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225已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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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225已修改

发放号: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KC/QW/02-02

 

编制

审批

日期

 

上海康春机械有限公司

前言

一、本文件是本公司管理制度之一,主要是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全体员工务必遵守、执行。

二、本文件汇编更换新版本时,其编制、审批和发放要求与旧版本相同。

更换新版本时应收回旧版本。

目录

目录3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4

安全生产责任6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8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5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7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21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4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27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0

风险因素识别方法32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34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36

应急管理制度37

事故管理制度4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3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为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我公司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级员工。

3、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公司其他领导和管理层人员要明确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4.3安环部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责任》。

4.4安环部负责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

5、内容与要求

5.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5.1.1安环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有专门的管理人员来保障;

5.1.2公司领导层、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所有岗位;

5.1.3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1)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2)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3)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至少每月回顾纠正一次行动;

4)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5)参与风险评价;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6)参与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

7)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8)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

5.1.4相关管理者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1)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2)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

3)至少每月回顾纠正一次行动;

4)认可安全生产表现;

5)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

6)参与风险评价;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7)参与安全生产检查;

8)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9)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

5.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理解,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5.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

评审频次:

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定期评审与更新;

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与公司管理体制的协调性;

所有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5.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订

安环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意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订,保持适宜性。

5.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5.6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考核组由公司总经理或部门经理和安环部负责人组成,考核的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考核期为一年。

6、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责任

一.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企业的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各职能部门是企业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应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的责任。

1、负责组织其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负责处理本部门内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3、检查本部门内人员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安全规程、安全防范措施等项制度的建设。

5、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三.车间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主管的安全职责(厂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主管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车间贯彻执行。

把安全工作敖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定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解决工人提出的正确意见。

4、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5、组织全车间职工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护设备、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

6、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等发放标准。

加强主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证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厂长批准后执行。

四.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

1、进入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安全帽等;女工进入生产车间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披头散发、穿裙子或高跟鞋进入车间;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应始终保持服装干净整洁。

2、车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员不得在车间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使用电焊机等设备时,须经车间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车间内严禁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车间工作人员及其他进入车间的人员应保持安全警惕性,注意避让叉车等车间内机动设备,禁止在车间内打闹、说笑、看书、听音乐、奔跑等,谨慎走路、专心工作。

4、车间内设有必要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具;消防器具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定期检查和定期清洁,保证消防器具完好无损;消防器具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挪移,并应随时保证车间内消防通道的畅通。

5、车间内所有原料、成品或其他物品不得堆放在配电柜、控制柜、电缆等供电设施附近(物品应距离供电设施至少1.5米);除铭牌等标识外,各种供电设施上不得摆放、悬挂其他任何物品;应保证供电设施干燥、通风、散热良好,防止发生用电事故。

6、车间内一切电气设备均属本公司的重要资产,本公司每一位员工均负有关心、爱护公司资产之责任,车间工作人员应定期做好设备保养、检查、维修等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

7、车间内一切电器设备仅限于本公司具有上岗证的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段使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任何设备,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按本公司规定赔偿。

8、严禁用湿手操作电源开关按钮,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严禁野蛮操作,严防造成人身及设备事故。

9、工作时必须保持集中精力,注意防止衣服、手或身体其他部位靠近正在运转的设备或设备部件(如运转中的捏合机转子、螺杆、切粒机切刀、破碎机刀片、鼓风机叶片、皮带轮、齿轮、链条等),防止工作时摔倒或卷进运转的设备中,发生安全事故。

10、维护保养设备时,应首先切断设备电源,严禁用水直接冲洗电气设备或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备,以防发生短路触电事故;未经许可,严禁用丙酮、甲苯、汽油等化学品擦拭设备。

11、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首先切断设备电源,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及时设置故障警示牌等),并立即报请车间维修人员维修。

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严禁私自修理设备,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12、常用工具应按领用制度领用,并由专人负责使用,爱护工具、合理使用工具、科学保管工具是每一个员工的基本职责。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获取使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因素,并为评价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对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危险源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制度要求,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工作,并贯彻实施。

3.2安环部负责随时相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并组织生产部门进行适用性评价。

4.程序

4.1获取途径

1)由安环部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形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综合办公室收集整理。

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环部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登记与识别

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3安环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法律法规清单》。

4.3更新

4.3.1当现行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安环部每年进行一次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重新识别。

4.4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1安环部及时将适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4.4.2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4.4.3安环部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安环部建立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4.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5.1安环部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部门、单位及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4.5.2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更新:

5.1安环部要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评价需增加和废除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5.2安环部要对更新后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整理并进行登记,并将更新结果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5、相关记录

6.1《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6.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与评价表》

车间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制定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管理的有效进行。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班组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3、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 管理部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程序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员不在时,班(组)长必须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

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4.2.2.2 对休假1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违章计分试岗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4学时以上。

4.2.2.3 规定考试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

教育内容、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

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 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须报部门(管理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在本周其他时间补上。

4.4.2 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人员必须每人在台帐记录上签名,包括公司、部门、车间挂钩管理人员。

4.4.3 安全活动内容:

4.4.3.1 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安全情况及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本周安全工作。

4.4.3.2 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安全规程,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揭露安全隐患和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和分析事故教训。

4.4.4 班组安全活动由安全员主持,应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和班组长进行沟通,征求班组长的意见。

每次安全活动,班组长和安全员要提供让大家发言的机会,营造活跃讨论的氛围。

4.4.5 对因故没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安全员要负责把主要的精神及时进行传达,并在活动纪录上加以注明。

4.5 班组安全检查

4.5.1 日常工作中的巡查:

班组长(安全员)进行班中巡查重点要放在工作繁重,危险性较大的工作项目。

同时对安全思想不牢固或思想有波动的员工要多加关心、督促。

4.5.2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查思想:

员工安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保持危机感意识;查领导:

各级管理人员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始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查设备:

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工器具有无安全隐患;查教育:

新进厂人员、实习人员、调岗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查违章:

有无隐瞒事故、障碍和人身伤害事件,有无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查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合格,是否按规定发放,是否按规定佩带和使用。

4.5.3 每年季节性检查分春季安全大检查和秋季安全大检查两次。

春季安全大检查要结合迎峰度夏安全特点,查防雷、防暑降温、防电气绝缘受潮、防洪、防汛等;秋季安全大检查要结合冬季特点,查防火、防爆、防小动物、设备防寒防冻以及防交通事故等。

4.5.4 班组安全检查要逐步提高规范化水平,结合自己管辖的设备、设施、专责区域编制安全检查表格,列出检查栏目、合格标准和要求,每项指定专人逐项检查。

检查后汇总成册,上报部门。

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并接受上级检查验收。

4.5.5 利用各种科学手段提高设备巡检质量,及早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4.6 班组应具备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台帐

4.6.1 上级部门下发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文件、和公司编制的安全规程、消防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文件等。

4.6.2 班组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其中包括班内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种设备等检查标准、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

专业检修(运行)规程应每人一本。

4.6.3 班组应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主要包括:

现场设备巡回检查和消缺管理记录台帐;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卡片;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种设备检查记录台帐;检修工艺作业指导书;安全隐患检查记录台帐;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台帐;危险点分析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方面的记录台帐(其中包括班组成员的安规、检修或运行规程考试成绩;工作票和动火票负责人名单;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人员名单等);班组成员安全生产奖惩和违章计分记录等等。

4.6.4 每个班组必须建立重要安全文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清单;并根据公司和部门的要求进行及时更新。

要认真记录各类安全管理记录台帐,做到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4.7 班组安全生产

4.7.1 班组内的机电设备、安全器具、车辆和工作现场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严禁带病作业。

4.7.2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杜绝工作中的违章行为。

4.7.3 班组内每项作业和操作,每个员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

4.7.4 每一项工作中应履行安全互保责任,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

互相提醒:

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互相照顾:

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要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互相监督:

监督对方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互相保证:

保证对方安全生产作业(操作),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4.7.5 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7.6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管理制度,班组重点要抓好过程管理工作。

4.7.7 员工必须通过专项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要熟知、掌握,并有能力胜任,才能进入危险区域工作。

4.7.8 新上岗员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作业(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3个月。

4.7.9 工作负责人要把监护工作放在首位,随时提醒小组成员的工作方法,注意事项,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4.7.10 要根据班组生产工作内容和环境的变化,及时对危险源的预控措施卡片进行修改和补充,并使员工及时熟知和掌握。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

3、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3.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新进员工的入厂安全教育。

4.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教育和岗位教育。

4.3安环部负责监督制度的执行。

5、程序

5.1、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5.1.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5.1.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安环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2、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5.2.1所有在职从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

5.2.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参加复审。

5.2.3从事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船员、押运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5.2.4在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3、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5.3.1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3.2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

5.4、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5.4.1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4.2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5.4.3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5.2、外训

1)由本公司安环部定期计划并组织各部门的骨干人员和重点培养对象参加外部培训。

2)被派外受训如属上班时间,视同公出。

3)派外受训人员应于受训后五日内,填写培训心得报告(或工作改善计划),连同培训教材送至安环部备案。

5.3、日常安全教育

1)安环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

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3)安环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

4)安全生产安环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5)人力资源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安环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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