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电气暖通通风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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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电气暖通通风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其中,3.3.2、3.3.16、4.1.2、4.2.3、4.3.1、5.2.1、8.2.1、8.3.1、8.5.1、8.5.2、8.6.1、8.6.3、9.2.7、10.2.1、11.3.3、13.2.6、13.4.1、13.4.4、13.5.3、13.6.1为强制性条文

3.3.2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

3.3.16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1.2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

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4.2.3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

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4.3.1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验方法:

实地试射检查。

5.2.1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验方法:

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8.2.1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

坡度应为3‰,不得小于2‰;

2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

于5‰;

3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泄水。

检验方法:

观察,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8.3.1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作水压试验。

试验压力

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

检验方法:

试验时间为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8.5.1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检验方法:

隐蔽前现场查看。

8.5.2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

0.6MPa。

检验方法:

稳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且不渗不漏。

8.6.1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

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

求。

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作水压试验,同时

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2高温热水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4MPa。

3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MPa作

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4MPa。

检验方法:

使用钢管及复合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

0.02MPa,降至工作压力后检查,不渗、不漏;

使用塑料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压

至工作压力的1.15倍,稳压2h,压力降不大于0.03MPa,同时各连接处不渗、不漏。

8.6.3系统冲洗完毕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

检验方法:

观察、测量室温应满足设计要求。

9.2.7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

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冲洗水的浊度,查看有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

10.2.1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检验方法:

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11.3.3管道冲洗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

当不具备加热条件时,应

延期进行。

检验方法:

测量各建筑物热力入口处供回水温度及压力。

13.2.6锅炉的汽、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

水压试验的压力应符合

表13.2.6的规定。

注:

①工作压力P对蒸汽锅炉指锅筒工作压力,对热水锅炉指锅炉额定出水压力;

②铸铁锅炉水压试验同热水锅炉;

②非承压锅炉水压试验压力为0.2MPa,试验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检验方法:

1.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超过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

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2.观察检查,不得有残余变形,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不得有水珠和水雾。

13.4.1锅炉和省煤器安全阀的定压和调整应符合表13.4.1的规定。

锅炉上装有两

个安全阀时,其中的一个按表中较高值定压,另一个按较低值定压。

装有一个安全

阀时,应按较低值定压。

检验方法:

检查定压合格证书。

13.4.4锅炉的高低水位报警器和超温、超压报警器及联锁保护装置必须按设计要

求安装齐全和有效。

检验方法;启动、联动试验并作好试验记录。

13.5.3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的带负荷连续试运行,同时应进行

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检验和调整。

检验方法:

检查烘炉、煮炉及试运行全过程。

13.6.1热交换器应以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

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检验方法:

在试验压力下,保持10min压力不降。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其中,3.1,7、3.1.8、4.1.3、7.1.1、8.1.3、9.1.4、11.1.1、12.1.1、13.1.1、14.1.2、15.1.1、19.1.2、19.1.6、21.1.3、22.1.2、24.1.2、为强制性条文

3.1.7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

得串联连接。

3.1.8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的交接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

4.1.3变压器中性点应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直接连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

合设计要求。

7.1.1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

(PEN)。

8.1.3柴油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必须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9.1.4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N极),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

连接,做重复接地。

11.1.1绝缘子的底座、套管的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

地(PE)或接零(PEN)可靠。

不应作为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

12.1.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

(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

接;

2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

于4mm2;

3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

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13.1.1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14.1.2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

熔焊连接。

15.1.1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19.1.2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

大型花灯的固

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19.1.6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

(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21.1.3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MΩ;

2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无围栏防护,安装高度距地

面2.5m以上;

3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22.1.2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

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

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

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3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24.1.2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其中,4.2.3、4.2.4、5.2.4、5.2.7、6.2.1、6.2.2、6.2.3、7.2.2、7.2.7、7.2.8、8.2.6、

8.2.7、11.2.1、11.2.4为强制性条文

4.2.3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

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应少于5件。

检查方法:

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

4.2.4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

B1级,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检查数量:

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应少于5件。

检查方法:

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

5.2.4防爆风阀的制作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不得自行替换。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核对材料品种、规格,观察检查。

5.2.7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核对材料品种的合格证明文件。

6.2.1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

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

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检查数量:

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6.2.2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

2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

通过生活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时必须严密,并不得设置接口;

3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

检查数量:

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

手扳、尺量、观察检查。

6.2.3输送空气温度高于80℃的风管,应按设计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检查数量:

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

7.2.2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须装设防护罩(网)或

采取其他安全设施。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7.2.7静电空气过滤器金属外壳接地必须良好。

检查数量:

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

核对材料、观察检查或电阻测定。

7.2.8电加热器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加热器与钢构架间的绝热层必须为不燃材料;接线柱外露的应加设安全防护罩;

2电加热器的金属外壳接地必须良好;

3连接电加热器的风管的法兰垫片,应采用耐热不燃材料。

检查数量:

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

核对材料、观察检查或电阻测定。

8.2.6燃油管道系统必须设置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其管道法兰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或在法兰处用铜导线进行跨接,且接合良好。

检查数量:

系统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查阅试验记录。

8.2.7燃气系统管道与机组的连接不得使用非金属软管。

燃气管道的吹扫和压力试验应为压缩空气或氮气,严禁用水。

当燃气供气管道压力大于0.005MPa时,焊缝的无损检测的执行标准应按设计规定。

当设计无规定,且采用超声波探伤时,应全数检测,以质量不低于Ⅱ级为合格。

检查数量:

系统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查阅探伤报告和试验记录。

11.2.1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完毕,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简称调试)。

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

1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检查数量:

全数。

检查方法:

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

11.2.4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的结果(风量及正压),必须符合设计与消防的规

定。

检查数量:

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个楼层。

检查方法:

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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