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自动估值及押品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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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自动估值及押品管理
房产自动估值及押品管理
项目
招标文件
编号:
九银招2018042号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九江银行决定采取公开采购方式,对房产自动估值及押品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请认真了解本文件内容后进行投标。
现将项目招投标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
房产自动估值及押品管理项目;
(2)项目编号:
九银招2018042号;
(3)招标人: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招标内容:
房产自动估值及押品管理项目,具体范围、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5)招投标地点:
九江市长虹大道619号九江银行大厦(A座19楼公开采购委员会办公室)。
2.投标人基本条件
(1)需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2)具有独立法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能力提供招标软件平台及实施、后续维护服务。
(3)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和重大违纪行为。
(4)投标单位拥有投标产品全部知识产权。
(5)投标单位有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提供房产自动估值及押品管理产品的成功案例,并且实施案例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6)投标单位为国家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或其它具备房地产自动估价服务条件的信息技术公司。
(7)系统数据覆盖我行所有分行所在城市,所在区域主要楼盘数据能精确到户。
3.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项目开标后我行公开采购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由九江银行公开采购委员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请投标人自行前往九江银行公开采购委员会领取,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7日下午17:
00时(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一套副本(报价单独封装)。
按照我行公开采购管理相关规定,请投标人将项目技术标、商务标和报价单独封装。
【建议】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加快美丽生态江西建设,经我行公开采购委员会研究决定,建议各投标人本着节约纸张、降低能耗的原则,尽量只提供一套纸质投标文件(含技术标、商务标和报价)和一套电子投标文件(含与纸质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技术标、商务标,不含报价;U盘形式储存;投标文档请转换为PDF形式;密封递交)。
6.有关说明
(1)投标人请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开标后退回)至指定账户。
户名: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06,开户行: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
3,并在备注栏注明**公司投**标,请投标时将保证金缴款单粘贴在标书首页。
(为方便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请投标人通过投标人公司账户缴存保证金,请勿通过个人账户办理缴存手续)。
(请将投标保证金凭证统一粘贴在投标文件首页,并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保证金凭证扫描发送至九江银行公开采购委员会专用邮箱:
,作为投标报名登记依据。
)
(2)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待双方合同签署后退还;
(3)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九江银行官方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补充有关材料;
(4)各潜在投标人:
①中标单位承诺的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不得转让或分包;②中标单位必须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
若违反以上条款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中标单位列入九江银行公开采购委员会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九江银行公开采购项目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所接受的投标材料及相关复印件统一存入本行公开采购委员会保管,恕不退还,敬请原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九江银行官方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的具体问题,可按照以下联系方式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1)项目业务咨询:
零售银行管理总部黄先伟,联系电话:
;
(2)采购流程咨询:
公开采购委员会办公室黄嘉伟,联系电话: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28日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一、说明
1、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时间进行投交,否则视同废标。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3、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这次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供应商/服务商须知、招标项目需求书、评定办法、合同主要条款、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投标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含报价、基本资质证明文件资料等以下内容:
1、投标人关于资料的声明函(见格式)
2、投标承诺书(见格式)
3、退还投标保证金声明(见格式)
4、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
5、投标报价汇总表(见格式)
6、技术需求偏离表(见格式)
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文件要求正、副本各一份(副本可采用电子版形式,详见投标邀请函),应装订成册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并按要求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但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3、供应商在整个项目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按要求编制,全部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密封袋均应清楚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邀请的标题和编号等。
2、供应商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3、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六、报价
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招标人项目采购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在内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税金、安装调试及实施过程中产生一切所有费用),即交付使用价格。
2、报价要求:
以人民币形式报价,所报价格必须包含各项税费、运输以及搬运费、邮寄、维护等各种费用的价格。
3、报价时若只投咨询标则只列明咨询部分报价;若只投实施技术标则只列明实施部分报价;若咨询标和实施标都包含则须分别列明咨询报价及实施报价两部分内容。
实施报价部分可列明子系统及产品的明细报价情况。
七、其他说明事项
1、评标工作:
招标人将只对实质上投标采购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判和比较。
否则其将失去中选的机会。
2、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综合评估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符合技术需求书的标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技术资格,品牌影响、售后服务承诺、注册资本、送货能力、供货价格等酌情确定优先候选人。
3、审查: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
(2)不满足采购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货物及/或服务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失效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6)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制作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9)不能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的。
4、评标过程保密
(1)在宣布中选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和中选意向等有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其它投标人或与评判工作无关的人员。
(2)投标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将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
5、签订合同
(1)招标人公示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采购结果通知各投标人。
(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和未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3)成交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2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成交供应商中标资格。
第三部分供应商/服务商须知
一、适用范围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招投标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二、工程、货物及服务
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服务”是指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三、费用和报价
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招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账务:
除有特别约定外,项目报价金额均为含税金额,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依法应负担的相关税费。
项目实施结束后,供应商即可开具符合国家规定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条款将在合同签订阶段具体约定)。
3、供应商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
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5、报价时若只投咨询标则只列明咨询部分报价;若只投实施技术标则只列明实施部分报价;若咨询标和实施标都包含则须分别列明咨询报价及实施报价两部分内容。
实施报价部分可列明子系统及产品的明细报价情况。
6、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四、招投标文件的澄清
1、供应商获取招投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人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2、供应商要求对本招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予以确认。
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投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
4、澄清的内容是本招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五、招投标文件的修改
1、提交首次投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招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予以确认。
2、当招投标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