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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宿舍

汉中市中小学“标准化食堂”和

“标准化宿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堂、宿舍的安全和规范管理工作,优化校园环境,提高学校后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学生创造一个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均衡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决定,从2013年开始,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宿舍”创建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市创建活动要以十八大精神为引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教育教学为宗旨,以改善师生食宿条件、提高后勤服务水平为目标,完善后勤设施设备,健全后勤管理制度,加强后勤管理队伍建设,通过示范引领,整体推进,实现中小学校后勤设施建设标准化,后勤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使全市学校环境得到明显改观,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二、目标任务

计划用3年时间,全市创建“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宿舍”各200所。

其中2013年全市创建“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宿舍”各50所,2014年全市创建“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宿舍”各70所。

2015年全市创建“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宿舍”各80所。

通过创建活动,强化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精细服务,全面提高后勤服务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后勤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学生学习生活条件,提高后勤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后勤工作制度建设,防止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和流行性传染疾病的发生,提高后勤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师生食品用品安全防范能力和增长学生保健知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全市有一定办学规模的中小学逐步实现学生食堂、宿舍建设与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推进学校后勤保障、管理、服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三、创建活动主要内容

(一)制定建设标准和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陕西省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管理服务标准(试行)》、《陕西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服务标准(试行)》和《汉中市学校后勤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制订了《汉中市中小学“标准化食堂”创建标准》和《汉中市中小学“标准化宿舍”创建标准》(见附件),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要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对照标准,积极创建。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都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镇以上农村寄宿制学校是此次创建活动的重点。

各县区要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创建标准逐项督查落实,认真查找不足,积极筹措资金,对学校后勤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

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管理、精细服务、优化环境,提高学校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三)以县区为主,逐级验收。

此次创建活动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实施。

通过创建,达到标准的学校,由学校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验收后每年10月前报市勤工俭学办公室评估验收。

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学校,市教育局授予“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宿舍”称号,并授牌。

对已授牌的学校每两年复查一次,复查达不到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学校,或者已授牌的学校食堂、宿舍发生了安全责任事故,一律摘牌并取消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活动是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后勤保障、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学校后勤保障、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抓。

要加大督促、检查、指导力度,把创建活动作为对学校、校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认真规划,精心组织。

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做好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

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破解工作难点,完善各项措施,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学校是创建活动的主体,学校校长要对创建活动负总责,建立学校领导直接抓,各部门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完善设施,强化管理。

各县区要制定学校后勤保障设施建设规划,加大学校后勤经费投入,努力完善学校后勤服务设施,全面提高学校后勤保障与管理水平。

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宿舍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做到科学管理、精细服务。

要坚持学校后勤工作服务师生的工作宗旨,创建工作要突出学校创建特色,要本着“因校制宜”的原则,循序渐进地开展创建活动。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区、学校要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及时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和信息,总结和推广经验,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附件:

1、汉中市中小学“标准化食堂”创建标准

2、汉中市中小学“标准化宿舍”创建标准

 

 

 

附件1:

汉中市中小学“标准化食堂”创建标准

 

一、食堂设施

1、食堂房屋安全坚固,防潮通风,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出售间及学生用餐场所。

食堂流程布局合理规范,食堂建筑面积与师生就餐人数相适应,满足学生就餐需求。

2、食堂操作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墙壁有1.5米以上的白瓷砖墙裙,地面防水、防滑,排水、排烟、通风、照明设施符合相关要求;有耐磨损、易清洗材料建成的餐饮具清洗池、消毒池,有相对独立的肉类清洗池和蔬菜清洗池且标识明显。

3、操作台、存放柜、消毒柜、冰箱、冰柜、留样柜等设施设备齐全,加工、储藏等达到生熟分开要求,炊具以不锈钢产品为主。

4、食堂储藏间做到防潮、防蛀、防霉,物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且有标识(品名、出厂日期、保质期)。

5、食堂饭菜的销售间应隔离密封,门窗安装有纱窗,有安全卫生的销售平台、窗口,有饭菜保温设备。

6、餐厅宽敞明亮,有足够的学生就餐桌椅,餐桌椅坚固、耐用,食堂内外环境整洁。

7、食堂防尘、防蝇、防鼠装置齐全,污水排放、废弃物存放设备符合卫生要求。

8、有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水源,有足够的学生冲洗碗筷的水池,排水管道畅通,有供开水设施,并能按时供应开水。

二、食堂管理

1、学校建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并签订食品安全卫生责任书。

2、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当地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食堂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卫生制度、食品采购索证制度、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无关人员和有害物品禁入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齐全,重要制度装框上墙。

4、从业人员依法签定劳动用工合同,持有效《健康证》、《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每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业务培训。

5、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洗手消毒,工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在工作场所吸烟,不留长发、长指甲、不戴首饰,严格执行操作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周到。

6、严格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和承包经营准入制。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幼儿园食堂原则上由学校自己经营,其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确需社会餐饮企业经营的,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学校履行对食堂监管主体责任。

7、食堂大宗物资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集中采购;采购的食品物资有厂名、品名、产地和出厂日期、保质期、保存期,坚持采购索证制度。

8、食堂台帐登记规范,物品采购、验收、出库手续齐备,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真实准确,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手续齐备。

9、食堂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做到熟透,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10、食堂建立试尝、留样制度,留样规范、符合要求,试尝、留样记录完备,按有关规定管理废弃食用油脂。

11、食堂坚持每天保洁,餐饮具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经常开展设施设备的清毒工作,有定期消毒记录,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的环境,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

12、食堂按周制定食谱、菜谱,做到营养搭配合理,饭菜品种齐全(杜绝制售荤冷凉菜),味道鲜美可口,同品种、同质量、同数量的饭菜低于市场价。

13、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做到日结、月清,帐、物、票(卡)相符。

14、主副食品明码标价,定期公布主副食品价格核算结果和市场价格信息,主动接受学校师生对饭菜价格和质量的监督。

15、学校定期召开各方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以改进食堂管理工作,学生及其家长对食堂饭菜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16、餐厅醒目处张贴悬挂节约粮食、科学饮食、食品卫生等标语或者警示牌,突出营造育人功能。

附件2:

汉中市中小学“标准化宿舍”创建标准

 

一、宿舍设施:

1、宿舍用房为砖混结构,安全坚固,防潮、通风,整洁卫生、外表美观。

2、学生宿舍生均住宿面积小学不低于2.4平方米,中学不低于3.0平方米,每间宿舍中学生不超过8人,小学生不超过12人。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分单元布置,相对隔开。

3、宿舍达到“五有”,即:

有防护网(一楼)、窗帘;有照明设施,有供学生使用的专用插座和开关,用电线路安全;有标准的钢制或安全美观的木制架子床,上铺有护栏,达到每生一铺;有统一定做的储物柜、整装镜、脸盆架,保证每生一储、一锁、一盆、一巾,一壶;有空调等保暖降温设施。

4宿舍内公共场所及学生寝室门窗完好,玻璃齐全,墙壁粉刷整洁,配电设施齐全,走廊配有应急灯。

5、宿舍内采光、通风良好。

楼梯及内外走廊宽敞,不易发生拥挤,楼梯扶手及外走廊护栏按照规定标准设置。

6、宿舍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齐全、安全、完好,安全通道畅通,并设有安全疏散标志,符合安全规定。

7、学生宿舍室内或楼层内设有厕所,有设施完备的洗漱间,室外厕所至宿舍距离符合要求,厕所夜间有长明灯,卫生安全。

8、有管理员值班室,室内有电话,有学生住宿情况登记表,有各类情况检查记录。

二、宿舍管理

1、学校建立宿舍管理机构,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女生宿舍管理员必须是女教职工),并签订安全卫生责任书。

2、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卫生、安全、查铺、水电、财产管理、外来人员登记及危险物品禁入等)和安全预案齐全,有值日安排,执行制度有记载。

宿舍内张贴有住宿生信息档案(照片、床号、班级、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3、宿管人员持证(健康证、培训证)上岗,着装整洁,言行得体,爱岗敬业,尊重学生,每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业务培训。

4、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就寝后无外出、晚归、不归现象;不得留宿非本室人员,禁止非住宿人员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内开展经营活动;宿舍内严禁抽烟、饮酒、玩牌赌博现象。

5、宿舍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实行专人或学生轮流值日打扫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墙壁、顶棚、门窗无灰尘、蛛网、污迹,走廊(阳台)、卫生间无积水、污物,清洁无异味。

6、室内物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床铺整洁,被子、箱包、鞋子、脸盆、毛巾、牙刷牙缸摆放一条线(即六个一)。

7、宿舍内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清洁工具摆放位置适当。

8、定期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和演练,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充分利用宿舍区内的宣传栏宣传有关卫生、安全常识,公示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9、有专(兼)职水电管理维修人员,用水用电定时定量供应,有节约水电措施,无违章用电现象。

10、宿舍内设计布置突出环境育人功能,布置高雅,文化氛围浓厚;建有相应的宣传板报、橱窗,并经常更新内容;有“文明公约”,坚持开展“卫生寝室”、“文明寝室”的创建活动。

 

汉中市教育局2013年3月19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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