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简易绩效评价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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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简易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背景及绩效目标
背景: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
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一直以来被全社会广泛关注,是社会经济、政治改革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好的重要问题。
在九十年代后期,经济转型中出现了大批下岗待业人员,为了拓展就业渠道,缓解就业矛盾,上海市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措施,鼓励和推动就业。
上海市再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系列文件:
《关于鼓励下岗人员从事非正规就业的若干试行意见》(沪再就办【1996】5号),《关于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认定管理试行办法》(沪再就办【97】第11号)等,提出建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组织企业下岗人员开展非正规就业活动,帮助其在非盈利性(或公益性)社会劳动组织服务获得一定的收入和基本社会保障。
下岗人员通过参与社区的便民利民服务、市容环境建设中的公益性劳动等形式进行生产自救。
据此,金山区开发了各镇(街道)的社区公益卫生保洁服务社等劳动组织,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对于该类公益性组织的就业人员市级和区级给予一定补贴。
上海市人民政府为了帮助本市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于2003年提出实施万人就业项目,为政府出资购买、政府特许经营或收费以及无偿使用公共资源开展服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创造大量就业岗位。
各区县相应切实做到落实工作。
为了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系,重点解决征地失业、城镇失业、下岗协保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问题,金山区陆续开发了一批“千人、百人就业项目”。
“千人、百人就业项目”是根据“以区县为主、以公共服务为主、以就业困难对象为主”的原则开发的就业项目,项目由政府出资购买,上海市失保基金和区级资金给予岗位补贴。
(二)预算资金规模、来源及使用情况
公益性岗位补贴分为两部分,即公益性劳动岗位补贴和千百人岗位补贴。
公益性劳动岗位补贴是对于在社区公益组织从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补贴,千百人岗位补贴是对于参与千百人就业项目的从业人员的生活补贴。
因为都是针对公益性组织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统称为公益性岗位补贴。
(1)资金来源
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市、区两级政府承担。
①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公益性劳动岗位从业人员的工资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市级补贴岗位工资的1/2,区级补贴岗位工资的1/4,公益劳动组织承担岗位工资的1/4。
具体补贴金额根据每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上浮。
②千百人岗位补贴最初金额为几十元至一百元。
2007年,根据金劳保【2007】64号文件,金山区开发的千百人就业项目用工方式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二种形式,对于全日制用工,补贴标准为200元/人/月;非全日制用工,补贴标准为300元/人/月。
根据沪就开【2007】73号文件,各区县开发的千百人就业项目,凡实行全日制用工,由市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从业人员岗位补贴标准为200元/人/月,凡实行非全日制用工,由市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从业人员岗位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岗位补贴标准的50%,为100元/人/月。
市、区两级合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岗位补贴均为400元/人/月。
该标准自2007年至今未变动,千百人岗位补贴为定额补贴。
除了市、区的400元补贴之外差额部分由劳动组织承担。
(2)项目预算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是由区财政列入预算的区级补贴,不包括市级的补贴。
(3)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金山区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共实际支出813.04万元,年初预算资金2079.89万元,由于2018年3月完成千百人组织转制工作,区财政不需要承担这部分组织原有的补贴,调整补贴资金为816.54元,实际的预算执行率为99.5%。
(三)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1、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1)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主体
①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使用的主管部门,负责政策的制定和解释,以及负责公益性岗位补贴专项资金的拨付。
②政策的具体执行由金山区就业促进中心负责,包括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资格审核、资金申请,以及与各街镇的对接等工作。
③具体实施单位:
金山石化公益服务社、金山山阳公益服务社、石化街道保洁服务社、金山卫社区公益卫生保洁服务社、金山亭林社区四保服务社、枫泾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社、山阳社区治安巡逻服务社等七十多家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2)项目的具体实施流程
①公益性劳动岗位补贴实施流程如下:
由金山区各镇、石化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原为劳动保障事务所)在“上海市社区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非正规劳动组织管理”这个系统中创建并受理公益性劳动组织的用工管理,核对并录入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对象名册,提交区级审核。
金山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公益性组织和人员,审核公益性劳动岗位补贴申请,提交市级审核。
将通过审核的岗位补贴申报表汇总打印,以书面形式报金山区就业促进中心领导审批,金山区人保局领导审批,递交给金山区人保局财务科,财务科做账,在每月30日前将公益性劳动岗位补贴划拨至各社区公益卫生保洁服务社等劳动组织账户。
由公益性劳动组织再发放至个人。
流程图:
②千百人岗位补贴实施流程如下:
由金山区各镇、石化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原为劳动保障事务所)在“上海市社区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非正规劳动组织管理”这个系统中创建并受理公益性劳动组织的用工管理,核对并录入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对象名册,提交区级审核。
金山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公益性组织和人员,审核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提交市级审核。
将通过审核的岗位补贴申报表汇总打印,以书面形式报金山区就业促进中心领导审批,金山区人保局领导审批,递交给金山区人保局财务科,财务科做账,在每月15日前将千百人岗位补贴划拨至上海农商银行金山支行代发工资账户,银行直接发放至补贴人员工资卡。
流程图:
(3)项目的管理
由于此项目的补贴既有市级补贴,也有区级补贴,在补贴资金和补贴人员的督查上,一直是工作重点。
通过劳动力资源系统模块的工作流程,有效降低了发放错误率,确保了补贴发放的准确性及规范性。
对于补贴人员及各公益性劳动组织的管理上,每年通过组织自查、区抽查、市检查的方式,加强公益性劳动组织的管理,有效杜绝非岗、空岗及顶岗现象。
金山区就业促进中心组成了人员监管小组,负责对领取公益性补贴的人员监督,通过现场查看、身份核对、询问等措施保障领取补贴的为符合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另成立了资金监管小组,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通过电话回访、企业巡防等措施保障资金下达的真实性,并保障服务的质量。
根据沪就促(2014)31号文,公益性劳动组织招用从业人员,应从辖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中录用,对已拟录用的人员,应将其姓名、录用时间以及是否属于补贴对象等信息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再由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安排到各劳动组织从事相应工作。
金山区对补贴对象按规定进行公示。
评价小组走访了街镇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看到公益性劳动组织对于新录用从业人员,在各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大厅的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示信息和时间符合要求。
(四)评价依据及数据采集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将围绕项目决策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及项目产出效果情况而开展,力求从绩效的角度发现该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产生的问题,优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为下一步就业资金管理实施奠定基础。
具体目标如下:
(1)通过评价,了解金山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的基本情况,对项目背景、项目意义、项目现状和项目内容做深入调研和分析;
(2)通过评价,了解促进就业专项资金项目的产出和效果情况,及整体绩效状况;
(3)通过评价,发掘促进就业专项资金项目对促进就业的现实意义和实际价值;
(4)通过评价,从绩效的角度发现该项目决策、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方案,为进一步深化促进就业专项资金项目发展提供依据,以促进就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促进就业政策的特点,以及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特殊性,项目组在此次评价过程中采取了以下几种评价方法:
(1)政策、文献研究法
通过研究、解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政策文献,来获取项目概况、绩效指针等有用信息。
(2)标杆法
对于项目实施情况,通过与最佳值进行对比,算出绩效值。
(3)社会调查法
主要访谈等,获得相关资料。
(4)数据采集法
通过现场合规性检查、项目资料查阅,提取项目相关资料。
3、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数据包括定性和定量两种数据,定性数据主要通过实地考察、面对面访谈。
定量数据的采集主要通过单位数据和实地复核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数据采集两条线,有效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项目于3月启动以来,在了解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的内容、管理制度、资金流程等基础上,于6月底完成了绩效评价方案,明确了评价目的、方法、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合规性检查方案、社会调查方案等,一个月以来项目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经历了数据进行采集、合规性检查、问卷调查、社会访谈、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环节,顺利完成了绩效评价工作。
(1)数据填报和采集
2019年3月15日——2019年5月30日,由金山区人保局及区就促中心各相关科室填写基础数据表,并反馈相关数据和财务凭证,所有数据经核查后汇总完成。
(2)现场访谈
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30日,项目组对金山区的居民群众,受补贴对象包括个人、就促中心、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现场访谈。
通过现场访谈、分析、整理后,形成了部分绩效评价。
(3)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
2019年3月15日——2019年6月15日,本单位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和评分,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
二、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果
金山区就业促进中心公益性岗位补贴的自评分87.9分,属于良。
(根据《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绩效评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评价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的,绩效评级为优;得分在75(含75分)-90分的,绩效评级为良;得分在60(含60分)-75分的,绩效评级为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绩效评级为不合格。
)
安置困难人员就业高,补贴发放及时,补贴发放达标,每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促进就业人数低于市平均值。
在社会调查中,受补贴单位和个人满意度较高。
各类指标情况详见简易评价表。
(二)主要绩效及分析:
1、项目的完成率:
发放时间规定,公益性劳动岗位补贴:
在每月30日前划拨至各社区公益卫生保洁服务社等劳动组织账户;千百人岗位补贴:
在每月15日前划拨至上海农商银行金山支行代发工资账户。
根据补贴发放的银行凭证,2018年每月补贴发放均在规定期限内。
本指标得8分,得分率100%。
2、“财务管理”类指标中,“B21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金山区人保局和就业促进中心对于补贴的专项资金制定了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支出有明确规定,根据评价方案指标评分标准,本指标得5分,得分率100%。
3、项目设立的规范性,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本指标得5分,得分率100%。
4、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绩效目标与预算是否匹配,本指标8分,得分6分,得分率75%。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预算编制时参照上年的补贴人数预测下年支出,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因人员生病或其他原因退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审批后进入,每月人数有波动。
因此实际支出与预算有偏差。
(二)建议和改进措施
建议在今后项目执行中,根据项目实际发生的情况,及时调整预算。
尽可能做到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
金山区就业促进中心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