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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环境状况公报

2015年黔东南州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和《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现发布《2015年黔东南州环境状况公报》。

 

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5日

 

一、综述

“十二五”时期,我州将环境保护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建设,实现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环境质量整体明显改善,圆满完成了“十二五”环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2015年,全州四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全面完成了2015年及“十二五”的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城市(县城)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在全省9个市(州)中稳定排名前列,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实现100%达标,清水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声环境质量和辐射环境质量稳定逐步变好,全州生态环境状况保持持续改善趋势。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5年全州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9880.5488吨(其中工业和生活源排放量18630.4471吨,农业源排放量10044.1143吨,集中式排放量100.8吨),氨氮排放量3362.6559吨(其中工业和生活源排放量2428.0028吨,农业源排放量930.3531吨,集中式排放量4.3吨);全州二氧化硫排放量63489.370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39113.989吨,城镇生活源排放量24375.381吨),氮氧化物排放量22115.110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13018.672吨,城镇生活源排放量697.738吨,机动车排放量8938.700吨)。

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通报黔东南州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函》(黔环函【2016】160号),2015年我州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面达到了全省2015及“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要求。

三、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黔东南州2015年二氧化硫年均值11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的24微克/立方米下降1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8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的10微克/立方米下降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46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的64微克/立方米下降18微克/立方米。

2015年度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015年全州城市(县城)大气环境三项污染物浓度相比2014年全面下降,其中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大幅下降,全州城市(县城)大气环境质量整体明显改善。

2014年~2015年环境空气年均浓度统计情况见表1。

2014年~2015年二氧化硫比对情况见图1。

2014年~2015年二氧化氮比对情况见图2。

2014年~2015年可吸入颗粒物比对情况见图3。

1、凯里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5年凯里市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凯里市城区二氧化硫年均值为12微克/立方米,比“十二五”初期的32微克/立方米下降2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为20微克/立方米,比“十二五”初期的16微克/立方米上升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45微克/立方米,比“十二五”初期的82微克/立方米下降3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值为31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年24小时均值为1.0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年日均值为97微克/立方米,六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015年凯里市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相比“十二五”初期均大幅下降,主要由于凯里市城区“十二五”期间机动车数量大幅增加的原因,二氧化氮年均值相比“十二五”初期有所上升,凯里市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整体明显改善。

2015年凯里市降尘量年均值为8.30吨/平方千米,清洁区降尘量年均值为5.88吨/平方千米,未超过南方城市限值标准(清洁区降尘量加3吨/平方千米),相比“十二五”初期16.01吨/平方千米的降尘量(“十二五”初期降尘量超过南方城市限值标准0.17倍)大幅下降。

酸雨污染评价以降水pH值小于5.6为判别酸雨的依据,2015年凯里市降水pH值范围是5.65~6.89,年均值为6.17,比“十二五”初期的6.39下降了0.22个pH单位;酸雨率为0,与“十二五”初期22.2%的酸雨率相比下降了22.2个百分点。

2、全州(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全州16个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处于良好水平,各县(市)城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表12014年~2015年环境空气年均浓度统计表

城市

二氧化硫

(μg/m3)

二氧化氮(μg/m3)

可吸入颗粒物(μg/m3)

细颗粒物(μg/m3)

一氧化碳(mg/m3)

臭氧(μg/m3)

2014

2015

2014

2015

2014

2015

2015

2015

2015

凯里市

14

12

15

20

63

45

31

1.0

97

黄平县

5

5

7

8

60

46

施秉县

19

12

8

8

69

53

三穗县

28

7

18

7

62

44

镇远县

11

7

7

6

62

42

岑巩县

25

15

16

10

89

64

天柱县

53

19

12

7

48

59

锦屏县

35

17

14

8

78

51

剑河县

6

6

5

6

54

35

台江县

25

14

10

6

66

38

黎平县

52

12

9

7

64

45

榕江县

25

20

9

9

70

52

从江县

20

3

4

2

81

46

雷山县

14

6

8

9

39

34

麻江县

28

16

11

8

69

51

丹寨县

27

8

7

5

43

30

全州

24

11

10

8

64

46

 

图12014~2015二氧化硫变化趋势图

 

图22014~2015二氧化氮变化趋势图

 

图32014~2015可吸入颗粒物变化趋势图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1、主要河流水质状况

我州主要河流“两江一河”共布设32个监测断面,其中都柳江4个,舞阳河6个,清水江(含巴拉河)22个,2015年都柳江(4个监测断面)和舞阳河(6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均达到规定水质类别,相比“十二五”初期水质质量保持稳定;黄平县重安江以下断面至剑河县革东断面水质受上游地区磷化工企业排污影响,2015年上半年清水江(22个监测断面)有10个监测断面劣于规定水质类别,达标率为54.5%;经专项治理后,2015年下半年清水江水质显著改善,18个监测断面达到规定水质类别,达标率为81.8%;清水江2015年下半年水质质量相比“十二五”初期37.5%的达标率大幅上升44.3个百分点,清水江水质显著改善。

2015年上、下半年“两江一河”水质达标情况见表2、3。

表2 2015年1—6月“两江一河”水质达标情况统计表

序号

县(市)

河流

名称

监测断面

规定类别

实达类别

超标项目

(超标倍数)

1

榕江县

都柳江

新华

 

2

榕江县

都柳江

八吉

 

3

从江县

都柳江

停洞

 

4

从江县

都柳江

从江大桥

 

5

雷山县

清水江

郎德

 

6

凯里市

清水江

格细

 

7

台江县

巴拉河

平敏大桥

 

8

丹寨县

清水江

兴仁桥

 

9

丹寨县

清水江

卡乌

 

10

麻江县

清水江

同细

 

11

凯里市

清水江

下司

 

12

凯里市

清水江

机务段

 

13

黄平县

清水江

重安江大桥

劣Ⅴ

总磷(超33.1倍),氟化物(超0.7倍)

14

凯里市

清水江

湾水

劣Ⅴ

总磷(超26倍),氟化物(超0.4倍)

15

凯里市

清水江

旁海

劣Ⅴ

总磷(超12.6倍)

16

台江县

清水江

施洞

劣Ⅴ

总磷(超4.2倍),铁(超4倍)

17

施秉县

清水江

六合

劣Ⅴ

总磷(超3.6倍),铁(超3.1倍)

18

剑河县

清水江

猫鼻岭村下寨

劣Ⅴ

总磷(超3.5倍)

19

剑河县

清水江

革东

劣Ⅴ

总磷(超7倍)

20

剑河县

清水江

南加

总磷(超0.05倍)

21

锦屏县

清水江

茅坪

总磷(超0.5倍)

22

三穗县

清水江

巴米

 

23

锦屏县

清水江

南田

 

24

天柱县

清水江

白市

总磷(超0.5倍)

25

黎平县

清水江

平寨

 

26

榕江县

清水江

正汉

 

27

黄平县

舞阳河

朱家山

 

28

施秉县

舞阳河

平宁桥

 

29

施秉县

舞阳河

金坑

 

30

施秉县

舞阳河

甘溪高碑

 

31

镇远县

舞阳河

燕子岩

 

32

岑巩县

舞阳河

两河口

 

表3 2015年7—12月“两江一河”水质达标情况统计表

序号

县(市)

河流

名称

监测断面

规定类别

实达类别

超标项目

(超标倍数)

1

榕江县

都柳江

新华

 

2

榕江县

都柳江

八吉

 

3

从江县

都柳江

停洞

 

4

从江县

都柳江

从江大桥

 

5

雷山县

清水江

郎德

 

6

凯里市

清水江

格细

 

7

台江县

巴拉河

平敏大桥

 

8

丹寨县

清水江

兴仁桥

 

9

丹寨县

清水江

卡乌

 

10

麻江县

清水江

同细

 

11

凯里市

清水江

下司

 

12

凯里市

清水江

机务段

 

13

黄平县

清水江

重安江大桥

劣Ⅴ

总磷(超6.8倍)

14

凯里市

清水江

湾水

劣Ⅴ

总磷(超3.1倍)

15

凯里市

清水江

旁海

劣Ⅴ

总磷(超1.3倍)

16

台江县

清水江

施洞

 

17

施秉县

清水江

六合

 

18

剑河县

清水江

猫鼻岭村下寨

 

19

剑河县

清水江

革东

总磷(超0.6倍)

20

剑河县

清水江

南加

 

21

锦屏县

清水江

茅坪

 

22

三穗县

清水江

巴米

 

23

锦屏县

清水江

南田

 

24

天柱县

清水江

白市

 

25

黎平县

清水江

平寨

 

26

榕江县

清水江

正汉

 

27

黄平县

舞阳河

朱家山

 

28

施秉县

舞阳河

平宁桥

 

29

施秉县

舞阳河

金坑

 

30

施秉县

舞阳河

甘溪高碑

 

31

镇远县

舞阳河

燕子岩

 

32

岑巩县

舞阳河

两河口

 

2、城市区域水质状况

根据县(市)河流的特征及污染情况,在流经各县(市)的主要河道上设置34个城市区域环境现状水质监测断面。

经统计,达到或优于规定水质类别的断面有29个,占断面总数的85.3%,比2014年的82.4%上升2.9%。

部分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布置不到位,且受城市居民生产、生活污水排放的影响,导致2015年我州城市区域水质达标情况相比“十二五”初期91.4%的达标率下降6.1个百分点,城市区域水质劣于规定类别的断面数量有所增加。

2015年城市区域水质达标情况见表4。

表4 2015年城市区域水质达标情况统计表

序号

河流名称

断面名称

规定类别

实达类别

超标项目

(超标倍数)

1

洗马河

凯里南丰公路桥

2

洗马河

凯里火车站涵洞

劣Ⅴ

氨氮(0.39)、总磷(7.23)

3

金井河

凯里金泉湖出水口

4

金井河

凯里金井河出水口

劣Ⅴ

高锰酸盐指数(1.83)、五日生化需氧量(1.87)、氨氮(1.69)、总磷(5.25)

5

苗里河

黄平县城上游

6

苗里河

黄平县城下游

7

舞阳河

施秉县城上游

8

舞阳河

施秉县城下游

9

邛水河

三穗县城上游

10

邛水河

三穗县城下游

11

舞阳河

镇远县城上游

12

舞阳河

镇远县城下游

13

舞阳河

岑巩县城上游

14

舞阳河

岑巩县城下游

15

鉴江河

天柱县城上游

16

鉴江河

天柱县城下游

17

清水江

锦屏县城上游

18

清水江

锦屏县城下游

总磷(1.0)

19

清水江

剑河县城上游

20

清水江

剑河县城下游

21

台江河

台江县城上游

22

台江河

台江县城下游

23

西门河

黎平县城上游

24

西门河

黎平县城下游

氨氮(1.0)

25

都柳江

榕江县城上游

26

都柳江

榕江县城下游

27

都柳江

从江县城上游

28

都柳江

从江县城下游

29

巴拉河

雷山县城上游

30

巴拉河

雷山县城下游

31

麻哈河

麻江县城上游

32

麻哈河

麻江县城下游

33

摆礼河

丹寨县城上游

34

摆礼河

丹寨县城下游

劣Ⅴ

氨氮(2.1)、总磷(0.7)

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15年全州开展了16个县市的32个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185个乡镇政府所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其中26个地表水型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6个地下水型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185个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2015年全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相比“十二五”初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

(1)中心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凯里市开展12期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凯里市里禾水库、金泉湖水厂、普舍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龙井水厂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详见表5。

表5 2015年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类别统计表

序号

城市名称

水源名称

水源地类型

规定类别

实达类别

1

凯里

里禾水库

湖库

2

凯里

金泉湖水厂

湖库

3

凯里

普舍寨水厂

湖库

4

凯里

龙井水厂

地下水

(2)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15个县28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月监测一次,每次两天,监测结果显示,23个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5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详见表6。

表6 2015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类别统计表

序号

县名

水源名称

水源地类型

规定类别

实达类别

1

黄平

雷打岩

地下水

2

黄平

龙洞榜

地下水

3

黄平

响水桥

地下水

4

施秉

平宁

地表水(河流)

5

施秉

观音岩水库

地表水(湖库)

6

三穗

大山沟

地表水(湖库)

7

三穗

下德明

地表水(河流)

8

镇远

犀牛洞

地下水

9

岑巩

禾山溪

地表水(河流)

10

岑巩

思阳镇集中式饮用水源

地表水(河流)

11

天柱

高明山

地表水(湖库)

12

天柱

鱼塘水库

地表水(湖库)

13

锦屏

天堂

地表水(河流)

14

剑河

南脚溪

地表水(河流)

15

台江

打岩沟

地表水(河流)

16

黎平

三什江水库

地表水(河流)

17

黎平

五里江水库

地表水(湖库)

18

榕江

归久水库

地表水(河流)

19

榕江

三角井

地表水(河流)

20

榕江

八匡溪工业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地表水(河流)

21

从江

宰樟河

地表水(河流)

22

从江

独洞水库

地表水(湖库)

23

雷山

龙头河

地表水(河流)

24

雷山

鸡鸠

地表水(河流)

25

麻江

翁威马龙洞

地下水

26

丹寨

泉山水库

地表水(湖库)

27

丹寨

刘家桥水库

地表水(湖库)

28

丹寨

乌坝河水库

地表水(湖库)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1、道路交通噪声

全州共设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共125个,平均噪声67.1分贝(A),与2014年相同,噪声质量等级划分属于一级(好)。

其中:

13个县(市)交通噪声质量为好,占81.2%,3个县声环境质量为较好,占18.8%。

2015年全州交通噪声相比“十二五”初期69.9分贝(A)的平均噪声值,下降了2.8分贝(A),全州道路声环境质量保持相对稳定较好。

2014~2015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情况见表7。

2014~2015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年度比较图4。

2015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评价结果见表8。

2015年道路交通噪声评价结果分级情况见图5。

表72014~2015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结果统计单位:

分贝(A)

序号

城市名称

网络数

等效声级(A)

2014年

2015年

2014年

2015年

1

凯里市

26

26

66.6

68.0

2

黄平县

7

7

66.2

68.6

3

施秉县

8

8

65.0

67.8

4

三穗县

7

7

64.5

65.1

5

镇远县

6

6

68.0

66.1

6

岑巩县

6

6

67.5

64.5

7

天柱县

7

7

67.0

68.2

8

锦屏县

5

5

69.1

67.0

9

剑河县

6

6

67.3

67.0

10

台江县

6

6

68.7

67.7

11

黎平县

8

8

66.4

66.9

12

榕江县

7

7

66.5

68.9

13

从江县

6

6

67.1

67.5

14

雷山县

7

7

68.6

66.6

15

麻江县

7

7

68.8

66.6

16

丹寨县

6

6

66.2

67.7

黔东南州

125

125

67.1

67.1

 

图42014~2015年道路交通噪声年度比较示意图

表82015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评价结果表

序号

城市名称

昼间等效声级:

分贝(A)

2015年

评价结果

1

凯里市

68.0

一级(好)

2

黄平县

68.6

二级(较好)

3

施秉县

67.8

一级(好)

4

三穗县

65.1

一级(好)

5

镇远县

66.1

一级(好)

6

岑巩县

64.5

一级(好)

7

天柱县

68.2

二级(较好)

8

锦屏县

67.0

一级(好)

9

剑河县

67.0

一级(好)

10

台江县

67.7

一级(好)

11

黎平县

66.9

一级(好)

12

榕江县

68.9

二级(较好)

13

从江县

67.5

一级(好)

14

雷山县

66.6

一级(好)

15

麻江县

66.6

一级(好)

16

丹寨县

67.7

一级(好)

黔东南州

67.1

一级(好)

图52015年道路交通噪声评价结果分级示意图

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全州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共设581个,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较好)。

昼间噪声平均值为54.5分贝(A),比2014年54.2分贝(A)上升了0.3分贝(A)。

其中:

10个县(市)声环境质量为二级(较好),占62.5%;6个县声环境质量为一般,占总数的37.5%。

夜间噪声平均值为44.0分贝(A),与2014年相同。

其中:

1个县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好),占6.7%;10个县声环境质量为二级(较好),占66.7%;4个县声环境质量为三级(一般),分别占总数的26.7%。

2014~2015年区域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见表9。

2014~2015年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对比情况见图6。

2014~2015年区域环境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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