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重点突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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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重点突破
创新机制重点突破
力促查办案件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围绕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热点领域,进一步拓展办案理念、办案思路和办案方式,使全市案件检查工作无论从总量上还是从质量上都有了新提高。
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137起,较去年同比增长41.2%。
其中大案要案54起,占立案总数的39.4%,党政纪处分83人,涉及副乡局级以上领导干部7人,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办案工作受到了省、市纪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讲政治,三级一把手联动,夯实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基础
武安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查办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确立了三级一把手联动责任体系。
一是在《武安市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明确市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市纪委书记主抓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确保查办案件工作顺利开展。
2008年武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办初核案件15起,其中涉及副乡科级以上的案件7起,2名正乡科级和5名副乡科级领导受到了党政纪处理。
二是市纪委、监察局将查办案件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并明确1名副书记、1名常委专抓案件;对于重大案件,市纪委一把手亲自批办、亲自协调、亲自调度,确保了查办案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将查办案件工作作为市直各单位及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其分值占到了整个考核指标分值的1/4,并明确要求各单位一把手主抓,负总责,对完不成查办案件任务的单位将不得评优评先,极大地提高了各单位直查案件的工作热情。
2008年武安市基层直查案件达30起,为历年最多。
三级一把手联动体系从组织上保证了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地位,引起了各级的高度重视,夯实了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基础。
二、讲创新,建立“三结合、一考评”机制,打造一支过硬队伍
我们坚持以创新的理念引领整个办案工作。
大胆而富有创造性的建立了“三结合、一考评”办案工作机制;即:
“市乡两级上下结合,科室之间横向联合,办案人员优化组合,月月考评办案成果”的工作机制。
不仅形成了灵活多变、富有效率的办案机制;而且打造了一支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办案队伍。
市乡两级上下结合。
结合的中间环节是纪工委、监察分局。
去年以来,我市不仅迅速设立了纪工委、监察分局,而且不断强化其功能,通过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辖单位的巡查、参加“三重一大”会议、对部门日常工作进行季度考评等方式,不仅发挥了监督关口前移的作用,而且密切了纪委与各单位、各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业务指导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可以及时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和不稳定隐患。
纪工委监察分局就是一座沟通市乡两级的桥梁,它实现了市乡两级信访资源共享、工作协调互动,并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查办案件的整体水平。
科室之间横向联合。
近年来,我们成功实现了信访、检查两个科室的优势互补、无缝对接。
但案件线索依然紧张。
为此,一方面,我们积极创建“线索储备库”,主动收集各业务科室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线索,实现检查室与其他功能科室的良性互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检查室“无米下炊”的状况;另一方面,实行业务捆绑,将专项检查与案件检查一起部署,同步进行,充分利用专项检查接触面广,信息量大的优势,及时发现违纪线索,就地取证查处,最大限度减少案件线索的灭失。
2008年我市利用专项检查发现违纪线索36条,全部查实。
办案人员优化组合。
本着激发活力、提高素质、有利成长、促进工作的原则,打破2个检查室的编制界限,着力对全体办案人员进行优化组合。
精心打造了6个年龄结构合理、知识层次高、业务水平突出的最佳办案组合。
通过老兵带新兵,先进帮后进,6个组在实践的磨砺中办案水平得到了切实的提高,为我市案件查检工作上台阶、出精品打下了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对办案成果实行一月一考评。
我市纪委对2个检查室6个办案组的工作成绩实行每月一考评制度。
考评分为两部分。
一是数量上考核,将每个组的办案数量按月公布上墙。
二是质量上考评,组成由主管副书记、常委、相关室主任以及调查组长参加的考评小组,对本月各组所办案件逐一进行讨论考评,认真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成功的经验,现场综合考评意见对各个办案组打分并张榜公布。
两部分成绩均记录在案,作为各位办案人员年度评优、评先、以及提职的重要依据。
极大地调动了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从根本上解决了办案中存在的“办多办少一个样、办好办坏一个样”的问题。
三、讲策略,抓好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形成查办案件的工作合力
第一个环节是广辟案源。
案源是查办案件的基础。
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我们在开辟案源上实现了三个对接。
一是与公安、检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接。
近年来,我们积极发挥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不定期召开案件协调会,切实加强了与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初步实现了案件信息共享,做到了优势互补,形成比较完善的联合办案机制。
二是与群众举报对接。
多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在武安纪检监察网站上开通了绿色举报通道,在全市80多个单位、22个乡镇门口安放了举报箱,形成了覆盖全市的举报网络。
三是与市委市政府大信访对接。
大信访访量大,数量多,其中固然有较多重信重访以及无理缠访,但其中也蕴含着众多有价值的线索,关键是敢于接手,善于发现,精于甄别。
通过三个对接,提供了大量的案件线索,极大地开阔了我们的办案视野,丰富了我们的办案形式。
第二个环节是明确重点。
我们按照中纪委和省、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部署,结合武安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全年查办案件工作指导思想、重点领域和推进措施。
2008年,我市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是:
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影响和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案件;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件。
全年共查处以上三类重点案件4起,有力的维护了党纪的严肃性,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三个环节是督导检查。
每季度对办案工作进行一次调研,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年终进行全面总结,对重大案件随时督办。
去年,我们先后多次召开乡镇纪委书记、党委书记、部门纪检书记(组长)参加的座谈会,专门对案件工作进行督办,使他们明确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增强办案工作的紧迫感。
并在8月份召开了全市办案工作经验交流会,对办案工作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工作懈怠者提出了批评。
11月,我市对查办案件工作开展了回头看,对距年度任务目标有较大差距的7个乡镇提出了批评。
四、讲大局,树立三个观念,全力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纪检监察工作归根结底是为纯洁党的队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服务的,是为保护我国的改革开放成果服务的,是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的。
查办案件工作亦是如此。
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存在着为办案而办案的思想,办案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不强,大局意识不强,站位不高。
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削弱了查办案件的实际效果。
为此,2008年我们从维护全市发展大局出发,将三个观念,贯穿查办案件工作始终。
一是树立查办案件不仅可以治标,更可以治本的观念。
我们本着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对造成违纪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层次剖析,帮助发案单位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堵塞漏洞,杜绝类似案件重复发生。
二是树立查办案件有利于增强社会稳定的观念。
许多涉访案件多与侵害群众利益相关联。
如果这类案子处理得好,不仅可以维护社会的稳定,还可以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三是树立查办案件就是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观念。
2008年,我市积极查办安全生产及严重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
我市严肃查办了矿山镇在安全生产中严重失职的案件,两名正乡局级领导受到党政纪处分。
综上所述,我市在查办案件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要求和兄弟县市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办案模式,力促查办案件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项制度”,提升案件查办工作水平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我们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推行了“五项制度”,始终保持了案件查办工作的强劲势头。
(一)推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制度》。
案件线索一律由信访室统一登记,集中管理。
对一般案件线索由信访室提出初步意见,报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阅批。
对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或反映经济问题数额较大或反映问题较多、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线索,由信访室提出初步意见后提交书记办公会议进行研究,确定办理方式。
对正在办理的本级管理对象的重要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市纪委备案,随时通报案件查办进度、查处结果、治本措施等情况。
(二)推行常委包抓、限期办结制度。
对自办案件查办工作实行常委包抓制,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包抓常委,根据线索性质和各室职责,确定承办室和承办人员,并按照案件的难易程度,给调查组限定办案时间。
对重大复杂案件,由分管领导挂帅,协调财政、审计等执法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
必要时安排审理室提前介入,节省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
(三)推行协作办案制度。
为了解决基层纪委(纪检组)办案力量薄弱、办案率低、人情干扰大、不会办案等问题,2009年我们通过调研,出台了《陈仓区基层指定协作办案暂行办法》。
经过一年的运行,结合省纪委关于在基层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的意见,我们于2010年4月正式出台了《陈仓区镇和区级部门协作办案实施办法》。
该办法出台以来,先后有20多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协作办案工作,共初核案件线索31件,立案11件。
(四)推行《基层办信审查和案件协审工作制度》。
为有效解决基层办信办案质量不高问题,我们于2007年下半年制定出台了《陈仓区基层办信审查和案件协审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凡由区纪委批转并要求上报结果的信访案件,均应报送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审查。
基层自己办理的重要或疑难信访件,基层纪检组织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报送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审查。
凡经基层立案调查的案件,均应报送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协助审理。
三年来共审查基层要结果信访件195件,其中退回基层重新调查43件,建议立案11件,给予警示提醒23件、诫勉督导16件、责令纠错6件。
(五)推行基层纪委书记轮岗培训制度。
区纪委坚持每季度从镇和区级部门纪委书记中抽调两名同志,在区纪委纪检监察室进行业务培训,直接参与委局办案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提高基层纪委书记的办案技能。
同时,积极选送有办案工作经验的干部参加省、市纪委的办案工作,学习上级机关先进的办案理念和技巧,提高突破大要案件的能力。
三年来共有24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轮训,有11人参加了省、市纪委的办案工作。
抓好“三个环节”,彰显案件查办工作成效
(一)积极拓宽案源线索。
近年来,我们针对信访举报逐年下降这一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在继续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的同时,提出了“四个坚持”的工作思路,主动运用各种有效的方式方法,积极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一是坚持实名举报奖励回复制度。
制定印发了《陈仓区实名举报奖励回复制度》,倡导和鼓励群众进行实名举报。
对实名举报均能及时安排初核,并将初核结果及时回复举报人。
对实名举报经查实后根据案件性质和涉案金额进行奖励。
近两年来共接受群众实名举报16件,回复16件。
二是坚持从已经突破的案件中深入挖掘案件线索。
采取顺藤摸瓜、深挖细查的办法,从已经查办的案件中发现窝案、串案、案中案,不断扩大案源。
2010年在查处凤阁岭镇鸭下岭村党支部书记王某的违纪问题时,通过深挖发现并查处了该村会计范某贪污救灾款1万余元的问题。
三是坚持在专项工作中挖掘线索。
通过纠风、专项治理和执法监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挖掘案件线索。
近三年,共通过专项检查,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15件。
四是坚持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移送案件线索。
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与各执纪执法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寻找案件线索。
2008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6次,各成员单位互相移交违纪违法案件线索12件,有效缓解了案源线索不足的问题。
(二)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坚持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努力做到了程序和实体并重。
研究制定了《区纪委、监察局办案工作暂行规定》,从办案原则、信访件及案件线索管理、初核和立案调查、审理和申诉、监督、纪律等六个方面对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
严格贯彻“二十四字”方针,实行办审分离,对案件的调查和审理分别由委局两名领导分管,加强了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
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从案件办理到处分执行各个环节均进行严格检查,使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三)充分发挥案件治本作用。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始终坚持“三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一是注重从案件查处中挖掘警示教育题材,开展“以案说纪”,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教育功能。
2008年,针对磻溪镇案件多发的实际,在该镇召开了案件治本工作会,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镇村干部,收效较好。
二是注重从案件中分析案件发生的制度性原因。
针对制度机制上的漏洞,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发挥案件查办的建制功能。
三年来共帮助发案单位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40余种。
三是注重从案件中总结梳理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切实发挥案件查办的纠治功能。
在案件查办工作中,我们发现凡是村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村,普遍存在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今年,区纪委常委会经过认真研究,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写入全委会报告,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项目,开展专项治理。
落实“三项措施”,完善案件查办工作的考评督办机制
(一)落实了考核措施。
制定出台了《陈仓区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从查办案件数量、质量、程序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标准。
明确规定年内没有完成办案任务的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要向区纪委监察局说明情况,年度考评末位的,须向区纪委常委会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措施。
每年年终对基层办信办案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并印发通报。
近三年来对5个办案工作不力的镇的党委书记进行了警示提醒。
(二)落实了督办措施。
成立了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有效发挥了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等项职能。
建立了案件督办制度,将批转基层要结果信访件和违纪金额较大或当事人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严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等案件列为督办对象。
灵活采用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直接督办、会议督办、调卷督办等方式及时跟踪督办,要求被列入督办的信访案件的办理时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立案案件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三年来,共督办各类案件28件。
(三)落实了激励措施。
区纪委把案件查办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案件查办工作中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在人事变动时建议区委予以优先考虑。
近三年来共有9名案件查办工作人员受到了区纪委和区委的表彰奖励,12名办案成绩突出的干部经区纪委推荐被提拔任用。
打造一流队伍创新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在市纪委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抓住查办案件这个中心工作不放松,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惩治腐败,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2007年,全县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453件,办结453件。
初步核实案件线索362件,立案64件,其中县本级立案12件,占全县立案总数的18.75%,乡镇立案31件,占全县立案总数的48.44%,县直机关立案21件,占全县立案总数的32.81%。
结案64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0多万元。
2008年1—2月,县本级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2件,初核违纪线索20件。
共立案14件,其中乡镇立案12件,县直机关立案2件。
我们的做法和体会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突出“早”字“快”字,牢牢把握案件线索排查这个关键
案件查办工作能否迅速打开局面,解决好案件线索问题是第一关,否则,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为了争取工作的主动权,我们坚持每季度排查一次案件线索,并及时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季度工作会议,对上季度的办案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季度的办案工作进行部署。
每年年底我们还专门召开会议分析研究,积极部署下年度的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安排”。
同时,主动与县信访、计生、审计、物价、财政及公、检、法等部门加强联系,深挖案源,在案件线索排查上狠下工夫。
由于工作措施有力,方法得当,2007年,全县排查线索453件,初步核实案件线索362件,从而为案件查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狠抓办案人员的培训学习工作,解决好办案能力水平问题
提高案件质量,多办案、快办案、办铁案,队伍建设是关键。
这方面我们是这样抓的:
一是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为了迅速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去年6月份,我们举办了全县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对纪检监察信访、案件检查、审理等业务知识进行系统的学习,并进行业务知识测试,邀请区、市纪委领导和业务骨干到班给学员授课。
平时辅以以会代训、以案代训、个别辅导、寄发资料等形式进行培训,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积极选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学习,先后选送12名干部参加了中纪委、区纪委和市纪委举办的信访、案件检查和审理业务培训班。
三是采取跟班学习的形式,有计划地安排各乡镇纪委书记到县纪委轮流跟班学习,让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在锻炼中得到提高。
去年,共有四批17位乡镇纪委书记到县纪委跟班学习,每批三个月。
此外,我们还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案件讨论学习会,让大家通过分析具体案例,找出案件办理的不足之处,从而使大家的办案水平和突破疑难案件的能力都得到很大的提高。
四是发放办案实用手册。
为了使基层纪委办案工作规范化,我们还专门给基层纪委编印了办案实用手册,将办案程序、要求等整理成册印发,要求他们在办案工作中严格对照检查。
同时,我们还派出专门的指导组到案件单位进行面对面指导,查看他们引用的政策法规是否准确、量纪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
由于采取了这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强化培训和指导,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都得到较大提高,去年所处理的案件没有出现申诉现象。
三、整合办案力量,健全办案工作机制,强化协调,突破大要案
县纪委监察局在办案工作中十分注意坚持党委领导这个原则,通过强化协调、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始终保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
一是在乡镇及县直单位成立横县纪委监察局乡镇案件联合调查中心和横县纪委监察局县直单位案件联查联审协作组,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的办案力量进行分片、分线整合,实行县乡(镇)联查联审制度,要求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在立案前和下达处分决定文件前都要向县纪委报告,实行“一案两报告”,从而有效地保证了案件的质量。
二是进一步整合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力量,实行全员办案制度。
在办案工作中,不仅要求专职案件检查干部要认真办案,办大案,办铁案,而且要求其他纪检干部也要学会办案,做到机关内每个室、每位干部都会办案、能办案。
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根据工作需要,充分整合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办案资源,打破科室界线,做到全委局一盘棋,团结协作,形成办案的整体合力。
三是实行常委分片包案责任制。
把全县县直机关部门和17个乡镇划分为6个片区,每位常委具体负责部分单位及2-3个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而且常委会每月至少集中研究办案工作一次,以便全面掌握情况,推动办案工作。
四是健全配合协调机制。
县委发文成立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文件明确查办大案时,由县纪委牵头,政法和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研究确定案件查处的协同配合方法,统一组织,依法各司其职,从而较好地推动了全县案件查处工作的开展。
比如去年我们查办的县农机中心私分国有资产案,没收违纪款70多万元,就是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而突破的。
四、强化领导责任考核,抓好办案责任落实,增强办案主动性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始终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领导到位。
成立了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查办违纪案件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使查办案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责任到位。
每年县委与各部门、各乡镇党委签定双文明考核责任状时,明确要求各部门、各乡镇党委必须把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明确了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有案不查责任追究制,从而增强了各部门、各乡镇领导对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
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案件首办负责制》和《案件主办责任制》,强化办案人员的责任,还对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的办案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年初签订责任状,实行执纪办案量化管理,要求乡镇办案面达到100%。
三是组织落实到位。
县纪委落实了一名副书记、一名常委专抓案件查办工作,并由政治思想坚定、工作作风硬、遵纪守法、业务熟悉的同志组成办案组,深入办案“第一线”,协助和指导办案工作,对案情较大、复杂的案件,及时介入,进行攻关、突破,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办案人员摆脱“地方小,熟人多,抬头不见低头见”怕得罪人的心理,提高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办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