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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垃圾引起的绿色壁垒问题的分析

摘要

随着信息产业和电子产业的飞速发展,由此带来的电子垃圾的数量也迅猛的增加,在这种背景下,欧盟颁布实行了“WEEE”和“ROHS”指令,简称“双绿指令”。

两个指令的实行无疑造成了中国机电业的绿色壁垒门槛的提高,对中国机电业的发展有重大影响。

我国相关行业的企业面对欧盟的“双绿指令”应如何采取措施来应对该指令对它们的影响,这是本文着重研究的问题。

本文先通过对当今世界电子垃圾大量增加的背景和绿色壁垒新的发展趋势的描述,分析欧盟为何出台“双绿指令”以及该指令出台后对我国相关行业的影响,再分析我国企业应如何应对欧盟的“双绿指令”。

文章最后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联系到我国的电子垃圾回收体系的建立与发展,并指出以后的发展方向是:

走循环经济之路;完善法律及相关制度;走产业化发展道路等。

[关键词]电子垃圾双绿指令绿色壁垒回收体系

Abstract

WiththeimprovementofITindustryandelectricindustry,thequantityoftheelectricwasteincreasesatfullspeed.Underthiskindofbackground,EuropeanUnionpromulgatesthedirectivesofthe“WEEE”and“ROHS”whichwerealsoreferredtoas“doublegreendirectives”.TheimplementationofthedirectivesimprovethedifficultyofcrossovergreentradebarrierforMechanical&electricalindustry,andhaveabigimpactontheMechanical&electricalindustry.Throughtothebackgroundofelectricwastemassiveincreaseandthedevelopmenttendencyofgreenbarrierdescription,analyzeswhytheEuropeanunionpromulgatesthe“doublegreendirectives”,aswellasthisdirectivesappeartotheinfluenceofrelatedprofession,thenthewriterwillanalyzeshowtheenterprisedealwiththe“doublegreendirectives”.Attheendofpaper,thewritermakessomeimportantsuggestionsonbuildinganddevelopingtherecyclingsystemofElectricwaste.

[KeyWords]Electricwaste,Doublegreendirectives,Greentradebarrier,therecyclingsyste

目录

1引论2

1.1选题的必要性2

1.2核心概念解释2

1.3相关文献综述3

2欧盟“双绿指令”出台背景4

2.1电子垃圾在欧盟现状及回收情况4

2.2电子垃圾的危害6

2.3由电子垃圾引起的欧盟“双绿指令”7

3欧盟的“双绿指令”7

4“双绿指令”对我国相关产业的影响9

4.1生产成本骤增,价格优势丧失9

4.2面临改造生产技术的压力10

4.3上游供应商企业压力增大10

4.4检测标准缺失,企业履约风险加大10

5我国应对“双绿指令”的措施11

5.1正确认识欧盟“双绿指令”11

5.2构建绿色供应链11

5.3提高技术水平,转变低价格出口策略12

5.4加强国内产品标准建设,完善相关法律体系12

5.5发展和完善电子垃圾回收体系13

参考文献16

致谢17

 

电子垃圾引起的欧盟“双绿指令”问题的分析

1引论

1.1选题的必要性

随着电子垃圾在全球的泛滥,使全球各国都面临着电子垃圾所引起的环境问题。

为此,各国都准备立法规范电子垃圾的回收,欧盟各成员国,包括新入盟的15国,率先完成了关于电子垃圾的立法工作,也就是2005年8月13日,这一法规将正式开始实施。

这项法规涉及十大类近二十万种产品,这几乎涵盖了所有电子信息产品。

这一法规对中国电子行业出口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是否对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削弱?

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我们好好思考的。

电子垃圾在欧盟的急剧增加的形势,还有电子垃圾对环境的极大的危害性,促使欧盟通过“双绿指令”,让进入欧盟的电子类产品要符合指令的要求,要求生产商对此负责回收,这对中国的相关产业尤其是机电业影响很大。

研究这一问题,一方面有利于中国相关企业对电子垃圾回收和绿色壁垒的了解及对它们的挑战,同时也让它们了解到这同样也是它们的机遇:

另一方面则有利于我国探究如何建立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电子垃圾回收体系及其完善的对策。

本文先通过电子垃圾在全球和欧盟急剧增加的严峻背景和绿色壁垒在欧盟发展的新趋势的描述,引出欧盟为何出台“双绿指令”以及该指令在欧盟实行所出现的现实问题和一些困惑,然后分析该指令对我国相关行业的影响,再分析我国企业应采取哪些措施来应对欧盟的“双绿指令”。

1.2核心概念解释

电子垃圾的英文缩写是WEEE(WasteElectrical&ElectricsEquipment),中文直译成“废弃电气电子设备”。

具体来说,电子垃圾是指已经报废的各类计算机、打印机和手机、家用电器等电子产品。

比如:

报废的电视机,淘汰的旧电脑、旧冰箱、微波炉,废弃的手机等。

当这些电子垃圾数量越来越多的时候,它的危害就显现出来了。

电子垃圾的种类繁多,成分复杂,其中包含很多毒性很大的材料。

我们每天看的电视机的显像管里含有爆炸性的废物和大量的重金属元素。

一台快要报废的21寸的彩色电视机,它的显像管中有大约1千克左右的铅,其中大部分包含在制作显像管的玻璃材料中,因此超期使用的电视机除了图像质量不好、增加电力消耗外,就像一个“隐藏在家中的杀手”,随时散发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物质。

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主要是发达国家和新型工业化国家)违反自由贸易原则,以保护自然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为了达到限制甚至禁止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贸易保护主义目的,所采取的一系列歧视性措施。

绿色壁垒的主要内容包括:

绿色关税、绿色市场准入、绿色技术标准、绿色标志、绿色包装、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和绿色反补贴等。

例如:

美国拒绝进口委内瑞拉的汽油,因为含铅量超过了本国规定;欧盟禁止进口加拿大的皮革制品,因为加拿大猎人使用的捕猎器捕获了大量的野生动物;20世纪90年代开始,欧洲国家严禁进口含氟利昂冰箱,导致中国的冰箱出口由此下降了59%等事例。

这些都是由于绿色壁垒而产生的一系列事件。

1.3相关文献综述

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随着新一轮世界贸易自由化趋势的推动,关税之墙普遍变矮,但发达国家为实行贸易保护,积极推出非关税限制措施,实行“管理贸易”。

“绿色壁垒”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绿色壁垒”一经出现便在全球范围迅速蔓延。

到1992年底已有152个国际环保条约出台,某些国家和地区也各自订立了名目繁多的环保法规,如德国制定了1800余项环保“篱笆”。

在食品进口方面限制更甚,1991年32个国家和地区对427种农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量定了标准,对不合规定的采取禁止、限制及惩罚措施。

仅1996年欧盟国家禁止进口的产品就达220余亿美元,其中源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占90%。

目前,“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产业已构成严重压力和挑战。

据中国国际绿色化学高级研讨会称,仅1997年我国受限制商品价值达74亿美元,预计今后两年将达到114亿美元。

从“绿色壁垒”日渐发展的形势看,我国若想取得突破,必须加强企业环保意识,生产“适销对路”产品。

但眼下我国企业的环保意识仍只停留在污染的末端治理上,而发达国家已进入到从产品设计到生产过程乃至废弃物回收再生利用的高级阶段。

在关于绿色壁垒的研究方面,大多数学者主要是研究绿色壁垒的产生原因,特征,对我国的影响和应对的措施方面。

如国内学者李果仁(湖南社会科学院)而在关于电子垃圾回收的研究方面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远远落后与国外在这方面的研究,尤其在电子垃圾回收的立法方面更是如此,在中国因为制造商,政府和消费者之间就回收费用未能达成一致致使立法陷入僵局,而欧盟的《电子垃圾处理法》已正式出台。

在电子垃圾的生产者责任延伸方面的研究欧洲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已走在了前列。

对此最早可追溯到瑞典1975年关于《废物循环利用和管理》的议案,在1986年,联邦德国在关于实施《废物避免和处置法》中包括生产者对其生产的废物承担部分责任,20世纪90年代,生产者责任延伸的理念得到迅速传播并进入实践和立法领域。

在这方面,我国还出在起步阶段,任重而道远。

2欧盟“双绿指令”出台背景

2.1电子垃圾在欧盟现状及回收情况

欧盟是世界上第二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和消费国,同时也是电子垃圾的第二大制造国。

以电脑为例,据来自欧盟的一份报告分析,2000年欧盟约有1500万台电脑被废弃,其中仅有10%的废旧电脑被回收利用,其余大多数被堆放在家庭和公司的仓库里;而到2005年,欧盟每年将有5000万台电脑要废弃,全球的废弃量则更加庞大。

据欧盟估计,从1997年至2004年,欧盟将有超过2.15亿台电脑报废;而到2005年,每一台新电脑投放市场就有1台电脑沦为垃圾。

另据报道,目前欧盟手机注册用户超过1.35亿,这一数字还将继续攀升。

有人估计,到2005年,会有至少2亿部手机在欧盟使用,另有5亿部被抛弃。

电脑、手机仅是欧盟电子产品中的一小部分,作为欧盟的一个家电生产和消费大国,德国每年产生各种电子垃圾近200万吨,德国每年产生的垃圾就如此之多,欧盟全部电子垃圾的数量可以想象,至于全球电子垃圾的数量则更是可想而知。

上述说明在信息技术革命所创造的利润和财富的光辉外表下,隐藏着一个黑暗的事实。

大量资源的消耗和废物的产生在以惊人的速度增加。

电子废物现已成为工业化国家里增长最迅速的“废物之流”,电子废物的增长数量已经达到灾难性的比例。

2003年2月13日,欧盟公布了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和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两项法案。

前者的主要内容是:

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场的产品,其废弃后的收集、处理、回收和环保处置等相关费用将由生产商或进口商承担,后者的主要内容是:

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器和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PBB和PBDE等6种有害物质。

共涉及家电、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照明设备等在内的共10大类100种产品。

意在加强废弃电器及电子产品的重复使用和回收再利用,减少处理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和风险。

与欧盟相比,中国也是电子垃圾大国,其处理仍处于起步阶段。

相当部分的电子垃圾主要有两条“出路”:

一是经翻新后,转卖进入市场,特别是大量销往农村地区。

这些废旧品因超期“服役”导致事故频繁发生,成为危及人们生命财产的隐患。

二是分解回收的报废电子产品,取出有价值的原件或材料后随地弃置,导致重金属及“三废”污染,成为对环境有顽固性影响的“生态杀手”。

相当部分的电子垃圾我国典型电子垃圾处理模式是贵屿模式。

广东省汕头市的贵屿镇曾是一座“电子垃圾城”。

在不到50平方公里的小镇,每天有100多辆满载废旧电器零件的货车进出,数万人为了获取可以回收利用的金属和元器件,几乎不择手段。

他们焚烧废旧电线和电缆,用硫酸水冲洗电路板,并再次焚烧那些无法再回收的垃圾,或者将它们堆积在河道旁。

这是一场被称为“19世纪工艺处理20世纪产品”的悲剧[9]。

而今日的贵屿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废旧电子电器拆解基地,手工拆解方式的精细度堪称世界之最。

广东省向国家发改委上报请求将贵屿列为全国废旧电子电器拆解利用示范基地。

在我国,电子电器废物大量出现只是近几年的事情,因此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收集方式,以及电子电器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电子电器废物回收体系落后,没有形成社会化的回收体系和渠道,废弃产品回收者仅限于一些小商贩,回收数量小;废弃电子产品再生利用处置水平低,工艺相当落后,污染严重;相关的法制建设还不完善,缺乏相关的行业标准,给污染严行业重的手工作坊以存在的空间。

2.2电子垃圾的危害

电子垃圾的危害已为世界所公认,为防止和控制国与国之间越境转移和处置废弃物的危险行为,20世纪90年代,世界上的115个国家在瑞士巴塞尔签署了《巴塞尔公约》。

中国也于1990年签署了该公约。

但一些发达国家无视电子垃圾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危害,公然违反国际公约,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和渠道向发展中国家输出电子垃圾,并有逐年加剧的趋势。

这使很多发展中国家深受其害。

电子垃圾不仅量大而且危害严重。

如果处理不当对人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特别是电视、电脑、手机、音响等产品,含大量有毒有害物质。

废旧家用电器中主要含有六种有害物质:

铅、镉、汞、六价铬、聚氯乙烯塑料、溴化阻燃剂。

例如,电视机显像管含汞,阴极射线管、印刷电路板上的焊锡和塑料外壳等都含有有毒物质;空调、电冰箱的制冷剂和发泡剂能破坏臭氧层;废电脑则更厉害,一台电脑所需要的700多种化学原料中,50%以上对人体有害。

一节用过的5号电池扔在地上,可致使数平方米范围的土地六七年不长一棵草,对整块土壤的影响将持续50年之久。

从以上有毒有害物质分布情况和目前的检测数据看,涉及的部件和原材料大多是电子电器设备类产品的必备部件,而目前的生产工艺和取材很难阻挡有毒有害物质进入电子产品,如果开发替代材料、改进生产工艺、完善检测标准又将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可以想像,当我们被自己生产的电子垃圾和大量电子洋垃圾包围的时,其危害之严重不亚于核战争!

这无疑为我国如何面对电子污染尤其是电子洋垃圾的污染敲响了警钟。

2.3由电子垃圾引起的欧盟“双绿指令”

近几十年来,全球电子电气工业呈现膨胀式发展,其技术更新越来越快,不断缩短着产品的升级换代周期。

电子电气工业在给人类带来方便和益处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电子垃圾。

世界各国处理报废电子电气产品的负担越来越重,给全球生态环境造成的消极影响正越发严峻。

鉴于此,欧盟希望通过制定WEEE及ROHS两个环保法规来控制这种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保障欧盟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欧盟“双绿指令”的诞生是新贸易保护主义和环保运动结合的产物,是在“绿色壁垒”问题日益突出的国际大环境中酝酿而生。

这种背景下,贸易与环境两个问题便被一条绿色的纽带捆绑在了一起,绿色壁垒遂应运而生。

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选择引发了全球持续发展道路的选择引发了全球思想根源。

人们消费观念的更新,对绿色产品需求的扩大,是其形成的内在原因。

各国技术水平,经济实力和国家利益的差异,是其产生的客观原因。

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和WTO规则体系这方面的不完善,是其产生的基本原因。

两指令的目的是用法律的手段减少电子垃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也称“双绿指令”,欧盟“双绿指令”的实施是欧盟建立的又一绿色壁垒,这必将影响我国电器产品出口到欧盟各国。

国内大多数中小企业对两指令的实施准备不足,有的企业甚至还不知道什么是“双绿指令”。

欧盟环保新指令不仅受国际贸易大环境下的产物,更主要的是为了阻隔来自新兴企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机电企业的威胁,以达到保护当地经济的根本目的。

欧盟是世界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地,占世界总产值的26%,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电子产品市场,为世界第一大电脑和办公设备市场,第二大电讯和消费电子产品市场。

而自1985年以来,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额由16.8亿美元增长到2004年的3522.6亿美元,年净增长超过30%。

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的机电产品出口为我国外贸出口增长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临重要贡献的同时,也对国外各大电子机电消费市场造成凌空缓和压力。

各国纷纷采取这样或那样的措施法令来限制非本国产品的涌入,极力打压外国产品对本地市场的占有量。

欧盟的“双绿指令”也正是出于这种贸易保护的需要而出台的。

3欧盟的“双绿指令”

欧盟分别于2005年8月13日正式实施的“WEEE"指令,和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ROHS指令已成为欧盟国际贸易政策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往往将其称为欧盟的“双绿指令”。

下面将简要介绍这两个指令和如何跨越这一绿色贸易壁垒及要注意的问题。

WEEE指令指令要求生产商负责回收处理进入欧盟市场的废弃的电气和电子产品,并在此后对投放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上加贴回收标志。

指令要求产品的设计有利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及其部件的分解和回收,并要求产品不得有仿碍再利用的设计。

同时对指令的分类收集,处理,回收率,再循环使用和其他形式的回收,以减少废弃物的处理。

同时也努力改进涉及电子电气设备生命周期的所有操作人员,如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特别是直接涉及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处理人员的环保行为。

指令的附件还对管辖电气电子设备的分类范围作了明确的界定。

ROHS指令在指令基础上,欧盟认为及时催废弃电子电气设备进行了收集和回收,有害物质还是对人类健康和安全存在危险,因此又补充了ROHS指令,与WEEE指令并行施行。

;指令由9条和多个附件组成指令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器和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澳联苯和多溴二苯醚6种有害物质,对每种物质的最大浓度值也作了具体规定。

但指令暂不适用WEEE指令所管辖电气电子设备分类范围的第8、9项。

尽管欧盟的“双绿指令”是秉承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但在具体实施上却未必能合理考虑到各国、各地区、的发展不平衡,这在客观上形成了绿色壁垒,造成了对他国产品的间接歧视,构成了对外国产品市场准入的限制。

欧盟的新指令具有以下一些主要特点:

第一不平衡性众所周知,当今世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状况已呈现极大的不平衡性。

而欧盟无视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情况,以其先进的技术、雄厚的资金提出过高标准,把发展的不平衡导入国际贸易领域,引致更多的不平衡。

从而以牺牲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来达到保护国内贸易的目的。

第二广泛性双绿指令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不仅涉及有关商品的生产、销售方面的规定,而且对上游产品,诸如零部件、用料,焊接工艺等一系列环节也提出相当高的要求。

这就必然要求企业从生产管理、原材料供应体系,到质量控制等多环节进行调整。

第三较强的技术这是“双绿指令”的最大特色,同时也是发展中国家要在短时期内与欧盟新标准接轨所面临的最大障碍。

其效应较之关税壁垒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这种措施容易从一个国家扩散到多个国家,产生连锁反应,一步一步把技术落后,经济实力欠佳的小国、弱国边缘化。

事实上,继欧盟之后,日、美等多个国家已相继提出类似的绿色标准,这些新兴的绿色壁垒,无疑将在未来几年内使许多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的出口贸易面临十分困难的局面。

第四规定的不合理性ROHS指令实行“一点否性”,也就是说一台设备可能因为一个零件的某一种材料限制超标,而被判整批不合格。

高水质的环境标准、环境成本内化的要求,使发展中国家丧失比较优势;复杂苛刻的环保要求,发展中国家望尘莫及,造成事实上的歧视;让发展中国家承担发达国家历史上破坏环境的成本,既不合理,也不符合WTO公平贸易的原则;况且,发达国家统一实施环保标准,则发展中国家的差别与特殊待遇无法体现,正是这些单边措施产生的“溢出效应”对当前WTO的多边体制提出了挑战。

4“双绿指令”对我国相关产业的影响

4.1生产成本骤增,价格优势丧失

废弃产品的回收费用。

根据WEEE指令的要求,生产商必须承担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的回收费用。

对于指令生效前的来自家庭的“历史垃圾”,其费用由生产者按产品市场占有率的份额负责;对来自非家庭的“历史垃圾”,生产者负责在售出新产品时回收旧的产品,其余由使用者负责;指令生效以后投放市场的产品,生产者应支付所有自己生产的产品的回收、处理费用。

“双绿指令”启动后,电子电气回收成本将转嫁到制造商身上,由于欧洲劳动力成本高,可能使回收成本接近甚至高于制造成本。

有害物质的检测费用。

根据ROHS指令,生产商要确保对构成产品的所有原材料和零部件中汞、镉等6种有害物质的含量不超过限值,一旦被查出含量超标,就要被处以巨额罚款,还将被列入黑名单,并通报全欧不得进口和销售该企业的产品。

这些都需要生产上付出高额的检测费用,而对我国一些中小型机电制造商来说,该笔费用就是一笔巨大开支。

技术更新成本。

同时,欧盟规定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的回收再利用率为70%至80%.我国企业在可回收设计上起步较晚,要达到欧洲企业的同步水平要投入较大的技术更新成本,还有关替代材料和技术的研究也将大大地增加企业成本。

受“双绿指令”影响,国内机电企业的成本将大幅提高,我国商品“薄利多销”的出口模式将受到严峻挑战。

4.2面临改造生产技术的压力

由于“双绿指令”对于产品的原材料、零部件的有害物质含量及可回收、再循环设计和工艺都提出了极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因此,对于整机厂商、零部件厂商和原材料供应商都带来了巨大的技术改造压力。

达到“双绿指令”要求的关键在于使用替代性的原材料及工艺,但目前我国机电业中大部分中小企业不但研发资金匮乏,而且研发能力极弱,根本不可能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只能退出欧盟市场。

另外,欧美等国家的企业在多年前就已经进行了产品的环保及可回收研究,技术水平较高,甚至有的跨国公司已经申请了“无铅焊接技术”专利。

而我们的研究才刚起步,短期内难以赶上,故企业的另一选择就是引进技术和购买专利使用权。

这样,发达国家凭此又可从我国获取丰厚的技术转让利益。

4.3上游供应商企业压力增大

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商许多是外资或合资企业,而为其承担零部件配套的大部分企业却是本土中小企业。

对于整机厂商来说,必然会将ROHS指令带来的风险转移给零配件供应商,要求配套厂商的产品必须要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这样对于“双绿指令”带来的压力和影响就被转移到了我国本土中小企业身上了。

而中小企业本身由于资金缺乏,检测手段和研发能力较弱,难以进行技术改造。

因此我国中小零配件企业所遭受的打击最为直接,部分企业可能只好选择退出欧盟市场甚至面临破产的风险。

4.4检测标准缺失,企业履约风险加大

ROHS指令实施后,机电产品出口到欧盟必须持有企业声明和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作为通行证。

但到目前为止该指令尚没有统一的市场监管方法和产品监测标准。

虽然在2005年6月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第111号技术委员会第3工作小组提出了《决定电子产品中法定有害物质检测程序》的草案,目前为止还未正式成为国际标准。

在统一标准出台前,我国很多机电产品生产商面临出口受阻、甚至遭遇巨额罚款的风险。

目前国内相关检测机构多达100家,由于标准的缺失和测试方法的不同,即使某些检测机构给产品出具了合格的检测报告,但产品出口到欧盟后能否在欧盟的抽检测试中通过依然是未知数。

由于指令的限值要求是以产品中均质材料为基本单元,而产品涉及的零件可能多达数百个,假设某台机器中只有一个零件的一种材料限值超标,则整批产品就有可能被判为不合格,从而使出口企业遭受罚款、产品被扣押、退货等风险。

5我国应对“双绿指令”的措施

5.1正确认识欧盟“双绿指令”

要区分环境保护和绿色壁垒,不能笼统地把保护环境的国际条约、国家标准一概视为绿色壁垒,只有建立在岐视待遇和保护国内产业基础上的措施才是绿色壁垒。

如前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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