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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图解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新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明确规定: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应当出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和有效乘机凭证。

旅客应当依次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接受人身检查。

旅客在接受人身检查前,应当将随身携带的可能影响检查效果的物品,包括金属物品、电子设备、外套等取下。

旅客的随身行李、托运行李物品应当经过民航行李安检设备检查。

那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发布后,哪些东西不能携带呢?

一起来看小编搜集的图解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吧。

携带贵重物品、残疾旅客等可要求在非公开场合进行安检;对通过安检机没有报警的旅客,安检员也可以抽查手检。

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对民航的人、车、物安全检查做了明确规定,新规已于今年8月31日经过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取消安检员身高、五官等要求

现行的《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以下简称旧规)自1999年6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沿用了17年。

该规则对我国民航安全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近几年民航安检的新变化,需要进一步地修订完善。

记者发现,新规中对安检员的准入条件适当放宽,取消了旧规中对安检员的身高以及五官端正等要求,只要求安检员须取得相关的岗位技能资格证书。

此外,对安检员这一特殊工种,新规也在福利待遇方面给予提升。

新规明确,X射线安检仪操作检查员一次性工作时间不超过30分钟,再次操作之间的间隔不能少于30分钟。

旧规中对此要求是连续工作不得超过40分钟,每天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残疾旅客可要求非公开安检

新规还详细规定了适用安检的情形以及适用重复安检、人工安检的情况。

新规要求,旅客应当依次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接受人身检查。

对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检查报警的旅客,民航安全检查员应当对其采取重复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或手工人身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查,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

对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检查不报警的旅客则可随机抽查。

同时,对要求在非公开场所进行安检的旅客,新规明确,如携带贵重物品、植入心脏起搏器的旅客和残疾旅客等,民航安检机构可以对其实施非公开检查,一般由两名以上与旅客同性别的安检员实施。

殴打辱骂安检员将移交公安

新规还详细列出了安检过程中,安检机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的14种情形。

记者注意到,旅客有对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及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拍照、摄像,经民航安检机构警示拒不改正的、故意散播虚假非法干扰信息的、在行李物品中隐匿携带民航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的等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是新规中新增的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还明确,旅客逃避安全检查或者殴打辱骂民航安检员或者其他妨碍民航安检工作正常开展,扰乱民航安检工作现场秩序的行为,也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下面是为您准备的2018年单位民主生活会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噢!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后续精彩不断,敬请关注!

单位民主生活会自查报告一:

按照上级公司关于召开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中共xx市纪检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

结合半年来自己在班子成员密切配合下,在领导通信生产、经营服务和改革、稳定等工作实际,按照生活会议题,进行全面的对照自查、回顾与总结。

一、个人学习情况

自今年初主持分公司全面工作以来,自己深深的感到,所面对的是全新的工作内容,肩上的担子更重,责任更大。

因此,只有继续坚持不懈的努力学习,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政治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才能正确把握工作全局,使全市通信在发展的进程中永保正确的政治方向,把班子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政治核心和坚强的领导集体。

根据这一思想,我在力抓通信生产经营等工作的同时,带头讲政治、抓学习,从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生死存亡的高度,从加强和提高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治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多次通读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委会议上的讲话,关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重温了《党章》,反复的学习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及《公司铁律》,充分领会了三重一大制度的精神实质。

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在政治理论上又有了新的提高,思想上又有了新进步。

实现了把党和国家的政治理论,融会到指导全市通信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去的根本目的。

下面就学习问题谈几点个人体会和认识:

1、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必要性。

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并指出这是总结我们党自身建设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经验而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

胡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讲话,抓住了新形势下建党治党的重大课题,体现了按照法规制度加强党的建设的大思路,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固本之举,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跟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提出全党学习贯彻党章的要求,是党中央在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出的一项重大决定

从国际环境看,和平、发展与合作仍然是当今时代的潮流,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世界经济处于新一轮增长期,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不断扩大,我国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机遇。

但同时,国际局势已经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增多,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加剧,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我们仍然面临着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上占优势的压力。

从国内环境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加速推进,社会政治保持长期稳定。

但同时,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多样化,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更加复杂和多样,改革攻坚的任务更加艰巨和紧迫。

在这样的国际和国内背景下,党中央提出全党要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必须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形成的新的执政理念,是实现又快又好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章规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要求,也是实践党章规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时代特点和具体体现。

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提出要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并首次提出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

这对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紧密联系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具体实际,把科学发展观从观念内化为行为对于我们党把正确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从对领导干部的原则要求转化成行为规范,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而通信企业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活动,就是要使党章落实到干部党员的经常性学习实践中,落实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中,落实到以经营发展为龙头的各项工作中,使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中,更好地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又快又好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从指挥的思想基础;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气;发展党内民主,使党内生活更加生动活泼,原则空气更加浓厚;严明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强化制约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广大员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和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地位观、利益观和权力观,推动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转化为加快企业发展的工作动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月10日我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就《公司铁律》,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向干部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各级领导人员,尤其是三级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要学习、遵守、贯彻好、维护《党章》。

要掌握现代通信企业管理知识,要写出心得体会,学以致用。

要学习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二是铁律问题。

《公司铁律》是工作行为准则,是确保企业行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分水岭和高压线。

各级领导人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来认识,确实抓好《公司铁律》的学习、贯彻和执行单位民主生活会自查报告范文3篇工作报告。

三是执行力问题

各级管理人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真正营造出,责任、执行、效率、效果的良好氛围。

四是榜样问题。

各级管理人员一定要约束自己、提高自己、为广大员工做出学习、执行、纪律、责任的工作榜样。

这些要求,为转变机关作风,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产生了积极作用。

2、领导干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参加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时关于八荣八耻的讲话,抓住了当前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抓住了构建和谐社会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体现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

各级领导干部处于带领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特殊位置,要带头牢固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争作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

领导干部要做一心为民的表率。

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爱祖国、服务人民。

对领导干部来说,就集中体现在为群众服务上,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作最大的光荣。

一要深怀爱民之心。

要时刻把人民的衣食冷暖放在心上,忧民之所忧,急民之所急,把人民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是非取舍的根本标准。

二要恪守为民之责。

在其位,负其责。

为员工群众办事情不能推,不能拖,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以扎实行动赢得员工群众的信任。

三要善谋发展之策单位民主生活会自查报告范文3篇单位民主生活会自查报告范文3篇。

把带领全市通信向前发展当作当前突出重要的大事抓紧抓好。

多倾听员工群众的呼声,找出适合xx通信发展的路子,当好引路人、带头人。

四要多办有利于员工群众之事。

多深入到基层和员工群众当中,解决他们一些现实困难问题,竭尽全力去办。

单位民主生活会自查报告e二:

一年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能立足水利战线,倾心水利工作,发挥护航作用,搞好纪律监察,勤勉不懈,无私劳作,以可贵的敬业精神和极强的工作责任心,使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齐头并驾,相得益彰,取得了较好成绩,赢得了群众好评。

首先,能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自觉改造世界观,努力加强党性锻炼,坚持用三个代表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

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

能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把党的需要摆在首位,克己奉公,不折不扣地完成组织分配的各种任务。

在注重增强政治修养的同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业务工作水平,全面掌握、深刻领会政策法规实质与精髓。

通过强化学习,超前提高,逐步从党的纪律监察和水利战线上的一名新兵成长为政治上信得过,业务上过得硬,熟悉工作业务,精通政策法规,了解工作实际的行家里手。

其次,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争创一流工作水平。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保持我党纯洁、肌体健康的重要工作。

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年初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订了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勤政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坚定理想信仰,自觉抵制消极腐败现象。

围绕四廉洁活动,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和家庭廉洁承诺制等专题活动。

组织党员干部到郭秀明故乡实地学习,接受教育,从行为上塑造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在思想上筑起反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同时,不断完善《水务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工作纪律》和《水务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财务督察领导小组,设立纪检监察联络员,坚持每季度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财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情向组织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制度。

严格行为规范。

落实制奢规定,提出了5条具体要求,从资金使用、财务开支、来人接待、票据报销、下乡补贴等方面制定了相应措施。

由于纪律监察工作抓得严、落得实、监督有力,措施到位,因而,今年水务系统基本上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我除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外,还竭力做好分管工作。

克服困难,创新思路,谋求发展,使分管工作冲破迷雾,独树一帜。

今年初,局党委安排我分管城区供水公司后,在该公司负债累累,举步难艰,管理混乱,人心涣散的情况下,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两年大提高,三年上水平的工作目标,制定了公司全面管理规范,骤拢人心,昂扬士气,鼓舞斗志,振奋精神。

变压力为动力,变不利为有利,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寻求企业转机,注入活力,增强生机。

在具体工作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工作一线查问题、寻根源、堵漏洞,现场办公,解决问题。

通过一年的工作,公司面貌有了较大改观,职工人心思齐,信心倍增,工作热情迸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水费抄收创历史最高水平,短期内实现了企业收支平衡这一目标,受到局党委肯定。

第三,我除了在工作上身体力行,恪尽职守,忠实履行工作责任外,而且在日常生活中能严以律己,信守规范。

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党规,严格从政行为准则,带头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维护班子团结,维护党委核心作用,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忠于本职,热爱岗位。

在本职业务工作中,做到原则不动摇,条件不变通,程序不走样,不搞吃吃喝喝,不搞歪门斜道,崇尚崇高的职业道德,为干部职工做出了表率。

由于我能以身作则,带头实干苦干,不遗余力地履行职责,因而,本职工作为全县水利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分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今年七一被县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对民航的人、车、物安全检查做了明确规定,新规已于今年8月31日经过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下面就一起来看小编分享的专家解读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吧。

作为民航空防安全工作的基础和核心,民航安全检查的工作质量影响到民航空防安全的安全系数,事关国家安全,直接关系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民航安全检查工作,近日,最新修订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正式发布,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则》共九章92条,分别就民航安全检查目的和适用范围、一般要求、民航安全检查机构运行、民航安全检查员、民航安全检查设备、民航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民航安全检查工作特殊情况处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系统规定。

日前,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业内有关专家、学者,就《规则》出台的背景、意义和特点以及社会和旅客关心的问题进行专业解答。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记者:

《规则》的修订基于怎样的背景?

答:

现行的《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是1999年5月14日颁布、6月1日实施的,至今已有17年。

近年来,一方面民航运输发展迅猛,特别是以2001年美国911事件为典型的国际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时有发生,民航空防安全日益重要,民航安全检查工作成为民航空防安全地面防范关键和核心关口,对民航安全检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2003年民航体制改革完成后,民航安全检查工作随之下放企业,民航行政机关与机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1999年颁布的《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在航空安保管理任务、目标、方式等方面已经出现了滞后和脱节,需要重新对民航安全检查相关主体的职责进行定位确权。

再者,近年来民航系统在保障重大安保活动中形成了一系列的好的做法和经验,需要通过立法的形式予以固化并形成长效机制。

同时,《规则》的修订也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国家有关法律,保障民航运输空防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

基于以上原因,民航局于2018年启动了的修订工作,在起草过程中多次征求行业内外意见并反复修改。

《规则》通过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民航安全检查工作的职责定位和主体责任,加强了民航安全检查工作的行政监管,以有效保证民航安全检查工作有法可依、权责明确、监督有力、处罚有据。

可以说,最新修订的《规则》总结归纳了民航安全检查工作经验,固化并形成长效机制,更适应形势发展和变化要求,将有效推动民航安全检查专业化、职业化、科技化建设,更好的发挥民航安全检查这一核心关口的查控职能,保证民航安全检查工作有效开展。

记者:

近年来民航安全检查工作的经验在《规则》中有何体现?

答:

经过20多年的实践,我国民航安全检查工作总结提炼了大量新的有效措施和做法,这些措施和做法在《规则》均有所体现,比如对民航安全检查的执行主体即民航安全检查机构的运行条件和审批程序进行明确规定,提出了民航安全检查设备系统化管理的工作要求,针对近年来航空货邮安保风险固化了新的航空货邮安检的工作要求,梳理了民航安全检查工作中的特殊情形及处置原则等。

同时也请广大旅客注意,《规则》中有很多规定已经实行多年,并且一直在执行。

严格来说,这些并非新规,只是第一次在修订中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呈现出来。

比如,《规则》中的第35条对残疾人非公开检查的规定,这实际上是2008年奥运会期间民航局联合北京奥组委和中残联共同发布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残疾人航空运输政策》的延续。

明确主体权责构建安检安全信用制度

记者:

安检工作具有法律授权的公权力属性,也与社会公众直接接触。

《规则》在规范安检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上有哪些亮点?

答:

《规则》梳理了民航安全检查工作涉及的主体,并按照权利义务相统一、权责相适应的原则对相关主体权利义务进行重新规范。

一是明确了民航安全检查机构负责民航安检工作,设立民航安全检查机构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对民航安全检查机构的工作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明确了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及监管局对民航安全检查工作的行业监管职能,目的就是着力解决民航安全检查工作监督落实不力的问题。

三是明确了从事民用航空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应当配合民航安全检查机构开展工作,共同维护民用航空安全的要求。

记者:

对民航安检主体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规则》在法律层面做了哪些规定?

答:

《规则》根据民航安全检查工作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职责定位,针对民航安全检查机构及其设立单位,《规则》依据相关主体的职责和任务,特别是结合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科学设置了法律责任及行政处罚章节,加大了处罚力度,突出主体责任、突出违法后果,保证规则要求能够切实落到实处,加强规章的实用性,保障措施落地,实现依法监管、依法执勤。

同时,《规则》还对旅客和其他安检相对人在民航安全检查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明确的处理意见,如旅客若有对民航安全检查工作现场及民航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拍照、摄像,经民航安全检查机构警示拒不改正的、故意散播虚假非法干扰信息的、在行李物品中隐匿携带民航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的等14种行为,将会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记者:

民航安全检查和公众密切相关,刚才您也提到旅客这一主体对安检工作的配合至关重要。

那么,《规则》明确的旅客权责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

民航安全检查工作是一项依法开展的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执法性活动,它直接关系到对社会公众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限制,特别需要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因此,《规则》一方面通过对民航安全检查勤务标准的细化和规范明确民航安全检查工作的职责边限,告知社会公众的权利;另外一方面还强调了社会公众的配合义务,即强调旅客、航空货物托运人、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航空邮件托运人应当配合民航安全检查机构开展工作。

特别是《规则》中明确,旅客如果有逃避安全检查或者殴打辱骂民航安全检查员或者其他妨碍民航安全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扰乱民航安全检查工作现场秩序的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同时,旅客的违规行为会被记入民航安全检查安全信用记录,有民航安全检查违规记录的人员和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时,可能会面临更加从严的检查措施。

借此机会,也呼吁广大旅客正确认识民航安全检查工作的性质,在接受民航安全检查时,尊重民航安全检查从业人员、配合民航安全检查工作开展,这样既能维护公共安全,也有利于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统一安检工作标准加强各方联动配合

记者:

《规则》着力解决民航安全检查工作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上,有哪些新规定呢?

答:

由于现行的《规则》在安检勤务方面规定只有13条,导致实际工作中各单位理解执行不一,旅客接受安检感受不一,影响了民航安全检查工作的权威性和接受度。

因此,《规则》用了一章36条(超过规则全文的三分之一篇幅)来详细规范民航安全检查工作的勤务标准,促进民航安全检查执勤执检的一致性。

下一步,民航局有关部门还将根据《规则》的精神,修订出台相关配套性文件,以保证民航安全检查执检标准的统一和权威。

记者:

民航安全检查工作中经常能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规则》对此有何规定?

答:

应该说,在特殊情况处理上,《规则》更加突出了联勤联动配合。

《规则》对民航安全检查现场面临的特殊情况进行了梳理分类,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置方式,进一步规范了民航安全检查特殊情况处置,突出了民航安全检查工作与机场公安机关的联动配合,以充分发挥机场公安的执法效能,充分发挥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力量的合力,共同促进民航安全检查正常开展,保障民用航空安全。

记者:

近年来民航空防安全形势不断变化,考虑到未来各种不确定因素,《规则》在制定上留有裕度吗?

答:

这的确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大问题。

例如,近年来,民航空防安全形势不断变化,对民航空防安全威胁的因素呈现增长势头。

有鉴于此,《规则》调整了禁限物品清单的形式,将原本作为现行的《规则》附件的禁限物品清单,在条款中明确授权民航局制定《民航禁限目录》并采用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和行业通告,增加了政策的灵活性,既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适应了民航安保工作任务调整变化的需要。

此外,在互联网应用日益发达的今天,《规则》也为数字化乘机预留出更大空间。

比如对旅客登机牌上加盖验讫章的规定,考虑到登机牌无纸化和电子化发展趋势,《规则》通过第31条规定,民航安全检查将传统的加盖安检验讫章的动作调整为加注安检验讫标识的方式,可以有效的满足登机牌电子化发展的需要。

2018年1月1日,石家庄机场安检将按照民航局要求,正式实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6号)。

新《规则》明确规定:

旅客应当依次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接受人身检查。

对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检查报警的旅客,民航安全检查员应当对其采取重复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或手工人身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查,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

温馨提示:

请旅客有序过检,耐心等待,待安检员检查完毕后放行。

同时,对要求在非公开场所进行安检的旅客,新《规则》规定,如携带贵重物品、植入心脏起搏器的旅客和残疾旅客等,民航安检机构可以对其实施非公开检查,一般由两名以上与旅客同性别的安检员实施。

温馨提示:

如您携带贵重物品,或作为植入心脏起搏器的旅客、残疾旅客,请及时告知安检人员,同时配合安全检查工作。

新《规则》还明确规定,旅客逃避安全检查或者殴打辱骂民航安检员或者其他妨碍民航安检工作正常开展,扰乱民航安检工作现场秩序的行为,也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冲闯、堵塞民航安检通道或者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安检道口的;在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向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内传递物品的,也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温馨提示:

为了您和他人的乘机安全,保障您的切身利益,请您配主动合安全检查。

此外,安检提示旅客请文明过检。

对于妨碍民航安检工作正常开展的上述行为,石家庄机场安检将按照新《规则》标准,移交公安机关。

新《规则》第十条首次规定,对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及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拍照、摄像,经民航安检机构警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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