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工作模式的探索与实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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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工作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区域性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工作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摘要抚州市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过程中,从教学设备类项目采购开始,抓好实施管理,在认真学习贯彻法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扬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关键词薄改;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

  中图分类号:

G467.2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1-489X(2016)07-0014-05

  “十二五”期间,江西省抚州市市本级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主要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教学设备类项目采购为重点,几年来,完成国家、省级和县(区)配套“薄改”资金采购14508万元,共改造薄弱学校400余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

  1认真学习党纪法规,把握政策界限

  政府采购是实现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机制,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注重加强对参与采购人员的教育,增强其党纪法规意识,提高依法采购的自觉性,是确保政府采购过程的程序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工作的首要前提。

  组织以会代训抚州市每年通过举办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培训班,邀请政府采购办、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等有关领导专家分专题讲座,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规政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权利和义务等知识,参加培训的人员包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教育装备类)人员、县(区)教育技术装备站站长、市装备站工作人员等。

  认真学习党纪法规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刻认识和理解“法有授权才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内涵和重要意义。

教育技术装备采购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管理的要求,遵循教学仪器采购的特点,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做到依法依规采购。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

  为规范全市集中组织的教学设备类项目工程的政府采购工作,强化政府采购工作监督管理,深入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同时制定下发了《抚州市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

又制定了《抚州市教育局教学设备类项目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管理规程》,规程是集中组织的教学设备类项目工程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操作规范。

  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工作包括计划编制与申报、采购方案编制与审核、组织招标采购、合同履约与验收、货款支付5个环节。

  计划编制与申报县(区)教育局、学校依据市教育局教学设备类项目工程政府采购工作相关指导意见,结合本县(区)、学校预算等实际情况做好计划,上报到市教育局教学设备类项目工程责任(牵头)科室(职能科室)和具体执行主体单位(电教馆、装备站)。

具体执行主体单位汇总各县(区)、学校计划并分包,报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经主要领导批准,由责任(牵头)科室(职能科室)负责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采购方案编制与审核“采购方案”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市政府采购申请表”,根据会议研究确定的分包采购方案填写“市政府采购申请表”。

申请表“经办人”由工程具体执行主体单位承办人和责任(牵头)科室负责人签字,责任(牵头)科室分管局领导审核,经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报市政府采购办办理审批手续。

  二是市教育局项目招标采购方案书(包括功能实现要求、技术规范与标准、设备清单与设备的参数,货物或工程质量标准等要求)(图1)。

  组织招标采购经审查通过的采购方案书,由工程具体执行主体单位承办人编写采购项目的详细技术要求、配置标准、服务要求,包括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以及其他商务条款等。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据此制作招标文件,提请市教育局具体执行主体单位和责任(牵头)科室进行审核。

招标文件经具体执行主体单位和责任(牵头)科室初步审查修改同意后,由责任(牵头)科室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再次进行讨论修改,讨论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纸质招标文件封面加盖公司公章和骑缝章报市教育局审查批准,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的招标文件加盖教育局公章和骑缝章。

  审批程序为:

具体执行主体单位分管业务负责人(业务审查)→具体执行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业务审查)→责任(牵头)科室负责人(行政预审)→分管具体执行主体单位的局领导(行政审查)→分管责任(牵头)科室的局领导(行政审查)→局法律顾问(法律审查)→局主要领导(审定)→市政府采购办(审批)→网上发出招标公告。

  开标与评标是招标投标活动公开性、公正性的重要环节。

由责任(牵头)科室、监察室、具体执行主体单位各派员一人参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评委的工作,并配合和监督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样品摆放、编号等工作。

评标结束后,具体执行主体单位负责样品封存工作,协助责任(牵头)科室相关人员收集标的备案资料进行保管。

  合同履约与验收责任(牵头)科室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相关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组织好合同签订工作。

合同签订前,责任(牵头)科室和具体执行主体单位负责核实好技术质量标准、货物封样、供货清单、交货时间、质保年限、服务条款及付款条件等主要条款。

  合同履约过程中,具体执行主体单位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指定合同履约联系人,及时将合同约定中的有关产品数量、品牌、规格、参数和验收要求等通知基层部门和学校,做好履约过程的管理记录,作为验收材料的组成部分。

  货物验收实行学校查验、县(区)核验、市级抽验的分级验收把关机制。

县(区)、学校用户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负责组织合同的验收工作,履行验收职责。

验收内容包括合同期限情况、核对供货清单、检查货物质量与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其他与合同有关的内容。

市教育局在县(区)、学校验收的基础上,组织若干专家验收小组进行市级抽验。

市级抽验工作由责任(牵头)科室组织实施,抽验结束形成抽验报告。

对于县(区)、学校验收和市级抽验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假冒伪劣产品或者在维护、维修等售后服务方面存在违约情况的,都需要在验收报告中进行记录并要求及时提交书面材料。

  抽验结束填写政府采购物品(项目)验收单,验收单签字程序:

具体执行主体单位分管业务负责人→具体执行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牵头)科室负责人→分管具体执行主体单位的局领导→分管责任(牵头)科室的局领导。

  项目验收合格后,责任(牵头)科室将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装订成册,归入采购项目档案管理。

采购文件包括:

市政府采购申请表;招标文件;中标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经济合同;县(区)、学校验收情况表;市级抽查验收情况表;项目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文件等(图2)。

  货款支付结算付款采取了一套严格的工作流程。

付款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1)原始发票(全额);

  2)项目(设备采购)资金拨付申请表(一式两份);

  3)以市教育局名义向市政府采购办提出的关于申请XXX(中标项目)资金拨付的报告;

  4)中标通知书(一式两份);

  5)中标经济合同(一式两份);

  6)市政府采购申请表;

  7)政府采购物品(项目)验收单。

  货款结算申请单签字程序:

中标人授权代表或供应商项目经理或供应商法人(经手)→责任(牵头)科室经办人(经手)→责任(牵头)科室负责人(证明)→计财科长(审核)→局主要领导(批准)。

货款结算发票签字程序:

责任(牵头)科室负责人(经手)→具体执行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证明)→计财科长(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

  货款结算申请单和货款结算发票等货款支付程序办理是由具体执行主体单位协助责任(牵头)科室负责配合各中标公司进行(图3)。

  3发扬团队协作精神,科学设置标准

  项目招标采购方案书的编制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方案书编制小组从具体执行主体单位选出了一批懂法律、熟悉政府采购业务和具备专业知识的业务人员组成。

  招标采购方案书包括项目名称、采购清单、对供应商资格要求、评分标准、采购货物清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投标人重要须知、售后服务及验收等方面内容组成。

  作为采购方案书最关键的技术参数设置和评分标准,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坚持技术参数的设置标准原则如下。

  遵循标准:

教学仪器产品有国家标准要求的,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的标准设置,没有国家标准的,有如教育部等行业标准要求的,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设置参数。

如传统的数理化教学仪器设备就是如此设置技术参数。

  依据文件:

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我们参照国家部委业务性指导文件和省厅业务指导性文件进行参数设置。

如书法教室和心理咨询室等。

  参考案例:

搜集省、其他地方成功招标的同类项目的技术参数作为参考。

  兼顾用户:

根据学校专业建设,教学实际情况需要由学校提出技术参数的要求。

如中职学校实训基地专业建设设备采购。

  弱化指标:

将某些可能指向性强的技术参数进行弱化,将定性参数转为范围参数指标,如电脑的接口参数设置。

某些技术功能要求,尽可能从教育教学的需要出发进行设置。

如产品稳定性、易操作性、功能丰富性、可扩展性等。

  在评分标准设置方面,根据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主要通过样品、产品证书、样品演示等来进行评审,侧重产品技术性能是否更优、安全性能是否更强、节能性能是否更佳、环保性能是否更好来考量产品性能、产品品质等。

  招标采购方案书的编制由项目工程具体执行主体单位组成的方案书编制小组承担,分管具体执行主体单位的局领导牵头组织负责。

在招标采购方案书的编制过程中,方案书编制小组人员实行公开、透明的业务讨论会,反复讨论、修正和确定。

对项目工程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必要的论证工作。

业务讨论会和专家论证会的研讨、论证的过程记录在案。

  4遵循政府采购程序,质量关口前移

  在每年度项目启动之时,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下发做好装备类项目采购工作的文件,就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和及时上解项目资金、认真制订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计划、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要求教育装备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根据项目实施的要求和本市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提出计划申报原则、产品申报指导意见、采购计划申报要求等,以局文件的形式下发到项目县(区)、学校,指导县(区)、学校做好计划申报工作。

  在进行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工作程序,精心科学制作标书,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树立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对有些中标项目货物进行“关口前移”抽查,即中标人供货前由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专家赴生产企业项目产品生产过程进行考察,对产品发货前进行质量抽查检测,避免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发到县(区)和项目学校,也避免因退货、换货而引起工作混乱的局面。

具体做法是:

  1)组成抽查检测组,以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为组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专家、县(区)装备(电教)站长组成;

  2)选择抽查检测项目,所选的项目主要考虑存在技术含量门槛不高、原材料有严格要求、需要规范安装、货物品种多、部分产品牵涉到安全等因素;

  3)确定抽查检测内容,中标产品生产原材料、零部件,外购外协件采购凭证原始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生产过程;成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内容进行抽查检测;

  4)明确抽查检测程序,由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所有中标人发送产品质量抽查检测函,告之中标人质量抽查检测范围、程序、方法、内容等;通知接受产品质量抽查检测的厂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准备好质量抽查检测所必须的设备;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抽查检测小组前往企业进行抽查检测。

根据质量抽查检测情况,专家填写质量情况反馈单,生产企业凭专家签署的质量情况反馈单确定是否可以发货。

  对抽查检测质量合格的产品方可发往项目学校。

  “关口前移”抽查检测实践效果明显

  1)促进了产品质量提高。

通过“关口前移”质量抽查检测,教学设备项目产品质量比以往年度教学设备项目产品质量有了更大的提高,避免了由于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退货、换货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2)增进了企业与用户之间互信。

讲诚信、产品质量有保证的企业对此非常欢迎,认为这有利于用户真正了解具有实力、讲信誉的企业,也促使这些企业更好地服务于我市教育项目工程;同时对以往一些以低质低价抢标的企业起到了警示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本市教育装备招投标市场。

  3)培训了质检队伍。

组织县(区)教学装备(电教)站长参与质量抽查检测,开拓了视野,提高了他们把关和验收工作的水平。

  4)提供了借鉴。

“关口前移”质量抽查检测为教育装备项目质量验收做了有益的探索,为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农村义务教育“改薄”建设提供了借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把产品质量关,认真做好产品质量的抽验和检测抚州市坚持以学校、县(区)验收为主,市统一组织进行抽查为辅的产品质量验收方式把好质量关,做法如下。

  1)项目学校初验。

各项目学校对照项目合同技术参数对项目设备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字并盖章,向县(区)教育局提出验收申请。

  2)县(区)教育局验收。

县(区)教育局在各项目经学校初步验收后,根据学校申请,组织专业人员对对照项目合同技术参数项目学校的设备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凭县(区)验收单,向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抽验申请。

  3)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抽查验收。

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区)申请,组织若干个组分片对各县(区)和市直学校项目进行抽查验收。

抽查结束后,对抽验合格的项目签发验收合格单,对不合格的项目向中标人反馈意见,并责成中标人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再行抽验。

  5结语

  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一定要坚持依法采购,做到各司其职,实行公开透明,全程阳光操作,这样才能使得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工作令用户满意、组织满意、社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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