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板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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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管理规定
昌华煤矿顶板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矿对矿井的安全管理,针对我矿顶板结构特征,更好的管理和使用顶板,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顶板管理体系
(一)、顶板管理小组
组长:
薛友兴
成员:
高根生陈曙生唐德海张永平王立强
(二)、顶板管理技术小组
组长:
陈曙生
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
主任:
周贵俊安高伟
成员:
生产技术科技术员及项目部采掘队组技术员
二、顶板管理制度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矿和加强采掘开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减少冒顶、片帮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汾西矿业正晖公司昌华煤矿顶板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制定本《细则》的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焦煤集团顶板管理实施细则》及上级有关文件等,本《细则》制定的原则一是紧密结合矿现场实际;二是在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上从严从细;三是在《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量化。
以达到对现场工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目的。
第二章顶板管理工作制度
第三条矿对顶板管理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
矿的计划、总结要及时上报正晖公司生产技术部。
第四条矿每年要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及资金计划。
由矿经营科综合平衡后下达计划,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实施、监督。
第五条矿每季、部室每月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顶板管理工作。
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有关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顶板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矿长、采掘开队长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矿长负责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落实资金和制定岗位责任制。
第八条分管采、掘生产的副矿长、生产科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矿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长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
第十条安全监察部门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监察责任。
1、安监科长对顶板管理工作中执行上级命令、指令、规定和三大规程的情况负安全监察责任;
2、矿安全矿长、安监科对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负技术监察责任。
第十一条生产技术科负责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其职能如下:
1、建立采掘工作面顶板事故统计分析表(附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执行日常事故分析制度;
2、检查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负责顶板动态监测数据处理,定期分析支护质量、支护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从技术上、工艺上、材质上提出改进的措施;
3、推广顶板管理新技术、支护新工艺、新材料;
4、制定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顶板管理责任制(附顶板管理责任区划分);
5、组织队组开展顶板管理竞赛活动(从3月起按照考核内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竞赛活动);
6、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开展对新开采工作面、采区进行矿压观测,定期分析顶板活动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第十二条地测部门要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地质工作,摸清地质构造的变化,及时填图分析,及时提供地质资料,进行地质预报。
1、在进行工作面设计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查,结合相邻工作面的地质情况,分析推断设计工作面的地质构造;
2、在回采工作面开采前,提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依据。
3、回采工作面上覆为采空区或处于小窑边界时,采前必须探清采空区或小窑积水的水位、水量,并提出防止水害的措施和引起冒顶事故的预报。
第十三条矿调度室要及时掌握顶板管理情况,建立台帐,掌握回采工作面安装、初采、初放、末采、回收、过地质构造带和掘进工作面巷道开口、贯通的实施情况。
第十四条科研部门要把顶板管理作为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进行开采、支护新工艺、新技术试验,并进行相应的效果观测和总结,为解决顶板管理方面的难题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五条设计部门要把好设计关,采面和巷道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及端头维护和超前维护。
1、采区和工作面在开工前必须要有设计,并要以由地测部门提出的经审批的地质报告为依据;
2、工作面必须避开影响较大的地质构造;
3、巷道断面、设备布置要有利于两巷端头维护和超前维护及行人。
第十六条供应部门要把住支护材料的质量关和数量关,及时向采掘工作面提供合格的足够数量的支护材料。
第十七条职工教育部门及安全培训中心要有计划地定期对员工进行顶板管理方面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四章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第十八条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在掘进作业规程中,必须有明确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巷道永久和临时支护形式、规格、尺寸。
处理冒顶、掘进巷道的开口、贯通、扩帮、挑顶、巷修和过地质构造带等情况的顶板管理措施。
科学优化设计、合理选择巷道位置和巷道断面及支护方式。
根据地质情况及巷道用途,合理确定巷道位置,尽量选择岩性较好和煤层围岩稳定的位置开凿巷道。
正确选择巷道断面形状,顶板压力大、服务年限较长巷道应采用半圆拱形断面。
第十九条加强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
1、掘进巷道使用工字钢、U型钢等金属支架做支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支护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架设棚子要按操作顺序进行,工程质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架棚巷道必须使用前探梁;
(3)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支架与顶帮之间必须用勾木、水泥背板等勾紧背实;
(4)炮掘工作面在靠近工作面10米范围内的支架要设置防倒器,防止放炮崩倒支架。
2、掘进巷道使用锚杆支护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根据施工巷道的围岩分类确定锚杆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
软岩使用锚杆支护时,必须全长锚固;
(2)作业规程中应明确锚杆的间排距、安装方式和使用机具以及施工工艺的要求;
(3)锚杆的施工工艺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施工结束后,由当班验收员使用力矩扳手检验所施工锚杆是否达到规定紧固力。
锚杆支护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进行锚固力试验;
(4)发现地质条件变化即顶板破碎、局部出现离层等要及时采取措施,从技术上主要采取:
①使用加密、加长锚杆、全长锚固或左旋螺纹钢锚杆;
②在地质构造带采取套棚联合支护(能打锚杆的地方必须打锚杆);
③加钢带和锚索;
④挂网联合支护;
(5)锚杆支护工作面要有足够的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必须在锚杆达到规定初锚力后才能拆除;
(6)锚杆的拉拔试验必须在顶板完整或有临时支护下进行;防止因锚杆杆体断裂失效,造成局部漏顶伤人;
(7)掘进巷道或大断面切眼使用锚索做加强支护时,必须明确规定锚索的间排距、安装方式、工艺要求等。
3、锚喷巷道支护要求:
⑴初喷与复喷距工作面的距离、喷浆厚度、喷浆质量要求等在作业规程中要有明确规定,并按规定进行试块抗压强度试验;
⑵喷射砼前要对工作面进行敲帮问顶,并用水冲洗岩面,严格掌握砼配比和速凝剂的掺入量,喷层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要求,喷后2—4小时要用水进行养护;
⑶锚喷必须紧跟迎头,顶板破碎区段必要时可挂金属网复喷。
对局部脱落的区段要及时进行复喷。
所有喷浆必须使用潮喷。
4、开拓掘进巷道应推广使用锚杆、锚喷支护,确需料石砌碹时,碹体与顶帮之间必须用不燃物填实。
巷道冒顶部分,可用支护材料接顶,但在碹拱上部必须充填不燃物,其厚度不得小于0.5米;
第二十条加强对交岔口、硐室和存车场巷道的支护
1、交岔口、硐室和存车场尽量选择在较稳定的煤岩层中;
2、尽量采用光爆锚喷支护,锚杆的间排距、锚杆规格、眼位方向、喷层厚度要在作业规程中有明确的规定。
采用铁棚(U型钢)支护时,材料规格要经过强度计算后确定。
交岔口必须采用双抬棚,插梁必须做口且接触紧密;
3、施工立体交叉巷道要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门措施。
第二十一条掘进巷道遇断层、破碎带、无炭柱时的顶板管理
1、依据地质构造、围岩产状性质等情况决定是否强行通过;
2、强行通过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定掘进和支护方式,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加强掘进巷道贯通时的顶板管理工作
1、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制定专门的贯通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实施;
2、当两个掘进工作面贯通相距炮掘20米,综掘50米时,必须停掘一个工作面,实施单头作业,同时必须加固和加强被停工作面支护,保证通风正常。
第二十三条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掘进工作面有下述情形之一,视为空顶作业。
凡空顶作业的掘进工作面均定为不合格品:
1、发现顶板破碎,勾顶和联网不严;
2、掘进工作面在允许最大控顶距范围内没有使用临时支护;
3、相邻两根锚杆不合格;
4、巷道棚子倾倒不及时进行处理。
第五章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
第二十四条采煤工作面的顶板管理: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有明确规定,其内容主要包括:
工作面(包括上下端头、超前支护)支护形式和规格:
根据矿压观测资料进行支护密度的计算;支护质量动态监测应有具体说明;对于初次放顶、初次来压、周期来压、坚硬或复合顶板、软底板、分层开采人工假顶、过空巷或地质构造带、回柱放顶、工作面收尾等特殊情况要有专项顶板管理措施。
第六章井巷维修顶板管理
第二十五条井巷维修顶板管理
1、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倾倒。
扩大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能撤退的出口。
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
2、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临近支护。
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
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3、维修倾斜井巷时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第七章矿压观测工作
第二十六条回采工作面矿压监测规定
1、每一采煤工作面必须实现在线监测,按要求均匀布置观测点,测点数量不得小于10个,工作面两端头必须布置有测点,所有观测仪表必须能够全天候自动记录矿压观测数据,观测点处必须悬挂明显的标志牌,标明测点编号;
2、矿压观测工必须每日读数或检测一次,时间应固定在每日检修班进行,必须将观察或检测数据及当班泵站压力值填入原始记录表,及时报回队组技术人员,并由技术员每月汇总到生产技术部。
3、各回采队组必须建立矿压观测台帐,每旬对原始数据分析整理一次,得出对工作面支护质量(包括泵站压力)、顶板压力等方面的评价结果,填写顶板支护动态监测报表。
监测报表要有原因分析、整改意见、顶板压力预报等内容;
5、顶板支护动态监测报表必须由采煤队长、生产科长、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并及时报送矿质量标准化及安监部门,作为顶板管理隐患整改和考核依据;
6、生产技术部必须每月对每个采煤工作面的矿压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总结,确定异常矿压出现和回落的时间、时间间隔、峰值压力大小等,根据工作面推进距离确定周期来压、初次来压的周期、步距等。
并将顶板压力分析总结报告报回正晖公司技术部;
7、工作面通过较大地质构造或地质变化带时,必须针对顶板压力变化情况,及时改变支护方式并进行矿压观测分析总结;
8、编制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支护设计时,必须参照矿压观测数据进行设计,做到科学、经济、合理。
第二十七条掘进工作面矿压监测规定
1、煤巷锚杆支护的巷道实现在线监测。
监测方案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制订,由各掘进施工队组按技术要求实施;
2、监测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顶底板、两帮移近量、弱化高度(深度)、变形随时间的增长情况和锚杆承载情况。
锚索和其它二次加固支护的承载情况;
3、监测仪器安设必须紧跟工作面,仪器应安设在巷宽中部和巷帮中部;
4、综合观测频度一般距掘进工作面50米以内,每天观测一次,50米以外两旬观测一次,受采动影响的巷道必须增加观测次数;
5、锚杆的锚固质量,每安装300根或施工30—50米进行一次(一组)检测,一组三根,选点必须均匀分布;
6、锚固力拉拔原则上拉到设计值时即可停止,对发生拉断或经拉拔后丧失锚固力以及达不到设计值的锚杆,均要采取补打措施。
进行拉拔试验时,要制定安全措施;
7、当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时,必须做相应的拉拔试验;
8、顶板离层指示仪安装最大间隔一般要求是:
III类巷道不大于200米,IV类巷道不大于100米,V类巷道不大于50米。
巷宽大于5米的大断面巷道以及综采切眼不大于30米;
9、地质构造带、应力集中区及大断面交岔点等特殊条件下的巷道,必须安设顶板离层指示仪;
10、顶板离层仪应安设在巷道的中部,使其下部测点与顶锚杆上端处于同一个高度,上部测点应在锚杆上方稳定岩层内300—500mm,无稳定岩层时,上部测点在顶板中的深度一般不低于巷道跨度的1.5倍;
1l、施工队组要指定专人每班对距掘进工作面50米以内的顶板离层指示仪进行测读和记录。
距掘进工作面50米以外的顶板离层指示仪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测读和记录。
发现异常及时向各有关领导及部门汇报。
矿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措施和对策,并组织落实。
第二十八条矿压观测工作考核内容及要求
1、回采
(1)监测报表需有关领导签字,对监测数据有较大变化的区域要有针对性的制定应对措施;
(2)各队组技术员应每月对各队所在回采工作面矿压情况总结报生产科;
(3)矿压观测的原始资料记录应保存完好,便于分析整理。
2、掘进
(1)每次观测数据后均需矿主管此项工作的科长或副科长审核签字,存在较大问题需矿级领导签注意见;
(2)顶板离层仪安装必须合格,安装不合格必须及时补安;
(3)安装好的顶板离层仪要妥善保护,不得损坏。
损坏顶板离层仪要作为事故来追查,追查不到人必须追查到班,并严肃进行处理;
(4)煤巷锚杆巷道内每个顶板离层仪必须有记录牌板,规范记录、清晰、观看方便;
(5)对每次观测数据要进行分析,每月汇总结果由生产技术部统一通过局域网传输到集团公司生产处。
第二十九条考核检查
1、井下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是否按规定布置监测点;仪器、仪表的安装质量;仪器、仪表是否损坏;有无观测记录牌板、牌板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牌板记录内容是否清晰、记录数据是否准确等工作。
2、地面资料检查
对当月的观测记录进行检查。
看记录是否准确规范、记录是否缺项;有无负责人、公司领导的审阅签字;资料保存是否完好等工作。
第八章现场管理及其它
第三十条现场管理
1、当班的班(队)长必须先进入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然后根据工作面情况,安排当班工作;
2、各工种开工作业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坚持每班开工前、班中、收工前三次敲帮问顶制度;
3、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采、掘工作面施工作业中必须坚持上尺上线、干标准活,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4、工作面一旦发生冒顶事故(伤亡和非伤亡),必须立即向矿调度汇报,组织抢救和维护,防止事故的扩大;
5、各采、掘开队组每班必须配备一名质量检查验收员,进行质量验收和安全评估,对现场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积极的整改,检查验收工程质量的情况必须真实可靠。
6、严禁井下出现铁木混支现象,严禁利用支护锚杆或棚子起吊大件、承压棚腿上拴牵引滑轮或用木柱从侧面斜顶棚腿(梁)做挡车器或绞车压柱等各种危及支护安全的现象和行为发生。
第三十一条顶板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且必须有专用长柄工具。
2、维护时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原则,及由外向里逐架(排、段)维护的原则。
3、维护时确保退路畅通,支护材料准备充分。
4、处理漏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勾顶时必须由三人组成,其中一人勾顶、一人递料并有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工人现场指挥。
5、过地质构造、冒落带、顶板破碎带等时必须采用注马丽散、罗克休等先进的支护材料。
6、硐室及非采掘队组发现责任区内有隐患无法处理时必须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组织施工队伍,生产科负责制定审批措施。
附表:
顶板事故分析统计表
单位:
日期:
年月日
事故地点
责任人
事故经过
事故分析
制表人:
第三十二条、考核内容
1、矿每季,技术科每月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顶板管理工作。
检查顶板管理计划、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资金计划的落实情况,并积极推广顶板管理新技术、新成果。
并对各队组顶板管理情况进行排名。
2、各队组每旬将责任区顶板管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生产科一次,各队组及生产技术科建立顶板管理台帐。
3、全月无顶板事故,对领导组成员每人奖励1600元,对办公室成员每人奖励1000元。
排名前三名的队组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
4、发生顶板事故时取消全月奖励。
且对发生顶板事故的队组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处罚2000-20000元。
5、对因顶板管理工作到位及时发现顶板隐患、排除顶板隐患,及时避免了顶板事故的个人或队组视贡献大小给予1000-10000元的奖励。
6、本制度从2012年3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