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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合格评估指标内涵解读

池州学院

 

评建知识手册

 

池州学院评建办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前言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推动高等学校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2011年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正式启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要求,我院将在2014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此次评估是对我院升本以来本科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和全方位评价,评估结果将直接关系学院的生存和发展。

但同时,合格评估也是我院深化改革发展的一次重要机遇,迎评工作势必带来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有力推动本科教学质量提升,促进学院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全面了解评估、全身心地参与各项评建工作是每一个池州学院人应尽的责任。

然而,大家对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政策文件、指标内涵还比较陌生,为此,我们编印了这本《池州学院评建知识手册》,以期尽快普及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基本知识。

《评建知识手册》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及其内涵解读;二是评建知识问答。

二者结合,构成迎评工作应知应会的基本要求,希望全院师生员工认真学习评建知识手册,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心、积极的姿态投入到迎评创建工作中来。

本手册若有不妥之处,敬请广大师生员工批评指正。

池州学院评建办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

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及内涵解读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解读是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合格评估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依据,同时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多位专家的解读编制而成,内涵解读中涉及的有关计算方式参照了《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文件。

一、“合格评估方案”的总体构架

(一)评估方案的构成

“合格评估方案”,由评估方案有关说明、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标准、评估结论及其标准等四部分组成。

在评估指标标准中,有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主要观测点、合格标准和备注等。

《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有7项一级指标、20项二级指标,39个观测点,不设核心指标和“特色项目”。

(二)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

1.1学校定位

1.2领导作用

1.3人才培养模式

2.教师队伍

2.1数量与结构

2.2教育教学水平

2.3培养培训

3.教学条件与利用

3.1教学基本设施

3.2经费投入

4.专业与课程建设

4.1专业建设

4.2课程与教学

4.3实践教学

5.质量管理

5.1教学管理队伍

5.2质量监控

6.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

6.1学风建设

6.2指导与服务

7.教学质量

7.1德育

7.2专业知识与能力

7.3体育美育

7.4校内外评价

7.5就业

(三)评估结论

专家组评估结论经统计汇总专家个人投票结果后得出,总体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标准为:

通过:

专家所投票数中,通过的票数大于等于三分之二;

不通过:

专家所投票数中,不通过的票数大于三分之一;

暂缓通过:

介于通过与不通过中间的票数。

专家个人投票依据:

通过:

39个观测点中,有33个及以上观测点达到基本要求;

不通过:

39个观测点中,有9个及以上达不到基本要求;

暂缓通过:

39个观测点中,有7或8个达不到基本要求。

(四)结论使用

“通过”的学校,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

学校的整改情况将作为审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暂缓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2年,“不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3年。

在整改期间,对结论为“暂缓通过”和“不通过”的学校,将采取限制或减少招生数量、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等限制措施。

整改期满后由学校提出重新接受评估的申请。

重新评估获得通过的学校,可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仍未通过的学校,将认定为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依据有关法律给予相应处罚。

二、新方案研制的总体思路

(一)妥善处理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在保持评估方案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创新。

新方案继续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统筹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教学改革与教学规范、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的关系。

原方案设7个一级指标加一个特色项目,19个二级指标;新方案设7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

新老方案在结构上基本一致,一级指标也基本一致,仅在个别表述上有变动。

为了更好地体现高等教育的发展变化和新建院校自身的特点,新方案在二级指标上有适当调整,在观测点和评估标准方面调整较大。

具体调整情况可参见下表。

原方案和新方案一、二级指标变化比较表

原方案(2004版)

新方案(2010版)

办学指导思想(学校定位、办学思路)

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学校定位、领导作用、人才培养模式)

师资队伍(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主讲教师)

教师队伍(数量与结构、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培训)

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基本设施、教学经费)

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基本设施、经费投入)

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专业、课程、实践教学)

专业与课程建设(专业建设、课程与教学、实践教学)

教学管理(管理队伍、质量控制)

教学管理(教学管理队伍、质量监控)

学风(教师风范、学习风气)

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学风建设、指导与服务)

教学效果(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思想道德修养、体育、社会声誉、就业)

教学效果(德育、专业知识与能力、体育美育、校内外评价、就业)

(二)以“促进经费投入、促进教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促进质量提高”为重点,建立适应新建院校需要的评估指标体系。

新建本科院校首要解决的问题是条件达标和管理规范的问题。

因此,新方案通过建立以促进经费投入、促进教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促进质量提高为重点的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国家对新建院校教学工作宏观管理与指导,使新建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

(三)引导新建院校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

新方案强调学校应主动适应和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重视与区域经济社会及产业的合作育人,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在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和结构调整、培养方案、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一系列环节上突出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三、新方案的调整和变化

(一)注重考察领导能力和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

把原“办学指导思想”改为“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增加“领导作用”和“人才培养模式”两个二级指标,不仅考察学校是否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更侧重考察学校是否具有一支尊重教育规律、教育理念先进、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较强的各级领导班子,同时考察是否制定有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这对新建院校的建设和未来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

(二)注重建设一支符合新建院校办学定位的师资队伍

增加了“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培训”两个二级指标,侧重要求学校加强教师的培养,提出注重教学团队建设、带头人的培养,加强专业教师职业经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并特别提出应重视青年教师的培训和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引导新建院校建设一支具有发展后劲、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师队伍。

(三)注重考察地方政府对学校的经费投入

把原“教学经费”改为“经费投入”,不仅考查学校教学经费投入情况,还要考察政府(主办方)投入。

拟根据国情采用“学校举办方(含政府、行业和民办高校投资者)生均拨款分别达到或超过上一年本区域(东部、中部、西部)平均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的概念,这样既有利于促进政府经费投入,又照顾到区域的实际差别。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公布的2007年全国教育经费公报的数据测算,如果使用“区域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平均值”这个指标,对西部11个省、自治区来说,有9个省、自治区没有达到标准;对中部10个省来说,有5个省没有达到标准;对东部7个省来说,有4个省没有达到标准。

因此,总体看来,这个指标对我国大部分省、自治区加大高等教育投入有促进作用,对保持新建院校办学条件和质量、不断提高我国高等教育投入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在教学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方案的设计突出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在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和调整、培养方案、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的统领作用,把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应用型人才这一条主线贯彻始终,从而使指标体系的内在逻辑关系比较严密,既体现了“三个符合度”的评估原则,又有利于新建院校办学定位和目标的实现。

所谓三个符合度是:

1.学校培养目标(质量标准)符合社会、学生需要和国家规定的程度;2.学校实际工作状态符合学校确定的培养目标(质量标准)的程度;3.学校人才培养结果(毕业生)符合学校确定的培养目标(质量标准)的程度。

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关键要做到“七个突出”:

1.服务面向要突出地方性、区域性;2.人才培养定位要突出职业适应性;3.课程体系要突出体现以应用技术能力培养为核心;4.师资队伍要突出强调双师型结构;5.培养模式要突出强调合作教育模式;6.教学环节要突出强化实践教学;7.管理制度要突出体现服务性。

(五)突出“以学生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

将原方案一级指标“学风”改成“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设置“学风建设”、“指导与服务”二级指标。

一方面强调从学校整体氛围和制度建设上改善学生的学习风气;另一方面强调学校应在学习指导、就业指导、创业教育指导、心理健康咨询等各个方面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指导和服务,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

(六)重视实践教学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

对实践教学的要求有所提高,如要求50%的毕业论文(设计)要在实验室、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完成,对人文社会科学专业和理工农医专业的实践教学的学分(学时)比例有适当的提高。

对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要求贯彻于评估标准体系的始终,从办学思路到制定各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标准,基本建立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具体明确。

这样有利于与审核评估的衔接。

(七)不设“特色项目”和核心指标

鉴于新建院校的实际情况,新方案不设特色项目,但在办学定位、专业设置等相关的评估标准中,注重引导学校培育自身的特色。

新方案不设核心指标,一是为了进一步简化评估的程序,规避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另一方面是因为作为合格评估,其指标应该是最低标准,高校都应该基本达到这些要求。

四、评估指标体系及观测点的内涵解读

下面主要是结合我院情况对观测点的内涵作逐一说明。

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

1.1学校定位

观测点1:

学校办学定位与学校规划

合格标准:

1.办学定位明确,发展目标清晰,能主动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

2.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

3.注重办学特色培育。

观测点解读:

学校办学定位:

主要指大学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即大学在明确自身功能的前提下,通过宏观分析国际国内高等教育的发展现实和未来趋势,充分总结学校办学历史过程中所形成的办学经验和教训,在认真研究、准确把握学校校情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方法所提出的、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可以实现的中长期发展目标。

学校规划:

学校规划是学校发展的总体设计。

包括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

这四个规划可以是独立的,也可在一个总规划中,内含这四部分内容。

内涵分析:

“学校定位”主要是指,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自身条件和发展潜力,找准学校在人才培养中的位置,确定学校在一定时期内的总体目标,培养人才的层次、类型,和人才的主要服务面向。

学校定位一般包括:

发展目标定位、办学类型定位、办学层次定位、学科专业定位、服务面向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学校办学定位依据三个方面:

一是根据学校所在区域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二是依据自身的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财物条件等),量力而行;三是学校发展的历史和潜力,定位应在继承中创新发展。

办学定位的确定应有明确的佐证材料进行支撑。

学校的学科结构指学科涵盖的门类,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我国的学科门类划分为13类,我校的学科结构涵盖理、工、经、管、文、教、史、艺等八类;学校的类型指:

研究型、研究教学型、教学型;学校培养不同层次人才的结构指:

研究生、本科生、高职高专生;人才的类型指:

应用型、研究型、研究应用型。

“服务面向”有两层含义:

一是为行业服务,为区域经济服务,为全国服务。

二是培养学生主要从事研究、开发,基层的一些实际工作。

学校规划的目标应体现学校的定位,各项具体措施是为了保证学校定位的实现。

学校要制定以总体规划为统领,以单项规划为支撑的完整的规划体系。

其中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对保证本科教育的健康发展、稳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要遵循教育规律,要适应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要符合学校自身条件,切实可行,专业的总体布局和结构要符合学校的定位,有与重点学科相匹配的、在行业或地区有一定影响的优势或特色专业。

对于学校定位和规划的考察不仅存在于这个观测点,而是贯穿于整个指标体系,包括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过程中的执行与保障情况,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等,考察学校是否理念与实践保持一致,过程与目标明确统一。

考察方式除审阅材料外,还通过对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普通教师的深度访谈来进行验证。

鉴于新建本科院校的实际情况,在合格评估方案中未设置特色项目,但在办学定位、专业设置等相关的评估标准中,注重引导学校培育自身的特色。

主要考察内容包括:

1.学校定位(目标定位、办学层次定位、办学类型定位、学科专业定位、服务面向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发展目标定位);

2.学校四个规划;

3.从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过程中的执行与保障情况、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等方面综合考察学校是否理念与实践保持一致,过程与目标明确统一;

4.从办学定位、专业设置等相关的评估标准中,考察学校特色培育情况。

考察方式除审阅材料外,还通过对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普通教师的深度访谈来进行验证。

1.2领导作用

观测点2:

领导能力

合格标准:

各级领导班子遵循高等教育办学和教学规律,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认真落实学校发展规划和目标,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较强。

观测点解读:

教育理念:

指学校的各级领导班子和教育工作者对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所持的信念和态度,也是对学校教育的理性认识、理想追求。

教育理念应包括学校的办学理念、领导的治校理念、教师的执教理念、学校的定位理念、学校的特色理念,以及学校的文化理念等。

内涵分析:

新增观测点,侧重考察学校是否具有一支尊重教育规律、教育理念先进、综合能力(战略思维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凝聚人心能力、专业能力等)较强的各级领导班子,这对新建院校的建设和发展至关重要。

新建本科院校多由专科学校升格而来,领导作用非常关键,在本科教育的初级阶段要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处理好高校四项职能的关系:

人才培养是核心,科学研究是基础,社会服务是方向,文化传承与创新是引领。

考察学校领导不仅包括校级领导,也包括中层领导。

学校领导应遵循教育规律,要处理好规模与质量、发展与投入、教学与科研、改革与建设、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统一性与多样性、“成人”与“成才”、规范管理与改革创新等的关系,要强化质量意识,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提高教学质量是永恒的主题的观念。

要结合学校的定位制定质量标准,并能够切实实行。

主要考察的内容包括:

1.考察各级领导是否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包括学校的办学理念、领导的治校理念、教师的执教理念、学校的定位理念、学校的特色理念,以及学校的文化理念等;

2.是否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战略思维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凝聚人心能力、专业能力等);

3.考察各级领导在在本科教育的初级阶段是否牢固树立了教学中心地位,处理好高校四项职能的关系:

人才培养是核心,科学研究是基础,社会服务是方向,文化传承与创新是引领。

考察学校领导不仅包括校级领导,也包括中层领导;

4.各级领导是否树立了“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并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工作中;

5.学校发展规划和目标的落实情况。

考察方式除审阅材料外,还通过对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普通教师的深度访谈来进行验证。

观测点3:

教学中心地位

合格标准:

有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政策与措施,重视建立并完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级教学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服务人才培养情况好,师生基本满意。

内涵分析:

高等学校的中心任务是培养人才,人才培养的中心环节是教学,因此,教学始终是学校的中心。

教学中心地位是指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学校领导及主要管理者对学校教学工作的认识、态度和做法,是学校办学指导思想的主要体现,是学校领导重视教学工作程度的显现,是学校领导和管理者处理教学工作与其他工作关系时的准则。

教学中心地位既体现在学校领导在处理教学工作的言论和行动中,也表现在各级管理部门及管理者对待教学工作的态度和认识中;既体现在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学校定位中,也体现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政策中。

教学中心地位应体现在怎样对待教学工作、怎样对待教师、怎样对待学生三个重要方面。

主要考察内容包括:

党政领导是否重视教学工作,经常研究教学工作,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是否正确处理人才培养、教学工作、与其他工作(如科研、社会服务)的关系;对教学的经费投入是否处于优先地位,并有稳定的来源;各职能部门是否都能围绕育人进行工作,并能主动为教学服务;学校的各项政策和规定是否都能体现对教学的重视;在对教师的考核中,是否实行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育人工作是否已成为学校的舆论中心,师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感受和满意度及对各职能部门服务教学的评价等。

以上工作关键在于落在实处。

考察方式除审阅材料外,还可以通过对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普通教师的深度访谈来进行验证。

1.3人才培养模式

观测点4:

人才培养思路

合格标准: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清晰,效果明显;

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注重因材施教。

内涵分析:

本观测点主要考察学校能否依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以区域经济(行业)的人才需求为导向,培养满足社会需要的高质量应用型人才,是否形成了清晰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并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本观测点属于专家重点考察的“三新”(新的人才培养目标、新的人才培养方案、新专业)范围。

主要考察内容包括:

(1)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是办学定位核心定位。

目标定位是行为主体为了实现行为规范而对多种可能达到的目标所进行的理性选择。

目标体现了人们的价值取向和利益追求,标志着人们对未来的理性判断和科学思考,相对于理念来说具有针对性和具体性。

学校是否通过各种方式(例如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育思想的讨论和宣传等)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深化到学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和普通师生的观念和意识中。

对于不同专业,应用型培养目标如何进行分解与落实,如何体现在专业的培养计划之中。

(2)人才培养方案对人才培养目标的体现与支撑。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它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

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如何体现与高职高专及成熟本科院校的区别。

考察人才培养方案对于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度应关注:

教育理念与培养原则,人才培养规格,知识与能力结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比例,课内外学时学分分配等内容。

培养方案应从形式和内容两方面重视实践教学的质量。

(3)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构建。

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特定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和评估方式,实施人才教育的过程的总和。

它具体包括四层涵义:

培养目标和规格;为实现一定的培养目标和规格的整个教育过程;为实现这一过程的一整套管理和评估制度;与之相匹配的科学的教学方式、方法和手段。

(4)人才培养思路、措施与效果。

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出台行之有效的措施与办法,制定培养计划、构建培养体系、建立评价系统、形成培养机制。

观测点5:

产学研合作

合格标准:

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在与企(事)业或行业合作举办专业、共建教学资源、合作培养人才、合作就业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内涵分析:

新增观测点,突出产学研合作是新建本科院校进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产学研合作教育是一种办学方式,强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调实践教学;强调对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实践环境的培育;强调与区域经济社会及产业的合作育人平台拓展与实际效果,利用学校、社会两种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使学生将理论与实践有机融为一体,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

合作举办专业、共建教学资源、合作师资培养、合作培养人才、合作就业是产学研合作的主要方式。

产学研合作的体系化、制度化、互利共赢是发展的方向。

主要考察内容包括:

学校是否充分认识到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否将产学研合作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模式,是否与企(事)业或行业开展多种途径的合作方式,并与之建立长期、稳定、互动的合作关系,是否取得较好的效果。

2.教师队伍

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规划纲要》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加强师德建设,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加强对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评价的首要内容。

第二,提高教师的能力水平。

要完善教师培养培训的体系,优化队伍结构,不断地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对高校来讲,要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

第三,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

要不断改善教师工作、生活、学习条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落实和完善教师的社会保障政策,要大力表彰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第四,健全教师的管理制度。

要严格教师资格制度,制定教师资格标准,要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加强岗位管理。

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求构成的人才评价体系。

另外,还要制定和完善教师编制标准,加强对校长的管理,促进校长的专业化,提高管理水平等等。

2.1数量与结构

观测点6:

生师比

合格标准:

全校生师比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

各专业的教师数量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

合理的控制班级授课规模,有足够数量的教师参与学生学习辅导。

量化(参考)数据标准及算法:

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教师总数

合格标准:

18限制招生标准:

22

注:

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学生数×0.1。

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0.5。

(聘请校外教师数不超过学校专任教师数的四分之一)

观测点解读:

专任教师:

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具有教师资格的机关管理人员均可以算专任教师)。

聘请校外教师:

指聘请的国内、外其他高校及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等的教师和退休教师(含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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