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考试《税法》密训试题及答案1含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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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考试《税法》密训试题及答案1含答案
2019年注会考试《税法》密训试题及答案
(1)含答案
选择题:
1.根据《中新协定》,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的活动取得的报酬,同时具有以下( )条件的,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A.收款人在任何12个月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
B.收款人在任何12个月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90天
C.该项报酬由并非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
D.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正确答案』ACD
2.根据国际税收协定管理规定,“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受益所有人”一般从事实质性的经营活动,下列属于“受益所有人”的是( )。
A.个人
B.公司
C.代理人
D.导管公司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受益所有人”一般从事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其他任何团体。
代理人、导管公司等不属于“受益所有人”。
3.下列关于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税务管理正确的有( )。
A.在中国发生纳税义务的非居民纳税人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条件的,可在纳税申报时,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申报时,自行享受协定待遇,并接受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
B.在中国发生纳税义务的非居民纳税人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条件的,可在纳税申报时,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申报时,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享受协定待遇,并接受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
C.在源泉扣缴和指定扣缴的情况下,非居民纳税人认为自身符合协定待遇条件,需要享受协定待遇的,应当主动向税务机关提出,并提供相关报告表和资料
D.在源泉扣缴和指定扣缴的情况下,非居民纳税人认为自身符合协定待遇条件,需要享受协定待遇的,应当主动向扣缴义务人提出,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相关报告表和资料
『正确答案』AD
4.企业或者个人为享受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航空协定税收条款、海运协定税收条款等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下列符合规定的是( )。
A.应向主管其所得税的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申请开具
B.应向主管其所得税的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申请开具
C.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外分支机构应当通过其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D.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外分支机构应当分分别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申请人应向主管其所得税的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外分支机构应当通过其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合伙企业应当以其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5.非居民企业与中国居民企业签订机器设备或货物销售合同,同时提供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指导、监督服务等劳务,其销售货物合同中未列明提供上述劳务服务收费金额,或者计价不合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同或相近业务的计价标准核定劳务收入。
无参照标准的,以不低于销售货物合同总价款的( )为原则,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劳务收入。
A.10%
B.20%
C.30%
D.25%
『正确答案』A
6.2017年1月1日起,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下列属于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直接投资的是( )。
A.增资
B.股权收购
C.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D.转增上市公司股份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直接投资,包括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行为,但不包括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除外)。
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属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经费支出的有( )。
A.工作人员的福利费
B.汽车采购费
C.发生的交际应酬费
D.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滞纳金、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应作为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
9.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有( )情形之一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
A.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
B.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C.没有遵循成本与收益配比原则
D.自签署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经营期限少于10年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
(1)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
(2)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3)没有遵循成本与收益配比原则。
(4)未按规定备案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有关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
(5)自签署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经营期限少于20年。
10.国际税收协作中情报交换的类型包括( )。
A.专项情报交换
B.自动情报交换
C.自发情报交换
D.行业范围情报交换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情报交换的类型包括专项情报交换、自动情报交换、自发情报交换以及同期税务检查、授权代表访问和行业范围情报交换等。
11.下列情形中的居民企业,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的有( )
A.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
B.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35亿元
C.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
D.跨国企业集团未向任何国家提供国别报告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应为55亿元;选项D,是税务机关可以在实施特别纳税调查时要求企业提供国别报告的情形。
12.下列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不需要缴纳资源税的是( )。
A.冶炼企业进口矿石
B.河北省的企业取用地下水
C.军事单位开采石油
D.盐场生产井矿盐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资源税纳税义务人是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资源产品不征资源税。
13.某油田2017年8月销售原油86000吨,收取不含税价款34400万元;销售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4750万立方米,收取不含税价款2375万元;自用原油25吨,其中18吨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7吨用于修井。
已知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率为6%,该油田本月应纳资源税( )万元。
A.2000
B.1838.75
C.2206.93
D.1926.2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销售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应缴纳资源税;用于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
油田本月应纳资源税=(34400+34400÷86000×18+2375)×6%=2206.93(万元)。
14.2017年4月某煤矿开采原煤400万吨,销售240万吨,不含税销售收入264000万元;将一部分原煤移送加工生产洗选煤48万吨,销售洗选煤30万吨,不含税销售收入30000万元,洗选煤的折算率为70%。
原煤资源税税率为5%。
2017年4月该煤矿应纳资源税( )万元。
A.14250
B.18500
C.20000
D.2150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该煤矿应纳资源税=(264000+30000×70%)×5%=14250(万元)。
15.下列关于煤炭资源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环节不缴纳资源税
B.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C.洗选煤销售额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洗选煤从洗煤厂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
D.纳税人以自采原煤直接或者经洗选加工后连续生产焦炭、煤气、煤化工及其他煤炭深加工产品的,视同销售,在原煤或者洗选煤移送环节缴纳资源税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上述选项均正确。
16.C发电厂位于铁路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属于4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其噪声排放限值昼间为70分贝,夜间为55分贝。
经测量C发电厂2018年4月昼间产生噪声75分贝,夜间频繁突发噪声的等效声级为65分贝,峰值噪声为70分贝,超标天数为17天,则该厂2018年4月应税噪声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为( )。
(已知:
工业噪声超标4~6分贝,月收费标准为700元;超标7~9分贝,月收费标准为1400元;超标10~12分贝,月收费标准为2800元;超标13~15分贝,月收费标准为5600元;超标16分贝以上,月收费标准为11200元。
)
A.2800
B.5600
C.6300
D.112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昼间噪声超标分贝数=75-70=5(分贝);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应纳税额。
夜间噪声超标分贝数=70-55=15(分贝)。
根据超标的分贝数,适用的月收费标准分别为700元和5600元。
C发电厂2018年4月应税噪声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700+5600=6300(元)。
17.大星化工厂未安装环保设备,2018年2月生产过程直接向环境排放多种大气污染物,经测量二氧化硫排放量50千克,一氧化碳320千克,氯乙烯20千克,甲苯24千克,该化工厂只有一个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口。
(已知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为6元,当月排放的氯乙烯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40%。
二氧化硫的污染当量值为每千克0.95,一氧化碳的污染当量值为每千克16.7,氯乙烯的污染当量值为每千克0.55,甲苯的污染当量值为每千克0.18。
)该化工厂2018年2月大气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为( )元。
A.1448.88
B.1333.92
C.1279.38
D.1230.7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步骤
(1)分别计算四种大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二氧化硫的污染当量数=50÷0.95=52.63;一氧化碳的污染当量数=320÷16.7=19.16;氯乙烯的污染当量数=20÷0.55=36.36;甲苯的污染当量数=24÷0.18=133.33。
步骤
(2)将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
甲苯(133.33)>二氧化硫(52.63)>氯乙烯(36.36)>一氧化碳(19.16)。
步骤(3)选取前三项污染物征税计算环境保护税,其中排放的氯乙烯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40%(大于30%),可以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133.33×6+52.63×6+36.36×6×75%=1279.38(元)。
【提示】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18.下列关于应税污染物计征环境保护税的相关表述中,错误的有( )。
A.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两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B.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污染物减排的特殊需要,可以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D.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选项B,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选项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污染物减排的特殊需要,可以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简答题:
1.某石化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原油生产成本为1400元/吨,最近时期同类原油的平均不含税销售单价1650元/吨,2017年3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题中涉及原油均为同类同质原油):
(1)开采原油8万吨,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原油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250万元,另外收取含税优质费9.36万元。
(2)2月份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油5万吨,合同约定分3个月等额收回价款,每月应收不含税销售额2800万元,3月按照合同约定收到本月应收款项并收到上月应收未收含税价款117万元及违约金4.68万元。
(3)将开采的原油1.2万吨对外投资,取得10%的股份,开采原油过程中修井用原油0.1万吨;用开采的同类原油2万吨送非独立炼油部门加工生产成品油。
(4)销售汽油0.1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
(5)购置炼油机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5.5万元,支付运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33万元。
原油成本利润率10%,资源税税率6%,汽油1吨=1388升,消费税税率1.52元/升,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期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将原油移送用于生产加工成品油是否征收资源税和增值税,说明理由。
(2)计算业务
(1)应纳资源税。
(3)计算业务
(2)3月应纳资源税。
(4)计算业务(3)应纳资源税。
(5)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6)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
(1)征收资源税,不征收增值税。
因为成品油不征收资源税,所以将原油移送用于生产成品油,属于自用于其他方面,在移送环节征收资源税;移送环节没有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
(2)业务
(1)应纳资源税=(8250+9.36÷1.17)×6%=495.48(万元)。
(3)业务
(2)3月应纳资源税=(2800+4.68÷1.17)×6%=168.24(万元)。
(4)业务(3)应纳资源税=(1.2+2)×1650×6%=316.8(万元)。
(5)业务(4)应纳消费税=0.1×1×1388×1.52=210.98(万元)。
(6)应纳增值税=(8250+9.36÷1.17+2800+4.68÷1.17+1.2×1650+400)×17%-25.5-0.33=2259.31(万元)。
2.中国居民企业A控股了一家甲国B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0%,B持有乙国C公司30%股份。
B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来自C公司的投资收益为300万元,按10%缴纳C公司所在国预提所得税额为30万元,当年在所在国按该国境外税收抵免规定计算后实际缴纳所在国所得税额为210万元,税后利润为760万元,全部分配;
假设A公司申报的境内外所得总额为15000万元(已考虑所有调整因素)。
其中取得境外B公司股息所得为380万元,已还原向境外直接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38万元。
要求:
请计算该企业境内外应纳所得税总额。
『答案解析』
第一步:
抵免限额
1.多层持股条件的综合判断:
B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
C不符合。
2.间接抵免负担税额的计算:
本层企业B所纳税额属于由一家上一层企业A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210+30)+符合本规定的由本层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0)×本层企业向一家上一层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380÷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760=(210+30+0)×(380÷760)=120万元。
即A公司就从B公司分得股息间接负担的可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的税额为120万元。
3.甲国的应纳税所得额=380万+甲国B及其下层各企业已纳税额中属于A公司可予抵免的间接负担税额120万=500万元
4.抵免限额=500×25%=125万元
第二步:
实缴纳额:
甲国实际缴纳税额=直接缴纳38万元+间接负担120万元=158万元
第三步:
比较确定:
甲国:
抵免限额=125万元,可抵免境外税额158万元,当年可实际抵免税额125万
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境内外应纳所得税总额-当年可实际抵免境外税额=15000×25%-125=3625万元
3.中国居民企业A控股了甲国B,持股比例分别为60%;B持有乙国C公司50%股份。
2017年经营及分配状况如下:
C公司应纳税所得总额为1250万元,无投资收益和缴纳预提所得税项目,当年C公司在所在国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50万元,税后利润1000万元,全部分配;
B公司应纳税所得总额为5000万元,其中来自C公司的投资收益按10%缴纳C公司所在国预提所得税额。
实际缴纳所在国所得税税额为955万元;当年税后利润全部分配。
A公司2017年初申报的境内外所得总额为16000万元(已还原向境外直接缴纳的预提所税,但未含应还原计算的境外间接负担的税额),同时A公司用于管理B公司的管理费为275万元,应在计算来自甲国B子公司的股息应纳税所得时对应调整扣除。
要求: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判断那些企业满足持股条件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说明理由。
2.甲国B企业所纳税额属于居民企业A负担的税额。
3.居民企业A来源于境外投资收益的实际抵免额。
4.居民企业A本年度的应纳税总额。
『正确答案』
1.B直接被A公司控股60%,超过20%,符合间接抵免第一层公司的持股条件。
C公司被符合条件的上一层公司B控股50%,且被居民企业A间接控股达到30%(60%x50%),因此,也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公司;
2.C公司已纳税额可由B公司就分得股息间接负担的税额=(250+0+0)×(500÷1000)=125(万元)
杨氏验证法:
(250+0+0)×100%×50%=125(万元)
B公司已纳税额可由A公司就分得股息间接负担的税额:
来自C公司的投资收益=500万元,预提所得税=500×10%=50(万元),B公司税收利润=5000-50-955=3995(万元),B向A公司分配的股息=3995×60%=2397(万元),
间接负担的税额=(955+50+125)×(2397÷3995)=678(万元)
3.抵免限额=(2397+678-275)×25%=700(万元)
可抵免境外税额=239.7+678=917.7(万元)
境外抵免额=700(万元)
4.应纳税总额=(16000+678)×25%-700=346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