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度测绘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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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度测绘工作总结

重庆市规划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10年度测绘工作总结

来源:

重庆市规划局时间:

2010-11-1513:

45

【大中小】

  根据国家测绘局印发的《全国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测绘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国测人发〔2009〕39号)要求,我局在认真学习和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局目标管理工作任务的通知》,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对各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测绘工作取得明显进步,达到了预期目标。

按照国家测绘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国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测绘工作考评的通知》(国测人发〔2010〕48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测绘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梳理,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测绘局各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国家测绘局的重要工作部署。

积极做好重庆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获七部委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配合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了重庆全市域3300余幅第二代1∶1万数字化地形图和覆盖重庆市主城区的5000余幅1∶2000数字化地形图;编制完成《重庆市测绘事业发展暨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二个五年专项规划》,正上报市政府审批;举办乙级测绘资质单位互联网地图安全审校人员培训班,并按规定开展了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的办理工作;编制完成重庆市测绘应急保障预案,成立了重庆市地理信息应急服务分队,建立了应急保障服务机制,我局完成的“应急服务平台”获国家局科技进步二等奖;按要求积极配置无人机航摄设备做好推广应用工作,经近一年的努力,我市所有甲级单位都配备了无人机并在应用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完成了国家局重点项目——三峡库区空间信息集成平台建设,获国家局、重庆市、湖北省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评价;积极开展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除完成项目要求的技术标准的编写工作外,今年4月我局在全国率先开通了“重庆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该系统获本年度GIS金奖;认真推进“数字城市”建设试点、云阳县社会主义新农村测绘保障工作项目、300个乡镇“一镇一图”工作和少数民族边远地区测绘补助项目,均达到预订的目标取得重大的进展;认真落实涉密测绘成果提供审批和使用要求,积极与国家测绘局进行沟通,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有关要求;完成所有甲级以下测绘资质的复审换证工作,并配合国家测绘局完成甲级测绘资质的复审换证工作;认真改进重庆测绘网站,在国家局的考核中名列第七位;积极参加援疆工作,向新疆测绘局捐赠14台笔记本电脑;加强测绘法制建设工作,起草的政府规章《重庆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已报市政府审批。

加强测绘执法工作的力度,落实专职人员将测绘执法中队扩充为测绘执法支队,全年完成违法测绘案件查处7件,该执法支队查处的“重庆市大陆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测绘资质制作电子地图案”被国家局列入十大违法典型案件之一;扩大测绘宣传阵地,积极做好《中国测绘报》征订工作,获《中国测绘报》组织征订先进集体的表彰。

  

(二)积极参加国家局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局会议和活动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参会人员,及时回执参会人员名单,同时按照要求认真准备会议材料,做好会议和活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例如:

在全国测绘局长会后及时召开全市测绘工作会,传达李克强副总理对测绘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国测绘局长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局的重要工作部署,对本年度的工作任务进行布置;按要求派人员参加国家局组织的测绘工作务虚会、半年测绘工作总结会、1∶25万公开版地形图发布会、“天地图”网站开通仪式、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等重要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部署相关工作。

  (三)及时上报和沟通重要工作信息。

按照要求及时向国家测绘局报送测绘半年工作总结、“十一五”测绘科技与外事工作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和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按照要求及时通过直报系统和纸质文件报送测绘事业单位专项统计调查、测绘人才队伍专项统计调查、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统计调查和测绘统计2009年年报以及2010年半年报,同时及时报送测绘事业“十二五”规划、三峡库区空间信息集成平台建设、“数字永川”和“数字长寿”两个数字区县试点情况和“8.29”测绘法宣传情况等重要工作信息。

  (四)提高上报国家测绘局公文质量。

严格按照公文起草要求,从经办人、处室领导、办公室和局领导各个环节进行层层把关,提高公文的质量,保证按照规定的行文程序和文件格式上报公文,保证了公文质量,提高了办事效率。

一年来,我局共上报国家测绘局请示、报告、函等公文46件,未出现不符合规定程序和格式的情况。

  (五)认真做好信访和维稳工作。

在日常测绘管理工作过程中,我局沉下基层,充分了解测绘单位的不稳定因素,服务上门,尽量解决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对群众的信访提出的问题,按依法行政和尽量满足民生的要求进行妥善答复和处理,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进京上访事件,也未收到国家测绘局转来的信访材料。

  (六)全部落实区县测绘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责。

我局全部落实了区县测绘行政管理职责,主城九区由重庆市规划局直管,31个远郊区县中有25个由规划局履行测绘行政管理职责、9个区县由建委行使履行测绘行政管理职责,31个远郊区县建委或规划局都设立了测绘管理科,配备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测绘行政管理工作。

  (七)认真指导和督促区县测绘管理工作。

针对区县测绘行政管理部门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我局持续不断的加强对区县测绘管理的指导工作。

连续多年坚持举办区县测绘管理干部培训班,对区县测绘管理干部在测绘技术知识和行政管理工作方面培训;举办了全市测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125名测绘执法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93人申领了国家测绘局测绘执法证;在全局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中,市局领导带队分组分片到各区县走访、调研,及时了解区县测绘工作的困难,排忧解难,指导工作;在日常管理中,测绘处结合测绘成果保密检查、数字永川、数字长寿和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等工作及时对区县进行指导;将区县测绘管理工作的考核一并纳入区县规划工作目标责任书中,该责任书每年年初由市政府与区县政府签订,平时和年中进行不定期检查,年终进行考评,督促区县提升测绘管理水平。

  二、加强测绘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一)不断加强测绘法规建设。

《重庆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办法》纳入了重庆市2010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经过2009年的立法调研,今年上半年拟定了《重庆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初稿,并上报市政府,现市政府正在组织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将及时报送国家测绘局备案。

除此之外我局还制定完成了局规范性文件《重庆市规划局关于报建地形图的技术要求》并发布使用。

  

(二)坚持推进测绘依法行政。

我局的法制建设工作自2002年以来,一直坚持“两个小组”、“一个委员会”的领导格局。

“两个小组”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法规建设领导小组,“一个委员会”为行政复议委员会。

“两个小组”和“一个委员会”均由局长亲自担任组长或主任。

根据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中确定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及各项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稳步地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落实测绘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教育宣传工作。

紧紧围绕国家测绘局中心工作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如“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互联网地图清理”、“地图市场整顿”、“测绘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数字城市”等等。

今年10月按时向国家测绘局报备了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同时结合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对测绘单位开展测绘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今年我局组织力量修订了《重庆市规划局依法行政手册》,该手册涵盖了我局内部行政管理、测绘行政许可(审批)等所有事项及其相关程序,按规定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成为在职职工及新进职工必备的工作指导性书籍,也是社会公众了解测绘工作的指南。

并且将测绘行政审批事项及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责任单位、办理结果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等材料通过宣传栏、触摸屏、网页、宣传册、公示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

  我局在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基础上,对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在已确立的行政执法机构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制度、奖励制度、执法联动制度等5项制度之外,建立了行政应诉和复议工作制度。

  我局在重庆市规划监察执法总队设立了专职测绘执法支队,配置了专门人员、车辆和设备,制定了《重庆市测绘行政案件执法文书》,建立了《重庆市测绘执法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完成了重庆市测绘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编制了《测绘法律法规汇编》。

  (三)不断加强测绘法宣传教育。

年初制定法制宣传计划,并纳入相关处室和单位的目标责任书。

组织实施过程中,继续巩固和加强以市局机关报建窗口、市规划局公众信息网和测绘网以及市规划展览馆“三大阵地”建设,广泛宣传测绘法律法规,及时反映全市测绘动态。

同时,邀请市局领导和法律专家利用法制宣传月、周、日,为区县领导及测绘管理人员宣讲普法,积极宣传《行政许可法》、《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测绘成果管理条例》、《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此外,在局电子政务平台上建立了政策法规检索系统,组织专人及时更新录入新近颁布以及测绘管理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分析。

  为了确保测绘法制建设顺利推进,我局在每年预算中专门安排了含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在内的法制建设工作经费预算。

对测绘普法工作实行实报实销,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每年“8.29”“12.4”全国测绘法和法制宣传日,我局都发动各区县测绘管理部门和各测绘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在本地区、本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测绘、推广测绘应用。

积极组织全市测绘行业参加国家测绘局组织的“苍穹数码杯”测绘行业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共投稿27篇。

我局定点在主城繁华地区设立宣传站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制作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测绘知识、国家版图和测绘高新技术的展板,设立宣传充气柱,展出无人机实物、播放测绘宣传录像,设立咨询台,进行媒体权威发布。

通过媒体的报道,并向广大市民发放测绘法制宣传资料和便民地图,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加强基础测绘管理

  

(一)测绘发展规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按国家局的要求编制“十一五”规划,2006年我局开始编制《重庆市测绘事业发展暨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一个五年专项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2007年3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报国家测绘局备案。

“十一五”规划内容涵盖了全部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内容。

我局在制定每年测绘年度计划时都是依据“十一五”规划,并且在制定本年度计划的同时,对上年度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了解规划的实施进度和情况。

根据国家局的要求,我局认真谋划“十二五”规划,目前已完成《重庆市测绘事业发展暨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二个五年专项规划》的编写,该规划涵盖了基础测绘发展规划的全部内容,正在按规定上报市政府批准后报国家测绘局备案。

为评价基础测绘的执行情况,我局按《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了“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工作,形成报告评估报国家测绘局和重庆市财政局,参加了在昆明展开的“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工作会。

  

(二)保证基础测绘经费的投入。

市财政建立了稳定的基础测绘经费投入机制,将基础测绘经费纳入每年的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并力争基础测绘经费投入保持逐年增长。

一些重大测绘项目经费也得到了及时落实,保证了全市1∶1万地形图更新、现代测绘基准建设等一批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在“十一五”期间,我市市级财政共向基础测绘投入经费2.03亿元,较“十五”增涨150%,使我市的基础测绘工作能够有效的开展。

  (三)按时按质完成基础测绘项目。

我局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对每项基础测绘项目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并纳入本年度目标责任书。

同时按照项目合同管理方式,对基础测绘项目签订合同,规定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要求以及经费的分期划拨等内容,对基础测绘项目进度和质量实施了有效控制,保证项目按时完成,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签订的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经费,支付手续符合会计规定。

为保障测绘经费的正常使用,我局还建立了测绘项目审计制度,测绘专项完成后请财政部门审计,一般项目由局监察室和财务处对生产单位进行审计。

  (四)积极推进“数字城市”、“新农村测绘保障”等国家试点示范项目。

我局积极向国家测绘局申报“数字城市”、“新农村测绘保障”等国家试点示范项目。

国家测绘局批准了重庆市两个“数字城市”试点项目即“数字永川”和“数字长寿”,以及云阳县新农村测绘保障示范项目的实施,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进行有效的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制定有详实的任务进度计划,对任务进度和质量进行控制,按计划完成了任务,达到预期目标,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支付项目经费,支付手续符合会计规定。

云阳县新农村测绘保障示范项目在国家测绘局组织的专家检查中得到高度的评价,目前已通过我局组织的验收;“数字城市”试点项目正在按要求积极推进,“数字永川”和“数字长寿”两个项目预计2010年底按时全部完成。

  (五)积极做好国家基础航空摄影相关配合工作。

在实施“数字永川”和“数字长寿”试点项目过程中,我局积极做好国家测绘局组织实施基础航空摄影的相关配合工作。

为进行三峡库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而向国家局申请的1∶10000航空射影项目共万余平方公里和2.5米分辨率Spot卫星影像7万平方公里已充分应用于系统建设,我局正在组织利用该项目的航片应用于1∶5000地形图的生产之中。

在地方影像数据采集工作方面,我局制定了《重庆市规划局遥感规划》对高、中、低空的影像获取均做了详细的覆盖计划并制定了的详实的任务进度安排。

在高空数据的采集方面,截至9月15日,主城已经采集到1400多平方公里,后续正在加紧采集中;在低空数据的采集方面,我市的测绘生产单位已完成无人机航摄1640平方公里,除此之外市地理信息中心与有关企业签订了2010年区县规划区低空采集合同,制定了2010年区县规划区低空采集进度及采集优先级。

在合同中都明确了任务计划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预算合理、支付程序、进程符合要求和规定、支付手续符合会计规定。

  (六)认真做好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和测绘计量管理工作。

重庆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站负责我市测绘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了《重庆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办法》、《重庆市勘察测绘质量监督站暂行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依据国家的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查工作。

根据国家测绘产品质检工作和我市实际情况,质检站每年都制定年度计划,并将年度计划工作纳入目标责任书进行管理。

积极开展测绘产品质量大检查活动,根据国家局部署今年对甲级测绘单位市勘测院进行了专项质量检查。

重庆市测绘计量检定站负责我市测绘仪器的计量检定工作,建立了计量标准,得到市技术监督局的检定授权。

从事测绘计量检定的人员全部通过了国家测绘局的资格认证。

目前我市测绘计量检定工作开展良好,正逐步有序推进。

  (七)确保测绘生产安全。

我局高度重视测绘生产安全工作,成立了由局领导为组长的测绘生产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重庆市规划局测绘安全生产条例》,年初专门发文强调安全生产,利用各种会议特别是测绘工作会对测绘安全生产进行宣传,要求测绘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并要求各测绘生产单位每年自行安排2-3次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测绘管理处不定期对测绘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走访检查,督促安全措施落实,确保了我市测绘生产安全有序开展,安全形势良好,今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努力加强科技与国家合作管理

  

(一)积极推进测绘科技创新。

我局总工办具体履行科研管理职能,测绘科研技术队伍主要依托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即重庆市勘测院和重庆市地理信息中心,其中市勘测院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授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市科协批准在市地理信息中心的基础上联合市内高校成立了重庆市地理空间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我局十分重视测绘科技创新工作,制定了《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规划局科研奖励评选办法》,建立了测绘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保证了科研经费的稳定投入,科技投入经费在部门总经费中的比例超过了5%,测绘专业人员数占我局测绘单位人数比例达到了80%。

我局几年先后承担了国务院应急办、交通部、科技部、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以及国家863计划子课题等一大批部省市重大科技项目,获得国家行业级奖15项,省市级奖7项,发表科技论文近两百篇,其中重庆江北区寸滩立交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获2009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城市勘测工程一等奖,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辅助决策地理信息系统获中国GIS协会优秀工程银奖,重庆市省级应急平台和城市应急联动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获中国地理信息科技进步二等奖。

国家发改委“国产卫星产业化应用项目”,为我国国产卫星在社会化应用方面提供了成功范例;建设部数字城市试点项目“高新区数字城管系统”,开创了我国山地城市数字管理新模式;国务院应急办“重庆市省级应急平台与应急联动研发与示范”,为全市应急平台建设提供了原型;“重庆市城乡统筹规划地理信息平台”,成为我市协调跨区域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的基础。

“三峡库区综合信息空间集成平台”,是我国首次跨区域合作建设的三峡库区统一公共服务的地理信息应用平台基础。

  

(二)努力推进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管理。

我局认真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制定了《关于在测绘生产中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技术标准的通知》,通过日常质量检查和到各测绘单位走访检查各测绘单位贯彻执行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情况,每年都开展测绘新规范新标准的培训活动。

大力宣传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并在日常管理中认真贯彻实施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

及时指导各区县测绘部门开展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

组织编制完成了《重庆市基础地理信息电子数据标准》、《重庆市地理空间信息内容及要素代码标准》等标准。

其中《重庆市基础地理信息电子数据标准》地方技术标准、《重庆市地理空间信息内容及要素代码标准》正在进行地方标准的报批和工作。

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参与了《地下管线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目录》等国家标准的编制,《高程控制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平面控制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大比例尺地形图质量检验技术规程》、《全球定位系统RTk测量规范》等行业标准编制工作。

  (三)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报、审批、组织、管理出国(境)团组及人员,严格执行外事工作“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局系统工作人员出国(境)都必须由党组书记签字审查,市管领导出国(境),报送市委进行政审。

加强对参团人员的外事纪律教育,出行前召开行前会,严肃外事纪律,并邀请国家安全局人员进行国安教育,同时每次出国(境)时,统一由专人保管证照,回国后交还至市外办。

积极参与和开展国际合作,与法国图卢兹市开展了航天遥感和GIS应用研究合作,积极参加国家测绘局组织国际学术会议等国际交流活动。

  五、认真做好测绘成果管理和分发服务

  

(一)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我局积极与市卫生局、市交委、市公安局等7个掌握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的部门签订了共建共享协议,交换数据达20余次,建立了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重庆市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重庆市动监110应急指挥系统等10个合作项目。

  

(二)认真编制并定期公布测绘成果目录以及目录服务系统建设。

认真做好重庆市测绘成果网络分发服务系统的建设工作。

2008年建成了重庆市测绘成果网络分发服务系统。

2009年和2010年及时更新和补充新生产测绘成果的元数据目录,定期发布测绘成果目录。

同时推进区县目录服务系统的建设工作,目前正在永川和长寿两个县进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在全面推广。

  (三)努力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将重庆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市规划局基础测绘项目计划,经费统一纳入安排,二是市政府每年从城维费和经信委的费用中定额补助150万元作为平台的维护和数据更新费用。

制定了《重庆市地理空间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总体设计方案》,现已完成原型系统的搭建。

2010年4月,重庆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已正式开通。

该系统已与市政府电子政务内外网进行了互联,开展了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等10个平台应用示范工作,较好地服务于政府部门和社会各行业的应用。

  (四)积极做好测绘成果应用服务。

通过接入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市应急平台,为市委市府和其他政府部门提供在线地理信息服务,为市委市府科学决策制作重庆市地形和两江新区模型。

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领导机关用图的编制工作,为满足市级领导机关调研市情、对外接待和召开重要会议的需要,制作提供了接待专用图、调研专用图1600余张,合计30余次。

按照国家测绘局部署,组织编制了《重庆市领导机关工作用图》,其包含重庆政区、重庆交通等16种。

为市或区县领导机关了解市情和县情,处理突发事件,进行宏观管理决策提供了地图和测绘保障服务。

  (五)认真做好测绘应急保障服务机制建设。

我局成立了重庆市规划局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测绘管理处,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成立了重庆市地理信息应急服务队,是重庆市应急服务总队八个应急服务组成队伍之一。

编制了《重庆市规划局测绘应急保障预案》,并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预案演练,对我市测绘应急保障能力进行了检验。

该预案加强了测绘应急保障的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将测绘应急保障资金纳入预算,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对测绘应急的稳定投入机制。

同时在重庆市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建立了应急地理信息服务平台—重庆市政府应急平台,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添置了高性能越野车、便携式计算机、GPS接收机等设备,及时更新了应急保障设施。

  (六)认真做好测绘成果汇交。

制定了《重庆市测绘成果汇交管理办法》(草案),并将有关研究成果应用于测绘成果的汇交管理工作中,规范和监督测绘成果汇交行为。

采取财政拨款项目合同明确规定强制约束汇交和将测绘成果汇交与重庆市勘察测绘质量监督捆绑等措施,认真落实了测绘成果汇交政策。

2010年,共计接收12大项重庆市测绘生产项目成果汇交,其中包括1∶500地形管线项目600项,重庆市测绘工程成果400项。

在年末通过对照当年测绘生产合同,对尚未汇交归档的项目进行了清查,向项目承担单位催交测绘成果,及时开展成果汇交专项检查。

  (七)认真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提供。

通过“规划在线”网站、“数字重庆”网站和《依法行政手册》,我局向社会公布和明确了测绘成果提供行政审批各环节具体要求,明确了我局负责测绘成果管理机构统一办理审批事项,并提供申请表格下载,方便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

我市涉密测绘成果由市规划局统一审批,窗口设置在市地理信息中心,涉密测绘成果统一保管在市地理信息中心,涉密测绘成果实行管用分开制度,保证了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

  (八)加强测绘成果保密管理。

我局成立了保密委员会,由分管局领导任主任,制定出台了《重庆市规划局机关保密管理办法》等保密管理制度,并将所有涉密测绘资料进行了汇编,制订了《保密工作规则》并张贴上墙。

同时,还制订了《机房管理制度》、《中心机房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对机房保密管理进一步细化。

在测绘档案管理方面,重庆市规划测绘档案馆(测绘部分)保管着全市测绘成果资料,地点设在市地理信息中心。

市规划局和市地理信息中心制定了相应的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了保密管理制度,同时对存放测绘成果的机房进行改造,购置了防磁柜、精密空调等设备,完善了安全保密措施,确保测绘成果的安全。

严格执行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批制度,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能。

及时做好对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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