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十年产业发展愿景与政策解读.docx
《未来十年产业发展愿景与政策解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未来十年产业发展愿景与政策解读.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未来十年产业发展愿景与政策解读
第二子題:
兩岸產業與分工競合策略
朱正中先生
兩岸經貿關係在微妙的政治氣候中不斷的發展,兩岸間的經貿依存度逐漸升高。
台商運用中國大陸的資源優勢,不斷的壯大與擴大規模,中國大陸亦在改革開放後成為世界經貿體系重要的一員,亦成為我國未來潛在的可怕競爭對手。
在兩岸經貿關係的發展上,政策上應以維護國家安全及不影響我國經濟發展之前提下,依循國統綱領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互補互利、安全安定、相輔相成及民間間接之原則,充分運用中國大陸地區比較優勢,進而提升台灣產業之國際競爭力,促進企業成長。
本文將就兩岸投資與貿易現況,及兩岸產品競爭與合作關係進行說明,並提出兩岸產業分工競合之具體建議。
壹、台灣與中國大陸的貿易關係
一、投資
根據經濟部投審會之統計,我國對海外投資方面,89年核准對中國大陸以外地區投資金額約為50.77億美元,成長率為55.31%,對中國大陸地區投資金額約為26.71億美元,成長率為108.11%,兩項合計總投資金額為76.84億美元,其中,對中國大陸以外地區投資占66.07%,對中國大陸投資則占33.93%。
茲將近年來經投審會核准之對外投資及對中國大陸間接投資案件統計情形,分別摘要說明如下:
89年我對中國大陸間接投資金額達26億美元,較88年同期增加108.11%;以件數而言,成長72.13%,其中製造業約24億,占對中國大陸間接投資的92%(參見表1)。
若以投資地區分,89年主要集中於江蘇省(48.32%)、廣東省(38.80%)及福建省(3.82%)等地,合計約占本期核准對中國大陸間接投資總額的90.94%。
另外,根據中國大陸對外公布資料顯示,台商對中國大陸間接投資金額於88年約為25.99億美元,89年1~9月約為14.28億美元。
(參見表2)
表1我國核准對中國大陸投資及中國大陸技術引進統計總表
單位:
千美元,件數
對中國大陸投資
中國大陸技術引進
民國(年)
件數
金額
件數
80
237
174,158
0
81
264
246,992
0
82
1262
1,140,365
3
83
934
962,209
10
84
490
1,092,713
9
85
383
1,229,241
10
86
728
1,614,542
9
87
641
1,519,209
6
88
488
1,252,780
8
89
840
2,607,142
0
資料來源:
經濟部投審會。
表2台商對中國大陸間接投資金額統計單位:
百萬美元
類別
民國(年)
中國大陸對外公布資料
件數
實際金額
協議金額
86
3,014
3,289
2,814
87
2,970
2,915
2,982
88
2,499
2,599
3,374
89年1~9月
2,189
1,428
2,739
資料來源:
兩岸經濟統計月報。
民國83年我國核准製造業對中國大陸投資金額約8.85億美元,至89年已高達23.84億美元,較88年同期成長104.46%。
其中,89年我國資訊電子業赴中國大陸投資金額達15.50億美元,佔製造業中國大陸投資比重約65.02%,成長率為64.72%。
近年來電子產業赴中國大陸投資比重不斷提高,顯示國內廠商赴中國大陸投資有逐漸集中在電子產業的趨勢。
(參見表3)
表3我國核准製造業對中國大陸投資金額單位:
百萬美元,%
產業別
民國(年)
製造業
金屬機械工業
資訊電子工業
化學工業
民生工業
金額
83
884.9
164.7
201.2
201.2
317.9
84
990.3
252.3
244.3
223.0
270.8
85
1,115.4
294.1
317.8
218.9
285.6
86
3,906.1
729.9
1,122.3
913.8
1,140.1
87
1,830.7
278.4
833.6
346.2
372.5
88
1,166.1
167.6
565.8
282.4
150.2
89
2,394.2
297.6
1,549.6
342.9
194.2
金額結構比重
83
100.00
18.61
22.74
22.74
35.92
84
100.00
25.48
24.67
22.52
27.35
85
100.00
26.37
28.49
19.63
25.61
86
100.00
18.69
28.73
23.39
29.19
87
100.00
15.21
45.53
18.91
20.35
88
100.00
14.37
48.52
24.22
12.88
89
100.00
12.43
64.72
14.32
8.11
資料來源:
經濟部投審會。
二、貿易
台灣對中國大陸間接貿易統計資料顯示,自民國82年對中國大陸出口129.32億美元,爾後數年出口值持續增加,於民國88年高達195.28億美元,同時,自中國大陸進口貿易值亦為成長趨勢,自民國82年對中國大陸進口10.16億美元,至民國88年為45.26億美元;貿易逆差逐步擴大,民國82年119.16億美元,民國88年為150.02億美元。
(參見表4)
表4台灣對中國大陸貿易金額單位:
億美元
項目
民國(年)
對中國大陸出口
自中國大陸進口
台灣對中國大陸順差
82
129.32
10.16
119.16
83
140.79
18.59
122.20
84
147.86
30.91
116.95
85
161.82
30.60
131.22
86
164.42
39.15
125.26
87
166.30
41.11
125.19
88
195.28
45.26
150.02
資料來源:
吳進泰,民國89年研究報告。
貳、兩岸產品競爭與合作關係
由於我國具有管理、營運、技術、服務、行銷之產業優勢,中國大陸具有廉價資源之優勢,未來,兩岸產業應以分工合作方式共同創造利益,共同提升兩岸在世界經濟舞台的地位。
一、台灣仍具優勢的產業
根據「兩岸產品競爭及依賴監視指標研究」(吳進泰,民國89年)報告指出,兩岸產品在國際市場之競爭力方面,台灣確實有很多四分位產業之市場占有率下降,中國大陸市場占有率上升,但台灣還是有很多產品的市場占有率不只較中國大陸高,且較中國大陸更具專業化生產的優勢,如果把這些產品做一個適當的組合,報告指出主要集中在幾個類型:
1.電腦及其週邊產業,這部份的產業包括資料處理設備製造業(主要是PC及筆記型電腦)、資料儲存媒體製造業、資料終端裝置製造業、電腦組件製造業(主要有主機板)及其他電子零組件(主要有印刷電路板)。
2.資訊電子重要元件:
這部份包括電子管製造業、半導體製造業、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被動電子元件製造業。
3.運輸工具:
包括機車及其零件、自行車及其零件,除了自行車零件市占率較中國大陸低外,其他都較中國大陸高。
4.金屬基本工業及製品:
包括上游的原料及下游的製品,台灣除了金屬手工具競爭力不如中國大陸外,其他產業都較中國大陸高。
5.塑化原料:
包括人造纖維、人造纖維力工絲、合成橡膠、合成樹脂及塑膠等較屬上游的原料,台灣的競爭力都較中國大陸還高,中國大陸這些產業的進口大於出口很多,台灣相對中國大陸具有生產上的專業化優勢。
6.機械工業:
台灣除了金屬機械手工具市場占有率不如中國大陸外,大部份的機械工業的競爭力都較中國大陸高。
比較兩岸競爭分析發現,可以讓我們更了解台灣相對中國大陸之競爭優勢,且台灣相對中國大陸具有競爭優勢之產業,都有上下游整合之特性。
因此我們在思考我們的產業政策時,應加強上下游供應鏈的建立。
二、兩岸競爭型與合作型產業
兩岸合作型產業的特性在於我方具備經營比較利益,中國大陸具備生產比較利益,可朝向兩岸合作方式,以發揮兩岸三地最佳比較利益。
列舉產業如下:
1451
襪類製造業
1711
木製家具及裝設品製造業
1713
藤製家具及裝設品製造業
1719
其他非金屬家具及裝設品製造業
2113
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
2224
中藥製造業
2402
橡膠鞋製造業
2893
鐵皮﹑金屬皮製品製造業
3251
自行車製造業
3252
自行車零件製造業
1153
碾穀業
3290
其他運輸工具及零件製造修配業
3911
體育用品製造業
3222
鐵路車輛零件製造業
1192
飼料配製業
1720
金屬家具及裝設品製造業
1430
紡織帽製造業
3991
珠寶及貴金屬製品製造業
3212
船舶機械及零件製造業
3993
拉鍊及鈕扣製造業
3314
眼鏡及透鏡片製造業
3319
其他科學﹑光學及工業精密器械製造業
1602
合板製造業
2506
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2842
銅製品製造業
2114
肥料製造業
1930
裝訂及印刷品加工業
3913
樂器製造業
2390
其他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
2631
水泥製造業
3211
船舶建造修配業
1120
乳品製造業
2615
科學用﹑工業用陶瓷製品製造業
3313
照相及攝影器材製造業
3122
洗衣設備製造業
2960
事務機器製造業
2895
金屬線製品製造業
2503
塑膠日用品製造業
1452
紡織手套製造業
3242
機車零件製造業
2633
水泥製品製造業
1890
其他紙製品製造業
2810
金屬手工具製造業
2505
塑膠皮製品製造業
2830
金屬建築結構及組件製造業
3914
文具製造業
2721
鍊鋁業
1132
冷凍食品製造業
2723
鋁材二次加工業
3174
被動電子元件製造業
1840
紙容器製造業
2933
金屬機械手工具製造修配業
1142
烘焙食品製造業
2820
金屬模具製造業
3320
鐘錶製造業
1350
印染整理業
2941
紡織及成衣機械製造修配業
1133
脫水食品製造業
1329
其他織布業
3124
電扇製造業
2409
其他橡膠製品製造業
1134
醃漬食品製造業
1459
其他服飾品製造業
1324
針織布業
2501
塑膠皮﹑板﹑管材製造業
2947
木工機械製造修配業
1312
毛紡紗業
2502
塑膠膜袋製造業
2650
石材製品製造業
1499
未分類其他紡織製品製造業
2891
螺釘﹑螺帽﹑螺絲釘及鉚釘製造業
3131
電燈泡及燈管製造業
2623
玻璃纖維製品製造業
1341
繩﹑纜﹑網製造業
2692
工業及研磨材料製造業
1601
製材業
2733
銅材二次加工業
1323
人造纖維梭織布業
2401
輪胎製造業
資料來源:
吳進泰「兩岸產品競爭力及依賴監視指標之後續研究」
另一方面,兩岸在於經營比較利益及生產比較利益彼此相當的產業,將歸屬於兩岸競爭型產業,我國此類產品未來在國際市場上將面臨中國大陸威脅、甚或替代之可能,我方應加強研發與技術提升,以確保我國此類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列舉產業如下:
3179
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173
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
3144
資料輸出入週邊設備製造業
2943
化工機械製造修配業
3145
電腦組件製造業
1830
加工紙製造業
3232
汽車零件製造業
2946
印刷機械製造修配業
3241
機車製造業
3141
資料處理設備製造業
1810
紙漿製造業
3111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修配業
2223
生物製劑製造業
3123
電熱器具製造業
2934
非傳統加工設備製造修配業
2892
閥類製造業
2731
鍊銅業
2990
其他機械製造修配業
2953
輸送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
2952
礦業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
3330
醫療機械器材設備製造業
3180
電池製造業
3162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3112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3121
冷凍空調器具製造業
2131
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
2230
清潔用品製造業
3231
汽車製造業
2944
塑膠橡膠機械製造修配業
2932
金屬成型工具機製造修配業
3190
其他電力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修配業
3153
影視音響零配件製造業
資料來源:
吳進泰「兩岸產品競爭力及依賴監視指標之後續研究」
參、兩岸產業分工競合之具體建議
由於兩岸經濟發展差距很大、資金密集的狀況相異,台灣資本及技術豐富,而中國大陸勞力較為優勢,從經濟學產業面觀之,台灣適合生產資本跟技術密集的產品,而中國大陸在勞力密集產品的競爭力強。
此外,在企業活動層面,台灣宜發展加值程度較大或高科技人才需求較高的領域,例如R&D、行銷、財務;相對於中國大陸而言,則較適合從事產品量產以提供中國大陸國內市場或外銷市場。
其實兩岸分工對台灣來講是全球化分工體系裡最重要的一支。
其中,兩岸垂直分工構成上下游產業,而基本的分工方式為屬於資本密集的生產程序留在台灣,比較勞力密集的生產程序就留在中國大陸;另外,兩岸水平分工就是雙方生產同樣的產品,但附加價值高的產品歸屬台灣生產,附加價值低的產品留在中國大陸製造。
但是,近年來來中國大陸經濟成長快速的事實備受各界關注,中國大陸的產業結構從勞力密集產品逐漸轉到技術密集,經濟發展範圍已經從沿海逐漸向內陸擴展當中,加上中國大陸入會WTO指日可待,促使中國大陸投資環境更具競爭力而吸引全球資金。
而今,面臨21世紀此協調、溝通、包容的時代,又逢兩岸即將於90年加入WTO,兩岸間的經貿關係勢必要依循著WTO的規範納入全球經濟體系當中。
在全球經濟快速整合與兩岸經貿關係快速成長下,政府對於兩岸產業將盡速建立分工競合互動模式。
而兩岸產業朝向分工與競合發展,將可提供彼此更豐富的資源,並進一步創造附加價值。
茲就兩岸產業分工競合之具體建議如下:
表5 兩岸產業與分工競合之策略、措施及說明
策略
措施
說明
一、發揮台灣比較利益,建構兩岸樞紐地位
(一)鼓勵台灣產品運用中國大陸市場,建立全球性品牌
(二)強化資本材產業的發展,例如:
關鍵零組件、特殊材料、機械設備..等
(三)建立台灣成為全球R&D中心
(四)結合兩岸優勢建立產、銷、科、研分工與合作體系
1.塑造台灣產品品牌形象,運用中國大陸廣大市場之立足點,以利我國產品進軍全球性品牌。
2.持續發展高科技、高附加價值關鍵零組件、及特殊材料工業,穩固我國資本財相關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3.透過相關輔導措施,鼓勵台灣機械設備工業從事產品設計與研發,建立產品行銷通路,朝向高精密機械方向發展。
4.引導我國人才朝向R&D發展,並延攬全球R&D人才來台工作,以促使台灣的研發中心之規模為全球之首。
5.將生產基地或不具競爭力的產業移往中國大陸,運用中國大陸各種天然資源從事生產,而將企業的研發中心、營運中心等之知識含量高的企業機制設在台灣,以確保我方優勢地位。
6.運用中國大陸廣大市場、豐富的人力、土地資源,及基礎研究能力,結合我國產業科技技術,以創造更具競爭力的產業經濟。
二、運用中國大陸廉價生產資源,發展成為台商企業的生產基地
(一)強化中國大陸台商產業輔導體系及資訊網
(二)加強對中國大陸投資廠商之融資協助
(三)開放中國大陸幹部來台營運總部受訓
1.逐步放寬兩岸投資產業類別與金額,並鬆綁兩岸貿易活動方式與產品項目,以促進兩岸經貿合作。
降低赴中國大陸投資產品項目及中國大陸地區半成品、原材料間接或直接進口之障礙,並引進相關技術、中國大陸地區人才,使我方產業得永續經營。
2.鼓勵民間團體於海外設置辦事處及行銷據點以統籌各項事務,且政府宜積極廣泛深入瞭解中國大陸財經法規,建構「全球投資商情網」以立即向台商或國內產業界宣導,並適時提供應變措施,以保障台商投資與經貿權益。
3.階段性開放中國大陸幹部來台營運總部受訓,以強化中國大陸生產基地的競爭力。
4.整合兩岸及各地資源於適當的地點製造,以中國大陸或全球市場為腹地,將全球市場納入企業全球運籌的考量,在全球經濟體系中扮演整合者的角色。
三、落實「積極開放、有效管理」之對中國大陸經貿方向
(一)降低兩岸科技人才、商務往來、通訊互動、商品流通之障礙
(二)降低兩岸投資活動、貿易往來之限制
1.政府宜放寬中國大陸科技人才來台的限制,彈性調整引進的人數及居留權時限,統籌由單一窗口辦理申請手續,以助益國內廠商進行研發投資。
2.依循WTO精神,規範兩岸經貿關係,改善兩岸網路通訊、海運航空往來、商品流通等的便利性。
3.協助台商協同國際性廠商以策略聯盟方式投資中國大陸,運用國際資金與技術、台灣管理體制,及中國生產與市場之功能性整合,可望降低台商投資風險,並發揮三地的比較利益。
4.鬆綁兩岸直接金融並准許金融業赴中國大陸,將可縮短銀行作業時間,並減少廠商資金成本的開支,亦可提供台商及時有效的週轉、擴廠與貿易所需資金,同步建立中國大陸投資資金風險管理機制及資金回流體系。
四、健全兩岸貿易法規制度
(一)適時調整兩岸經貿之制度及法規
(二)推動兩岸簽訂投資保障協定
1.配合政經情勢,適時檢討修正不合時宜的兩岸經貿制度及財經法規或行政命令,以提供業者有利的發展環境。
2.儘速簽訂兩岸投資保障協定以保障台商之人身與財產安全,其內容重點應包括財產之免於徵收與沒收,解決爭端機制之建立,及有關稅捐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