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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深圳市森鑫源职业培训学校

二〇一九年一月一日

 

第一章学校人事安全………………………………………………………3

第一节工作安排及岗位职…………………………………………………3

第二节安全消防管理………………………………………………………4

第三节禁止吸烟管理制度…………………………………………………6

第四节员工招聘管理办法…………………………………………………7

第五节考勤管理……………………………………………………………7

第六节员工薪酬管理………………………………………………………9

第七节工作事故控制管理…………………………………………………9

第八节员工离职管理办法…………………………………………………11

第九节财务管理制度………………………………………………………12

第二章教务处管理规范……………………………………………………13

第一节工作安排及岗位职责………………………………………………13

第二节任课教师管理………………………………………………………17

第三节教学事故控制管理…………………………………………………19

第三章招生办管理规范……………………………………………………20

第一节工作安排及岗位职责………………………………………………28

第四章员工提成……………………………………………………………23

第一节学校内部招生奖励办法……………………………………………23

第二节广石化招生提成办法………………………………………………24

第三节团体报名管理办法…………………………………………………25

第五章非员工提成………………………………………………………26

第一节网络平台招生提成实施办法………………………………………26

第二节会员奖励制度………………………………………………………28

第三节学员交费优惠管理…………………………………………………29

第四节学员欠费管理………………………………………………………30

第六章学员管理流程………………………………………………………31

第一节开课前工作流程……………………………………………………31

第二节授课工作流程……………………………………………………31

第三节考试工作流程………………………………………………………32

第四节考试后工作流程……………………………………………………33

第五节前台工作流程………………………………………………………33

第七章签名通过……………………………………………………………33

第一章学校人事安全

第一节工作安排及岗位职责

第一条校长李剑波

1.全面负责学校外部工作开展。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学,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全面管理学校,是学校安全责任人。

2.协助各主任开展工作。

根椐全校招生数量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方式。

3.市场开发与引进联合办学。

到生源企业了解信息或到同行学习,扩大视野,开发新专业两个以上,引进联合办学两个以上。

4.负责沟通政府部门的培训项目,维持公共关系,争取更多公益性的有偿培训。

5、负责寻找招投标信息,筛选符合我校或我校与其它机构合作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标书参与投标,拟参与投标项目3个以上。

6.组织全校会议,安排落实学校内部工作。

管理人事档案,审批新招聘职员、各部门聘请人员,对新员工进行校纪校风教育培训。

审核员工工资发放。

7.监督学校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学校的管理制度,督促主任、副主任倒查各岗位的工作事故,倒查主任、副主任工作事故。

处理例外事情,处理学员重大投诉。

8.履行学校董事长安排的工作。

第二条学校主任安全主任周彬华

1.全面负责学校内部管理。

主要是管理招生办、教务处、后勤处,统一调配教室、常规物品采购审批。

2.监控学校各专业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负责指导广石化成人学历的教学安排及教学资料上报。

3.按深圳市《职业培训教学管理》的规定,审核和收集各专业的教学资料和教学文件,将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存档,为迎接上级教学管理部门的检查作好充分的准备。

4.组织和管理好每一次的职业鉴定考试、特种作业考试、特种设备作业考试,做好考务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5.任学校安全主任定期开展全校(含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组织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做好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学校保安员、保洁员的常规管理。

6.负责对退学退费学员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强调各专业教师要严格把好第一道关。

开展学员满意度调查。

7.任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人课。

8.全校员工的工作纪律管理。

严格执行《学校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的一切管理规定,倒查员工违纪行为并做出处理。

9.履行学校董事长、校长安排的工作。

第三条保安、水电维修员谢阳平

1、负责全校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校区内教职工学员人身安全。

2.负责全校水电安装、教学设备日常维修,管理仓库,协助登记学校办公、教学设备。

负责员工调离及年终设备清点;物料的进出库管理、入帐、盘点;负责消耗物品、教材的申购、采购,复印、速印教学资料。

3.负责学校上班电梯维护及电梯故障应急援救;按规定检查学校的所有消防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学校安全通道的畅通情况及学员骑单车上四楼情况。

4.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考勤工作,记录教职工佩戴工作证、穿工服情况;不定时到教室抽查学员出勤、交费、佩戴学员证情况。

5.负责学校节假日和夜晚值班及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教学设备、办公设备的送外修理。

负责学校内高于1.5米设备的清洁工作。

6.招生办人员开早会、参加内部培训、工作忙及下班无人值班时,兼顾前台咨询工作。

7.学生宿舍(东心岭)日常管理、安全管理负责人;按《印章使用登记》规定管理学校公章、财务章。

8.临时机动安排。

第四条保洁员骆丽英

1、严格执行《保洁工作流程》,操作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和控制,并如实向上级及时报告。

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使用配备的各类用具和清洁剂,佩戴好防护用品并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

3、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和冒险作业,对他人违章操作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和劝阻。

4、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主管领导,下班前检查可燃物、烟头等是否有隐患,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5、每天7:

30就位,8:

00前将学校一楼电梯门口、四楼卫生间冲洗干净,上课前将各教室内桌椅摆放整齐。

6.定时对各办公室、走廊、教室、实操室、校内外广告等低于1.5米部分及地面的清洁。

7.晚上下课后清洁学校理论教室及走廊;学校例会、集会课桌椅摆设。

8.临时工作安排。

第二节学校安全、消防管理

第一条全校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熟知在安全管理制度中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体现“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主导精神。

第二条明确学校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1.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由校长牵头,成立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学校主要行政人员及保安。

2.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学校在校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安全标准。

3.专业教师是本专业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委员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当发现较大事故隐患时,有权在紧急情况下作出关停相关联设备,暂停课,疏散学员的命令,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对于容易出现危险的区域、如焊接实操室、电梯实操室、电工实操室和制冷实操室等应做好重点防护。

第三条认真落实学校的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重点场所的安全和消防管理。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全校师生分工合作,共同努力,做到安全有人管,事故隐患有人抓。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业务工作时要做到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学校需要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项目时,其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每月进行一次及以上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其检查项目:

对学校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防火、防爆、防毒、通风、照明等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限于条件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订出整改计划限期解决,务必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4.主要行政人员以及专业教师要熟悉各专业的安全知识,并能预见和关注整个培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具有危险性的事件、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预防,并能妥善解决。

5、教师应经常教育和传授学员的安全防护知识,并监督学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四条各专业教师要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在授课时要传授学员安全管理知识。

1.课前、课后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学员的实际操作必须严格按照实操指导教师制订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出现问题和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专业教师,并根据实际情况即时采取有效措施,事后应立即向调查组汇报情况。

2.仓库保管员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保管,应严格按照《仓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

3.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看到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时应加以劝告、阻止。

第五条强化学员实操时要严格执行专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各专业教师要求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实操室管理规定》。

1.接到上级应急救援命令要无条件服从安排,组织学校全体师生抢救,处理应急事件时,应将损失降至最低,在事后应组织人员分析事故产生原因,总结教训并制订《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实施纠正。

2.校安全主任有权制止非安全操作,安全委员会成员有权调查,了解与安全有关的作业行为。

3.学校组织集体活动时应征询安全委员会的意见,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如校外活动,必须订出相应的安全措施,落实责任人,并报安全主任审批。

4.校安全主任有权向安全第一责任人提出安全措施,申请安全经费。

并有权对各专业不安全的因素下达整改通知书。

拒不整改的,有权提出更严厉的处罚包括下停课令。

第六条为强化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明确各部门和各专业安全责任人的安全消防职责,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1.各部门和各专业责任人要自觉接受校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管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2.专业责任人对本专业的安全消防工作负全部责任,并制订出相关的制度、条例,把安全消防工作做到实处。

3.各专业实操室应有专人进行检查,每天下班应做到断水、断电、切断电源、关窗锁门,杜绝事故隐患。

4.各种用电设备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

5.安装和检修电气设备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变动室内电气线路时,必须经校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6.未经校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不准使用大功率的电气设备,不准私自装接用电线路等;各部门不得在原设计容量的基础上擅自增加用电量。

7.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8.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时,必须提前向校安全管理委员会申报备案,未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9.各专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10.各专业应组织学员认真学习和掌握防消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11.改造、装修,凡涉及到变动原用电、用水线路及管道或新安装线路,应事先向校方申请,并提出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12.凡违反规定而引起的火灾或其它事故,应由肇事部门(专业)承担责任。

第三节禁止吸烟管理制度

吸烟已成为严重危害健康、危害人类生存环境、降低人们的生活质量、缩短人类寿命的紧迫问题。

为响应《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有关规定,营造安全文明的校园,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订如下禁烟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强化学校管理,展示现代化职业培训学校形象,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第二条范围及要求

1、全体员工要提高“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自觉禁止吸烟,以学校利益为重,严格遵守学校禁烟管理制度。

2、除指定吸烟点外,学校各办公室、理论教室、实操教室、走廊等公共区域均属禁烟区。

以上区域内为全面、二十四小时禁烟区域。

3、在禁烟区内有禁烟标志,不设烟具,不允许任何人吸烟,发现在禁区内吸烟应每位员工有及时劝阻的权利。

4、在接待外来人员时不敬烟、不接烟,并主动提醒外来人员学校的禁烟规定。

5、每位专业教师在开班当天必须向学员阐述禁烟规定。

第三条处罚

1、严禁在吸烟室外吸烟,员工违反者发现一次给予劝阻,第二次予以警告处分,每月达五次予以记过处分,达10次予以记大过处分,达20次经校务会议决定是否辞退。

2、如员工个人吸烟而造成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罚款,员工要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80%的罚款费。

3、本专业班学员吸烟而造成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罚款,专业教师要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50%的罚款费。

4、发现吸烟不劝阻,而造成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罚款,在场人员要支付50%的罚款。

第四条禁烟区的管理和劝阻工作的责任和负责人

1、学校办走廊、楼梯出口,由学校保安负责实施禁烟管理,负责定期对场所所进行检查,对违禁者实施劝阻。

2、各专业教师负责任课班级的禁烟日常工作及处罚工作。

3、每位员工都有监督、劝阻的权利和义务。

4、招生办、教务处要搞好禁烟宣传、张贴禁烟标志,定期宣传禁烟好处,提高全体职工禁烟自觉性,为争创无烟校区奠定基础。

第四节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第一条入职

1、新招员工采用笔试、能力考察、与综合绩效考评相结合,评定合格后签订《岗位试用协议》、填写《员工登记表》办理入职手续。

2、应聘人员报到当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学校员工。

员工必须保证向学校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并在资料上签名确认,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学校有权将其辞退。

3、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员工主动向财务报平安银行深圳布吉支行帐户,财务人员办理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条试用

1、员工上岗都应经过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待遇。

员工试用满30天要写不少于250字的工作总结,满50天要写不少于300字的工作总结,交给直接主管。

2、所属部门应每月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考核鉴定,试用期内表现优异,可申请提前转正。

3、试用期满前3天,未达到合格标准,用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与校领导商议,决定延期转正或辞退,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两个月。

4、延长试用期员工要签订《岗位试用协议》,试用人员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发生工作事故、教学事故,学校有权随时将其辞退。

5、试用期间,经转正考试成绩达80分以上并经主管、主任、校长评定为合格,否则视为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6、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要填写《申请离职通知书》、《员工离职申请表》办理离职。

如双方有用工意向,乙方可重新填写《员工登记表》办理招聘入职手续。

第三条转正

1、试用期转正以员工主动申请为原则。

转正前经岗位能力测试考试合格,才予以办理。

2、试用期满合格,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对试用期工作进行总结,由用人部门主任、学校主任填写考核意见,校长批准后,办理转正手续。

3、转正后,部门主管要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咨询、业务培训。

第五节考勤管理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校教职员工的考勤和请假的管理,特对上班、例会、培训和学校组织的活动出现的迟到、早退、请假、无故不参加等行为进行约束。

1.标准工时制上班时间段:

四个时间段中按岗位要求选取其中之一。

1)8:

00~12:

00;14:

00~18:

00;18:

30~21:

10(专业教师根据教学需要报告教务处后,可取其中两个时间段)

2)8:

00~12:

00;14:

00-18:

00;

3)8:

00~16:

00;

4)14:

00~21:

10。

2.打卡人员:

全体教职员工、外聘兼职教师、合伙(作)专业教师。

合伙(作)项目负责人聘请的员工执行负责人的考勤规定。

3.迟到早退处理:

上班后打卡或不打卡视为迟到,下班前打卡或下班后不打卡视为早退,如经登记获批准除外。

打卡必须由本人亲自操作,不准由他人代替。

迟到早退处理执行《工作事故控制管理》。

4.旷工处理:

凡未提前一天或紧急情况下当天,没有书面(或企业QQ)请假经批准,或虽然请假而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主管领导不同意,在应该上班工作时间内不到工作岗位工作超过半个小时为旷工,旷工处理执行《工作事故控制管理》。

5.周一例会要求:

例会要求所有打卡人员都必须参加,凡不打卡按不参加会议处理。

第二条对特殊情况不能打卡及未按要求打卡管理规定。

1.学校安排外出上课、办事、公差不能准时到校打卡,要提前或当天通过QQ向主管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何事,主管当天无意见,可免予打卡。

2.教职工考勤由考勤员执行。

考勤员次月8日前根据打卡考勤情况及部门反映情况统计出勤、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信息,报校长审核,由财务处按相关规定办理发放工资。

3.外聘教师迟到或早退按《教学事故控制管理》执行。

4.考勤表由财务处存档保留3年。

第三条员工请假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要提前一天填写《调课(请假)申请》表,请假一天副主任审批,请假两至三天主任审批,请假四至五天直管主任加意见后校长审批,请假六天及以上经主管加意见交校长审核,报董事长审批。

2.请病假可提前请假也可当天请假,请假期间要提供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原布吉人民医院)或深圳市内区级以上人民医院的门(急)诊疾病诊断证明书方可认定为病假。

3、教职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包括5次不作处理,超过5次按30元/次在招生奖励、绩效工资中扣除。

4、当月请事假累积每满6天,扣发1天加班工资,5天日工资。

第四条各种休假工资支付标准

1、病假工资的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发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参考《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按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2、事假工资的计发

因私事请假,不发事假天数相应日工资,每月天数以26天为准。

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6。

招生办人员日工资与当月招生提成相关。

第五条婚、丧、产、年假支付标准

1、婚假:

提供结婚证明,婚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2、丧假:

认定参考《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3、产假:

提供结婚证明、准生证明,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4、年假:

员工年假天数执行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集中在春节期间休息,年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5、工伤假:

工伤假期间工资按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节员工薪酬管理

......

第七节工作事故控制管理

第一条根据学校具体情况,为规范学校员工工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明确出现违纪违规时的处罚,现修改制订工作事故控制处理规范。

第二条确定学校工作事故的分级及处理规范。

1.学校工作事故分为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

一级最重,三级最轻。

2.处罚办法:

(1)一级处理为:

予以开除,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或合作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对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追加赔偿责任。

具体由学校中高层领导集体会议决定。

(2)二级处理为:

予以记过或记大过,学校内部通报批评。

对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追加赔偿责任。

具体由学校中高层领导二人或以上人员讨论决定。

(3)三级处理为:

予以书面警告或记过,全校会议上书面批评并通知本人。

对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追加赔偿责任。

具体由直接主管决定。

(4)累积处理:

连续两个月内警告八次、记过四次、记大过两次均作一级工作事故处理。

(4)累积处理:

连续一年内警告两次、半年内记过或记大过两次均作一级工作事故处理。

第三条学校处理的原则是公平、公开、及时(所有处理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条教职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定为三级事故:

1.在工作时间聚众聊天、嘻戏而轻微影响他人工作。

2.早上上班前20分钟带早餐到学校办公场所吃或上班时间在学校吃零食或吃饭。

值班人员、休息时间、经领导同意的特殊情况除外。

3.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4.违反安全管理有关规定,造成本人、他人伤害,所用医疗费在100元以上300以下或损坏原价格在300元以下的物品。

5.无故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培训课程、会议。

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7.不服从管理、拒绝或故意不完成分配的工作而轻微影响其他工作。

8.无理顶撞上司或其他学校领导。

9.遗失工作证、上班期间未佩戴工作证或不按要求佩戴工作证者。

10.破坏环境卫生者严重。

11.非学校原因,学员投诉一次。

12.下班后或无人在办公室不关空调、不关灯。

13.有工作服不按规定着装或衣服明显不洁者而影响学校形象。

14.因管理不善造成财物损坏或丢失价值达300元以下。

15.不按《学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履行工作职责。

16.每月迟到、早退达10次,旷工半天。

17、同事之间工作时间吵架,承担60%以上过失方。

第五条教职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定为二级事故:

1.对上级指示或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并严重影响其他工作。

2.有意损害公共财物价值达100元及以上。

3.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而严重影响他人工作。

4.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5.未经许可,涂改考勤表或代替他人考勤。

6.盗窃学校、同事财物价值在100元以下。

7.遗失所管辖的重要文件、证件或工具。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指挥、监督。

9.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10.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学校蒙受重大影响或损失。

11.对上级或同事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12.非学校原因,一个月内学员二次及以上投诉者。

13.下班后或无人在办公室二次或以上不关空调、不关灯。

14.因管理不善造成财物损坏或丢失价值达300元以上600元以下。

15.违反安全管理有关规定,造成本人、他人伤害,所用医疗费在300元以上500以下或损坏原价格在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的物品。

16.不按《学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履行工作,造成学员投诉或影响其它工作。

17.泄漏学校机密或传送学校管理系统登记的学员个人信息,而学校未受到损失。

18.每月迟到、早退达15次,旷工1-2天。

19、同事之间工作时间吵架,承担80%以上过失方。

第六条教职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下列行为之一,就是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者属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害,故认定为一级事故,学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1.偷窃学校、同事财物价值达200元及以上。

2.受聘时虚报资料,使学校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中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造成学校重大损失。

5.蓄意损坏学校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秘密,致使学校蒙受重大损失。

7.无正当理由一月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

8.组织、煽动怠工、参与罢课、罢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学校秩序。

9.在学校四楼范围打牌、赌博及其他有伤风化行为。

10.值班人员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不到岗,造成学校有所损失。

11.经常违反学校规定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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