转化率。

IQOS目前的销售范围涵盖全球四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欧盟和日韩是公司加热烟草制品的主要销售目的地。

欧洲市场中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市场表现尤为突出,其主要表现为高用户转化率。

根据菲莫国际披露的资料,希腊、罗马尼亚、乌克兰和塞尔维亚等国家超过72%的烟民在吸食IQOS后会完全转化为IQOS用户。

葡萄牙、俄罗斯、意大利、西班牙、德国、瑞士等欧洲国家和韩国的烟民完全转化率也均达到五成以上。

高用户粘性和转化率对于加热烟草制品企业而言尤为重要,这是烟草企业持续盈利的利润中心。

从产业链的角度来看,加热烟草制品的上游是电池、电加热器等电子元器件和烟草,中游是烟具和烟弹的制造商及品牌商,下游是经销商及代理商等流通渠道。

尽管从理论上来说,消费者可以购买不同品牌的烟具和烟弹。

但是实际上,烟具并不仅仅是电池和电加热器的简单组合,烟具的加热曲线会根据品牌独有烟弹的热解属性进行调试,因此烟具具有排他性的特征,某一品牌的烟具只能使用本品牌的烟弹。

在加拿大、欧洲和日韩等主要市场,IQOS的烟弹建议零售价基本接近同款卷烟的建议零售价。

以日本市场为例,一盒MarlboroHeatsticks烟弹售价460日元,而万宝路卷烟售价470日元每盒,两者价格基本相当。

这使得消费者除了购置使用寿命约为一年的IQOS烟杆的初始成本外,长期使用加热烟草制品的成本与传统卷烟基本相当。

由于烟草的成瘾性、消费者对品牌和烟感的主动粘性和IQOS设备排他性形成的被动粘性,加热烟草制品企业不仅通过单次销售烟具获利,更通过烟弹实现长期盈利,整体盈利性强于传统的卷烟。

2、市场:

菲莫国际先发优势明显,全球和区域巨头紧追不舍

菲莫国际、英美烟草、日本烟草和帝国烟草是全球四大烟草巨头。

2017年全球除中国以外的烟草市场中,菲莫国际、英美烟草、日本烟草和帝国烟草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4.56%、20.56%、14.63%和6.45%,四大巨头的占有率合计达到67.2%。

近年来,四大跨国烟草公司都选择通过研发新型减害烟草产品,试图在传统烟草产品增长乏力的环境下寻求突破。

菲莫国际的IQOS是全球最早规模化、商业化的加热烟草制品,使其获得了明显的先发优势。

欧睿的数据显示,2014年英美烟草(及其在2017年并购的雷诺烟草)在电子烟和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HNB)品类中的市场占有率达到11.6%,而彼时菲莫国际在同品类中的市场占有率仅为1.5%。

2014年11月IQOS产品首发,2015年起菲莫国际在电子烟及HNB品类中的市场占有率迅速上升,并持续“一骑绝尘”。

2017年菲莫国际的减害产品(RRP)取得收入36.4亿美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2.7%;同年公司在全球电子烟和HNB品类中的市场占有率达到32.7%,超过行业内第2名到第50名的总和(32.4%)。

菲莫国际通过专利壁垒进一步巩固其先发优势。

菲莫国际的IQOS取得成功后,其通过大量申请保护性专利形成加热不燃烧烟草的专利壁垒,从而巩固其先发优势。

截至2017年末,公司已取得各项专利授权2,900件,审核中的专利有4,700项,涵盖加热温度控制和加热曲线、烟草薄片有序排列和烟弹制造专利技术等。

这些专利授权对菲莫国际旗下的IQOS产品形成了较强的保护性作用。

全球和地区烟草龙头企业紧随菲莫国际的IQOS推出各自品牌的加热不燃烧烟草(HNB)产品布局HNB市场。

在2014年菲莫国际在日本和意大利同步发布IQOS产品后,其它全球和区域性烟草龙头企业都积极布局HNB产品。

日本烟草的Ploom、英美烟草的Glo和雷诺烟草的Revo都是市场上常见的加热烟草制品烟具,与同一烟草公司的烟弹匹配使用。

除了全球四大烟草巨头之外,韩国最大的卷烟制造商韩国烟草与人参公司(KT&G)也在2017年12月推出了使用圆柱加热针加热特质烟丝的烟具LIL,除了配套的Fiit烟弹外,LIL还能兼容其他品牌的烟弹。

加热不燃烧烟草获得了理想的市场反馈,部分产品供不应求,因此龙头烟草企业不仅布局于HNB,更大力投入成倍提升产能,抢占市场。

菲莫国际的希腊子公司Papastratos在阿斯普罗皮戈斯的工厂停止卷烟生产,公司投资3亿欧元将卷烟生产线更换为每分钟生产10,000个HEETS烟弹的生产线;同时其在德国投资3.2亿美元建设无烟制品工厂。

预计截至2018年末,菲莫国际HNB烟弹的年产能达到1000亿个。

英美烟草在韩国泗川的生产基地投产后也将大幅提升Glo产能。

日本烟草则计划投资5亿美元提高PloomTech配套烟弹Mevius的产能,使其2018年末的产能达到2017年末产能的4倍。

菲莫国际、英美烟草和日本烟草三家公司2018年HNB烟弹产能同比2017年预计增长2倍。

3、政策:

各国监管松紧不一,烟弹税率提高是大势所趋

主要国家和地区对新型烟草产品出台了松紧不一的监管政策,监管政策也因产品的类型而异。

在不少国家和地区,蒸汽型电子烟和加热烟草制品的监管规定大相径庭。

我们认为监管政策的核心包括两点:

一是销售监管政策,关键在于是否允许上市以及上市前的流程;二是税收政策,即烟弹和烟杆的计税基础和税率。

(1)销售监管政策:

40多个国家和地区批准上市,各地监管松紧不一

对于加热烟草制品,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像对所有其它烟草制品一样采取政策措施和监管措施。

但是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对公约缔约国没有约束力,政策措施和监管措施受到多元行为体的影响,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世界各国对加热烟草制品制定了松紧不一的销售监管政策。

日本的政策限制了蒸汽型电子烟的发展,而为加热烟草制品创造了宽松的市场监管环境,烟弹和烟杆均能够在日本合法销售,使得IQOS等加热烟草制品在日本得以迅速起量。

根据日本《药事法》的规定,含有尼古丁的烟油不能在日本合法销售,因此主要新型烟草产品中,只有加热烟草制品能够在日本合规销售。

此外,日本的禁烟法令也没有禁止烟民在室内抽吸不产生二手烟的加热烟草制品,这些宽松的政策IQOS等产品能够在日本大行其道,甚至在东京银座开出旗舰店。

在美国,加热烟草制品的发展则受限于FDA严格的监管政策,PMTA的高成本制约新型烟草制造企业产品销售。

美国FDA对新型烟草监管的三个关键是烟草预上市申请(PMTA)、风险改进烟草产品(MRTP)和列明潜在有害气体成分。

PMTA要求烟草制品生产商在每种产品上市前提交与上市申请,每个口味和尼古丁含量均需要单独的申请,FDA对单项申请费用保守估计为33万美元。

同时,若要将产品标识为低风险产品并以此营销,生产商需要向FDA申请MRTP认定,但自2011年以来的申请无一通过FDA的审核。

FDA的严格在政策使得IQOS进入美国市场前碰壁,而PMTA的高成本和MRTP的复杂流程和零成功率制约新型烟草企业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在欧洲,加热烟草制品的法规尚未出台。

欧盟对于新型烟草产品的监管政策主要集中于电子烟方面,根据欧委会2018年初的报告,由于加热不燃烧产品近年刚刚出现,且仅在部分成员国上市,使用人数较少,现阶段对其颁布欧盟范围的政策难度较大。

部分欧盟国家对于新型减害烟草产品在立法层面开始进行铺垫工作,出台了相应的指导性文件作为今后认定减害是否成立的依据。

(2)税收政策:

参照传统卷烟征税,整体提高烟弹税率是趋势所向

各国对烟草征收烟草税的税率高低有别,但欧美日等主要发达经济体总体税率较高。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全球烟草流行报告》,有33个国家对烟草征收高额税收,使其达到卷烟零售价的75%以上,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烟草税税率也在60%以上。

由于税收政策各国有较强的主动性,因此也有部分国家征收较低税率的烟草税,甚至不对烟草征收附加税。

就加热烟草制品等新型烟草,各国也采取了松紧有别的税收政策,整体而言各国对烟杆和烟弹区分对待。

主要国家一般均将烟杆视为普通的电子产品和消费品,按照各国既有的税率征税,而对待烟弹则有所区分:

英国将烟弹视为普通消费品,并按普通消费品征税;韩国对烟弹征收烟草税,但税率明显低于传统卷烟,即便2018年的新法案获得通过执行税率也仅相当于传统卷烟的90%;日本对烟弹参照传统卷烟征收增值税和地方烟草税,但税率也明显低于传统卷烟(传统卷烟税率为63%左右,而对烟弹征收税率仅为15%~50%不等)

税收政策是仍是调节烟草市场的有效工具。

在市场政策和税收政策的共同刺激下,以IQOS为代表的加热烟草制品在日本取得了较好的市场表现。

整体来看,目前加热烟草制品的税率低于传统卷烟,但日本、韩国等加热烟草制品已经占据一定市场规模的国家都在谋求提高加热烟草制品的税率。

由于烟草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因此政府也有足够的动机在新型烟草逐步替代传统烟草后提高税率,以弥补传统烟草销售下滑带来的税收收入下降,烟弹税率整体上行或会成为趋势所向。

4、落脚中国:

已有技术储备和用户基础,等待政策完善放开

介绍海外经验仍需落脚中国的市场及投资机会。

尽管加热烟草制品中在国内仍被禁止销售,但是消费者早已通过海外代购等灰色渠道开始体验和使用包括IQOS在内的多种海外加热不燃烧烟草产品。

同时,国内的烟草、非烟草企业也早已展开对加热烟草制品的研究,并取得了大量的专利。

此外,由于加热烟草制品的烟弹已经明确属于烟草专卖品,而蒸汽型电子烟的烟液属于普通商品,推广加热烟草制品在中烟体系内部的阻碍相对较小。

我们认为,中国发展加热烟草制品已经形成了技术储备和用户基础,未来中国有望依托中烟体系发展加热烟草制品大市场。

一方面,中烟体系内外已经拥有大量的加热烟草制品技术储备。

截至2018年3月,国内企业和个人共有加热烟草制品专利343项、实用新型专利365项、外观设计专利39项,均超过境外企业在中国注册的专利数。

其中云南中烟、湖北中烟、四川中烟和湖南中烟的专利数均在50件以上。

云南中烟的“MC”、四川中烟的“宽窄”和广东中烟的“MU+”、“ING”等均已生产并在海外试销,主要试水的市场包括韩国、老挝等周边国家。

另一方面,国内加热烟草制品已经形成了用户群,年轻烟民和外烟消费者或成为中国加热烟草制品的潜在用户基础。

中国有庞大的烟民群体,2017年末中国15岁以上人口约11.5亿人,吸烟率20.48%,据此计算中国烟民人数约为2.35亿人。

由于烟民基数庞大,即使新型烟草的转化率低,整体市场规模仍然可观。

此外,尽管中国没有放开加热烟草制品市场,但部分烟民已经通过海外代购、“海淘”等灰色渠道使用加热烟草制品。

由于加热烟草制品海外代购的费用较高,而这批烟民已经习惯于加热烟草制品,因此国内HNB放开后他们有望成为合规加热烟草制品最早的消费者。

目前制约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放开的主要障碍主要有三点:

其一,加热烟草制品减害效果仍需证明。

目前IQOS等加热烟草制品在海外出现了较好的市场反馈,若后续进一步证明该产品减害效果明显,那么社会舆论将要求政府给加热烟草制品“松绑”。

其二,监管政策尚在完善,各行为体的关系有待理顺。

目前我国没有就该类新型烟草制品有明确的监管政策,目前禁止加热烟草制品的依据仅是中烟鉴定IQOS等产品具有“烟草性特征”。

若要放开加热烟草制品,需要厘清各行为体之间的关系,明确相关法律和政策。

其三,国内技术应用成熟性仍在检验,技术成熟后放开更能保护本土企业的市场。

中烟体系内生产的加热烟草制品技术成熟性、稳定性仍在检验,此时放开加热烟草制品或将导致进口产品的涌入,不利于保护本土市场。

从长远来看,中国放开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是趋势,而中烟无疑将成为其中的唯一龙头。

首先,国内实行烟草专卖制度,并通过《烟草专卖法》把烟草专卖制度用国家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国家烟草专卖局业已明确烟弹具有“烟草性特征”,因此烟弹的监管和流通将参照卷烟。

其次,中烟在技术上拥有绝对优势。

除国际龙头企业外,国内拥有30项以上加热烟草制品技术的企业均为中烟体系内部的企业。

第三,加热烟草制品的核心是烟弹,烟民对品牌和口味敏感,中烟掌握中国大多数烟民的口感偏好。

因此从政策、技术和市场的角度来看,中烟体系都有能力成为加热烟草制品的龙头玩家。

三、只欠东风:

烟标龙头布局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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