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进落实农产品合格证的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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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进落实农产品合格证的工作方案
关于落实《**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面实施的通知
**县各街道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经济开发县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9〕6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结合我市2018年颁布的《**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和《**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办法》,持续推进我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重点主体:
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种养殖单位。
(二)重点品类:
蔬菜、水果、畜禽(活畜活禽)、禽蛋。
(三)打造样板:
准备申报省级标准化示范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在的街道(开发县)要全面实施,将本辖县所有食用农产品品类及小农户等生产主体全部纳入。
各街道(开发县)要积极推动,组合当地特点,打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实施样板镇街。
二、开具合格证的具体要求
(一)基本样式
根据部、省、市通知要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样式在原来基础上略有调整,内容包括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运销商等信息,增加了承诺声明。
可以是纸质合格证(附件2),也可以是二维码(条形码)形式涵盖以上信息。
其中,承诺声明内容包括种植养殖生产者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三品一标”证书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可视同合格证。
根据部、省对试行合格证工作的相关要求,本次推进工作要全部按照部、省规定的基本样式出具合格证。
(二)开具方式
种植养殖生产者自行开具,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电子出证的,可电子存储备查)。
各街道(开发县)要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生产主体采取以下形式出具合格证。
1.借助已有监管追溯系统,打印合格证或二维码;2.县、镇级监管部门建立电子主体信息库,统一印制并分发合格证或二维码,生产主体填写、喷涂或粘贴使用;3.把开具合格证与定性(定量)检测相结合,提高合格证“含金量”;4.政府补贴或免费发放空白合格证,生产主体自主填写。
对于积极参与但无印制条件的小农户,由街道(开发县)发挥村级监管员作用为小农户提供免费合格证打印和发放服务。
(三)开具单元
预包装食用农产品应当将合格证放置包装内或加贴在包装上。
散装食用农产品单一产品且单一生产者的可以运输车辆为单位,实行一车一证或一品一证。
其他散装食用农产品应当根据生产者或产品的不同分别出具合格证。
鼓励并逐步推广鲜鸡蛋“一蛋一码”喷码上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力举措,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了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有关单位参加,共同部署推进。
各街道(开发县)要提高思想站位,分管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成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2020年1月20日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布实施方案,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
各街道(开发县)要广泛在生产基地、农村村庄、产地市场显著位置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关于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彩图,悬挂宣传横幅,并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增强生产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各类农产品收购商、销售者及时掌握上游生产主体开具合格证情况,及时查验,确保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各街道(开发县)在制定完善本地工作方案基础上,要加强培训指导并通过发放合格证制度告知书、明白纸、培训资料等方式,引导种养殖生产者理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对于推动产品销售、赢得市场认可的重要意义,做好对开具主体的指导服务。
同时要鼓励引导小农户积极参与,由各街道(开发县)积极推动,充分发挥村“两委”和村级协管员作用,通过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撑,引导小规模农户、散户主动出具合格证。
(三)强化保障支持。
各街道(开发县)要将合格证制度推行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保证经费和工作力量投入,强化人员保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或者将所需经费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财政预算。
要通过宣讲和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服务、农产品检测等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构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确保合格证真实开具、有效使用,切实把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作为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充实完善主体名录。
充分利用各级监管追溯平台,全面完善平台上的生产主体数据库。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大数据平台作为我市推行合格证制度的主体名录平台,各街道(开发县)的所有规模化种植主体数据都向市级平台汇总,形成全市的推行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库。
对于以前已经录入平台的主体,要完善其基本的信息(包括种养殖生产者名称、地址、类型、生产品种等详细信息)。
各街道(开发县)要确保重点主体、重点品类全覆盖,督促辖县内所有规模化生产主体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专项工作档案。
各街道(开发县)也要建立针对辖县内重点主体开具合格证的监管档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街道(开发县)监管办抓紧时间摸清辖县内规模化种植主体数量,建立电子档案,将规模化种植主体全部纳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管理,实现种植主体信息全覆盖。
各街道(开发县)将《规模化种植主体信息统计表》(附件)于2月15日前报至县农业农村局。
(五)强化监督检查。
各街道(开发县)监管办要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和开具纳入日常巡查检查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的生产主体,并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加强监督管理频次。
(六)及时报送工作台账。
省农业农村厅建立了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台账机制,各街道、开发县要明确工作重点,及时跟进,定人定岗记录,按时报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台账。
同时,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探索行之有效的推进办法,注重分析总结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不断完善合格证制度。
各街道、开发县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于每月27日前报送当月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台账,如遇休息日,顺延到工作日报送。
并分别于2020年4月25日、7月25日、11月25日前将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情况报至县农业农村局质监科邮箱。
联系人:
张三
联系电话:
******
邮箱:
*******
附件:
1.**县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2.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基本样式
3.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口号
4.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台账
5.《规模化种植主体信息统计表》
**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1
**市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
***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主任
***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组员:
***县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科长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化服务管理科科
长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科科长
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合作经济指导科科长
***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农业农村局畜牧业管理科科长
***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基本样式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食用农产品名称:
数量(重量):
生产者盖章或签名:
联系方式:
产地:
县(市、县)镇(街道)村(社县)
运销商姓名:
联系电话:
开具日期:
年月日
我承诺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
不使用非法添加物
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
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附件3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口号
1.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自我管理、自控自检等基础上,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
2.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交易时主动出具合格证,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带证销售。
3.通过合格证制度,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药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等措施集成起来,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更加有效地保障质量安全。
4.一张合格证,一份责任心。
5.农产品带合格证上市,老百姓吃的安全放心。
6.有了合格证,入市不用愁。
7.放心农产品,从合格证开始。
8.无证无市场,有证有销路。
9.质量安全好不好,合格证上扫一扫。
10.合格证是食用农产品走上市场的“通关文牒”。
11.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
附件4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台账
街道(开发县):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编号
品类
纳入主体(个)
开具方式
查处虚假合格证数量(份)
工作落实情况(包含制定方案、投入资金等)
培训情况(场次、人次)
宣传情况
督导情况
创新举措
纸质合格证数量(份)
电子合格证数量(份)
1
蔬菜
2
水果
3
畜禽
(活畜活禽)
4
禽蛋
备注:
请于每月27日前报送当月的数据(数据不累计),生产主体产品多样不重复统计。
如遇休息日,顺延到工作日报送。
附件5
规模化种植主体信息统计表
街道(开发县):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编号
规模化种植主体
名称
地址
种植作物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企业注册登记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