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行业报表勾稽关系说明及操作指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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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行业报表勾稽关系说明及操作指导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

注税行业报表勾稽关系说明及操作指导

(本勾稽关系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中税协文件规定)

 

(信息化培训教材)

目录

一、文件精神2

二、操作指导2

1、登录系统2

2、填报报表3

三、表勾稽关系及填报说明4

1、事务所基本情况统计表(表1)4

2、行业人员情况统计表(表2)5

3、行业收入情况汇总表(表4)7

4、事务所规模情况统计表(表5)8

5、行业鉴证业务情况统计表(表6)9

一、文件精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3〕607号文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税总函〔2014〕52号)等文件规定,系统“报表管理”——“行业报表管理”各表均做相应调整,保证文件精神切实有效执行。

二、操作指导

1、登录系统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采用“加密锁+密码”登录模式,登录网址为:

在电脑的USB接口上插入系统专用加密锁,输入密码登录系统。

2、填报报表

登录系统后,点击系统左侧“栏目导航”下“报表管理”菜单,点击展开“手动上报报表H”子菜单,可查看到需要上报的行业报表,如图:

点击“手动上报报表H”菜单下各报表进行填报。

分别点击各报表列表页面“添加”按钮,进入报表数据录入页面,录入完毕后,若确定数据录入准确可直接点击“提交申请”按钮,提交后报表状态为“通过”,表明提交成功;

若不确定数据是否准确,可点击“保存”按钮进行暂时保存,待数据确定后点击“修改”按钮进入填报页面,修改完毕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进行提交。

备注:

(1)“保存”状态的数据并未提交,只有“通过”状态为已提交,填报后请注意检查。

(2)若报表提交后发现存在错误需要修改,请与注税管理中心联系,申请将报表退回,退回后点击修改按钮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

三、表勾稽关系及填报说明

1、事务所基本情况统计表(表1)

(1)本表统计数截止统计年度12月31日,上报截止时间为次年3月31日(具体上报时间根据税务机关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

(2)表1为基准表,表1未提交时,其他报表无法填写;

(3)单位默认显示单位名称,统计年度默认显示为上年度年份,上报时间默认显示为该报表提交的日期。

(4)表1所有项均为必填项。

(5)股东人数、合伙人数、人员总数、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委托人户次,填写非负整数。

(6)注册资金、运营资金、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填写数字,除利润总额外,其余必须大于等于0。

利润总额可以为负数。

(7)收入总额﹥利润总额。

(8)人员总数﹥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股东人数或合伙人数。

(9)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表2中的执业注册税务师总计。

(10)“机构所在地”为税务师事务所归属地,读取机构信息中“所在城市”,可修改。

(11)“单位”默认显示登录用户名,“统计年度”默认上年度年份,“上报时间”默认系统当前时间,“法定代表人(所长)姓名”默认显示机构信息中“法定代表人”。

这几项均为只读项,不可修改;

(12)金额单位为:

万元;

2、行业人员情况统计表(表2)

(1)本表统计数截止统计年度12月31日,上报截止时间为次年3月31日(具体上报时间根据税务机关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

(2)单位默认显示单位名称,统计年度默认显示为上年度年份,上报时间默认显示为该报表提交的日期;

(3)所有栏目,填写非负整数;

(4)人员总数、执业注册税务师总计:

由表1自动获取;

(5)“其中:

股东或合伙人”不从表1读取,并且小于等于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且满足横向统计的等量关系;(有修改)

(6)“其中:

股东或合伙人”一行的各项数据≤“执业注册税务师”一行对应项的数据;(有修改)

(7)“1、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律师”各行的各项数据≤“人员总数”一行对应项的数据;

(8)“人员”中“其中:

女”、“学历”下面四个子目(研究生以上、大学本科、大专、大专以下)、“年龄”下面四个子目(35岁以下、36-50岁、51-60岁、61岁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列的各项数据≤“人员”中“总计”一列对应项的数据;

(9)“人员总数”一行的各项数据=“执业注册税务师”一行对应项的数据+“其他从业人员”一行对应项的数据;(有修改)

(10)人员总数总计=不同学历的人员相加的总和=不同年龄段人数相加的总和;

(11)执业注册税务师总计=不同学历的人员相加的总和=不同年龄段人数相加的总和;

(12)其中:

合伙人或出资人总计=不同学历的人数相加的总和=不同年龄段人数相加的总和;

(13)其他从业人员总计=不同学历的人员相加的总和=不同年龄段人数相加的总和;

(14)其中:

事务所内非执业注册税务师总计=不同学历的人数相加的总和=不同年龄段人数相加的总和;

(15)“1、注册会计师总计”、“2、资产评估师总计”、“3、律师总计”=不同学历的人员相加的总和=不同年龄段人数相加的总和;

(16)“中共党员”与“民主党派”之和≤“人员”中“总计”一列对应项的数据;

3、行业收入情况汇总表(表4)

(1)本表统计数截止统计年度12月31日,上报截止时间为次年3月31日(具体上报时间根据税务机关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

(2)单位默认显示单位名称,统计年度默认显示为上年度年份,上报时间默认显示为该报表提交的日期;

(3)收入总额=主营业务合计+其他收入合计;

(4)“

(一)主营业务合计”、“1、涉税服务业务”、“2、涉税鉴证业务”由公式计算而得到,无须手动填写;

(5)“主营业务合计”=“1、涉税服务业务”+“2、涉税鉴证业务”;

(6)“主营业务合计”户次=“1、涉税服务业务”户次+“2、涉税鉴证业务”户次;

(7)“1、涉税服务业务”=其下“

(1)代理税务登记”至“(11)其他涉税服务业务小计”共11项之和;

(8)“1、涉税服务业务”户次=其下“

(1)代理税务登记”至“(11)其他涉税服务业务小计”共11项户次之和;

(9)“2、涉税鉴证业务”=其下“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至“(5)其他涉税服鉴证业务小计”共5项之和;

(10)“2、涉税鉴证业务”户次=其下“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至“(5)其他涉税服鉴证业务小计”共5项户次之和;

(11)“(5)其他涉税服鉴证业务小计”下面的三行“其中:

…”各项都≤“(5)其他涉税服鉴证业务小计”的对应项;

(12)“支出总额”=其下“

(一)主营业务成本”至“(七)其他支出”共7项之和;

(13)“一、收入总额”等于表一中的“收入总额”,“三、利润总额”等于表一中的“利润总额”,均由表1自动获取;

(14)单位:

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事务所规模情况统计表(表5)

(1)本表统计数截止统计年度12月31日,上报截止时间为次年3月31日(具体上报时间根据税务机关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

(2)单位默认显示单位名称,统计年度默认显示为上年度年份,上报时间默认显示为该报表提交的日期;

(3)表4保存或提交后,表5会自动保存。

若表4被退回,表5也一同被退回;

(4)本年度收入总额=涉税服务收入+涉税鉴证收入+其他收入;

(5)“涉税服务收入”=表4中“1、涉税服务业务”的本年度金额数;

(6)“涉税鉴证收入”=表4中“2、涉税鉴证业务”的本年度金额数;

(7)“其他收入”=表4“

(二)其他收入合计”的本年度金额数;

(8)单位:

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行业鉴证业务情况统计表(表6)

(1)本表统计数截止统计年度12月31日,上报截止时间为次年3月31日(具体上报时间根据税务机关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

(2)单位默认显示单位名称,统计年度默认显示为上年度年份,上报时间默认显示为该报表提交的日期;

(3)表6中“调增应纳所得税额”和“调减应纳所得税额”的填报口径:

以纳税人为计算单位,对同一纳税人,根据税务师事务所为纳税人实际调增或调减的应纳税额之差的绝对值填列。

如调增大于调减,在“调增应纳所得税额”栏中填报;调减大于调增,在“调减应纳所得税额”栏中填报。

对不同纳税人,应按税务师事务所为不同纳税人实际调增或调减的应纳税额之差的绝对值,在“调增应纳所得税额”和“调减应纳所得税额”栏中分别填报,不能相抵。

(4)“调增应纳所的税额”与“调减应纳所得税额”两项控制非负数填写;

(5)“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金额=“调增应纳所得税额”金额+“调减应纳所得税额”金额;

(6)“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户次=“调增应纳所得税额”户次+“调减应纳所得税额”户次;

(7)在“其他鉴证业务小计”明细项目中的“(四)其他”,反映不属于“其他鉴证业务小计”中

(一)、

(二)、(三)明细项目的其他鉴证业务情况。

(8)“其他鉴证业务小计”=“其中: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鉴证业务”+“

(二)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证业务”+“(三)研发费加计扣除鉴证业务”+“(四)其他”;

(9)金额不为零的对应户次不能为0或空;

(10)单位:

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协会

武汉中税通软件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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