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完全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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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完全版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完全版
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1(1城市用地分类
1.1.1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1.1.2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1.1.3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大类、中类、
小类。
1.1.4其中,R、C、M、W、U、S、T、D、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E6类用地属于村
建设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1.1.5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
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1.1.6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1.1的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1.1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围q大类中类小类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居住用地零星的用地
住宅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用地
R11低密度住宅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容积率为1的用地R1
R12商品住宅用地以商品住宅为主的用地
R13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包括以低收入者教工、公务员等特定人群为供应对象的住宅用地
R政府组织建设以租给低收入者为供应对象,不对外销售的廉租公房R14廉租房用地
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
如托儿所、幼
公共服务设施R2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
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道路用地R3
停车场等用地
绿地R4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公共设施用地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
地
1
C1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C11市属办公用地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
C12非市属办公用地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
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
C21商业用地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
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C22金融保险业用地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
C2C23商务办公用地各种商务办公、写字楼等用地
C24服务业用地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
C25旅馆业用地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C26市场用地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
文化用地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C31新闻出版用地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
C32文化艺术团体用地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
C33广播电视用地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C3
C34图书展览用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和纪念馆等用地C
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等演出场所,包括各单位对外营业C35影剧院用地
的同类用地
独立地段的游乐场、舞厅、俱乐部、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C36文娱用地
中心等用地
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冰场、C4C41体育场馆用地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
包括附属的业余体校用地
C42体育训练用地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
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精神C5C51医院用地
病院、肿瘤医院等
C52卫生防疫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
2
休养所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干休所用地,该用地休疗养用地C53
应归入居住用地(R)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教育科研设计用地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和独立地段的研究生院等用地,包括军事院C61高等学校用地
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工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C6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独立地段的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院、党校、干校、业余学校C6C63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
和培训中心等用地
C64特殊学校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科学研究、勘测设计、观察测试、科技信息和科技咨询等机构用地,C65科研设计用地
不包括附设于其它单位内的研究室和设计室等用地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
不包C7文物古迹用地
括已作其它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该用地应分别归入相应的用地类别C8其它公共设施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
工业用地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及其它用地
(E)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业、M1一类工业用地
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M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M2二类工业用地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M3三类工业用地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
建材工业等用地
仓储用地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W1普通仓库用地以库房建筑为主的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W
W2危险品仓库用地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W3堆场用地露天放货物为主的仓库用地
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及其附属对外交通用地设施等用地
TT1铁路用地铁路站场和线路等用地
高速公路和一、二、三级公路线路及长途客运站等用地,不包括村公路用地
镇公路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它用地(E)
3
T21高速公路用地T2快速路用地、高速公路用地
T22一、二、三级公路用地一级、二级和三级公路用地
T23长途客运站用地长途客运站用地
T3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和客运站等港口用地用地
T4T41海港用地海港港口用地
T42河港用地河港港口用地
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T5机场用地
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等用地
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不包括居住用道路用地
地、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用地
S11主干路用地快速干路和主干路用地
S1S12次干路用地次干路用地
S13支路用地主次干路间的联系道路用地
S14其它道路用地除主次干路和支路外的道路用地,如步行街、自行车专用道等用地
S广场用地公共活动广场用地,不包括单位内的广场用地S2S21交通广场用地交通集散为主的广场用地
S22游憩集会广场用地游憩、纪念和集会等为主的广场用地
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场库用地
S31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
S32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地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供应设施用地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
UU11供水用地独立地段的水厂及其附属的构筑物用地,包括泵房和调压站等用地U1变电站所、高压塔基等用地。
不包括电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
U12供电用地用地(M)。
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
归类
4
储气站、调压站、罐装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用地,不包括煤气厂用供燃气用地U13
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
U14供热用地大型锅炉房、调压、调温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公共交通和货运交通等设施用地
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轻轨和地下铁道(地
U21公共交通用地面部分)的停车场、保养场、车辆段和首末站等用地,以及轮渡(陆上U2部分)用地
U22货运交通用地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如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教练场、U29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加油站、汽车维修站等用地
U3邮电设施用地邮政、电信和电话等设施用地
U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雨水、污水泵站、排渍站、处理厂、地面专用排水管廊等用地,不U4U41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包括排水河渠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它用地(E)
U42粪便垃圾处理用地粪便、垃圾的收集、转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
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绿化和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U5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
维修设施等用地
U6殡葬设施用地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
U9除以上之外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如消防、防洪等设施用地地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及生产防护绿地,不包括专用绿绿地地、园地和林地
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综合性公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古典园林、G11公园G1风景名胜公园和居住区小公园等用地
G沿道路、河湖、海岸和城墙等,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起装饰性作用G12街头绿地
的绿化用地
生产防护绿地园林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
G2G21园林生产绿地提供苗木、草皮和花卉的圃地
G22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和安全的防护林带及绿地
特殊用地特殊性质的用地
D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军事设施用地,如指挥机关、营区、训练场、D1军事用地试验场、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
5
导航、观测台站等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等用地D2外事用地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D3保安用地公安分局,该用地应归入公共设施用地(C)
水域和其它用地除以上各大类用地之外的用地
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水域,不包括公共绿E1水域
地及单位内的水域
耕地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E21菜地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等用地E2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以种植水稻、E22灌溉水田
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
E29其它耕地除以上之外的耕地
E3园地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园地E4林地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E
E5牧草地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
村建设用地村庄农村居住点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建设用地
E61村居住用地以农村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和道路等用地E6E62村经济发展用地村企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E63村公路用地村与城市、村与村之间的公路用地
E69村其它用地村其它用地
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如裸岩、石砾地、陡坡E7弃置地
地、塌陷地、盐碱地、沙荒地、沼泽地、废窑坑等E8露天矿用地各种矿藏的露天开采用地
1(2规划兼容性
1(3建设用地适建范围
1.3.1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类别应当按照用地性质及其适建范围(表1.2、表1.3)
确定;
1.3.2村建设用地的适建范围可参照表1.2、表1.3的规定执行。
6
表1.2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用地性质序号R11R12R13R14C1C2C3C4C5C6C7C8M1M2M3W1W2W3TSUGD规划建设主要类别
1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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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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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住区级以下配套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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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居住区级以下配套托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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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居住区级以下配套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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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金融商贸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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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行政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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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商务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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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文化娱乐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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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购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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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级市区购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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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含居10住区级)综小型批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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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市场城郊购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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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医疗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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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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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科研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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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市政公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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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社会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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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对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的普通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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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对环境有轻度干扰、污染的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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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对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的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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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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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面积6000?
以上的仓储式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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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店、家居建材商店等19普通储运式商业建中型批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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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危险品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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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露天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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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1:
低密度住宅用地;R12:
商品住宅用地;R13:
经济适用房用地;R14:
廉租房用地M1:
一类工业用地;M2:
二类工业用地;M3:
三类工业用地
C1:
办公用地;C2:
商业金融业用地;C3:
文化设施用地;C4:
体育用地;C5:
医疗卫生用地;W1:
普通仓库用地;W2:
危险品仓库用地;W3:
堆场用地;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7:
文物古迹用地;C8: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G;绿地;T:
对外交通用地;S:
道路广场用地;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附注:
?
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
允许或不允许由城市规划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7
表1(3规划建设项目主要类别及建筑分类对照表
序号规划建设类别建筑分类建筑物举例
1住宅居住建筑——住宅住宅、公寓、老年人住宅等。
2宿舍居住建筑——宿舍职工宿舍、职工公寓、学生宿舍、学生公寓等。
3居住区级以下配套中小学公共建筑——教育建筑中小学教学楼,中小学配套实验室、体育馆(体育场看台)、食堂、礼堂等。
4居住区级以下配套托幼公共建筑——托幼建筑托儿所,幼儿园。
公共建筑——办公建筑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委会。
公共建筑——文化、娱乐、医院建筑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会所,卫生站(所)。
公共建筑——办公、商业建筑物业管理用房,煤气管理站,液化汽站。
公共建筑——商业建筑邮政所,电信所,储蓄所。
5居住区级以下配套服务设施营业面积一般在100?
左右的便利店、食杂店以及营业面积300,500?
的折扣店(含粮油、副
公共建筑——商业建筑食品、水果店店,综合商店,饮食店,杂货店,药店等),营业面积在6000?
以下的超市(含
肉菜市场,肉菜分销店),理发店,照相馆,书店,银行分理点等。
公共建筑——交通建筑自行车库,汽车库。
市政设施建筑公厕,垃圾压缩站,垃圾收集转运站,变配电房,燃气输配站等。
公共建筑——金融建筑银行、证券、保险等。
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本表第5栏允许设置的各类商业建筑以及各类餐饮、娱乐、美容、洗染、修理和旅游服务建筑等;6公共建筑——商业建筑金融商贸服务设施实际营业面积6000?
以上的大型超市,营业面积6000,20000?
百货店(含商业性展览建筑)。
公共建筑——旅馆建筑各类旅馆建筑,(包括公寓式酒店)等。
7行政办公公共建筑——办公建筑为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使用的建筑。
8商务办公公共建筑——办公建筑供非行政办公单位的办公使用的建筑(也被称为写字楼)。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和纪念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公共建筑——文化建筑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老年活动中心;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等演出场所等。
9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公共建筑——娱乐建筑独立的游乐场、舞厅、俱乐部、老年活动中心;各类大型文化娱乐(观光)服务设施及附属建筑。
8
建筑面积为5万?
以内的社区购物中心;
建筑面积10万?
以内的市区购物中心;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10公共建筑——商业建筑综合市场营业面积在3万?
以下小型批发市场;
建筑面积10万?
以上的城郊购物中心。
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提供医疗、保健、疗养、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场所的建筑,包括医院门诊、病房、卫生防疫、11公共建筑——医院建筑医疗卫生设施检验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建筑。
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体12公共建筑——体育建筑体育场馆及运动员宿舍等配套设施。
育设施
各类大中专院校、各类技校、各类成人及业余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区级中小学、托幼设施的公共建筑——教育建筑教学楼和相关的配套附属建筑。
13科研教学
公共建筑——科研建筑以提供教学、科研场所为主要目的的建筑。
供应设施建筑水厂建筑、泵房、调压站;变电站、变电所;储气站、调压站、罐装站;锅炉房、调压、调温站。
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轻轨和地下铁道(地面部分)的停车库、保养场、
城市交通设施建筑车辆段和首末站站房,以及轮渡(陆上部分)附属建筑、交通指挥中心、教练场用房、加油站、
汽车维修站等。
对外货运交通建筑供铁路、公路、货运港、管道运输使用的货运站及配套设施建筑。
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14公共建筑——对外客运交通建筑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客运港等以城市对外客运交通运输服务为主的建筑及附属设施建筑。
市政公用设施
邮政、电信设施建筑邮政、电信和电话等技术机楼。
环境卫生设施建筑泵站、排渍站、处理厂以及粪便、垃圾的收集、转运、堆放、处理等设施建筑。
殡葬设施建筑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以及配套建筑。
其它消防、防洪、防震、人防设施建筑。
15社会停车场城市交通设施建筑社会停车库(场)。
对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的普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厂房,如电子工业、轻工业等单层、多层(通16工业建筑——普通工业厂房通工厂用)工业厂房以及相关配套附属建筑(含单个建筑面积100,200?
的工厂直销中心)等。
9
对环境有轻度干扰、污染的工17工业建筑——工业厂房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厂房,如食品加工、生物制药等工业厂房;厂
对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的工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厂房,如原材料加工、冶金工业、机械制造、18工业建筑——工业厂房厂化工等工业厂房。
仓储建筑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普通仓库、冷库等。
营业面积6000?
以上的仓储式会员店、家居建材商店等。
19普通储运仓储式商业建筑营业面积在3万?
8万?
中型批发市场。
营业面积在8万?
以上大型批发市场。
20危险品储运仓储建筑危险品仓库。
21露天堆场货物堆放场集装箱堆场及露天货物堆放场。
1.3综合性质用地
1.3.1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用地性质混合的建设用地称为综合性质用地。
1.3.2综合性质用地各类建筑规模的比例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用地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公共配套需要、周边环境影响等因素作出具体
规定。
10
第二节建设项目选址
2.1一般原则
2.1.1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符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2.1.2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不得妨碍城市的发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染和
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各项功能的使用和协调。
2.1.3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地规模和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把节约用地
放在首位。
2.1.4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