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与政府整治违法建筑工作计划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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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与政府整治违法建筑工作计划汇编
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之年,是*奥运会的决胜之年。
市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今年的总任务是:
围绕办好奥运会这件大事,营造经济发展、社会祥和的良好局面。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紧紧围绕奥运之年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来展开。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主线,紧扣市政府《实施意见》及其任务分解方案,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保障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推动首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年的工作要点是:
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认真落实政府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决策公开、合法性评估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对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完善听证规则。
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作出重大公共决策,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和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举措,应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对公众造成影响的,及时进行宣传解释,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各负其责)
二、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认真完成20*年的立法任务,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5项,制定市政府规章10项;协助编制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
进一步加强奥运法制环境建设,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市政府规章和由市政府发布决定的,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授权抓紧制定。
认真做好立法调研的基础工作,积极改进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在网站上公布立法草案的同时,公布立法草案简要介绍,提高公众参与立法的深度和效果。
逐步扩大通过听证会听取意见的范围,完善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反馈方式。
(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配合)
三、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
认真做好与奥运会筹备和举办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内容滞后、重复交叉、不符合上位法以及不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和废止。
清理结果和确认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
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社会监督机制,在区县级政府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各负其责)
四、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市政府六项配套制度。
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制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方面的具体实施方案,制定科学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总结相关部门开展行政指导的工作经验,积极推广行政指导等行政服务新模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共同负责,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负其责)
五、做好行政执法协调,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按照《*市关于行政执法协调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对行政执法协调问题进行清理、分类。
积极探索在社会治安、市场秩序、交通管理、市容环境、旅游秩序等执法领域建立跨部门的行政执法协调工作制度和机制,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努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
(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六、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政府服务方式。
加强对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充分发挥网上行政审批监察系统作用,对市属部门网上办理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
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深入推进全程办事代理制,逐步将公用事业单位服务事项纳入区县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实现一口受理、全程代办,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周到的服务。
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深化跨部门资源整合与协同推进,完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增加网上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数量,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和结果公示。
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考核标准。
(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市信息办各负其责,市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配合)
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设*市政府信息公开软件管理系统,清理20**年以来制作、获取、记录或保存的政府信息,录入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建立电子目录库,建立和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设施,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监察局、市信息办和各区县政府各负其责,相关部门配合)
八、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逐步实现应急处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起草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修订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制定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基层应急体系建设。
(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九、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重点加强奥运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依法强化价格监管,加强产权交易、土地等要素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奥运期间良好市场环境。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资委、市国土局、市建委、市知识产权局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各负其责)
十、依法做好调解、信访和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化解行政争议。
积极探索在劳动、教育、医疗、住房、交通和环境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专项调解工作。
深入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市信访条例,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督查工作制度,完善信访复查复核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努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强化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和救济功能。
积极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的调解、和解工作,完善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制度,继续抓好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资格管理。
(市司法局、市信访办、市政府法制办各负其责,各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十一、进一步加大监察、审计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加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行政投诉中心作用,拓宽投诉受理渠道,加大投诉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效率低下、办事推诿等问题。
加强对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和审计,促进“阳光工程”、“廉洁奥运”、“节俭奥运”目标的实现。
深化预算执行审计,促进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提高部门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各负其责,相关部门配合)
十二、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氛围。
结合国务院《纲要》颁布4周年、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要时机,大力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依法行政宣传活动。
探索建立与地方立法相对接的新法规、规章宣传机制,确保每一部新颁布的法规、规章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宣传。
深化“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宣传活动,以奥运会倒计时100天为契机,重点抓好100集奥运法制宣传电视公益广告、奥运志愿者法律培训工作。
(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共同负责,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负其责)
十三、继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的学习和培训。
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的总体计划,完成本年度对局级和政府法制机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轮训任务。
加强对公务员的依法行政学习培训,不断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方法。
(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共同负责,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负其责)
十四、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将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纳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督查考核制度,将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情况作为督查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市人事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负其责)
十五、从本市实际出发,深入推进区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市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市推进区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明确重点任务。
进一步加强区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继续抓好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试点工作。
(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区县政府各负其责)
十六、认真落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要求,组织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
十七、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认真做好《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建立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机制。
积极开展依法行政调查研究,为科学制定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下一个五年规划做好充分准备。
政府整治违法建筑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推进拆违工作,改善我镇的城市环境,促进我镇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区《关于本区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部署,结合我镇拆违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堵而有效、疏而有道、遏止蔓延、减少存量”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整治和分类整治并举,坚持整控结合和疏堵结合并重,正确处理好整治违法建筑与优化投资环境,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营造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格执法,重点突破,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积极有效地开展拆违工作,形成有力、有效的整治违法建筑的体制机制。
二、工作目标
㈠全年有效拆除违法用地、城中村改造、住宅小区等违法建筑184482平方米。
㈡有效遏制和防止新的违法建筑的产生,重点区域控违率达到100%。
㈢建立一个融监督、管理、考核、奖惩为一体的整治违法建筑工作机制。
三、整治重点
㈠在坚决遏制新违法建筑、违法用地出现的基础上,重点整治我镇受市房地局执法处通报的9起违法用地案件以及近年来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案件。
㈡整治主要干道两侧、创建区域、天然气管道保护区等范围内的违法建筑。
㈢结合“城中村、旧村宅改造”,加强对来沪人员聚集区、治安状况差、环境脏乱差地区的整治。
㈣加强对住宅小区内违法建筑的整治。
四、工作原则
㈠坚持统一领导、配合共进原则
镇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镇区域内的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公司制)单位和各村(居)委应积极参与,配合开展整治违法建筑工作。
㈡坚持分工合作、相互协调原则
镇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能。
要充分发扬分工协作精神,共同推进整治违法建筑工作。
㈢坚持拆管并举、长效巩固原则
要做到拆管并举,加强对已拆除完毕的违法建筑的后续管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复查,巡查员要重点跟踪监督,严防已拆除的违法建筑“死灰复燃”,真正做到拆除一处,管理一处,确保做到长效管理。
要加强日常巡查,坚决遏制新违法建筑的产生。
㈣坚持主动拆违、带头拆违原则
镇机关、企事业(公司制)单位、以及各村(居)委中村(居)民组长以上的干部、党员和工作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必须主动带头自行拆除,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从而带动本地区及周边单位和个人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五、实施步骤
今年的整治违法建筑工作自年6月开始至年12月底,分为工作准备、宣传教育、实施拆除、巩固拓展4个阶段。
㈠工作准备阶段(6月)
根据区委、区府动员会议要求及区《关于本区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及时成立镇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一个办公室和五个工作组,工作组分别为宣传教育组、拆违整治组、土地后续管理组、矛盾化解组、后勤保障组。
根据本镇实际,认真制定“镇整治违法建筑三年行动计划”、“镇年整治违法建筑工作计划”、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定与办法,及时建立由镇、村委及村民小组组成的三级工作责任体系,制定合理有效的违法建筑查处和管理模式,落实工作责任。
同时,要继续做好违法建筑的调查摸底工作,分清类别,界定性质,明确数量,整理上报。
㈡宣传教育阶段(7月上旬)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整治违法建筑工作。
要通过分发告知书,召开动员大会,狠抓典型、媒体宣传等形式,紧紧围绕“堵而有效、疏而有道、遏止蔓延、减少存量”这一宣传主题,开展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
要向全镇干部、党员和工作人员发放《镇关于在全镇干部、党员和工作人员中开展违法建筑自查的通知》、向全镇广大群众发放《关于整治违法建筑工作致全区市民的公开信》,教育全镇干部、党员和广大群众处理好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积极支持和拥护拆除违法建筑的整治工作。
根据有关要求,要积极主动做好违法建筑的自查自纠工作,并由镇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造册。
要及时发现典型,加大宣传力度,以典型事例、典型人物感染和教育身边的人,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尤其要用一些典型违法用地案件酿成严重后果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㈢实施拆除阶段(7月至12月底)
1、重点推进阶段(7月至8月)
根据镇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明确重点整治的目标任务,在制止新违法建筑的基础上,把重心放在受市房地局执法处通报的9起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案件及45件占压天然气管道的案件上,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
同时,要引导全镇机关、各企事业(公司制)单位以及各村(居)委的干部、党员和工作人员开展带头拆违工作,率先拆除本单位和自己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
2、全面推进自拆和助拆阶段(9月至10月)
在《区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违法建筑的通告》下发后,有违法建筑的应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
在全镇机关、各企事业(公司制)单位以及各村(居)委的干部、党员和工作人员开展带头拆违的氛围下,动员有违法建筑的群众开展自拆工作,镇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派员做好现场督促工作。
对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违法建筑,镇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的拆违整治组要组织有关人员,帮助拆除。
整治工作中,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拆违工作有序推进。
3、启动强拆工作阶段(11月至12月中旬)
根据目标任务,对在限期内包括助拆未能拆除的违法建筑,由镇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强拆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㈣巩固拓展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底)
镇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将定期召开会议,指导、督促、协调全镇整治违法建筑工作。
对已经拆除的违法建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并对年内全镇整治违法建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
六、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的高度,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稳妥推进,加强整治。
建立和健全由镇、村委、村民小组组成的三级整治违法建筑的组织网络,明确各级责任人,从体制机制上确保拆违工作落到实处。
做到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镇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扎实推进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形成统一领导,条块联动,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㈡精心组织,严肃纪律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五个工作组要根据本工作计划,制定各自的工作计划,建立责任制度、定期反馈报告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将任务、责任、进度分解落实到人,全力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来。
在整治行动中,必须各自承担责任,不得消极怠工,变相推卸责任。
要严肃纪律,广大干部、党员和工作人员都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整治违法建筑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话和事;带头做好本单位职工或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法建筑户说情、打招呼、写条子;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建筑,不准拖全镇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后腿。
对不履行职责、不作为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镇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㈢组建网络,群防群治
监察分队、各村委为主要巡查力量,负责日常的巡查工作,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各村要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民房干部等任组员的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建立由各村民小组组长任队长的违法建筑巡查队,要做到及早发现、全力制止违法建筑。
要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第二责任人,村民小组长为第三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各村巡查队要坚决制止建造违法建筑的施工队、建筑材料进入本村民小组,若制止不了的,要及时上报镇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察分队要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㈣实行专报,完善信息
建立专报制度,以“日报、周报、月报”的形式,及时上报各单位的违法建筑情况。
做到动态掌握违法建筑信息,做好登记备案,跟踪管理,完成一件,结案一件。
镇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和区拆违办的沟通,及时互通信息,保质保量地完成各种资料的上报工作。
㈤加强考核,促进管理
要明确考核机制,将拆违工作纳入本年度各单位的目标考核体系中,做到机关各科室、企事业(公司制)单位的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与行政效能考核相挂钩;各村的违法建筑遏止和整治工作要与村干部年终考核相挂钩;各村民小组巡查队的巡查工作要与村民小组组长年终考核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