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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人长久

但愿人长久【一】

但愿人长久,已记不得是什么时候学的诗句了,只是在这个季节突然就想起来。

而且一旦想起,竟然就控制不住流淌的记忆,思绪纷飞,恍若九月的落叶轻舞飞扬。

22岁,却一直找不到一个严谨的形容词来为这段时光措辞。

这么多年,几乎每天都在重复着同样的故事,那些活跃在我笔尖的鲜活人物,似乎我一个人顾影自怜地描了好多遍。

那些人呢,也许他们早已不记得我了,甚至有时候碰对面也都不会认出来了。

说实话,有些人我也认不出他们了。

但是我还是喜欢在某个季节某个夜晚想起他们。

我想但愿我们都长久,也许是天长地久也许是地久天长。

终于有一天,我得知你们都还在,虽然只是渐行渐远了的景象。

原来校园里参天大树和树下读书的时光,原来端着饭盒在食堂的人群里左冲右突的饭间,原来不知被谁写上了英语单词的课桌,都化作天角的云彩绕到下个季节窃笑了。

有生之年,会遗忘太多人,也会铭记很多人。

正如这洗去浮华的岁月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记忆。

但愿人长久,直到记忆能够抵达的尽头;但愿人长久,我其实真的在你左右;但愿人长久,但千里共婵娟与我们无关。

选择一次远行,不要任何包袱的远行。

直到筋疲力尽,我一路打着腹稿回去,不用怎么刻意去描述内心的痛苦或者是快乐。

谁知就在我转身准备回去的时候,一切都成了穷途末路。

但愿人长久【二】

2010年,我大二。

寒假在家。

老家在北方一个偏僻的小城里,一户偏僻的人家。

老家没有山,放眼望去一马平川,冬日田野里到处都是随风尽力摇摆的青色麦苗;村口有条河,从我记事起就没有流过水,不过河堤摆出一道曲折的流线造型,才不会让我们感觉家乡的田野那么生硬刻板;老家也有处风景,是我们小县城的两湾湖泊,只是一直无人照看,已失去了往日的潋滟光泽。

寒假的那些天,我总是一个人闷在屋里,就算是一连好几天没有出去,也没有要出去的欲望。

躲在屋里,搂着被子,不喜欢被人打扰,冬日里的阳光从窗户外洒进来,我可以尽情享受着一个人的时光。

偶尔会接到杨瑶和张小柯的电话,才发现原来我还没有被人遗忘。

杨瑶是我小学的同学,除了这个名分之外,他还是陪着我一起长大的人。

遇到天空干净的日子,我喜欢和杨瑶走在村口的公路上。

穿上妈妈亲手纳的黑色棉鞋,真的以为时光突然倒带到了十多年前了一般。

若不是看到当年的街道变成了水泥路,若不是看到和我年纪相仿的邻家二哥早已结婚生子,若不是看到我小学的校园已添置了新瓦房篮球架,我真的还以为眼前的杨瑶就是十多年前的小伙伴。

身边不时有装扮时尚鲜亮的小轿车疾驰而过,所以我们走路的时候必须小心,要提防这些时不时从背后出现的现代化交通工具。

我给杨瑶递根烟,看着缭绕的香烟从他口鼻中奔涌而出,他抽烟的动作是那么娴熟,看到这我竟然有点接受不了。

是的,他学会了抽烟,情理之中,我也和他一样。

我们其实都在一点一点被这个时代同化着,一点一点的失去着自己原来的本色。

为什么学会了抽烟?

我也不知道那些虚无缥缈的答案,舌尖品尝着那种淡淡苦涩的烟草味,其实那也不是很好的味道,却没有道理的深深迷恋着我。

抑或只是想在一个人无所事事的时候找件事做做吧,不让手闲下来,也不让嘴巴有片刻闲暇。

有时候我也会这样认为,简单的认为,那样摆出一副什么都满不在乎抽着烟的姿势就会像个大人,却不知道自己自以为的认为混乱了成长的真正含义。

一直在试着长大一点,现在才发现自己也许是最幼稚的一个。

这样的我们其实没有长大,反而离长大越来越远,而且是偏向了另外一个遥远的不归之路。

没有尽头的夜色里,抖落烟头焦黑的灰烬,划出两点火星瞬间湮灭于夜色里。

远处的村落,也许正在放烟火,想起小时候村口也放过烟火。

那时我为了去看那些绽放的烟花,甚至不会吃饭就会去等着。

只是现在不知怎么无缘无故地失去了从前的兴致,有时候就算看到远处的烟火明明很美丽,也会装作司空见惯的表情不以为然。

哦,可能这就是长大了吧!

遇见马春伟的时候,他开着车从我们身边飞过一般,我和杨瑶很小心地躲开。

车子却在前面不远处停了下来了。

一个有点眼熟的男生就下来了,很胖,眼睛里闪着某种在我心底似曾见过的明亮。

他径直走向杨瑶,很热情地打招呼,把我晾在一边。

杨瑶拉着他的胳膊,疑惑地问:

“春伟,你不认识他了吗?

你仔细看看他是谁?

”马春伟使劲地看了我很久,眼里露出欣喜的光芒来。

他说:

“你是,你不是!

”说完竟然抱住了我,没有任何言语点缀,只是抱得太紧让我有点喘不过气来。

气氛酝酿着悲伤的调调,我倒是真的有点想哭了。

我当然知道他是马春伟,单凭他那双没有一丝改变的眼睛,我就敢断定他是谁。

这个马春伟,从小一起陪我长大的调皮小男孩,他第一次去我家玩,第一次帮我抄作业,第一次看我戴上鲜艳的红领巾。

只是那些时光却只属于短短的那几年,小学结束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听过马春伟的消息,他,仿佛世界里蒸发了一般。

那些干净而短暂的记忆,一时间还没来得及找个地方搁置,就不知道被谁草草掐断了他继续生长的脖颈。

这个马春伟,如今长得好胖,一说话满嘴的酒气,看来是刚喝完酒。

他满面红光,让我们先等他片刻。

他要把一个朋友送回家,我点头,看着轿车一路飞奔而去,也把我的思绪逐渐扯得好远。

不过很快他就开着车回来了,又看到他闪亮的眼睛,恍若置身于电影的一组快镜头里,一眨眼功夫就将我的记忆飞快地倒退到十几年前的那些时光里了。

十几年?

确实没法准确定位该是哪年哪月,只是感觉过去故事的情节突然很自然地流淌出来。

光阴荏苒,不过是最平常一件事,然而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淡然面对。

正如现在健谈的马春伟,迎着冬日的夕阳,恨不得一口气把我们小时候的故事扯出来。

他一说话满嘴的酒气,用最地道的老家方言给我们陈述他近几年的轨迹。

他说他在南方的一个现代化城市里谋生,说着还掀起上衣,肚子上露出一块修长的刀疤。

那个男孩轻描淡写地说,打群架的时候被人捅了一刀,几乎命丧黄泉。

他说的是那么不以为然,好像拍电影一样。

我却一直在思考,在我们分开的那些时光里,是什么改变了他的初衷,是什么把那么一个乖巧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持刀和别人火拼的凶徒。

这时候杨瑶也来了激情,提议我们应该聚一下,连同那些好久没有聚过的小学同学,能找到几个是几个!

夕阳,将淡蓝的晚霞羞得满面红光。

乡间的小路上,远处的地平线看的清清楚楚。

聚会开始了,我见到了好多好久不见的小学同学。

经过岁月十年的雕刻,他们的面庞或胖或瘦,儿时的面孔单靠眼睛已经无法完全识别,但是那些黑色的眼睛一如我第一次见他们一样明澈。

酒桌上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全都是十几年前的话题。

那些记忆里落满灰尘的窗台和桌椅,一时间被我们擦拭干净了。

大家碰杯尽情唱歌,谁都没有太勉强,未加雕饰的情绪原来竟是如此的真挚。

在场所有人只图一醉,不醉不归,一饮而尽,连同十多年的酸甜苦辣。

我们六个人,在六瓶张弓的浇灌下,细致地把过去时光一点一点剥开,让它露出原来的颜色来。

从天黑喝到九点半,我们才回家。

回家的路上,马洪建使劲地踩着摩托车的油门。

我坐在他后面,风急促地抽打着我的脸,有点醉,摇晃的车灯打在我都看不见的远处,连同我的思绪一起延伸到最远处。

假如,只是假如,假如我没有遇见你们中的任何一个,是不是还是偶尔会做做飞翔的梦,继而揉揉眼睛开始准备下一段奔波。

我不会了解,这个世界还有这样的一个你,曾经出现过我的生命里,点亮我的那一段灰色的时光;我亦不会感受到,这个世界上还会有这样你,一个可以让我过了这么久依旧念念不忘的你。

没有原因,也不晓得为什么,总是和过去纠缠不清。

那些曾经拥抱过的兄弟,一起捉迷藏的深夜,偷吃人家桃子的阳春季节,都那样明净地摇晃在陈旧的水波里,一直荡漾着未曾散去。

记得那些年的夏日里,我们围坐在校园里的树荫下,看白哗哗的阳光集体扑向茂盛的梧桐树,被筛成一片片闪闪发亮的光斑。

而我们彼此的哭泣欢笑也如这坠落在地上的光芒一样,很多故事都会经过时间的过滤,沉积下来一些持久永恒的记忆。

那些一直隐隐跳跃在我脑海里的名字,现在真的在我眼前现出了原形。

 

但愿人长久【三】

刘婉再一次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描着很艳丽的眼线,一身都市成熟女性的气息笼罩着她周身。

她在一家主营外国食品的连锁店里工作,工作不累,偶尔还会有出去旅游的时间。

那天我请她吃饭,我们坐在路对面的自助餐店里。

她说话简短干练,一手拿着手机讲话,一手熟练地把筷子叉子摆在碟子左右两边。

我微笑着看着她,我想,这已经不是从前那个替别人写情书替别人找男朋友的刘婉了吧,她长大了,真的长大了。

刘婉,是我初三面临中招考试时认识的女孩。

艳阳高照的六月,她替另外一个女孩小心翼翼地表露心事。

她很勇敢,因为我们走夜路的时候,她仍旧喜悦地唱着歌;她也同样的胆小,因为没有人陪伴的周末她也会偷偷抹眼泪。

刘婉,这个我初中时代遇见最晚的一个女孩,却有力地概括和引导着我初中时大片大片的记忆。

每次看到她,我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个匡城一中,想起那一年的他们,想起那三年时光里最难忘的和最舍不得的,想起那些笑过和疯狂过的某些片段。

那些初中的片段,那些片段里的人们呵……

初一的蔡黎明。

他是个复读生,给我的感觉是玩世不恭。

有一次玩得过火,他趁语文老师扭过身去黑板上写字的时候,不小心把冰淇淋的奶油甩在黑板上了。

他行事总是很平淡,就算是数学老师苦口婆心地教导他该努力学习了。

蔡黎明书法很好,写的字飘逸清秀,没事总爱拿来和我比较。

他有点狂妄,总爱冷嘲热讽我是徒有虚名,说我明明不会打狗棒法非得说自己是洪七公。

他还是个音乐狂,喜欢把录音机藏着桌子里听杨钰莹的靡靡之音。

有一次情不自禁上着早自习独自一个人戴着耳机唱了起来,其实他没想到老师站在背后听他高歌。

蔡黎明孤家寡人,唯独喜欢和我坐在一起。

也许那样弱小的年纪,每个人都希望有一个简单真实的朋友,可以伸出手就能真切感受到友谊的温度。

那个人是蔡黎明,初一的一年时光里,他始终没有过多的言语,自始自终总是扮演着一个和我偶遇的善良的路人。

他声称自己是江湖人士,已经结拜了十八个兄弟,问我愿不愿意做他的十九弟?

我说你都有十八弟了,还缺我一个吗?

蔡黎明一本正经,说:

“我的十八弟现在都住进监狱了,所以我缺一个十九弟!

”可是后来,上了初二,这个叫蔡黎明的小男孩,就和我断了联系。

初二我在一班,他在七班,曾经十一岁的纯纯友情经不起这样分班的折腾就慌乱结束了。

初一的王亚楠。

她的确不是很好看,但也写就一手漂亮的钢笔字。

她老家其实不在我们着而在宁波,每年暑假她都会去那个漂亮的海边城市。

她说,下一年回来的时候就会带给我贴在耳边就能听见海的波浪的大贝壳。

可是最后她食言了。

那年暑假她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

我还记得她写给我的第一封信,我背着妈妈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偷偷念出声来。

那个女生,淹没在那个我认为有潮湿的海风有湛蓝的天空有穿白色短裤漂亮女生的海滨城市里,情理之中的结局,我们很快就断了联系。

没有什么怀念,也许是那样的年纪还不懂什么是怀念吧。

初二的张振海。

他力气大得惊人,每次扳手腕都可以帮我两双手。

一开学他在我后面坐,后来坐到我的左面。

他是班里的第一名,比初一那个蔡黎明成绩还好。

张振海上课提问的时候总是格外照顾我,遇到老师提问我,他总是把最准确的答案提前给我准备好。

他的视力不好,有时要我小声给他念黑板上的字。

他的家庭条件不是很好,却总是给我一种类似于信念的东西。

他说物质上的富有不是真正的富有,知识才是恒久的财富。

我在他的身边,耳濡目染着他给我带来的改变,因为那时候的我还是一个小混混,是一个经常被人揍的小混混。

张振海脾气特别好,和我有着一样的性格。

可是张振海也不是好欺负的,那天的隔壁班的小混混找他的事。

那个小混混,总是爱欺负我们这些脾气好的学生。

张振海,大义凛然地表示一定会帮我们出口气。

那天下午,学校外边的小树林,他单枪匹马不要任何人帮忙,对面站的是那人找的好多帮手。

张振海颇有大哥的风范,对对面所有人强调,他说:

“这只是我和他之间的事,没有你们的事!

”他们都冷冷地嘲笑,特别是那个趾高气扬的男生率先冲过来准备先下手为强。

张振海的确没有让我们失望,他的拳头也如我们预料的那样真的很快,一拳就打在对手的左眼上。

而且是直接将他打翻在地,跟着步子就凑上去抓住他的衣领将其死死摁在地上。

他粗壮的胳膊包裹在单薄的衬衣袖里面,隐隐透着野兽的爆发力,令那个小混混竟然失去了挣扎的力量。

打架的情节很简单,就这样也就结束了,没有人敢去帮忙。

只是令人吃惊的是,他们后来成了关系还不错的朋友。

不打不相识,真应了这句俗话。

初二的刘欢。

他和一个大歌星同名。

他追星,喜欢莫文蔚的《盛夏的果实》,也喜欢给我唱。

我们俩凑钱买了个录音机,结果买过来没几天就坏了。

很是伤心,上课的时候被老师提问也不回答问题。

那时候他闲着没事,竟然一口气把正在热播的《倚天屠龙记》写了一本续集。

大家竞相拜读起来,竟也在班里掀起了一股刘欢热。

甚至有时候会有人跟他这样说:

“你的那本小说,是不是每天晚上都在家抄的啊?

我看你不用抄了,你把小说直接拿来不得了,省的你抄了!

”我当时听到这真的连我自己都受宠若惊。

更甚至有一次历史老师也偷偷找过他,却不是关心刘欢的学习成绩,而是问刘欢借小说看。

初三的沈青松,依旧是个复读生。

常常带着满面的沧桑和落魄走路,常常带着满脸化不开的惆怅和书生气读书。

他有个招牌动作,与人交谈时,习惯伸手扶一下眼镜的镜框。

他眼神确实很犀利的,这让我感到他的数学肯定非常好。

在我心里,眼神犀利的人数学一定超棒。

事实也是这样,他不仅是数学好,而且每科都是优秀。

他回回考试都是全年级第一名,只是去年失误,考上了二中没有去上,等着今年考县一中。

和他一起复读的还有几个他的朋友,他们都是复读生。

复读生有自己的生活圈子,他们很少投入到我们的欢声笑语里。

那些让我一直瞻仰的饱读诗书的复读生们,从我身边欢笑而过,正眼都不看我一眼。

那时的我还不认识他,我或许只是个无名小卒,也从来没有想过这个满身光环的男孩子会和我有那么的故事。

沈青松,有着和我相同的癖好,喜欢摆弄文字。

我们应该算是很投缘,和张振海、蔡黎明一样,每年的开学我都会遇见一个很投缘的。

那年过完寒假我们计划在班里面过夜,也许是我们这号人总爱做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来吧。

初春的夜,整个小镇在灯火的映照下显得越来越安静。

随着每家每户灯光的逐渐减少,夜真的来临了。

我们的目的是花掉这一夜的时间把剩下的《红楼梦》读完。

可是点着的蜡烛被风吹灭了,漆黑的教室里只看得见彼此的身影。

开始有东西重重砸在玻璃上的声响,雨珠落进来,捎着初春未完全消融的寒气。

下雨了,那是第一场春雨,随风潜入夜,在路灯的照耀下划出亮晶晶的水线。

后半夜,雨珠逐渐变成琉璃,继而天空突然就洋洋洒洒飘起了洁白的雪花。

那些代表光明的颜色,堆落在校园四处,使我们的视线逐渐扩展开来了。

雪却没过多久就停了,之后天空出现满月时,我才发现今天是十五。

月亮穿梭在云彩里,风变得柔和起来,描着月光的云朵徘徊在树梢,清晰透明,在这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校园里,一切恍若突然置身于自己捏造的童话之中。

观赏了好久,由于衣着单薄不抵春寒,思之再三就想去在学校附近住的班长家去住。

一路上踩着如碎银一般的已经被冻得硬邦邦的雪,雪不是很厚,加上前半夜的一场雨,已经被彻底冻成了琉璃路。

月光笼罩下的沉睡在积雪下的白色小镇,竟和白日里的差不多,视线可以几乎透视一般,看的很远,就连镇上澡堂的大烟筒都看的见。

只是偌大的镇上,没有白天的那种热闹,只有我们俩不规则的脚步声传得很远。

班长家离学校很近,在他家门口叫了好多声,除了他家院里狗疯狂的回应外,其他一无所有。

班长大哥也许睡得太死,始终没有听见他宽阔的应答。

我们的叫声伴着狗的叫声在那皎白的夜里格外凄凉。

结果不得不重回到教室,相依度过了那样漫长的夜,第一次明白为什么人们喜欢用漫长来形容夜。

那个颇有嚼头的夜,我一直以为是上天让我们在这个时刻上演这么多的风景是别有用心,那些落雨、飞雪、春风、琉璃、月色、流云……是为了给我展示世事的无常?

还是为了让我能够深切地记得这一夜无端变幻的夜色呢?

是的,我真的是记住了那个夜晚,连同那个给我深深留恋的沈青松。

沈青松就是千方百计要和我坐在一起,没有一点夸张,用千方百计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

那时候我们的班主任是我们的数学老师,是个严厉的女强人。

她对沈青松说:

“你今年是不是还想留级?

”沈青松摇摇头。

班主任接着教育,说:

“那你还和那样的学生坐在一起!

”沈青松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任由你软硬兼施。

班主任真的对沈青松很失望,就开始找我开刀,谈话的过程中那真是苦口婆心。

那意思总体就是沈青松成绩是那么好,今年可以上县重点的,你说不定会耽误他的大好前途。

不过我那时突然发现他们这些老师们真的很过分啊,不准谈恋爱,也不准朋友交往了。

她说我是差生,可是差生怎么了,差生就注定得跟差生交往吗?

差生就没有优秀的地方了吗?

初三的夏云鹤。

他确实有个外号叫云中鹤。

他很瘦,他最喜欢的事就是和老师唱反调。

夏云鹤,人如其名,总喜欢鹤立鸡群,不,应该说是鸡立鹤群。

那时候我们的英语老师是个不苟言笑的老头,对教学极为认真,甚至于已达到痴迷的程度。

他讲过的课文必须要做笔记,不过为了方便查找和节约纸张,我们也就直接在课本上勾勾划划了。

他要求他讲过的课文必须要会背,不会者是要罚钱的,由于和金钱牵扯上,大家背的是格外卖命。

他的课堂不准有任何小动作,不准睡觉不准发呆不准偷吃东西,可是这句话把夏云鹤除外。

他不在乎老头颁布的什么法令,他仍旧一如既往喜欢上课偷吃方便面。

尤其是在老头的课堂上,明知道在老头课堂上偷吃东西是犯了天条的,还是目无王法。

他每一次都把嘴巴塞得满满的,嚼得有滋有味。

不过每次他都很侥幸,老头从来都没发现他的地下活动。

于是夏云鹤就更加有恃无恐,更加明目张胆地像个硕鼠一般偷吃方便面,甚至嚼的声音都更响了。

那次老头正讲着课突然就放下课本,老花镜后面的眼睛透着让人不敢直视的威严,他冷冷地扫视了全班一眼。

我知道,这是他抽查学生背诵课文的前兆。

这时的夏云鹤刚把嘴巴填充满满的垃圾的油炸食品,就听到他的大名在每个人的耳际嗡嗡作响。

老头站在我们身边,夏云鹤站起来,要是平时他还可以把嘴里的残食飞快地吐出来,可是这次却来不及了。

于是,狗血的事就这么发生了。

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的真相,夏云鹤竟然硬生生把满嘴还没嚼的方便面给咽了下去。

我不知道对于方便面的这种吃法到底有多艰难,但是我知道,他一坐下就哭了,眼泪啪啪地砸在英语课本上,脸和脖子通红,眼睛里满满的盛满了痛苦。

人家都说痛定思痛,但这孩子却不思悔改。

在一次寂静的课堂上,他连贯有序的打嗝声一次次挑战老头的听觉神经。

那次老头着实被气坏了,他把教科书狠狠甩在讲桌上,大喊:

“我教了三十多年的书了!

没见过这样的学生!

谁在打嗝!

给我站出来”!

夏云鹤站起来,站起来的时候又打了个嗝,这个更响。

夏云鹤赶紧辩解,说:

“老师,生理现象,身不由己”。

其实这真的是实话。

不过老头是被他气昏了,老头气冲冲走下讲台,抄起夏云鹤的英语课本,边翻边问他今天讲的什么。

突然老头的手停在空中,老头把书扔在夏云鹤的桌子上,低低地咆哮道:

“下课!

到我办公室来!

”老头翻夏云鹤书的时候,只是想看夏云鹤做的笔记,因为他料到夏云鹤没有做笔记,而那个上课打嗝的罪名虽过分却由于生理现象罪名不成立,所以本来想抓住没有做笔记这个借口狠狠惩治他一下。

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夏云鹤的课本里有他更吃惊的东西。

第一:

夏云鹤的课本里有一处机关:

他把一个小镜子用双面胶粘在课本的某一页,每天大家读书的时候他也装模作样,其实却是在对镜依红妆。

第二:

夏云鹤课本某一页的空白处竟然画了一个漫画像,那个人戴着眼镜,鼻子右侧有个黑痣,明显还是秃顶,有一只鸟正落在上面拉屎。

一看就知道这人是谁。

初三的刘婉。

在我中招考试前一个月认识我,她和苏巧巧是好朋友。

我们认识源自一封情书。

六月某一天的早上,我收到那封颇有文采的信,由《老鼠爱大米》扩写的情书。

没有落款,送信的那个男生也消失在早晨的晨曦里了。

当然会有好事者,比如我的同桌夏云鹤,他无所事事,却把这封信的来龙去脉调查地一清二楚。

这封信就是,刘婉写的,但是是替另外一个女孩写的,她叫苏巧巧。

后来每当我回忆起这件事时,仍旧会为佩服刘婉的献身精神唏嘘好久。

我总是喜欢这样莫名其妙地感叹生活,因为我觉得每遇见一个人都是那么的不可思议。

认识他们真要感谢那封情书,若没有那封信,我和刘婉就算茫茫人海相遇还只是擦肩而过。

那封情书终究没有发挥出它应该发挥出的效果,反而促使我和刘婉成了一直到现在都很好的好朋友。

 

但愿人长久【四】

腊月二十七。

张小柯找我去县城的时候,我还没从被窝里醒来。

说起这个张小柯,这个人如今的确是回来了,并且带着江浙地区的湿漉漉的忧郁气息。

他一回到家就给我长篇大论部队里的谁是谁非,手舞足蹈的夸张动作竟让我身临其境一般。

那晚我们俩亲自下厨,对着XX上刚搜的菜谱现学现用收拾了一桌菜。

结果由于腐竹泡得时间太长成了软绵绵的豆腐,炒鸡蛋番茄也是鸡蛋熟了番茄还欠火候,倒是凉拌了一碗酱牛肉还勉强凑合。

那晚我们兴致勃勃喝了几杯酒,聊到凌晨一点多,几乎将高中的那些陈旧的记忆一五一十地重温了一遍。

第二天我们高三三班聚会,遇到了几个高中时的并不算是多么好的朋友,随便聊聊吃了一顿饭。

吃饭的时候,大家七嘴八舌,每个人都抱怨自己的生活是多么糟糕,抱怨自己的大学是多么不尽人意,抱怨大学这几年什么都没有学到。

只是没有一个人说自己过的很好,我觉得大学归来,大家都学会了很好的掩饰自己的真实生活,都是争着谁比谁过得更落魄。

回去的时候,我坐在公交车上,看着车窗外陈列着倒退的景象,突然就没有道理的流下泪来。

后车镜里,我看到那个张小柯在阳光下微笑着使劲地朝我挥手。

那个熟悉的动作突然使我想到过去,那些属于高中的被风吹远的过去。

如果过去的还在身边,如果这时候是高中,我想我此时应该醉倒在后花园的草丛里,和张小柯一起守着白茫茫的太阳光,对未来茫然失措。

可是眨眼间青葱褪尽,我们又面临一次离别。

或许每个人都会经历此情此景,我也一样。

风光过后,又狼狈逃回到自己的巢穴,开始了往日里的沉默,仿佛那些人没有出现过一样。

感谢这个寒假给我带来的一切,让很多那些消失在茫茫往事里的记忆,被悄无声息的钓出脑海。

有人说,每段记忆,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密码。

只要时间、地点、人物组合正确,无论尘封多久,都一定会被重新开启。

所以我一直知道那些我自以为已经遗忘的事,其实还完整的还存在某处,我想不起他们的原貌,那是因为没有遇到一个合适的场合。

冬日的晚风,将低诉的落叶扫进我的笔记后,转瞬间变成熙熙攘攘地灰色字句。

这些近乎完美的二十一世纪初的故事,跌落在岁月的石阶上,散逸着一直飘远的花香。

就在此刻吧,解开束缚回忆的绳索,任由思绪蔓延开来。

然后双手胸前合十,祈福那些远去的曾经在我身边嬉笑的孩子们吧!

那些孩子们呢?

还记得那年那月细碎的争吵吗?

还记得一起微笑一起打闹的点点滴滴吗?

还记得那个谁谁谁上课睡大觉吗?

还记得那个高一的谁谁谁……

高一的老石。

他家里很有钱。

他来报名的时候大包小包的装了一车,而我只带了一个简单的旅行箱。

老石却不像那些有钱人家的子女那样瞧不起人,他很平易近人,带来的吃的东西也总是分给我们一些品尝。

老石真的很老实,和女孩子一说话很轻易就会脸红。

他不抽烟,一杯啤酒就会醉,他喜欢看书,也会常常一个人躲在宿舍戴着耳机大呼小叫。

他通常给我的感觉总是很积极向上,满脸的稚气未脱,会一口气跑过洒满阳光的操场。

他十分努力地去刻苦学习,但成绩总是很靠后。

他时常会一个人抱怨成绩不好是因为自己付出不够,他课下也会飞快翻着课本试图多背一段课文。

他,努力着想和那些优等生看齐,却总是被他们抛在后面。

在高中这样的大染缸里,可以很快把一张白纸涂得五颜六色。

老石就是那张白纸,他始终还是忍受不了做一个乖孩子的压抑,应该说是他的骨子里的那些蠢蠢欲动的不良分子把他出卖了,最后还是投降给了自己。

他,的确有足够的条件去堕落去耍酷,可我不能。

所以等到老石悄悄给我说做不成好学生我学坏还不行嘛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终会和他分道扬镳。

我们不是一路人,尽管当初我们关系是那么好。

这就是后来的老石,嘴里叼根烟,楼道里大声说脏话,下课的时候把脚伸到课桌上。

他的变化,是那样迅速,快得当他被学校通报批评的时候我认为他还是那个喜欢和我说话的男孩子。

一个人学坏真的很容易。

从恶如崩,这是我告诫自己的话。

老石就这样离开了我的生活,离开了之后,他一样可以活得那样光鲜亮丽。

只是有时候,我好想知道他会不会偶尔怀念一下原来那个纯粹的他。

高一的老孟。

该怎样形容那个帅气的小男孩呢?

他是个追星族,喜欢刘德华。

他把刘德华的大照片贴在墙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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