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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宣传资料工作范文.docx

合同法宣传资料工作范文

合同法宣传资料

  篇一:

劳动法

  劳动

  一、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XX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XX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XX年9月18日起施行)(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二、适用范围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三、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怎样才算合法有效?

(结合《劳动合同法》第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须公示告知所有职工。

  四、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哪些情况?

(结合《劳动合同法》第8条的规定)

  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应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什么形式的劳动合同?

(结合《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种类分哪几种?

(结合《劳动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

  三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七、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结合《劳动合同法》

  第14条的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过错,能够胜任工作,续订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八、什么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结合《劳动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九、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

(结合《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十二、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结合《劳动合同法》

  第22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十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哪些保密事项?

(结合《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

  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十四、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只限于哪几种情形?

(结合《劳动合同法》第22、24、25条的规定)只限于培训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

  十五、《劳动合同法》规定,哪些劳动合同属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结合《劳动合同法》第26—28条的规定)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十一、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结合《劳动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

  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十六、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结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18条的规定)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七、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结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19条的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八、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结合《劳动合同法》第46、38、26、40、41、44条的规定)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

  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10)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11)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1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1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14)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1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中终止劳动合同的;(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九、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结合《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十、加付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结合《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十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合同的责任?

(结合《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

  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篇二:

宣传资料设计合同范本

  宣传资料设计制作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海报和宣传小传单事宜,于甲方所在地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宜:

宣传海报和小传单设计和制作

  1.海报设计和印刷:

  规格为,标准是g的海报纸;

  内容提交:

  设计定稿:

  印刷交货:

  2.设计宣传小传单:

  小传单的规格及明细如下;

  内容提交:

  设计定稿:

;

  印刷交货:

  二、宣传海报和小传单设计和制作要求: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将宣传海报和小传单设计和制作资料所需的全部资料交付给乙方,乙方须签字或邮件确认。

  宣传海报和小传单设计和制作完成交付甲方后,宣传海报和小传单的版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有权享有全部宣传海报和小传单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

  乙方保证宣传海报和小传单设计和制作内容版权合法,不存在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情形,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相关资料或逾期支付款项的,制作期限可以相应顺延。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设计制作,如乙方需改动创意,须经甲方认可。

  设计制作期间,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非原则性修改意见对设计稿件进行免费修改。

  乙方在设计定稿前和印刷出样时应甲方要求对不合格地方及时进行修改。

  三、设计制作费用和支付方式:

  设计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RMB元),含%增值税。

  项目需要支付预付款,首款为总金额的%,人民币元整(RMB元),甲方在海报设计定稿并完成海报印刷交货时支付乙方。

  余款为总金额的%,人民币元整(RMB元),在宣传小传单设计定稿并完成印刷交货时结算。

  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的全额正式发票,若因乙方未提供合法的正式发票而导致付款迟延,则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应出具未提供发票书面情况汇报交给甲方备案。

  乙方指定账户的信息如下:

  农行分行:

  账户名:

  人民币帐户:

  四、保密义务:

  乙方应严格保守本合同以及履行过程中知晓的甲方的任何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数据、产品技术资料以及其他有价值的信息等)和商业秘密,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也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泄露上述信息和秘密。

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双方终止合同15日内,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全部返还甲方委托设计制作事宜相关的证书、产品规格、图纸等产品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逾期不还,视同乙方私自泄密,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供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保守秘密,在未正式取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文本或内容的全部或部分泄露给第三方(包括机关、企业、组织、集体、个人等第三方),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供方的泄密责任。

  本条款在本合同终止、解除、失效或被确认无效后仍然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条款义务。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完毕即自行失效。

若由双方的代表负责签约并负责此合同的履行、监督和此项目的沟通。

乙方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对本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无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未尽事宜按照双方签订的供应商合作合同、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供应商守则等文件执行。

  对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和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三:

劳动合同法-宣传单材料

  1、劳动合同法制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2、劳动合同期限有几种?

各自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有关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篇四:

宣传合同书

  宣传活动策划及推广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上海有限公司,是集服务、技术、管理、咨询为一体的现代管理企业。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活动进行策划、推广等宣传服务并支付相应报酬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产品要求及销售价格

  乙方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按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指定的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宣传费总计人民币元(人民币整)。

  二、支付方式与产品交接验证

  1、甲方承诺服务完成后以银行转账、银行票据支付或现金的方式向乙方先行支付总货款。

  2、验收方法:

  乙方服务完成后,甲方以《验收报告》确认,进行交接与验收。

  3、甲方按照以上时间将货款支付给以下开户银行及帐号:

  三、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其在本合同签定/履行期间所获知的对方各项商业秘密及由此产生的客户资料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已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保密信息被要求提供给政府或法庭作辩解或申请保护的情况除外)。

  四、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

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外,守约方还可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五、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办理。

  2、一方因发生第三方破坏、盗窃、征收、罚没等意外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该方采取了必要、合理、谨慎的防范措施并严格履行了必要、合理、谨慎的检核程序的前提下,可相应免除其违约责任。

  3、确因发生意外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受影响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消除影响及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意外事件结束后,履行本合同受阻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

  1、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一方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共同做好善后事宜。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签约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于甲方履行完毕支付义务且乙方履行完毕货物交接义务后终止。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日期:

20XX年月日

  签署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电话:

  篇五:

法制宣传材料涉及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等

  定义: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

  期限和形式

  :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物的维修和改造

  ◆如果租赁物需要维修,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转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买卖不破租赁及优先购买权:

  风险负担: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的解除: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一)公司法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的规定

  ★公司不得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程序和数额限制。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

  担保,依照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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