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军事志》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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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军事志》2

《浙江省军事志》2

军区(省军区)领导机关

军区(省军区)领导机关浙江军区成立之初,军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由第七兵团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兼。

1949年7月,军区后勤部分为军区供给部、卫生部两个部。

军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部、卫生部4个部。

1950年4月,军区供给部与军区卫生部合并为军区后方勤务部。

5月,成立军区军法处。

11月,军区机关增设干部管理部。

是时,军区机关为4部1处:

司令部、政治部、后方勤务部、干部管理部、军法处。

1951年5月,第七兵团机关兼浙江军区机关改为浙江军区机关兼第七兵团机关,军区机关仍设4部1处。

1952年5月,军区机关免兼第七兵团机关。

同年7月,军区干部管理部改称军区干部部。

11月,防空处从司令部建制中划出,直属军区。

次年3月,军区防空处划归华东军区防空司令部建制。

5月,军区机关增设炮兵主任。

1954年6月,增设军区财务处。

9月,增设军区工程兵主任、防化学兵主任和军区兵役局。

军区机关设4部3主任2处1局:

司令部、政治部、后方勤务部、干部部,炮兵主任、工程兵主任、防化学兵主任,军法处、财务处,兵役局。

11月,浙江军区兵役局改称浙江省兵役局。

1955年8月,军区军法处改称军区军事法院,并成立军区公安部队处(设有边防、内卫、侦察、海巡训练科)。

1956年4月,军区增设军事检察院。

5月,军区公安部队处改称边防处,改隶军区司令部建制。

8月,增设军区军械处。

1957年9月,军区机关调整体制,炮兵主任改称炮兵司令部,工程兵主任改称工程兵处,防化学兵主任改称防化学处,工程兵处、防化学处和军械处划归军区司令部建制,财务处划归军区后方勤务部建制,军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方勤务部、干部部、炮兵司令部,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和兵役局5部2院1局。

1958年2月,军区机关整编,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列入军区政治部建制。

11月,干部部也列入军区政治部建制。

1959年4月,省兵役局缩编为动员处,列入军区司令部建制;军区炮兵司令部改称军区炮兵处。

1960年7月,浙江军区改称浙江省军区,省军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和炮兵处。

1961年1月,省军区炮兵处改称省军区炮兵司令部,次年11月又改称炮兵室,列入军区司令部建制。

此后,截止1990年,省军区机关均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3个部。

军区(省军区)司令部始设1处7科,即参谋处,下辖一科(作战)、二科(侦察)、三科(通讯)、四科(管理)、五科(教育)、六科(技侦)、七科(机要)。

1950年4月,参谋处撤销,设作战、队列、通联、机要等4个处和人民武装科。

9月,军区司令部整编,增设办公室、情报处、军训处,通联处改称通讯处,队列处改称军务处,共设有办公室、作战处、情报处、通讯处、管理处、军训处、军务处、机要处等8个处(室)。

1951年1月,增设炮兵主任、工兵主任,人民武装科扩编为人民武装部,通讯处改称通信处。

7月,增设政工科。

9月,增设防空处。

12月,军区司令部各处室整编撤并,设参谋科、组织动员科、调查统计科、民兵训练科、复员管理科、机要科、军械科和防空处,撤销炮兵主任、工程兵主任、作战处、通信处、情报处、军务处、军训处和管理处。

1952年6月,军区司令部增设通信、军训、气象、管理等4个科,复员管理科改称复员军人管理科,撤销民兵训练科。

10月,参谋科撤销,复设作战、情报、军务等3个科,复员军人管理科改称转业建设科,撤销机要、气象科。

11月,防空处改属军区首长直接领导。

1953年3月,军械科划归军区炮兵主任建制。

军区司令部设作战、情报、通信、军务、军事训练、组织动员、调查统计、转业建设、管理等9个科。

1954年9月,军区司令部各科改称处,增设机要处、办公室;组织动员、调查统计、转业建设等3个科从军区司令部划出,组建浙江军区兵役局。

军区司令部设办公室和作战、情报、通信、队列、军事训练、机要、行政经济管理等8个处(室)。

1956年5月,军区公安部队处改编为边防处,改隶军区司令部。

1957年9月,军区军械处划到军区司令部建制,军区工程兵主任、防化学兵主任依次改称工程兵处、防化学处,改隶军区司令部建制。

1958年2月,通信处改称通信兵处,队列处改称军务处,行政经济管理处改称管理处,边防处撤销。

11月,军械处划归军区后勤部建制。

1959年4月,作战处、情报处合并为作战情报处,防化学处改称防化学兵处,省兵役局缩编为动员处,复属军区司令部。

1960年4月,作战情报处又分编为作战处、情报处。

7月,浙江军区司令部改称浙江省军区司令部,军事训练处改称军训处。

省军区司令部设办公室、作战处、情报处、通信兵处、军务处、军训处、工程兵处、防化学处、动员处、机要处、管理处等11个处(室)。

1962年11月,省军区炮兵司令部改编为炮兵室,划归省军区司令部建制;军训处改为训练处,通信兵处改为通信处,工程兵处分编为工兵处、工程处,防化学兵处改为防化处,工程处改为编外定编单位。

省军区司令部设有办公室和作战、情报、通信、训练、军务、动员、工兵、防化、机要、管理处及炮兵室等12个处(室)。

1965年12月,编外保留的工程处又列入省军区司令部建制。

1970年1月,省军区司令部机关精简整编,作战处和训练处合并为作训处,军务处与动员处合并为军务动员处,炮兵室与工兵处、防化处合并为特种兵处,情报处改称侦察处,工程处又列为编外单位,直属政治处从省军区政治部划归省军区司令部建制。

省军区司令部编设办公室、作训处、侦察处、通信处、特种兵处、军务动员处、机要处、政治处、管理处等9个处(室)。

1976年5月,作训处分编为作战处、训练处,军务动员处分编为军务处、动员处。

1977年12月,特种兵处分编为炮兵处、工化处,编外的工程处撤销。

1978年12月,增设人防处。

1982年12月,省军区司令部精简整编,作战、侦察、训练等3个处合并为作训处,炮兵、工化等2个处合并为兵种处,军务处改称军务装备处,直属政治处改称直工处,增设预备役处。

省军区司令部编设办公室、作训处、通信处、军务装备处、动员处、预备役处、兵种处、人防处、机要处、直工处、管理处等11个处(室)。

1983年10月,增设侦察处。

1985年10月,人防处撤销,预备役处改称民兵预备役训练处,兵种处改称特种兵处。

省军区司令部下设办公室、作训处、侦察处、通信处、军务装备处、特种兵处、民兵预备役训练处、动员处、机要处、直工处、管理处等11个处(室)。

1987年6月,增设外事处。

此后,省军区司令部处(室)设置基本稳定。

1949~1990年,历任军区(省军区)参谋长:

李迎希、孙继先、赵俊、胡大荣(兼)、万振西、阮贤榜、万振西(兼)、董毓湘、侯建新、张祖台(兼)、张启良、段春栋、黎清、王文惠(兼)、孙昌明、袁兴华。

军区(省军区)政治部初设秘书处和组织、宣教、保卫、对敌工作、联络、民运、直属政治部等7个部及解训处。

1950年5月,增设直工科,撤销解训处,对敌工作部与联络部合并为一个部,称对敌工作部,宣教部改称宣传部,直属政治部改称直属工作部。

10月,对敌工作部和民运部撤销。

11月,增设文化部、青年部。

军区政治部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保卫部、文化部、青年部、直属工作部。

1952年5月,军区政治部各部、处改为科,设秘书、组织、宣传、保卫、政治干部管理、文化、青年、直工等8个科。

7月,政治干部管理科改称干部科。

1953年4月,增设敌工科。

1954年8月,军区政治部各科改编为部(处),设秘书处及组织、干部、宣传、保卫、文化、青年、敌工部和直属工作部。

1957年9月,青年部并入组织部,文化部并入宣传部,敌工部改称联络部,增设人民群众工作部。

1958年2月,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从军区建制中划归军区政治部建制,军区政治部干部部改编为政治干部任免科并人军区干部部。

军区政治部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保卫部、联络部、人民群众工作部、直属工作部和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11月,军区干部部划归军区政治部建制。

1959年8月,人民群众工作部改称群工部。

1960年7月,浙江军区政治部改称浙江省军区政治部。

9月,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从省军区政治部划出,隶属省军区首长。

11月,增设青年部。

1961年1月,省军区机关整顿编制,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重归省军区政治部建制。

3月,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与保卫部合并,称保卫部(对外,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番号仍保留)。

12月,增设文化部。

1962年11月,省军区政治部所辖各部改为处,撤销青年、文化2个部,设秘书、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群众工作、联络、直属政治处等8个处。

1963年7月,重建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1964年,成立国防工业工作处。

1965年12月,恢复青年处、文化处。

1966年7月,国防工业工作处撤销。

1970年1月,省军区政治部精简整编,青年、文化、联络等3个处和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撤销。

直属政治处划归省军区司令部建制。

省军区政治部设秘书、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群众工作等6个处。

1972年10月,恢复联络处。

1976年9月,恢复文化处。

1979年7月,增设离职休养干部工作处。

10月,恢复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1980年11月,增设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12月,离职休养干部工作处改称离休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文化处并入宣传处。

省军区政治部设有秘书、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群工、联络等处,离休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和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1982年12月,省军区政治部整编,群工、联络两个处合并为群联处,离休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改称老干部工作办公室,并入干部处。

1985年3月,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划归南京军区政治部建制。

10月,群联处分编为群工处、联络处,老干部工作办公室改称老干部工作处,从干部处划出,隶属省军区政治部。

省军区政治部共设秘书、组织、宣传、干部、保卫、群工、联络、老干部工作处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等9个处(室)。

此后,省军区政治部机关设置基本稳定。

1949~1990年,历任军区(省军区)政治部主任:

姬鹏飞(兼)、丁秋生、刘文学、宋献璋、王若杰、钟发宗、宋治民、罗晴涛、尚安平、孟克明(兼)、薛克英、武洪阁、朱晓初、陈礼久。

军区(省军区)后勤部始设参谋处、政治处、供给部、卫生部、兵站处、军械处。

1949年7月,军区后勤部分编为军区供给部、卫生部两个部。

1950年4月,军区供给部与军区卫生部又合并为军区后方勤务部,下设行政处、财务处、直供处、运输处、军械处、军需处、卫生部。

9月,军区机关整编,军区后方勤务部设行政、计划、检查、直供、干部科,财务、营房管理、运输、军械、军需处,卫生部、政治部和管理股等5科2部1股。

1951年4月,军区后方勤务部调整机构,设秘书、财务、军械、军需、运输、生产、营房管理处和卫生部、政治部,撤销行政等5个科和管理股。

同年10月,恢复计划、检查、直供科,增设油料科、管理科、直属卫生科和干部管理处,营房管理处改称房管处。

军区后方勤务部设秘书、计划、检查、直供、油料、管理、直属卫生科和房管、军需、运输、生产处及卫生、政治部。

1952年8月,卫生部和直属卫生科撤销,编设卫生科。

10月,军区后方勤务部机关整编,计划、检查两个科合并为计划检查科,财务处改称财务科,军需处改称军需科,运输处改称车辆管理科,卫生科改称卫生处,政治部缩编为政治处,撤销直供、管理科。

军区后方勤务部下设秘书、计划检查、财务、军需、车辆管理、油料、营房管理科和卫生、政治处。

1953年6月,军区后方勤务部整编,油料科和车管科合并为运输科,撤销秘书、计划检查、干部科,营房管理科改称营房管理处,增设政委办公室、保密室、计划室和兽医科。

军区后方勤务部设政委办公室、计划室、财务科、军需科、运输科、兽医科、卫生处、营房管理处、政治处。

1954年6月,财务科改称财务处,从军区后方勤务部划出,直隶军区首长。

9月,军区后方勤务部进行整编,计划、军需、车管等3个科,由科改称处,政委办公室改称办公室,增设油料处和行政经济管理科、干部科,政治处扩编为政治部。

军区后方勤务部设有办公室、组织计划处、军需处、卫生处、汽车拖拉机管理处、油料处、营房管理处、兽医科、行政经济管理科、干部科和政治部。

1957年9月,军区财务处划归军区后方勤务部建制,汽车拖拉机管理处与油料处合编为车辆油料处,增设船只管理处,撤销办公室。

1958年2月,干部科改称干部处,并增设管理科。

11月,干部处改称干部科,归政治部建制。

同时,军区司令部军械处划归军区后方勤务部建制。

1959年4月,增设器材处。

1960年7月,浙江军区后方勤务部改称浙江省军区后勤部,所辖营房管理处改称营管处,增设物资计划管理处。

1961年5月,组织计划处改称作战勤务处,营管处改称营房处,车辆油料处和船只管理处改编为运输处和油料处。

省军区后勤部设作战勤务处、财务处、军需处、军械处、卫生处、运输处、油料处、营房处、物资计划处、管理科、政治部。

1962年11月,作战勤务处改称战勤处,运输处和油料处合并为运输油料处,政治部缩编为政治处,物资计划处撤销,增设农副业生产处。

1965年12月,农副业生产处撤销。

1966年7月,政治处改称政治部。

1967年3月,增设生产处。

1970年2月,省军区机关精简整编,财务处与军需处合并为供应处,军械处与运输处合并为装备处,政治部改为政治处,管理科撤销。

省军区后勤部设战勤处、供应处、装备处、卫生处、生产管理处、营房处和政治处等7个处。

1972年10月,增设军事运输处。

1976年5月,供应处分编为财务处、军需处,装备处改称军械处,军事运输处改称运输处,生产管理处撤销。

1979年12月,增编直属供应处。

1981年3月,撤销直属供应处。

省军区后勤部设战勤、财务、军需、军械、运输、营房、卫生、政治等处和管理科。

1985年10月,管理科撤销。

1986年3月,增设生产经营办公室。

省军区后勤部设战勤、财务、军需、军械、运输油料、营房、卫生、政治等处和生产经营办公室。

此后,省军区后勤部机关设置基本稳定。

1949~1990年,历任军区(省军区)后勤部部长:

任一力、朱亮初、魏翘南、周桂生、于云彬、黄波、段学卿、李清海、张海模、温光春、李绵善、杨学敏;政治委员:

阎世印、万恩甫、夏玉华、齐诺、向明阳、吕允钧、傅家泽、徐舒民、傅家泽、段一峰、张序昭、刘学成、管成昌。

军区(省)兵役局1954年9月,以浙江军区司令部组织动员、调查统计、转业建设等科为基础组建浙江军区兵役局,下设办公室、动员科、征集统计科、复员科、民兵科、兵役机关工作科。

11月,浙江军区兵役局改称浙江省兵役局。

1955年10月,征集统计科分编为征集科、统计科两个科。

1958年2月,省兵役局所属各科改称处,设办公室、征集退伍处、预备役士兵处、预备役军官处、预备役训练处。

1959年4月,省兵役局缩改编为动员处,隶属省军区司令部建制。

1954年至1959年,军区(省)兵役局局长:

杨信军区干部部1950年11月始设,称军区干部管理部,下设任免科、组织统计科、军衔奖励科、抚保科。

1952年7月,军区干部管理部改称军区干部部,设任免组织统计科、军衔奖励抚保科、预备役干部科。

1953年4月,任免组织统计科分编为任免科、组织统计科。

1954年9月,任免科又与组织统计科合并为任免统计科,增设办公室、直属干部科。

军区干部部编设办公室、任免统计科、军衔奖励抚保科、预备役干部科、直属干部科。

1955年10月,办公室撤销,预备役干部科改称预备役干部动员科。

1958年2月,军区干部部整编撤并原设各科,设军事行政干部任免科、政治干部任免科、军衔奖励科。

11月,军区干部部列入军区政治部建制。

1949~1958年,历任军区干部部部长:

王建安(兼)、丁秋生(兼)、宋献璋、杜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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