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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规定

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规定

 

编制:

安全环保健康部

审核:

审批:

受控状态:

受控

 

2021-3-20发布2021-3-20实施

 

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危险作业的管理,落实各单位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危险作业的各项标准和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公司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辖区内所有危险作业。

3.危险作业定义

危险作业是指在安装、生产、工作中具有较大危险性,易发生中毒、窒息、灼烫、触电、坠落、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等事故的作业。

根据作业风险的大小将危险作业划分为三级,即一级危险作业、二级危险作业、三级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

(一)高处作业:

指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二)临时用电、供电和带电作业;

(三)动火作业:

指在有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的禁烟火区,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四)有爆炸、燃烧危险的作业;

(五)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六)有限空间作业:

指进入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空间内的作业;

(七)吊装作业:

指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八)动土作业:

指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挖掘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九)断路作业:

指在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十)盲板抽堵作业:

指在设备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作业;

(十一)符合危险作业条件的其他作业。

4.管理要求及分级标准

4.1管理要求

高处作业执行《高处作业管理制度》附件5

动火作业执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附件6

有限空间作业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附件7

吊装作业执行《吊装作业管理制度》附件8

断路作业执行《断路作业管理制度》附件9

动土作业执行《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件10

交叉作业执行《交叉作业管理制度》附件11

其他危险作业执行《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规定》

4.2分级标准

4.2.1、一级危险作业:

(一)10人以上(含10人)同时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或同在容器等其他有限空间内的作业;

(二)2个及以上单位联合作业;

(三)110千伏及以上的输配电设备、设施的检修;

(四)易燃易爆场所及其输送管道的清理、检修施工作业;

(五)有中毒或跌落深埋、窒息等危险的检查和维修(如清仓、清槽(罐)、清库、清烟道等);

(六)10人以上(含10人)于夜间或恶劣天气的情况下的室外作业;

(七)其他存在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

4.2.2、二级危险作业:

(一)3~9人同时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或同在容器、炉窑等其他有限空间内作业;

(二)本单位内2个车间及以上联合进行的检修或施工作业;

(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而又未能达到一级的其他作业。

4.2.3、三级危险作业:

(一)车间内部两个班组以上联合进行的检修或施工作业;

(二)存在一定危险因素,而又未能达到二级的其它作业。

5.危险作业管理职责

5.1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督促项目作业单位及其他相关各方认真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负责安全措施(方案)的审批,对安全措施(方案)不完善和落实不到位或安全作业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同意作业;

(二)负责审查相关专业资质、安全资质,严禁不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安全资质的单位承揽危险作业项目;

(三)负责组织危险作业的审批;

(四)下达任务指令的同时,对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五)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全面负责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业务归口的危险作业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5.2作业单位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标准及制度,制定和落实项目安全措施(包含安全作业、应急救援等措施);

(二)认真做好作业人员个体防护和现场安全确认,禁止违章和冒险蛮干;

(三)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及现场安全监护人;

(四)对承担的作业任务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

5.3作业所在单位的职责:

负责为危险作业创造必要的安全条件,危险作业开工前,向作业单位进行作业现场危险危害因素、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等安全告知和交底,并配合项目作业单位做好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认和监督管理工作,发现违反危险作业管理规范的要及时纠正或制止。

5.4现场安全负责人的职责:

(一)到现场核实作业环境、条件,进行危险源辨识,并负责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确认参加危险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禁止安排有职业禁忌症和身体状况不良的人员参加;

(四)负责组织安全培训或交底工作,组织员工按照经批准的安全措施方案操作;

(五)确保危险作业现场和工器具满足安全要求;

(六)对危险作业现场的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

5.5安全监护人的职责:

(一)逐项落实已审批的安全措施;

(二)对现场作业的劳动防护用品、工器具、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并正确使用;

(三)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醒;

(四)负责保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五)严禁擅离职守,离开现场应报告现场安全负责人,由现场安全负责人指派其他人员接替监护工作,并交接清楚相关事项;

(六)佩戴明显的标志,对危险作业现场负责全程监护,并形成照片、录像等资料留存;

(七)安全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5.6危险作业人员的职责:

(一)严格按照“危险作业审批单”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进行作业;

(二)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到位,不得冒险作业;

(三)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应急工具;

(四)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五)危险作业人员要时刻注意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落实,发现不安全行为或状况时,作业现场人员有权停止危险作业。

5.7生产部、安全环保健康部配合做好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发现违反危险作业管理规范的要及时纠正或制止。

6危险作业现场管理要求:

6.1作业前,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现场检查和确认作业审批单及相关手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6.2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具、原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做到配备齐全、合理使用、安全可靠;

6.3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现场应整洁有序、道路畅通,设置危险作业现场管理标识牌及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并进行物理隔离,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6.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执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作业完工后,应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

6.5现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监护人应对已审批的安全措施逐项落实,共同确认无误并共同签字后,作业负责人方可下令开始作业,以保证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执行。

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巡视、监控,对作业现场防护用品、工器具、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提醒,纠正违章作业,在遇到危险时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采取现场处置措施;

6.6环境复杂场所的危险作业执行应答确认制,在同一场所或同一台(套)设备设施上同时作业的人员,若一方的工作或行为可能危及另一方的安全时,应在行动前,用明确的、规范的联络信号通知相关各方人员,待得到明确答复安全无误后,方可通知相关各方采取行动。

现场安全监护人要对作业全过程进行安全监护,不得脱岗;

6.7因工作变化一般作业变为危险作业时,应按危险作业种类和管理分工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作业。

7危险作业结束后的要求:

7.1作业完毕后,必须确认工作现场(重点确认设备内部)作业人员全部撤出和无遗忘工具、器具、螺栓等物品;

7.2确认作业结束,作业人员向有关人员进行交底和通告作业结束,对相关手续进行核销后,拆除各种警示标志。

7.3现场安全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应将该作业相关书面资料和视频资料整理交作业审批单位存档。

8.管理考核

8.1各单位应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审批管理,一事一批,建立审批档案,并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未按要求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发生事故的,有关事故责任者按照企业及公司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8.2各单位应建立危险作业目录,并定期更新,报安全环保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二级以上危险作业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所有资料归档备查。

危险作业目录更新不及时,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8.3危险作业没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或不按标准程序进行审批的,对责任单位、责任者进行考核。

9、本制度至下发之日起执行,同时制度汇编24《高处作业管理制度》、25《动火作业管理制度》、26《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29《吊装作业管理制度》、30《交叉作业管理制度》、65《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作废,执行新制度。

附件:

1.危险作业分级审批流程

2.一级危险作业审批单

3.二级危险作业审批单

4.三级危险作业审批单

5.《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6.《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7.《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8.《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9.《断路作业管理制度》

10.《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交叉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分级审批流程

作业单位安全员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涉及)

作业单位主管

作业部门分管安全副职

作业部门负责人

安全环保健康部

公司分管安全

负责人

公司主要

负责人

风险辨识

及控制措施

三级危险作业

一、二级、危险作业三级危险作业

二级危险作业

一级危险

20人以上

一级危险作业

30人以上一级危险作业

审核

三级危险作业

二级危险

作业

20人以上

一级危险作业

30人以上一级危险作业

审批

三级危险

作业

二级危险作业

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负责人审批外的一级危险作业

负责20人以上一级危险作业

30人以上一级危险作业

现场监护

3人以上三级危险作业、二级危险作业

10人以上二级危险作业

负责20人以上一级危险作业

30人以上一级危险作业

注:

①未规定现场监护人员的由作业部门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②相关方一、二、三级危险作业由业务归口及属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安全环保健康部负责审批相关方二、三级危险作业。

③相关方20人以上一级危险作业由安全环保健康部审核,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审批。

④相关方30人以上一级危险作业由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

附件2:

一级危险作业审批单

作业

单位

作业

内容

作业

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作业

地点

作业人数

危险作业类型(请在选择的小方框打“√”):

□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拆除作业□临时用电作业

□交叉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其他危险作业:

主要危险、危害因素(请在选择的小方框打“√”):

□粉尘□静电□有毒□高温□灼烫□窒息□高压□触电□辐射□噪音□振动□淹溺

□易燃易爆□旋转设备□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腐蚀性□物体打击□埋没

□车辆伤害□其它:

 

风险辨识:

 

控制措施:

 

编制人:

审批人:

作业

单位

现场安全监护人:

 

签字:

联系电话:

现场安全负责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审批

单位

审核部门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审核部门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审批部门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注:

1.办理审批时,必须附安全措施及方案。

2.本表一式四份,作业单位及审批单位(部门)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一年。

附件3:

二级危险作业审批单

作业

单位

作业

内容

作业

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作业

地点

作业人数

危险作业类型(请在选择的小方框打“√”):

□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拆除作业□临时用电作业

□交叉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其他危险作业:

主要危险、危害因素(请在选择的小方框打“√”):

□粉尘□静电□有毒□高温□灼烫□窒息□高压□触电□辐射□噪音□振动□淹溺

□易燃易爆□旋转设备□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腐蚀性□物体打击□埋没

□车辆伤害□其它:

 

风险辨识:

 

控制措施:

 

编制人:

审批人:

作业

单位

现场安全监护人:

 

签字:

联系电话:

现场安全负责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审批单位

分管安全副职审核意见:

(签字)

年月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注:

1.办理审批时,必须附安全措施及方案。

2.本表一式四份,作业单位及审批单位(部门)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一年。

附件4:

三级危险作业审批单

作业

单位

作业

内容

作业

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作业

地点

作业人数

危险作业类型(请在选择的小方框打“√”):

□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拆除作业□临时用电作业

□交叉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其他危险作业:

主要危险、危害因素(请在选择的小方框打“√”):

□粉尘□静电□有毒□高温□灼烫□窒息□高压□触电□辐射□噪音□振动□淹溺

□易燃易爆□旋转设备□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腐蚀性□物体打击□埋没

□车辆伤害□其它:

 

风险辨识:

 

控制措施:

 

编制人:

审批人:

作业

单位

现场安全监护人:

签字:

联系电话:

现场安全负责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审批单位

作业部门主管审核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作业部门分管安全副职审批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注:

1.办理审批时,必须附安全措施及方案。

2.本表一式四份,作业单位及审批单位(部门)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一年。

附件5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区域内的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高处作业的申请、审批以及作业过程的管理。

3定义

3.1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2坠落高度基准面

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3.3异温高处作业

异温高处作业是指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设计计算气温5℃及以上的温度。

3.4带电高处作业

带电高处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分级及审批流程

原则上按照AQ(3025—2008)中高处作业的分级管理同时结合风险情况进行分级,具体如下表。

序号

高处作业级别

判定标准

审批流程

1

特高级

1、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2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3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4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5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6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7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8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申请

审核

审核

审批

作业部门、施工单位

安全环保健康部、(涉外施工、作业,业务主管部门先审核、再到属地管理部门审核)

分管安全、业务副总经理

总经理

作业单位负责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及制定有效控制措施,确保持证上岗,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风险告知培训,负责人负责进行现场监护及安全措施确认,负责办理许可证。

负责确认申请部门是否开展风险辨识、控制措施是否存在缺陷,提出意见要求,负责确认作业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规定。

现场进行监护。

现场进行监护。

对辨识出的风险及控制措施再确认。

对风险控制措施费用提供保障。

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管

2

三级别

1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

2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3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4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5在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

6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上的高处作业。

申请

审核

审核

审批

作业部门、施工单位

涉外施工、作业,业务主管部门先审核、再到属地管理部门审核。

安全环保健康部

分管安全、业务副总经理

作业单位负责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及制定有效控制措施,确保持证上岗,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风险告知培训,负责人负责进行现场监护及安全措施确认,负责办理许可证。

负责确认申请部门是否开展风险辨识、控制措施是否存在缺陷,提出意见要求,负责确认作业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规定。

现场进行监护。

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管。

 

3

 

 

二级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不包含日常行车点检、维护)。

 

申请

审核

审批

作业车间、施工单位

作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

安全环保健康部

作业车间负责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及制定有效控制措施,确保持证上岗,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风险告知培训,负责人负责进行现场监护及安全措施确认,负责办理许可证。

负责确认申请部门是否开展风险辨识、控制措施是否存在缺陷,提出意见要求,负责确认作业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规定。

现场进行监护。

 

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管。

 

4

 

 

一级

 

作业高度在2~5米(包含日常行车点检、维护)

 

申请

审核

审批

作业班组、施工单位

作业单位主管(涉相关方业务,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

作业部门负责人

作业车间负责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及制定有效控制措施,确保持证上岗,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风险告知培训,负责人负责进行现场监护及安全措施确认,负责办理许可证。

负责确认申请部门是否开展风险辨识、控制措施是否存在缺陷,提出意见要求,负责确认作业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规定。

现场进行监护。

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管。

其它:

生产部负责对有多个作业交叉进行时的统一协调和统一管理,以及现场安全生产组织。

高处安全作业证需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1年。

高处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为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

 

5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5.1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5.1.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中,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5.1.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5.1.3作业部门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5.1.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5.1.5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1.6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5.1.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完好后才能投入使用。

5.1.8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

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5.1.9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进行的高处作业)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有毒物浓度不明。

5.10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5.11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5.12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2811的要求等,并在作业前检查确认。

5.13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

5.14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5.15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

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

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5.16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4053.1和GB4053.2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7059和GB12142的要求。

5.17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踏板不得有缺档。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5.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5.2.1高处作业应设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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