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监察局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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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监察局文件
温州市龙湾区监察局文件
温龙监〔200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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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解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办理程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解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办理程序的暂行规定》已经区监察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监察局
2009年7月8日
解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办理程序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正确执行纪律,规范解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办理程序,保障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解除行政处分,按照谁给予处分,谁负责解除的原则,由批准给予行政处分的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办理。
第三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处分的解除程序,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到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处分。
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按照下列规定期限予以解除:
(一)警告处分满六个月;
(二)记过处分满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处分满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处分满二十四个月;
规定期间的起始时间,从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算。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职务等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可以提前解除处分。
提前解除处分的时间,不得少于规定的处分期限的一半。
特殊贡献,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
第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又犯错误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
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第八条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区监察局作出处分决定的,解除处分时,需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区监察局解除处分。
区监察局提出监察建议,由有关行政机关给予处分的,由作出处分决定的行政机关批准解除处分,并报区监察局备案;提前解除处分的,须征求区监察局同意。
第九条解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由受处分人员填写《解除行政处分呈批表》,再由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根据受处分人员改正错误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样本见附件2),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内,如有举报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不良反映的,由纪检监察组织调查核实,对核实结果确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由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向作出处分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解除区监察局作出的处分的申请,应当由区监察局案件审理部门审核后,提请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条解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制作解除处分决定书,并填写《解除处分决定书送达回证一、二》等表格,送达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单位和本人,并按照管理权限,抄送组织人事部门、档案所在单位归入人事档案,并将《解除处分决定书入档回执》及时反馈作出解除处分的机关。
第十一条区监察局作出处分决定,按规定应向区人民政府或市监察局备案的,解除处分时,仍应报区人民政府或市监察局备案。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上级有新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暂行规定由龙湾区监察局负责解释。
附:
1、解除行政处分呈批表;
2、公示样本;
3、解除行政处分讨论记录表;
4、决定书(样本);
5、解除行政处分决定书送达回证一;
6、解除行政处分决定书送达回证二;
7、解除行政处分决定书入档回执;
8、解除行政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
附件1:
解除行政处分呈批表
申请人:
(受处分人员)
温州市龙湾区监察局制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级
受处分
种类
受处分
时间
处分期限(月)
本
人
申
请
理
由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原
处
分
机
关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此表一式三份,本人、人事档案、案卷档案各一份)
附件2:
关于解除××(受处分人员)行政××处分的
公示(样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其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
××(受处分人员),男/女,××年×月出生,××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所在单位、职务及身份)。
二、处分情况
××(受处分人员)因××(违纪性质),被××(作出处分的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处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7天。
公示期间,接受干部职工对××(受处分人员)行政处分期间改正错误、工作表现等情况的监督。
如有意见,请于××年×月×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向××(受行政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区监察局反映问题。
以信函反映的应署真名实姓。
(举报电话:
××××)。
××(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
××年×月×日
附件3:
解除行政处分讨论记录表
时间
地点
承办单位
承办人
主持人
记录人
会议
参加人
受处分
人员
标题
附件4:
温州市龙湾区××局
温龙×决字(20××)×号
关于解除××(受行政处分人员)××处分的
决定
第一部分:
被处分人违纪问题。
经××年×月×日区×××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或经政府批准,给予×××(受处分人员)行政××处分。
第二部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受处分人员)的行政处分期限已于××年×月×日到期。
根据(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申请解除的意见和××(受处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经区×××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予以解除××(受处分人员)行政××处分。
温州市龙湾区××局
××年×月×日
主题词:
行政解除处分××(受处人员)决定
主送:
×××(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受处分人员)。
抄送:
×××(有关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温州市龙湾区××局办公室20××年×月×日印发
(共印×份)
附件5:
解除行政处分送达回证一
送达文件名称
收件人
送达地点
收到日期
年月日时分
收件人签名或盖章
代收人说明代收理由
送达人
备注
送达后请将此证寄回区××局
签发单位:
签发时间:
年月日
附件6:
解除行政处分送达回证二
送达文件名称
送达人
收件单位
送达地点
收到日期
收件人签
名和盖章
不能送
达理由
年月
日时
年月
日时
年月
日时
年月
日时
年月
日时
备
注
注:
此表为解除行政处分决定书送达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人员所
在单位,各单位收件人签名和盖章后将此证交送达人或寄回区×××局。
附件7:
附件7:
解除行政处分决定书入档回执
送达单位
干部人事档案室
送达文件
收件人
收到日期
年月日
归入人事
档案情况
归档日期
年月日
填表单位
入档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
此回执填写完毕后请寄回区×××局。
附件8:
解除行政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任职务、时间
原任职务、时间
解除行政处分
决定
宣布时间
宣布范围
报告单位(章)
年月日
主题词:
行政处分公务员规定
抄送:
市监察局,区政府。
温州市龙湾区监察局2009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