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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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监理细则
1、 交接桩及测量复核工作
1)、交接桩的组织工作:
是由建设单位组织、勘测部门移交、监理部与施工单位参加的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的内业资料现场实地桩位的交接工作。
2)、交接桩的具体内容:
① GPS点的坐标数据及桩顶高程,并不得少于两个以上的可通视的点位;
② 高程控制点,至少在工地附近移交两个国家等级水准点,交接其具体位置时应附有“点之记”。
3)、施工单位对桩进行复测和加密:
① 复测内容:
主要的平面控制点及国家水准点之间的联测,若复测结果符合规范精度要求,应立即对上述控制点及水准点位进行攀线保护,详记在案,防止一旦遭施工或其它原因破坏时,便于立即恢复正确点位;
② 加密中线的控制桩:
A、 点(J、D)、直缓(Z、H)、缓圆(H、Y)、曲中(Q、Z)、圆缓(Y、H)、缓直(H、Z)6个桩的具体位置及其里程或坐标,与交点间的距离超过2000M时,中间直线段应有整公里数的控制桩。
B、 线桩在直线每20M设置一个;曲线半径小于600M时,每10M设置一个。
竖曲线起止点及地形变化点必须加桩,并进行高程测量。
C、 适当增加必要的施工水准点,间距不宜大于200M,以便施工时,置一镜即能直接进行施工放样或测量。
4)、 测量精度要求
① 国家水准点之间的联测应按II等水准点测量精度要求进行,其符合路线闭合差为6√L(mm) (“L”为水准路线长度,以公里数为单位)
② 国家水准点与施工水准点间的往返测不符值为12
③ 施工水准点之间符合路线闭合差为20√L(mm)
④ 中线控制点间的纵向误差为1/5000,横向误差为±25 mm
⑤ 中线桩间的纵向误差为1/2000,横向误差为±50 mm
5)、监理检验施工单位的复核成果,若符合要求则签发“采用成果”,并且督促施工单位:
① 对于重要部位的放样或测量必须引测一个水准点闭合到另一个水准点,以资自检无误;
② 正式开工前,对平面基准线要进行复测,通过实地放样检查施工用地边线与用地界是否一致。
2、 式开工前应完成的必备资料和准备工作
1)、收集监理依据的资料:
2)、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3)、对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① 专业人员的上岗证(如电焊工、电工、压路机司机、起重工)是否在使用期限内;
② 设备的良好状态如何,尤其设备是否有近期检验报告,设备数量、规格与投标时的申报是否一致;
③ 技术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组织人员是否落实到位;
④ 五小设施是否达标(食堂有纱门纱窗、炊事人员有健康上岗证、厕所有冲洗水设施、有医务室或保健急药箱、更衣室淋浴室),生活区的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⑤ 工地与外界的安全隔离措施是否就绪。
一、 道 路 工 程
(一)、路基的质量监理
原地面清理及填土前压实工程施工工艺流程
自检合格
原地面清理及填土前碾压监理工作流程
合格
合格
路基压实标准
填挖类型 深度范围 压 实 度 (%)
快车道 辅道 人行道及自行车道
填方 0——80 95 93 90
大于80 93 90 87
挖方 0——30 95 93 90
1、 清理场地及拆除除工程
A、 清理与掘除
(1)、路基面标高高出原地面不到1.0M的区域内,所有树木、树墩、树根和其它有机杂质都必须清除至路基标高以下至少1.0M;在路基面标高高出地面1.0M或1.0M以上的区域,树墩和树根应清除至原地面。
(2)、公路用地及借土场范围以内的所有垃圾和非适用材料都应清理与移运到适宜的地方。
(3)、公路用地范围内的表土和草皮的清除应与土方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
B、 拆除
(1)、拆除工作包括全部或局部拆除所有指定或不允许保留的旧桥梁、旧涵洞、和其它障碍物,并且对拆除工作产生的坑空回填与压实,使新结构施工不受影响。
(2)、为拆除原有结构或障碍物而进行爆破或其它作业,由此会有损于新工程的施工时,则这些作业须在新的工程动工之前完成。
(3)、正在用于通行车辆的桥梁、涵洞、道路以及其它排水结构物,应在对其正常的交通做出满意的安排以后才能拆除。
C、 场地排水
(1)、地面积水和地下的排除,必须通过纵、横向排水沟将水引入附近河渠或低洼处排除,欲设置的排水沟应尽量与设计的路基排水系统相吻合,以免返工浪费。
(2)、当排水沟未完成不得正式填挖路基。
原地面清理及填土前压实质量监理汇总
项目 质量标准 检 验 及 认 可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检验程序 认可程序
清理 路基范围内垃圾、淤泥、杂草清除 全施段检查 目测 施工单位自检 监理工程师
回填 坑槽、洞穴回填并要求夯实&nbs路基排水 路基施工范围内不得有积水,开挖边沟
填土前压实 按设计要求进行压实检验,设计无要求时,应压实到无明显轮迹或无“弹簧”
表土清理 按设计要求清除不适宜土壤
3、软土地基处理
处理方法:
素填土层 厚度<2.5M 翻挖重新碾压
厚度>2.5M 强夯处理
淤泥或淤泥质土 无土覆盖层 换填或者抛石挤淤
有土覆盖层 深层搅拌桩
1)、粉体喷射搅拌桩
粉喷桩系指通过专用深层喷射搅拌机械将粉体加固材料——水泥用压缩空气喷射至被加固的深层软土中,就地将土和水泥强制搅拌而形成强度较高的柱状加固体,以加固软土地基。
A、 操作工艺流程
(1)、粉喷机械就位并安装、调试计算机控制设备;
(2)、钻机下沉钻进至桩底标高;
(3)、喷粉(水泥干粉)搅拌提升至离地面30CM处;
(4)、重复搅拌下沉至桩长1/2——1/3处,但不少于5M;
(5)、重复搅拌提升,直至离地面30CM处,回填水泥土并压实;
(6)、关闭搅拌机械、移位。
B、 输灰泵的输灰量、粉体经输灰管达到搅拌机喷灰口的时间以及钻进下沉速度、喷粉搅拌提升速度、重复搅拌下沉、重复搅拌提升速度等施工参数,应在施工前作好标定。
粉喷桩一般工艺参数为:
(1)、钻进速度 V=0.5——0.8/min
(2)、提升速度 由计算机根据实际的每米喷粉量情况自动控制;
(3)、搅拌速度 R=30——50转/ min
(4)、气体流量 Q=20L/S
(5)、空气压力 P=0.2——0.4M
C、 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喷粉时间和停粉时间。
每根桩开钻后应连续作业,不得中断喷粉,以确保喷粉的连续性。
严禁在尚未喷粉的情况下进行钻杆提升作业。
当钻头提升到地面下不足30CM时,喷粉器停止喷粉,并用人工采用水泥土回填压实。
储粉罐内的储灰量应不小于一根桩的用粉量加50,若储粉量小于上述重量时,不得进行下一根桩的施工;
D、 施工中发现喷粉量不足,应整桩复搅复喷。
复喷的喷粉量仍应不少于设计用量。
如遇停电、机械故障等原因,喷粉中断时,应即时记录中断深度。
在12小时内采取补喷处理措施,补喷重叠孔段应大于100CM。
超过12小时应采取补桩措施;
E、 成桩7天内应采用轻便触探仪(N10)检查桩的质量,并根据轻便触探击数用对比法判断桩身强度。
触探点应在桩径方向1/4处,抽检频率为20%;
F、 成桩28天后,用钻孔取芯的办法检查桩身的完整性,桩土搅拌均匀程度,及桩的施工长度。
每根桩取出的芯样由监理工程师现场指定在弱的地方截取一段,送工地试验室做一组(三个)一个龄期的无侧限抗压试验,并在每一工点,留一组(三个)试样,做三个月龄期的无侧限抗压试验,以测定桩强度。
钻孔取芯频率为0.7%。
在对粉喷桩进行检验时,钻孔后留下的空洞采用与原桩每米水泥含量相同并搅拌均匀的水泥土回填并挤压密实,也可采用同等强度的水泥砂浆回灌密实。
《东莞市五环路深层搅拌桩》
对于淤泥有上覆盖层的情况一般用深层水泥搅拌处理。
复合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不小于140Kpa,搅拌桩地基强度达到28天后检测地基质量。
(1)、搅拌桩参数
A、 采用单头搅拌桩,设计桩径不小于500 m,桩长穿透淤泥层进入下卧层1.0,桩距1.5×1.5正方形布置,最外围一排桩应布置在设计处理范围边界线上。
B、 搅拌桩水泥用量65Kg/m,水泥采用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水灰比为0.45~0.5,采用四搅两(或四)喷施工工艺。
C、 水泥土90天无侧限抗压强度应大于1200Kpa,单桩承载力标准不小于100KN。
(2)、质量控制
开工前应进行土样试验,加固料试验和水泥土比例试验,确定每米的喷粉量,做1~2根工艺性试验桩,以掌握各技术参数。
施工应根据成桩试验确定的技术参数进行,操作人员应随时记录压力、喷粉量、钻进速度、提升速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
A、 搅拌桩应保证请进垂直度和桩位准确度,水泥等材料应符合要求,确保搅拌施工的均匀性。
B、 严格控制粉喷桩标高和停粉标高,不得中断喷粉,确保桩体长度;严禁在尚未喷粉的情况下进行钻杆提升作业。
C、 桩身根据设计要求在地面下1/2~1/3桩长,且不小于5M的范围内必须进行重复搅拌,施工中发现粉喷量不足应整桩复打。
D、 应控制重复搅拌时的提升和下沉速度。
E、 施工允许偏差符合下表要求:
项 次 项 目 单 位 允 许 偏 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桩 距 cm ±10 抽查2%
2 桩 径 mm 不小于设计 抽查2%
3 桩 长 cm 不小于设计 查施工记录
4 坚 直 度 % 1.5 查施工记录
5 单桩喷粉量 % 不小于设计 查施工记录
6 强 度 Mpa 不小于设计 抽查5%
(3)、质量检验
A、 搅拌桩成桩后1~4天内采用N10轻便触探检验桩身水泥强度和均匀性,必要时取芯检验。
B、 对每批达到28天龄期成桩按1%进行标贯试验,每米何做一次,要求最低标贯击数大于等于14。
C、 静载试验:
按有关规定进行。
2)、水塘(河)地段填方
(1)、先修围堰、抽水、清除表层淤泥,并用渗水性良好的材料回填至常水位以±50CM,然后进行填塘(河)部分路基的软基处理施工作业。
围堰应至少高出最高水位30CM,不得有渗漏水现象,同时要保证它在施工期间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2)、当遇路基半侧落入塘(河)中情况时,施工应注意拼填部位的填筑质量,除需清除塘(河)坎侧的树根、杂草以外,还应将松土扒去,拼填时应随填高按要求挖出台阶,分层压实至设计要求的压实度。
台阶处可采用人工夯实,以保证拼填部位密实稳固。
填筑层横向应不小于3%的外倾横坡,以利排水。
(3)、沿河路基施工时,原河道如需拓宽开挖及沿河侧路基防护等河内作业必须在路堤填筑之前完成,严禁在路堤填筑期内抽干河中积水进行河内作业。
(4)、在水塘(河)地段填筑时,应及时设置稳定和沉降观测标桩,以便及时进行观测。
观测断面的设置间距不大于50M。
若路基一侧落入池塘或河道内,沉降观测标需设置在左右路肩和路中心处。
靠塘(河)侧水位移标设置于坡脚、护道外缘,另一侧与正常路堤相同。
3)、抛石挤淤
厚度大于3.5M淤泥时可采用抛石挤淤,即挖除上部3.5M淤泥,底部抛填块石挤淤,碎石嵌缝,振动压实。
在无法排水的路段,如在各种管线标高的管底标高以下,可在不影响管线施工的情况下直接抛石挤淤,抛石至水面上0.5M,碎石嵌缝,振动压实。
4)、翻挖碾压处理
对于厚度小于2.5M的素填土层,一般采取开挖重新碾压处理,开挖后的土可以有选择的回填使用,对垃圾、腐植土不得使用,开挖后的土根据湿度状况晾晒,分层回填碾压,压实度同路基要求,并按要求作每层的密实度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层施工。
5)、强夯处理
对于素填土厚度大于2.5M的,采用普通强夯法加固。
① 夯击范围为软基处理平面图中确定的范围外扩3~5米;
② 夯点布置:
3.5M×3.5M正方形布置,两遍夯间隔跳夯;
③ 夯击遍数:
填土小于5M区采取低能量点夯二遍,填土大于5M区采取高能量点夯二遍,最后均满夯二遍;
④ 单击能:
1500~2500KN.M,击数5~9击;
⑤ 施工前探明填土厚度分布,选择试夯区试夯后报设计单位确定最终施工参数。
施工注意事项:
① 试夯:
强夯开始前应根据初步确定的参数在现场有代表性的地方试夯,与夯前测试数据进行对比,检验强夯效果,确定工程采用的各项强夯参数,若不符合设计要求,应及时进行调整;
② 场地准备:
施工前应平整好场地,整理出工作面,认真查明强夯范围地下构筑物和各种地下管线的位置,尽量避开在其上进行施工,施工时应注意强夯振动对道路两侧已有建构筑物的安全影响,加强监控,夯点至少距建构筑物保持15M的距离,当不能保证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③ 质量控制:
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的次序进行强夯,不得漏夯,施工时应控制最后两锤的平均下沉量,第1、2遍不大于8cm,第3、4、5遍应大于5cm,如最后两锤的平均下沉数超过上述规定值,应再增加锤数使其达到标准。
④ 质量检验:
强夯施工结束后应间隔1~2周才对加固效果进行检验,结合室内试验和现场试验。
室内试验项目包括密度试验、天然重度、天然含水量、容重、液塑限、压缩试验和抗剪强度试验。
密实度要求同路基;现场试验包括标准贯入试验,必要时可进行静载试验检验,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
2、 路基挖方
1)、开挖土方
(1)、开挖不属于清除项目中的填方区原地面下的不适宜材料时,被移去材料的挖深由监理理工程师决定,承包人安排工作要利于测量断面,测量可以在材料移去以前及以后进行。
(2)、土方开挖应按图纸自上而下地进行,不得乱挖或超挖,无论工程量有多大、土层有多深,均严格禁止用爆破法施工,严禁掏底或掏洞开挖。
(3)、承包人在开挖时必须注意对图纸未示出地下管线、缆线和其它构筑物的保护,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报监理工程师,且应停止作业待指示处理。
(4)、居民区内实施开挖,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居民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并为附近居民的生活及交通提供有效的临时便道或便桥。
(5)、土方开挖地段,路面底面以下0——30cm路床的压实度要求达到95%,材料最小强度CBR达到8%。
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按(JTJ051—93)重型击实法进行现场压实度和按(TO134—93)承载比(CBR)检验,检查频率为每1000m²一次,若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自费翻挖重新压实,或采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
若路床上不能满足材料最小强度(CBR)要求,应清除、换填或掺石灰等其它有效 处治措施。
(6)、路堑与路堤连接处,边沟应顺引向路堤两侧的自然沟或排水沟,勿使路基附近积水,也不得侵蚀路堤。
2)、开挖石方
(1)、开挖石方应根据岩石的类别、风化程度和节理发育程度等确定开挖方式,对于软石和强风化岩石,能用机械直接开挖,也可人工开挖。
对于次坚石、坚石采用爆破法开挖。
(2)、石方爆破应以小型及松动爆破为主,不允许过量爆破,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采用大、中型爆破。
当石方开挖接近边坡时,应采用光面或预裂爆破。
图纸规定断面以外由于爆破所松动部份,应由承包人自费排除,并应予修复。
禁止采用一切危用人身、财产安全、损坏自然环境的爆破方法。
(3)、必须按照典型断面所示,准确地修整边破。
3、 路基填方
1)、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石渣材料的最大粒径不得大
于20CM,路面底面以下30CM范围内不得用粒径大于10CM的材料填筑。
填 挖 类 别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CM) 填料最小强度(CBR)%
路堤 0——30 8
30——80 5
80——150 4
150以下 3
零填及路堑路床 0——30 8
2)、高于或低于最佳含水量4%的填料,应该在填方路段的路边进行晾晒或洒水处理,直至填料含水量与最佳含水量之差不超过2%时,方能进行铺设碾压。
3)、清理场地后的地面,地面横坡不陡于1:
10时即可直接填筑路堤在稳定的斜坡上;横坡在1:
10——1:
5时应将表土翻松,再进行填筑;地面横坡陡于1:
5时,应将原地面挖成不小于1M宽度的台阶,台阶顶面作成2%至4%的内倾斜坡,再进行路堤填筑,但砂性土上则可不挖平台,只将原地表以下20——30CM的土翻松。
4)、填方材料分层平行摊铺。
每层松铺厚度应根据现场压实试验确定。
每层填料的铺设宽度应适当超过每层路堤的设计宽度,以保证完工后的路堤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
在路面施工前应对路堤进行整修,路堤竣工线以外的所有填料应予清除。
5)、施工中每层填土的控制试验:
(1)、路基面顶层30CM以内现场干容重取样试验,每1000M²取样不少于6点;
(2)、路基面30CM以下各层现场干容重取样试验,每2000M²取样不少于6点;
(3)、路堤基底压实的现场干容重取样试验,每4000M²取样不少于6点;
A、 路基填土料源的质量监理:
B、 填方用土质量监理汇总:
项目 质量标准 允许误差 检验及认可 备注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检验程序 认可程序
路基填土 要求 ①不得使用腐蚀土,生活垃圾土、淤泥、冻土块和盐渍土;不得含树根、草等;②可溶性盐含量≯5%,烧失量≯5%;③粒径≯10cm 每层土的压实度合格率≮100% 每个土层每100M抽样5点(分左、中、右)土路基宽度大于30M时,增加2个点 环刀法灌砂法 监理和施工单位双方共同选点,由施工单位做试验,并填写报表报监理 应得到监理理工程师书面认可,方可进行下一层土的施工 修筑土路基前,应在取土地点取样,进行击实试验,确定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干密度
压实度 见下表
C、 土方路基的实测标准
项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高整公路一级公路 其它公路
1 压实度(%) 零填及路堑上路床(cm) 0—30 95 93 密度法:
每2000M2每压实层测4处
路堤(%) 上路床 0—30 95 93
下路床 30—80
上路堤 80—150 93 90
下路堤 >150 90 90
2 弯沉(0.001) 不小于设计计算值
3 纵断高程(mm) +10-15 +10-20 水准仪:
每200M测4断面
4 中线偏伴位(mm) 50 100 经纬仪:
每200M测4点,弯道加HY、YH两点
5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 米尺:
每200M测4处
6 平整度(mm) 15 20 3M直尺:
每200M测4处×3尺
7 横坡(mm) ±0.5 ±0.5 水准仪:
每200M测4断面
8 边坡 不陡于设计值 抽查每200M测4处
D、 路基填土压实工作的检查
(A)、填土深度超过80cm以下,压实度应达到90%在的要求。
个别地段小于90%的进行翻挖换土,重新碾压直至达到90%以上为止;
(B)、压实度干密度(实测)/标准干密度(最大干密度)×100%
(C)、要选择合适的压路机具,一般砂性土宜选择振动式压路机,粘性土则选用轮胎压路机碾压效果较好;
(D)、含水量过大会出现“弹簧”土,含水量过小又会出现“干松”,都应避免。
实测含水量与最佳含水量的误差宜控制在±2%内;
(E)、通过试验路段来确定最佳松铺厚度和碾压遍数;
(F)、监理对压实度的抽检不少于10%。
填方路基质量监理汇总表
项目 质量标准 允许误差 检验及认可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检验程序 认可程序
松铺厚度表面 规定30cm大致平整 ±20 每天查1-2处 目测或钢尺 施工单位自检 监理人员
土壤 无杂草、淤泥、树根及有机垃圾 每天查1-2处 监理人员
中线 设计要求 ±5cm 每月查1-2处 经纬仪、钢尺 测量监理人员
宽度 大于设计且有足够余宽 每月查1-2处 钢尺 测量监理人员
横坡度 基本符合设计 ±0.5% 每月查1-2处 水准仪  测量监理人员
(二)、路面监理
路槽的监理要点
(1)、中线放样检查,允许误差为5cm;
(2)、高程允许误差为+0,-20mm,保证路面面层厚度不受侵占;
(3)、横断面宽度为-0,+50mm;
(4)、高程及横坡的整修一定要做到宁刮勿填,对超出误差范围的赘土应用平地机刮去;
(5)、局部出现的低值或坑洼,必须要填补平整。
一定要做到先洒水松软,将低洼处耙松,然后加填灰土料,洒水闷料,拌和整平;
(6)、路槽整修后的外观检查宜达到既无“弹簧”起伏,也无干松散现象。
路槽质量监理汇总表
项目 允许误差(%) 检 验 及 认 可
JTJ071-85 推荐值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检验程序 认可程序
高程 ±20 -20 3点/100M 水准仪 施工单位自检 监理单位按10%抽检对比,专业监理工程师认可,同意进行下一道工序
平面位置 ±25 3点/100M 经纬仪
路槽宽度 小于设计值 >50 3点/100M 钢尺
横坡 ±0.5% ±0.5% 3点/100M 水准仪
压实度 95% 95% 检查记录 环刀法
平整度 15 20 2处/100M 3M杆尺
弯沉检验 1点/每车道20M 弯沉车
五环路路面工程,即在验收合格的路床上:
主线——铺筑25cm厚5%水泥稳定石粉渣底基层;在底基层上铺筑30cm厚6%水泥稳定石粉渣基层;在基层上铺筑8cm厚粗粒式沥青砼AC—25(I)6cm厚中粒式SBS改性沥青砼AC—20(I)和4cm厚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
辅道——铺筑20cm厚4%水泥稳定石屑底基层;在底层基层上铺筑20cm厚6%水泥稳定石屑;在基层上铺筑7cm厚粗粒式热拌沥青碎石AM——25、6cm厚中粒式沥青砼AC—20(I)和4cm厚中粒式SBS改性沥青砼。
人行道——铺筑15cm厚6%水泥稳定石屑;2cm厚1:
3水泥砂浆;5cm厚C30水泥砼彩色路面砖。
在基层上要洒布透层沥青;在沥青混合料层间和桥面上洒布粘层沥青,在新铺沥青混合料与其它构筑物的接触面,如纵横施工缝、排雨水井外壁、路缘石侧面等涂刷粘层沥青;已完成的基层不能在10天内及时铺筑面层,则应在基层上设沥青封层。
1、 首先抓原材料的检验,碎(砾)石、石屑、砂、水、水泥、沥青都要按规范要求选定,特别是选择道路沥青,要求其质地均匀、无水份,加热到170℃时不起泡沫,每批运到工地的沥青应附有生产厂家的沥青质量检验单。
2、 为了证明混合料的适用性,以及所采用的设备能否满足拌和摊铺与压实的效率,检验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流程的适应性,施工单位要进行试验路段的铺筑。
每一种基层结构试铺面积400——800M²,每一种沥青混合料面层试铺面积400 M²。
且在试验路段开工前,要求承包人提供关于计划用于试验路段的,并相同于主体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和混合料组成设计,以及拌合、摊铺、碾压机械一览表和施工组织、工艺流程计划、试验方案的详细书面说明。
3、 施工时的监理
A、 5%水泥稳定石渣底基层的监理重点。
1)、中线及高程的测量:
中线精确定线,允许误差(横向误差为±20mm,边长误差为1/2000);
2)、应集中厂搅拌拌制混合料,用摊铺机摊铺底基层混合料,设计厚度不大于25cm的,要求一次摊铺压实至规定的密实度,混合料自拌和机加水至碾压终止的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
3)、拌和应按重量比,水泥剂量应较试验确定的剂量增加0.5%;含水量应略大于确定含水量的1%——2%,使混合料运到现场摊铺后,碾压时的含水量接近最佳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