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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目录

一、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城市卫生管理的现状1

(一)城市整体形象良好2

(二)环卫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绩显著3

(三)卫生基础设施完善3

(四)数字化建设,市容市貌大幅提升4

(五)加大停、洗车场管理工作,为创卫做贡献4

二、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城市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4

(一)公厕管理混乱4

(二)环卫设备匮乏5

(三)处理垃圾的方式原始简单5

(四)卫生保洁监管不力6

(五)居民保护环境意识薄弱7

三、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城市卫生管理的对策7

(一)公厕纳入统一管理7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8

(三)环境治理的市场化运作模式8

(四)加强卫生保洁监管9

(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10

四、结束语11

参考文献13

论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以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卫生管理为例

【内容摘要】近年来,云南省普洱市经济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城市的规模在不断扩大,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城市环境卫生作为反映一个城市容貌面貌的重要窗口,其管理和运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城市的形象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本文通过对云南省普洱市环境卫生管理现状的调查和分析,可以看出问题的存在,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缺失,环卫服务市场竞争不足,环卫服务价格倒挂、改制的成本巨大、人员身份置换难度大等问题限制了改革的推进。

对云南省普洱市环境卫生管理和改革中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借鉴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和成功经验,对下一步云南省普洱市如何深化环卫管理改革提出一些看法。

【关键词】云南省普洱市;城市卫生;管理

一、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城市卫生管理的现状

普洱,城市名,即普洱市。

位于中国云南省西南部,辖1区9县,全市面积45385平方公里。

2007年1月21日,思茅市更名普洱市。

普洱市辖1个市辖区、9个自治县。

分别是思茅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思茅区月光路。

从2009年起,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政府配合上级市委政府的整体要求,拉开了环境卫生整治的序幕。

两年来,涉及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环境整治的多个乡镇以及部分单位和企业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治理在不断拓宽服务区域,提高服务质量,使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的市容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的快车道。

 

(一)城市整体形象良好

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局从2008年上半年开始重点整治环境卫生,目前看来已经达到一定的成效。

坚持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清运、统一处置“三统一”的原则,从源头上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树立了依法管理的严肃性,初步打开法制环卫局面。

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治理相关部门主要以信息宣传为手段来扩大社会参与效应。

市容环境卫生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各行各业的社会化工程。

一个城市环境卫生的治理现状,专业队伍固然起着决定性作用,但是也离不开广大市民良好的环卫意识和密切配合。

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狠抓信息宣传这一重要的舆论工具,初步营造了社会化环卫的浓厚氛围。

通过相关的信息报道,相关当局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一条认识环卫、理解环卫的直接渠道。

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不仅得到了提高,而且转变为自觉行动。

现在街道上乱倒垃圾的比治理之前有所减少,被破坏环卫设施的数量下降,环卫工人劳动得到了应有的尊重。

(二)环卫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绩显著

法规制度落实到位。

“门前三包”责任制度落实效果显著,沿街店家、单位可以很好地履行“门前卫生”义务,有垃圾就往外扔的现象已经得到有效的解决。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三同时”政策落实较好,以前经常发生的居民群众因为公共环境卫生而产生的矛盾,发生的概率已经大大降低。

(三)卫生基础设施完善

努力拓展环保投入渠道,建立政府和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制订相适应的政策吸引外资、民资和侨资投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继续加大环保投入,2005年云南省普洱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2.56%,比2000年增长56.2%,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建成了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和一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完成星湖公园、时代广场、东方公园、七日红公园、石炮台公园、人民广场改造工程和中山东路、海滨路等道路绿化工程的建设。

完成市区新河沟和三脚关沟整治及龙湖沟引韩冲淤工程,使部分河沟水体乌黑发臭现象有所改善。

市区中心城区环保基础设施工程、澄海区清源水质净化厂、潮阳区污水处理厂、潮南区两英镇污水处理厂等工程建设也取得阶段性进展。

环境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提高了城市综合防治污染的能力。

(四)数字化建设,市容市貌大幅提升

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政府从2009年起,为配合晋中市委政府的整体要求,拉开了环境卫生整治的序幕。

两年来,涉及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环境整治的多个乡镇以及部分单位和企业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治理在不断拓宽服务区域,提高服务质量,使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的市容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的快车道。

(五)加大停、洗车场管理工作,为创卫做贡献

为规范洗车场经营,加强对洗车场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国家卫生城的创建,普洱中心城区城管局加大对洗车场的检查管理,确保城区环境卫生的整洁。

专门起草了《规范经营洗车场的通知》,发给城区的洗车场,要求洗车场的设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从事车辆清洗活动的,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防止污水外流和废弃物向外洒落;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整洁;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沙沉淀设施等一系列规定。

执法队员将不定期地对城区洗车场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规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城市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厕管理混乱

原则上,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目前公厕的治理原则实行的是分级负责制。

城区的主要街道、交通主线的公厕由环境卫生管理处直接负责;公厕垃圾的清扫、拉运以及集贸市场的公厕由各责任单位清扫和保洁,各单位、学校、店铺“门前三包”责任区和内部的环境卫生由城关镇认真划分卫生责任区,并责成所属村委、居委组织居民清扫和保洁。

但是,这种制度下的弊端就是出现了“三不管”路段。

目前,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的公厕卫生治理工作差主要表现在过村路段和“三不管”路段,这些地方由于临街铺面较多,或者是无人管理,加之沿线缺乏必要的公厕环境卫生设施,投入严重不足,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还不是很高,这些都严重制约了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的公厕环境卫生整治效果。

(二)环卫设备匮乏

经统计,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城区的环卫设施数目如下:

垃圾屋650只,垃圾池80个,果皮箱200只,小型保洁车50辆,50型装载机一辆等。

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的环卫设备不足。

远远达不到其所属地级市晋中市的要求。

然而,即使是这些数字也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尤其是果皮箱,会无缘无故的被莫名损坏,更加剧了环卫设施的紧张程度。

在最新的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旅游局开展的问卷调查中,有相当一部分游客认为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很差,出现使用果皮箱时找不到果皮箱的状况。

除此之外,整个城区的环卫工人只有四百,却负责200万平方米的清扫面积,压力可想而知。

同时对于环卫工人的奖惩制度没有明确的执行,没有明确的激励制度。

这种情况下的作业结果就是:

清扫工作不到位,很多主干道马路白天可以看见垃圾。

(三)处理垃圾的方式原始简单

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治理的过程中,在对垃圾统一收集、清扫、拉运之后,由于没有先进的垃圾处理设施和场地,对垃圾的处理过于原始简单,完全不符合环保的要求。

中标公司的拉运车辆通常情况是将垃圾运到较低洼的地方进行填埋,只有很少一部分是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之后作为工厂生产的原料。

在主城区中,生活垃圾是所占比例最大的,而生活垃圾中塑料袋、饮料盒、废弃电池等这些有害的难以分解的垃圾中占多数,所以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这种原始的垃圾处理方法不仅造成了生活垃圾侵占大量本不宽裕的土地的现象,而且由于这些垃圾中含有许多种污染成分,仅仅通过掩埋的方式是很难分解的。

只要条件合适,这些垃圾就会发生化学的、生物的或者物理的转化从而对进一步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如果不重视或者处理不及时,处理方法不到位,垃圾中的污染成分就会通过地下水、空气、土壤、食物链等多个途径进一步污染环境,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甚至形成恶性循环。

(四)卫生保洁监管不力

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的环境卫生治理表面上看来有合理的制度,有积极的治理态度。

但是现实中的执行情况并非如此,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的环境卫生治理是“阶段性”的。

言外之意,只有在上级下发文件通知要对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时,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才会有一段时间的突击行动。

相关的部分领导干部对环境卫生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环境整治当成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在上级领导检查的时候搞突击,检查一过又恢复原状,既浪费人力财力,又达不到环境整治的要求和目标。

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一直都没有摆脱“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

(五)居民保护环境意识薄弱

在一份关于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市民的调查中,有5%的居民认为相关政策与他们本身没有关系,有2%的居民认为其居住环境的卫生状况好坏无所谓。

这个调查结果反应出的结果是:

在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市民对环境卫生的治理态度是冷漠的。

甚至有的市民在被要求统一收集垃圾时认为生活没有之前便利了。

这种态度之下,出现乱扔垃圾,乱泼脏水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

三、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城市卫生管理的对策

(一)公厕纳入统一管理

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在公厕治理市场中的管理严重不足,对于私人供给方要积极引入,给予鼓励,使其能成为市场机制中具备抗衡能力的一方。

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是可以在政策上有所偏向,积极倡导,适当放宽该类企业的准入限制,同时对于现有的公厕清扫清运企业要给予鼓励,充分利用已经投入到该领域中的现有企业资源,吸引更多的社会闲散人员和闲散资金加入到这一领域中来,为这一市场机制中提供充足的供给方,努力在公厕的治理领域中形成合理完善的市场机制;二是对于能够参加招标的企业,不应该把目标仅仅局限在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当地,应该突破地域的界限,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放眼市外、省外甚至国外,也可以借鉴上级行政区域的经验,与行政区域之外的具有资质的企业联系,吸引其参加竞标过程,将公厕的治理工作外包出去。

这样做不仅可以吸引更多的当地私人以及企业加入到公厕治理的领域中来,同时可以提供更多的市场供给方,有利于形成良性的和谐的市场竞争机制。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虽然政府在环境卫生的治理中起的是主导作用,具体的执行过程由企业进行,但是环境卫生治理的基础设施应该由政府投入。

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的投入远远落后于同等发展水平的城市。

要改变这种现状,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地方政府一方面要调整在环境卫生整治方面的支出比例,明确规定资金的投入范围,提高政府资金支出的透明度;另一方面,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地方政府需要积极的向上级拨款政府如实反映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的治理现状和压力,加大对环境卫生治理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突破由资金问题造成的治理瓶颈现状。

(三)环境治理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环境卫生治理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治理过程中的清扫清运环节,另一方面是清理过程之后的垃圾回收、处理以及再利用的过程。

在清扫清运这个环节中,市场化的运作模式需要注意的是参加竞标的企业应该是公平竞争,政府对于投标企业应该有充分的了解,对企业的资质、实力以及具体的运行都应该有所了解,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政府在招标过程中出现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做出逆向选择的情况,同时,在招标以及中标企业的产生过程中,应该提高透明度,让真正有实力有资质的企业去承担环境卫生治理的具体执行过程,这样才会避免出现中标企业敷衍了事、只收费不清理的情况出现。

第二方面,在最后的垃圾回收以及处理过程中,对基础设施的要求比较高。

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目前处理垃圾的方式比较原始,大多采用挖坑埋掉的处理方式,不仅不符合环保要求,而且由于有的垃圾处理不妥当,很容易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

在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可以在投资建设完成之后引入市场机制,将设备及场地承包出去,转给企业,每年向企业收取一定的费用,企业在向政府交付一定的费用之后,其余的生产自负盈亏。

这样做不仅政府可以得到额外的财政收入,缓解政府的资金压力,同时对企业也是一个机会,自负盈亏的政策使得企业会不断采用新的技术手段,使相当一部分垃圾变废为宝,而不再是简单原始的填埋手段,这样做不仅在垃圾的回收处理过程中做到了最大限度的利用,而且非常符合环保标准,长期以往循环往复,会不断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产业链。

所以,在环境卫生的治理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市场机制的支持作用不仅可以帮助政府环节压力,同时也发挥了政府发挥不出来的功能,使得环境卫生的治理得到根本的有效的解决。

(四)加强卫生保洁监管

健全法律法规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多中心治理主体之间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是有关在引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之后有关市场机制的规定,二者缺一不可。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多中心治理体系下的多个治理主体之间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矛盾,这就需要政府对相关方面做出明确具体的政策规定。

多中心体制的优越性,使得在多个主体之间产生矛盾之后不能再在单中心体制下的将问题的解决依赖于行政命令,而是应该依赖于独立的司法体系以及相关的健全的法律。

应该把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在相关的法律中做出明确规定,使得地方政府和基层政府在财权和事权的处理中都有权力做出调整,而不是单纯的“财权上收,事权下放”,在发现问题之后一味的追究基层政府的责任;对于政府和企业在治理过程中具体充当的角色,在相关的政策法规中也应有所体现,做到各尽其责。

除此之外,政府的法律法规在规范企业进入环境治理领域的具体竞争措施还是一片空白。

在政府积极倡导引入市场机制之后,大量的企业进入这一领域,不可避免的会产生激烈的竞争。

政府应该对企业的准入、竞争到与政府的合作都应该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有所体现,在对企业的管理中做到有法可依,尤其对于哪些方面应该由企业具体去执行,怎么产生中标企业等等,都要有可行的法律依据作为标准,而且在执行的过程中应该提高透明度。

(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

环境卫生的治理工作,除了政府的导向作用和企业的具体运作执行之外,真正与之息息相关的主体是市民。

环境卫生的改善从治理到维护过程,都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参与和积极配合。

市民的冷漠与不合作的态度都会使环境卫生的治理工作陷入僵局,要重视对市民的意识教育。

环境卫生治理是一项综合工程,既费时又费力,需要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的配合,要想取得长期的效果,必须得到市民的积极配合,只有全市上下真正形成环境卫生整治的共识,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发动市民自觉配合环境卫生的治理工作,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真正落到实处,才能改变目前反复整治、突击应付,出力不讨好的尴尬局面,形成人人齐抓共管、环境卫生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

改变市民的意识是一项艰难的工作,也不是短期内可以看得见效果的,但是,仍然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去对市民的意识加强教育,在这一问题上应该充分发挥自治组织和舆论的力量,让环境卫生意识潜移默化到每一位市民的意识中,对于有破坏卫生状况不遵守规则的市民,应该让其意识到自己的落后;对于自己能很好的遵守但漠视他人行为的市民,努力使其能有一个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到环境卫生的治理过程中来,这样逐层次逐步骤的宣传教育,力图达到日渐完善的效果。

除此之外,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对于游客的管理工作也应该持有积极的态度,尤其在旅游旺季的时候,更不能疏于管理。

五、结束语

在环境治理这一公共事务的处理中,我国政府主要采用的是以政府这一单中心主体下治理的模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机制的不断健全,之前这种治理体制的弊病不断涌现,政府发挥功能的局限性也在越来越多的方面得以体现。

本文中所倡导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是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和社会的协助合作三位框架下共同治理的治理体制,不仅去除了由过去单中心体制下的权力过于集中造成的弊病,而且将市场机制引入到治理主体中来,充分的市场竞争机制再加以第三部门的补充作用,能使得环境卫生的治理工作得到更有效的解决。

参考文献

[1]ZunyiUrbanManagementBureau.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基本做法[J].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05)

[2]陈智勇.对城市市容长效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桂海论丛.2003(S1)[3]张镇强.城市卫生治理对策[J].中外房地产导报.2003(19)

[4]郑振佺.福建省城市卫生服务开展的现状与对策[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2(07)

[5]季建业.国家卫生城市发展创新思路的探索与实践[J].江苏卫生保健.2000(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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