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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2

2.安全保证体系2

3.安全保证措施9

4.文明施工目标、制度及措施13

5.环保目标、方案、措施18

6.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布置20

7.特殊、危险作业安全组织技术措施36

8.应急预案46

 

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零事故工程

1、确保工程建设中文明施工、落实环保方案,并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

2、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5、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7、不发生重伤事故,轻伤负伤率≤6‰;

8、不发生因工程建设而造成的电网意外停电或电网解列事故。

文明施工目标----达到《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做到“六化”:

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工程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评价成绩优异。

2.安全保证体系

2.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

2.1.1项目部设置安全管理委员会,受公司和甲方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施工管理网络和专(兼)职安全人员,确保安全施工。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下页图。

⑴项目经理是工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工地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工地的安全管理制度,研究处理工地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项目部设安全监察科,它是本工地常设的专职安全管理部门。

⑵项目部安全管理委员会,在甲方安全管理委员会及公司施工管理处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代表公司及项目部对各施工队的安全施工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⑶各专业施工队设1名专职安全监察员,负责对所管辖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⑷各施工班组长为所在班组的兼职安全监察员,对全班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⑸工地设专职消防员,负责与当地消防部门保持联系。

并对工地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培训,检查考核各级防火责任制的落实。

工地义务消防队员由各施工队长和安全员组成。

各施工队兼职安全检查员

项目部安全生产小组

各施工队安全生产小组

各施工队专职安全检查员

安全监察科

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检查员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6)项目部安全管理委员会必须服从并支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的安全管理,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全体施工人员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各施工队专职安全检查员、班组长在项目部安全管理委员会及安全监察科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2.2安全管理人员安排及职责

安全管理人员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人数

部门

1

项目经理、副经理

2

项目部安全管理委员会

2

科长、安监员、专职消防员

4

安全监察科

3

专职安全监察员

8

施工队

4

兼职安全监察员

班组

各班组

2.2.1主要施工人员安全职责

加强领导,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加大现场监督管理力度,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严治理。

主要施工管理及生产人员安全职责如下: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主持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主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知的工作。

(3)主持建立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主持制订相应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主持监督其实施。

(4)主持制定年、月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各有关部门解决实施安全生产计划的有关问题,并主持监督其实施。

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5)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

(6)主持对重大安全、伤亡事故的及时上报、调查、处理、善后、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工作,不得有任何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情况发生。

二、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经理组织领导和实施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1~7条)。

(2)组织领导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包括外协施工队伍)。

(3)负责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领导工作,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认真听取、采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抓好并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确保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按规定要求到位。

(4)组织解决生产施工中发现的重要安全隐患;在发生安全和伤亡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保护、职工教育和防范措施落实。

三、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主持贯彻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的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主持项目安全技术标准的编制和审定工作。

(2)主持项目的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问题的研究,并审定安全生产决策中的技术可靠性。

(3)在主持组织编制和审定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同时,主持组织(有时应参与)编制和审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4)主持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主持重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主持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组织定期检查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存在的技术问题。

(6)主持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的验收和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参加安全重大隐患、安全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主持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8)主持和组织领导有关生产安全的信息工作和技术总结与发展工作。

四、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按要求供应安全技术措施材料。

(2)严格控制施工物资的质量、确保"三证"和管好进场抽验工作,以确保使用安全。

(3)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品管理规定,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和保管安全。

(4)严格执行安全防护用品、周转工具材料的经常性检验和报废更新规定。

五、劳资员安全生产职责

(1)配合安全部门作好新工人、换岗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贯彻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严格贯彻执行上岗条件的规定。

(3)按规定认真做好因工致残和患职业病职工的安置工作。

六、工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施工前向班组进行有书面材料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并对执行安全规程、措施和交底要求的情况进行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负责组织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和机电设备等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验收,不合格者不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安全使用、运行状况,随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认真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接受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和认真地组织整改。

(5)发生安全、伤亡和未遂事故,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和向上级报告,接受检查和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强行复工。

七、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组织本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开展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要求,做好班前讲话,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对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和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或向主管上级报告。

(3)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上级的违章应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严格制止班组成员的违章作业,认真接受安全员的检查监督。

(4)遇到有不安全的异常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检查(或暂停作业进行检查),并报告上级主管人员,查明情况、确定无安全问题后才能继续作业。

(5)严格控制班组人员带病上岗、疲劳作业和单人承担重、险与需要轮换、监护的作业。

(6)遇到有施工需要,必须临时撤除某些拉、撑杆件以及需要对技术措施做某些变动时,必须报告主管人员批准并采取安全弥补措施,不得擅自决定。

(7)发生安全、伤亡和未遂事故时,必须保护好施工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不准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理。

八、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在项目经理和分公司质安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

(3)经常深入施工班组,监督检查是否按照安全规程和安全措施进行施工,及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在严重情况下,有权停工,有权对违章冒险作业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紧急处罚。

安全奖罚金专项单列,专款专用。

(4)协助项目经理和施工班组开好每周一次的安全会和班前安全会,对新工人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对施工班组、安全员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5)协助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活动记录。

(6)协助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消除施工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搞好工地安全生产。

(7)监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九.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掌握安全作业知识的有关规定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作业,不擅自改变,有问题应及时报告班组长。

(3)自己不违章作业,也劝阻别人也不进行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来自任何一级的违章指挥。

(4)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和通知别人采取应急措施、并注意保护现场。

2.3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制订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方针,获得“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先进集体”(2004)、“河南省建筑安全生产先进企业”(2005)的荣誉称号。

2.3.1本工程执行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生产)管理制度》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管理工作规定》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1995年版本)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办法》附录《文明施工八项要求》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力公司2001-01-01实施)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性评价》(国家电力公司颁布)

2.3.2项目部执行的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⑴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教育对象:

项目部管理人员;职工(包括联营队伍)进厂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执证上岗。

经常性安全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厂规、厂纪、劳动纪律教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教育,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教育有教育计划,有记录台帐。

⑵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公司每季度组织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每月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监察科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台帐:

施工现场领导值班记录;施工现场安全会议记录;施工现场安全日记;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复查单;定期检查评分表;验收重大设备,危险部位台帐等。

⑶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制定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事迹及人员和处罚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建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规定。

⑷其它具体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建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建立项目部每周、班组每日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3.安全保证措施

3.1安全控制的组织措施

⑴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编写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制订月度目标计划,部署每周工作计划,将具体的管理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项目,定时完成。

⑵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安全会议,组织全体成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建设部发布的标准,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出“安全检查简报”,负责与业主涉及重要施工安全隐患的协调整改工作。

⑶班组每周一次检查,专职安全员每天全面巡查施工区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危及人身、机械设备安全的隐患,必须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其停工整改,未整改完不得继续施工。

⑷生产班组每周一实行班前一小时安全学习活动,做好学习活动书面记录,施工员、工长定点班组参加活动。

组长每天安排组员工作的同时必须交底安全事项,消除不安全因素。

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安全“三级控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安全状况与经济直接挂钩,进行重奖重罚。

⑹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业工长必须熟悉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方案,逐级认真及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安全措施实施工作。

⑺对本工程服务的主要机械进行保险,以确保本工程顺利进行。

3.2安全控制的经费管理

安全经费的落实到位是实现安全措施的前提和保证。

主要用于:

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防护劳保用品购置、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安全标志、警示的布置、三级配电的设置等的增加投入及安全奖励。

同时为了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将安全目标层层分解,并规定每个层面上都要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

为了加大现场安全施工的控制力度,在项目部安监科设立安全奖罚基金,用于对安全施工作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施工的人员进行处罚。

公司将按照《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保险。

3.3安全控制的技术措施

3.3.1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

⑴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应经计算确定,其设置位置不得妨碍交通。

⑵施工现场敷设的力能管线不得任意切割或移动。

⑶临建工程应有设计,并经审核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察维修。

⑷非工作需要的人员不得在现场住宿,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⑸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带钉的鞋。

严禁酒后进入现场。

⑹施工现场的垃圾、废料应及时清除,在高处清扫的垃圾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3.3.2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⑴编制符合本工程安全使用要求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⑵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动力、照明分离设置(从总配电起),分设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

配电箱内必须装备与用电容量匹配并符合性能质量标准的漏电保护器。

⑶所有配电箱内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用电设备确保二级保护。

手持、流动电动工具确保三级保护。

⑷现场电缆线必须与地面埋管穿线处做出标记。

电缆埋地的深度不应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砂。

3.3.3脚手架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有专项脚手架搭设设计措施。

⑴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脚手架必须要有防电避雷措施。

脚手架搭设途中,架上不得集中(超载)堆置杆件材料。

脚手架搭设时确保构架的尺寸、杆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各节点构造和紧固程度符合设计要求。

脚手架拆除搭设完毕后应进行严格检查、验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

脚手架拆除必须设立警戒区,悬挂警戒标志,专人指挥,按顺序先后依次拆除,严禁野蛮施工,乱动、乱抛。

⑵框架施工

施工层脚手板必须满铺,有防护拦杆、踢脚板,剪刀撑布置必须符合要求,有出厂合格证,施工时必须严格选材。

脚手架必须设上下爬梯或马道。

脚手架施工时严禁上下交叉作业,并设警戒区,由专人看守。

3.3.4临边、临口的安全技术措施

⑴预留洞小于0.5m×0.5m,采用木板固定防护。

⑵预留洞小于1.5m×1.5m大于0.5m×0.5m,采用钢筋网上加木板固定防护。

⑶预留洞大于1.5m×1.5m,防护钢管栏杆1.2m高,并设竹笆围护。

⑷施工通道设防护棚。

⑸结构临边口设上下二道扶栏,用条网围档,并用红白双色油漆做醒目标识。

3.3.5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要有高处作业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严格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可使用。

严禁患有不适应高处作业病症的人进行高处作业。

“四口”、“五临边”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和防冻措施,严禁恶劣气候进行高处作业。

各种安全设施,防护不得擅自拆除,若需变动和临时拆除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拆除和变动。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交叉作业,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要有良好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

3.3.6结构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⑴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模板的设计资料,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及2m以上时,要根据高处作业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和防护。

交通要道应设警示牌,并进行封闭。

操作人员上下通行,必须通过马道或上下扶梯。

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先检查基坑边坡稳定情况。

支撑模板时,木工应保管好随身带的工具,如中途停歇就将搭头及支撑钉牢。

拆模间歇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坠落伤人。

模板拆除必须随拆随清,下方不能有人行走,设立警戒区。

⑵钢筋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搬运钢筋应注意附近临时电器设备,防止碰撞发生触电事故。

雷雨天气应停止高空露天操作,防止雷击伤人。

严禁乱拖乱拉电线,使用电焊、气割设备及动用明火应有动火证,严禁违章,每天收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切断电源。

⑶混凝土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混凝土料斗的斗门在装料吊运前一定要关好卡牢,以防止吊运过程中被挤开抛卸。

浇筑梁、板、柱和框架混凝土时应设操作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混凝土振捣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

移动振动棒时,不得硬拉电线,更不得在钢筋及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人事故。

3.3.7砌体及粉刷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⑴砌体工程

严禁站在墙身上进行砌墙、勾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及清扫墙面等工作或在墙身上行走。

脚手板上堆放的砖距墙身不得小于50cm,砖侧放时不得超过三层。

垂直运输灰、砖时,应明确升降联络信号。

吊笼进出口应设带插销的活动栏杆,吊盘到位后应采取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

⑵粉刷工程

不得将梯子搁在楼梯上工作。

严禁站在窗台上粉刷窗口四周的线脚。

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稳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得超过两人。

进行仰面粉刷时,应采取防止粉末等侵入眼内的防护措施。

3.3.8小型施工机械及工具的安全技术措施

⑴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

各种机具都应由专人进行维护,并应随机挂安全操作牌。

⑵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⑶电动的工具、机具必须接地良好。

3.3.9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要有高处作业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严格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可使用。

严禁患有不适应高处作业病症的人进行高处作业。

“四口”、“五临边”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和防冻措施,严禁恶劣气候进行高处作业。

各种安全设施,防护不得擅自拆除,若需变动和临时拆除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拆除和变动。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交叉作业,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要有良好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

4.文明施工目标、制度及措施

4.1文明施工的目标

达到《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做到“六化”:

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工程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评价成绩优异。

4.2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

4.2.1建立健全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对文明施工进行科学化、标准化管理。

项目经理负责工地有关文明施工措施的全面落实,具体建立以生产副经理为现场负责人,工长及施工队长为该区域文明施工管理负责人,各施工队班组长为主要执行者的三级管理体制。

设置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对现场文明施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确定文明施工区域责任制,建立文明施工分区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人。

生产副经理及文明施工管理员负责文明施工的规划布置和标准的制定及日常管理工作。

工长及施工队长负责本施工区域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执行项目经理部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及要求。

各施工队班组长负责本部门文明施工管理的具体工作,对项目经理部下发的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原则组织落实。

4.2.2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及措施

严格执行电力工业部[1995]543号文《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省电力公司关于文明施工的管理及规定。

整个工地实行“城市化、封闭化”管理。

工地全体员工遵照《公司企业文化手册》的要求执行。

4.2.2.1场容场貌

⑴现场围护

施工现场周围设临时围护设施。

现场附近的各种孔、沟、坑槽,要设置防护措施,夜晚设红灯警示。

⑵现场标志

主要进口正门立有明显醒目的工程标志、标牌,标牌要垂直平整,规格一致。

标牌的内容为:

工程概况牌,包括:

工程规模、性质、用途,业主、设计人、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名称,施工起止年月等。

安全纪律牌。

防火须知牌。

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

施工总平面图。

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

⑶现场布置

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施工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施工临时道路、供水、供电、施工材料堆场及仓库、土方及建筑垃圾、变电室、消火栓、门卫、现场的办公、生产临时设施等。

实行场容布置管理责任制,落实到有关专业工种负责管理或包干。

职工住宿整洁,物料摆放整齐,食堂、饮水、食品饭菜、炊具干净,符合卫生要求。

施工现场设置饮水设施,厕所有专人管理,使用水冲式厕所。

进入施工区的道路要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⑷现场场地及道路

施工场地平整、洁净,道路畅通,一日一清理,定期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对装有可能引起粉尘飞扬的货物应加盖防尘布,保证车斗严密,无泄漏。

现场排水、降水畅通良好,路面无积水。

施工现场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需挖断道路时,及时与业主联系,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无堆积。

并设专职监控人员和外运人员。

建筑垃圾、渣土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每日进行清理。

高空作业的垃圾及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它措施清理搬运。

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污水应进行处理。

现场的排水防洪系统应始终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且施工道路上的车辆行车速度应小于15km/h。

⑸操作面

施工现场操作面整体布局合理,责任划分明确。

工人操作面地点和周围必须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4.2.2.2料具管理

⑴物料堆放

钢筋、型材存放应按品种规格、长短分别堆放,要挂牌、标记、建明显帐,专人负责管理。

钢管、模板按规格、型号、长短堆放整齐,不准用模板垫路。

业主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我方立即从已签发了的用地上将所有有关我方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撤走,使这部分工程及工地区域保持清洁,并经业主验收合格。

工程各部位交安后,所有交安工作面同时拆除土建施工设施,配合施工必要的材料当天用,当天运入;各栋号工程竣工后30日内,我方从相应工地上将所有有关我方的设备、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工程竣工后60日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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