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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营造良好环境

——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全州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去年政法、综治工作,研究部署今年任务,动员全县各级党政组织、政法干警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县委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常委会专题研究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政法委及政法各部门作了认真准备。

希望大家回去以后,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

去年以来,县委政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观念,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认真研究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全县刑事发案出现了稳中有降的好势头,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2016年,我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年度考核中,被州委、州政府考核为“优秀单位”,名列全州第一,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被省综治委评为“创建安全文明铁道线达标单位”,公安工作在系统业务综合考核中荣获全州第一。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我们坚持不懈地抓好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持抓根本,用发展的办法消除治安隐患。

贫穷落后是一切治安问题的祸根。

县委政府始终围绕“双目标、双动力、双支柱”的战略发展思路,将民主的作风、科学的态度和竞争的机制有机贯穿在各项工作中,采取有力的工作措施及科学的群众工作方法,有效地把群众的思想和精力集中到推进富民强县进程中,全县经济呈现强劲的增长势头,有力的带动了群众的大幅度增收,进而有效化解了各种社会矛盾,为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二,坚持抓基础,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县委政府始终把处理好社会关系的公平公正性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手段,积极营造公平、民主、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使广大干部群众能客观公正地对待现实发展中的各种复杂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力地推动各种不稳定因素和社会复杂矛盾的化解。

第三,坚持抓关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全县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执法水平和敬业精神有了长足进步,执法公信度有了极大提高;二是切实抓好社会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适时组织开展各项整治工作;三是认真搞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调处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确保全县各项重大工作部署的顺利实施和各种重要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

通过继续坚持“三抓”的办法,我县社会治安呈现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刑事发案比去年下降了%,全年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增强,有力促进了全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实践证明,我县政法部门是团结战斗的集体,政法队伍是一支素质良好、值得信赖、特别能战斗的队伍。

这些成绩的取得,从根本上讲,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部门的全体同志团结拼搏的结果。

为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向辛勤工作在政法部门的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牢固树立服从服务于“第一要务”的大局观念,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营造良好的环境

发展是时代的主题,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去年,由于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们创造并保持了经济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

全县实现生产总值71160万元,比上年增长%;农业总产值达49914万元,比上年增长%;工业总产值达到44956万元,比上年增长%;财政收入达到4774万元,比上年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233元,比上年增长%,国民经济运行进入了跨越式发展的快车道,“三项指标”的增幅在全州名列前茅,特别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了全州第一的目标。

加快元谋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是全县上下最大的政治、最硬的道理和最根本的任务,是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迫切愿望和根本要求,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

加快元谋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持续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我们必须牢固地树立政üぷ鞣臃裼凇暗谝灰瘛钡拇缶止勰睿喂痰厥髁⑵稹拔榷ㄑ沟挂磺小钡乃枷耄艚粑凭媒ㄉ枵飧鲋行模蹬Φ刈龊谜üぷ鳎谖の榷ㄖ型平母锓⒄梗诟母锓⒄怪写俳缁嵛榷āH馗骷墩ú棵乓险婀岢孤涫迪匚赜谌鼐蒙缁岱⒄沟淖芴逡螅贾瞻颜üぷ鞣诺礁母铩⒎⒄埂⑽榷ǖ拇缶种腥グ盐眨诺郊涌旄幻袂肯亟痰氖导腥ニ伎迹幼跃醯卮尤稚先グ盐站蒙缁岱⒄苟哉üぷ鞯囊螅平本蒙缁峥焖俜⒄固峁└鞫⒏又苯雍颓惺涤行У姆瘢旌托澄榷ǖ纳缁嶂伟不肪场?

BR>从我县的实际出发,当前,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不稳定因素还很多,有些矛盾可能还会扩大升级。

归结起来主要是:

国有企业改革中带来的矛盾和问题;下岗失业及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和再就业引发的问题;重点工程建设中土地征用、补偿等引发的问题;经济活动中债仅债务纠纷引发的问题;农村因山林、土地、水事、环保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等,这些问题和隐患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尽管去年我县没有发生大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但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只要工作稍有不慎或工作措施不到位,就有可能诱发治安问题,甚至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把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置群体事件作为全县政法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认真研究其特点和规律,积极预防,逐步缓解和解决各类矛盾,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减少对社会的冲击。

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尽量缓解矛盾,做到作出决策立足多数群众切身利益,以民主的作风、科学的态度对待每一项重大决策。

要以正在开展的社会治安整体联动“八个防范体系”建设为契机,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按照乡(镇)每半月一次,县级每个月一次的要求,对辖区、部门系统内的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转变作风,下大力气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暂时解决不了的或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说服劝导工作,取得群众的谅解。

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抓综治”的观念,全面推进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是继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之后,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巩固“严打”整治斗争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防范工程建设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和完善八个方面的防范体系,即建立和完善社会面流动犯罪防范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部位治安防范体系,建立和完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治安防范体系,建立和完善乡(镇)、村、组、户“四级”治安防范体系,建立和完善行政区域和边际协作治安防范体系,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建立和完善公路、铁路护路联防体系。

此项工作县综治委已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县委也作了安排部署,要求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按照两年两个50%的进度完成并报请省综治委验收。

现在,工程实施时间已经过半,但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展参差不齐,重视程度也各不相同,有的乡(镇)甚至到现在都没有拿出自己的实施意见,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社会治安整体联动“八个防范体系”建设是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载体,是增强社会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治本之策,是实现社会治安长期持续稳定的长效机制,我县连续两年持续稳定,社会环境明显好转,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腾出了时间,创造了条件,我们必须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扎实工作,克期完成任务,努力形成专群结合、警民联动、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格局,打牢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的坚实基础。

为此,县委政法委、综治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积极帮助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公安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对治安混乱的地方和突出的治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增强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按照“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治安管理,严密社会监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乡(镇)”,确保社会的安定祥和。

县级各部门也要按照综治部门、公安部门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尽快形成联动机制。

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完不成任务的乡(镇)和部门,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要端正执法思想,树立群众观念,做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

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落实到政法工作中,就是要做到执法为民,确保在各项执法活动中体现公平与正义。

要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切实转变执法观念。

党的十六大指出:

我们党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发挥最大优势,防止最大危险,始终是我们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也是政法队伍树立良好形象,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前提。

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是我们坚持执法为民的基础和前提。

全县政法部门首先要从解决与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入手,开展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教育,使广大干警在灵魂深处真正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尤其要使广大干警真正懂得,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必须带着深厚的感情来加强管理,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开展工作。

只有真正把感情问题解决好了,把执法思想端正过来,把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打牢了,我们才能够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才能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去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切实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和纠正执法中的不作为、不公正、不文明,甚至违法办案徇私枉法等问题。

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问题入手,继续推出和认真落实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见实效的便民利民措施,增强政法工作的亲和力。

要大力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等阳光工程,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要以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为突破口,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任务繁重,政法各部门要正确地理解司法体制改革,处理好改革的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的关系,不仅追求司法领导体制改革,更要注重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

要客观分析政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把方便群众诉讼、加强司法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等作为改革的主要内容,努力使改革同人民群众的期望、同我们的工作实际相吻合,使改革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要以公正执法为主题,坚持不懈地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

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干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始终把队伍建设置于重要位置,按照“建设过硬班子、纯洁政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的要求,坚持用时代发展的要求来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推进政法队伍建设。

要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扣执法为民这一主题,继续大力推进革命化、专业化和正规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

要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确保政法队伍政治上忠诚可靠。

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干警,不断增强广大干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要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加强政法机关党建工作。

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提高班子的领导水平。

政法部门党委(党组)要按照省委关于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的要求,认真抓好党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政法部门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四、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也是完成各项政法工作任务的根本保证。

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自觉地把政法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这是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的政治原则和组织纪律。

政法各部门在任何情况下,必须自觉服从县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以及重大改革措施要及时向县委报告。

要提高政策法律水平,进一步端正业务指导思想,把服从党的领导、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统一起来,做到严格、公正、高效、文明执法。

要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

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讲政治、讲大局,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其他成员根据分工负具体领导责任”的维稳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领导,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对因不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或重大决策错误,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贻误处置,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引起群众强烈不满,致使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其他影响社会稳定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维护社会稳定“一规定、三制度”的要求,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验各级党委、政府执行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仅看经济发展速度,还要看社会稳定的状况,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社会稳定。

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和政法综治工作的形势,从全局的高度研究部署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维护稳定的力量组织协调起来,把责任制作为推动工作开展的有效手段和制度保障落实到位,加强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继续重视解决政法经费保障问题,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

要进一步完善政法经费预算体制,千方百计保证政法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经费和办案经费。

要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要求,从政治上爱护、生活上关心政法队伍。

要进一步加强政法委的自身建设。

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重要责任。

加强和改进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日常工作体现在政法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上。

要积极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要求,认真落实省、州党委关于加强政法委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政法委的职责任务,优化人员结构,规范工作制度,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政法委职能作用发挥的问题。

要把政法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政法队伍建设的范围,统一要求,统筹安排,配强班子,把好进人关,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加大与政法部门干部交流的力度,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政法委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深入研究和总结推广维护稳定及政法工作的经验,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督办,规范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认真履行好协管政法领导干部的职责任务,增强为政法各部门服务的意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对新时期的政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政法部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希望全体政法干警认真贯彻县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为加快元谋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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