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中小学教学常规工作规范修订稿110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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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中小学教学常规工作规范修订稿1102

 

东湖高新区中小学教学常规工作规范

(修订稿)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途径。

教学常规是落实教育教学任务的中心环节,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东湖高新区中小学教学常规工作规范》。

一、总则

第一条 构建管理系统。

教学常规包括课程计划管理、教材与教辅使用、教学管理、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活动与辅导、教学研究、总结与反思、教学评价等内容,是指导和规范中小学教学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明确工作目标。

1.树立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观念。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突出强调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必备品格和核心素养,面对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切实改变过于强调学科本位、学科之间缺乏整合的现状,正确处理课程的分科性与综合性、统一性与选择性的矛盾,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

3.切实转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

改变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的现状,提倡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4.建立发展性教学评价机制。

建立基础教育质量发展性评价体系,改变过于重视甄别与选拔功能的评价观念,充分发挥教学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通过本工作规范的落实,促进教师积极开展评价内容与方法的改革,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二、课程计划管理

第三条 执行国家地方课程计划。

学校每学年开学前要按照上级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的要求,科学编排课程表,保证国家课程、地方课程落实到位,切实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全面落实课程方案。

不随意增减、变更课程与课时。

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确定教学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制定校本课程实施方案。

学校要立足学生发展需求,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构建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协调、互补的校本课程体系。

要安排好校本课程的门类、开设年级、课时分配、实施要求与课程评价等,体现地域特点、学校特色。

探索课程整合教学,推进国家课程校本化。

第五条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教师队伍,利用本地、本校资源,分年级确定综合实践主题活动的内容,组织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六条开齐开足艺术课程。

配齐相关课程教师,完善艺术活动场所和设施器材,满足艺术教育基本需求。

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培养学生艺术爱好,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和艺术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每年举办一次艺术节。

第七条配齐体育教师,上好体育课。

完善体育场地和设施器材,满足学生体育锻炼需要。

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订并实施阳光体育运动方案,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每年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运动会。

三、教材与教辅使用

第八条规范使用教科书。

学校要从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中选用教材,不得擅自增加、改换目录所列用书品种,也不得不订或少订教科书。

第九条规范使用教辅材料。

各学校要从《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选用教辅材料,严格遵守“学校征订、一科一辅、规范使用”的原则,不得增加或变更使用教辅材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和读本。

四、教学管理

第十条健全教学管理制度。

各校要制定《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校本学科教学规范。

要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督查,“每月开展一次教学常规检查”,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计划、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考试评价、听课评课、参与教研等进行全面检视。

检查形式由教师自查、备课组互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

检查过程要做到有记录、有评价、有反馈。

提倡学校定制《教师教学常规工作手册》,提供适用载体,便于规范管理。

第十一条 抓好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备课)组计划和教师学科教学计划。

1.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要依据区教育局和教发院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本校教学工作实际,提出年度教学工作目标、任务与措施等。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每学期制定一次,必须在开学前一周完成。

3.教研(备课)组工作计划应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为依据,结合教研(备课)组的实际,由教研(备课)组成员共同商议,一般包括教研组基本情况、工作任务及目标、校本教研的基本内容、具体工作措施、按周安排的教研活动等。

4.学科教学计划是由任课教师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结合学校教学工作计划,针对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实际制定。

它一般包括:

源于课程标准的学期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基于所教学生实际的学情分析及注意事项,列出教学进度计划表,并做好单元检测、考试考查预安排。

教师日常教学要按计划执行,学校教学常规检查时要注重检查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

第十二条开好“教学工作部署会”。

每学期开学初,在校长的组织下,全面部署学校教学教研工作,明确教学管理、教研活动、教学常规等方面的工作要求,使教师思考有目标,行动有方向。

五、教学准备

第十三条 抓好备课管理。

备课是执行教学计划、上好每一节课的前提和基础,要做好备课管理,提倡超周备课,杜绝无准备上课。

第十四条抓实集体备课。

要将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

集体备课要做到“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备人)和“五备”(备课程标准、备教材、备教法、备学法、备训练)。

各备课组每周开展集体备课一次,具体内容可以根据需要确定,做到集思广益,资源共享。

集体教案要预留一定空间供教师个人创造发挥和教学反思之用。

任课教师在认真学习集体教案的基础上,根据本班学生实际进行二次备课。

集体备课活动要有记录,不能以简单机械的分工备课代替集体备课。

有条件的学校要充分发挥名师、学科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成立学科中心备课组,加强备课研究,提高教学效率。

第十五条抓好教案编写。

教案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学情预估、教法设计、教具准备、教学步骤、作业布置、板书设计、课后反思等内容。

新授课、复习课、练习课、作文课(含讲评)、实验操作课、作业讲评课、试卷讲评课均要有相应的教案,呈现形式可以是纸质教案,也可以是实用电子教案,备课检查要注重实效,减轻负担,避免形式主义。

教师撰写的教案数量应与教学计划相吻合。

各校要结合实际,对各学科的备课数量、质量等提出明确要求。

各校要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做好指导工作,从教三年以内的青年教师应有实用的手写教案,教案篇幅可以在导师指导下逐年精简。

六、课堂教学

第十六条注重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要科学确定学习目标,要树立课程意识,用自身的教学实践和经验来丰富课程内涵,重视教学活动的生成性,以创新、发展的观点正确把握生成性资源,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第十七条 严格课程管理。

学校课程管理中心统一进行课表的安排与调整,杜绝教师擅自停课、私自调课。

规范课堂教学行为,避免出现教学事故。

第十八条 做好课前准备。

教师要在上课铃响前到达教学地点,认真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如情绪的调整、各种教学资源和实验仪器的准备等。

第十九条 科学组织教学。

教师要运用科学的教学策略组织教学,创设宽松、愉悦的课堂学习氛围,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使教学过程成为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与师生共进、教学相长的活动过程,构建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第二十条落实因材施教。

教学中要密切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状态,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观察、分析和判断,运用教学机智应对教学中生成的问题,并做到有效调整。

要坚持因材施教,让不同层面的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所发展与提高。

第二十一条 提倡精讲精练。

课堂教学要依据课程标准,做到重点突出、难点突破、疑点抓准、条理分明、简洁生动、深入浅出,不能随意拔高教学难度。

课堂练习要精心设计和选择,体现代表性、层次性、实践性,要将口头、书面、操作等形式相结合起来,提高训练效率。

第二十二条 抓好实验教学。

教师要积极创造条件上好实验课,做好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课程规定的演示实验和操作实验,提高学生实验操作技能。

实践性课程如:

科技制作、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等课程教师要在指导的基础上让学生动手实践,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

第二十三条 规范用语用字。

课堂教学要用普通话,写规范字,教学语言力求准确、简练、生动,板书要规范、简明、清晰,避免完全用课件代替板书。

第二十四条注重发展思维。

教师要根据教学需要,创设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的教学情境,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质疑能力,并通过“问题”的解决推进教学进程。

同时因学科、因人、因地制宜地帮助学生开展有效的学习活动。

鼓励学生通过自主、合作、探究的方式进行学习,并逐步摸索和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学习方法。

第二十五条 运用信息技术。

教师要积极使用信息技术手段,促进教与学方式的优化。

学校要注重信息技术设备设施的投入,加强信息技术培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设备的使用效率。

第二十六条做好言传身教。

教师要举止文明、仪表端庄,为人师表。

教师要尊重、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及时妥善处理各种偶发事件。

七、作业布置与批改

第二十七条抓好作业管理。

学校要制订操作性强的作业布置与批改制度。

作业布置要科学、适量,形式力求多样化,要关注学生差异,提倡分类分层布置作业。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避免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杜绝把繁重的重复性作业当作惩罚学生的手段。

第二十八条 努力减负增效。

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总量控制、统筹协调、分类要求、形式多样。

严格控制学生每天各学科及专题教育课外书面作业累加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课外作业,三、四年级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45分钟,初、高中作业分别控制在每天1.5小时和2小时之内。

第二十九条 及时批阅反馈。

教师要及时、科学批改作业,做好反馈与指导,发挥作业巩固知识、训练思维的作用。

各校要对作业批阅格式提出明确的规范实用的要求,发挥教师的示范指导作用。

第三十条 抓好课外阅读。

要切实加强对学生课外阅读的督促与指导,学校、教师要积极推荐优秀的课外读物,帮助学生增长知识,扩大视野,提升素养。

八、课外活动与辅导

第三十一条指导课外活动。

学校要指导学生参与和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开办专题讲座,组织艺术、体育、科技等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等。

组织和指导课外活动要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实效,防止加重学生的负担。

第三十二条提高辅导效率。

教师应面向全体学生,根据课堂教学需要和学生学习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业辅导。

对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既要及时弥补其知识缺陷,又要帮助他们树立学习信心,转变学习方式,学会自主学习。

教师要充分运用现代手段及时与家长保持联系,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和谐统一。

九、教学研究

第三十三条重视校本教研。

教学研究工作重在解决教师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学校要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校本教研,切实解决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惑和难题。

学校要充分运用共同体及联盟教研、片区网络教研、名师工作室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三十四条 坚持每周教研。

学校坚持“每周一次的教研活动”,由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组织,教研活动要做到定好时间、定好主题、定好活动主持人,并认真研讨,做好记录。

提倡学校行政人员蹲点教研组,深度参与教研活动。

第三十五条 全员听课议课。

学校要有计划地组织教师上研究课、竞赛课、观摩课。

要督促教师互相观课议课,其中校长、教学副校长、课程中心主任等每学期不少于30节,任课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5节,应有真实的观课和议课记录。

第三十六条 开展教学交流。

每学期学校至少要组织一次教学开放活动或一次较大规模的片区教学研讨活动,营造求真、务实、自由、融洽的教研氛围,为教师交流信息、分享经验、发展专业、展示成果提供平台。

第三十七条参与课题研究。

提倡开展“微课题”研究,从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发现问题,在教中研、在研中教,将研究活动寓于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切实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

第三十八条 培养教学骨干。

学校要重视对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养,实施“名师工程”“青蓝工程”等,培养一支高水平的老、中、青相结合的师资队伍。

积极开展师徒结对活动,发挥骨干教师和名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教师的快速、健康成长。

十、总结与反思

第三十九条 及时反思改进。

学期中间,各校要开展两月一次的“学情反馈”和“教情反思”,及时对教学工作进行总结与反思,通过比较研究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诊断问题产生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形成科学诊断、有效调控的管理机制。

第四十条落实交流分享。

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教科研经验交流大会”。

学期结束时,学校、教研组和教师都要对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认真回顾与系统梳理,实事求是的总结经验与教训,反思成功与不足,为进一步改善教学工作、提升课程实施水平服务。

学校要组织召开一次教育科研经验交流大会,宣传交流各备课组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成果,表彰优秀备课组和先进个人。

十一、教学评价

第四十一条注重科学评价。

评价学生要以新修订的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以开放、多元、多样、发展的评价方式,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进行评价,并要突出对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检测和评价。

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反馈、调整和改进功能,使评价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环节。

第四十二条 严控考试次数。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小学可在每学期末组织一次全年级性的考试(考查),初中在期中和期末各组织一次全年级性的考试。

高中阶段要科学安排考试和考查。

考试的内容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试题要充分体现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

考试形式要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

第四十三条 抓好信息管控。

不公布学生考试(考查)成绩,不按成绩给班级和学生排队。

每次考试(考查)后教师要认真统计分析学生存在的主要问题,寻找有效对策,制订可行措施,及时进行试卷讲评。

学校要及时召开质量分析会,对考试情况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长善救失。

第四十四条 严格考试管理。

考试前向学生进行考纪、考风教育,提倡诚信考试。

严密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等考务工作。

考试时教师要严肃考场纪律,考试后要对考务、考纪、监考等工作进行总结,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等行为要严肃处理。

第四十五条 开展学分管理。

高中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分制管理。

成立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建立健全学分公示、仲裁等制度。

第四十六条抓好教师评价。

学校要建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发展性评价制度,既要重视业务水平的提高,也要重视职业道德修养。

要把教师的教学业绩、教研科研和校本课程开发以及师生关系引入考评项目。

要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

要改变以学生学习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的做法。

第四十七条运用信息技术。

学校要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鼓励师生建立个性化学习空间。

教师空间主要包含教案和学案、课件、微课、教学总结与反思、教学论文和获奖成果等,既可以参加网络培训,又可以进行在线研讨和交流,既体现教师的成长足迹,又可促进专业发展,实现资源共享。

学生空间主要方便学生进行在线学习与交流,及时将综合素质评价实证材料上传到自己的学习空间与管理空间,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四十八条优化评价体系。

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发展性评价体系,“从进口看出口”、“从起点看变化”,科学评价学校教育质量,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促使学校办出特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十二、附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要根据本工作规范和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条 本工作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区教发院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区教育局和学校反馈。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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