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HB新能源开发有限专家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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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HB新能源开发有限专家管理办法
国电电力HB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建设一支专业素质高、业务技术精、创新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且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专家队伍,为建设一流企业提供人才保证,根据国电电力HB新能源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管理原则
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在职能部门和技术岗位上工作,并被选聘为公司各级专家的人员。
公司建立公司首席专家、高级专家、中级专家和初级专家四个层级的专家队伍。
专家管理遵循的原则:
1.坚持主体业务突出、规模适度和结构优化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与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考核激励与动态管理的原则。
5.坚持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技术优势的原则。
第二条职责分工
建立总经理统一领导、人力资源处牵头实施,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整合公司人才资源、共享人才信息,发挥人才特长,共同做好公司专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力资源处是公司专家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专家管理办法的制、修订工作。
2.负责专家推荐人选的申报,公司专家选聘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3.组织专家岗位职责及年度与任期工作目标的拟定工作,并配合做好专家工作目标的拟定、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4.组织首席专家、高级专家、中级专家和初级专家业绩考核和聘期综合考核工作。
第四条公司计划经营部负责公司专家考核指标的确定,并配合公司人力资源处做好年度与聘期综合考核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职责
1.负责本单位(部门)专家参评人选的推荐工作。
2.负责对本单位(部门)首席专家、高级专家、中级专家和初级专家聘期综合考核。
3.负责对专家进行年度业绩考核与聘期综合考核。
4.负责本单位(部门)专家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公司专家的职责
1.参与公司管理提升、技术立项与计划编制和成果验收。
2.承担或参与管理提升方案、科研项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新管理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推广和应用。
3.负责或参与制定管理提升或项目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计划实现阶段发展目标。
4.培养后备人才。
专家在聘期内应培养2-3名后备人才,并签订培养协议。
5.开展管理与技术讲座。
首席专家、高级专家开展讲座每年不少于30学时,初级专家不少于15学时。
第二章选聘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七条选聘范围
各单位(部门)选派到规划计划、审计、人力资源、工程、信息、安全环保和生产等岗位专业人员。
第八条基本条件
热爱新能源事业,遵纪守法,学风朴实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高级职称,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业务与学术水平;
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及以上,身体健康;
岗位工作对从业资格有要求的,应具有相应职业资格。
第九条必备条件
首席专家
——近三年内取得下列条件或业绩之一:
集团公司科学技术一等奖或同等及以上奖励项目排名前5名者;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过能代表本专业先进技术水平的专业论文1篇及以上;主持解决公司的特大生产、技术问题或主持采用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方法、新技术,有效提高安全效益、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取得优秀业绩者;
——在管理、技术专业领域取得较大成就、有特殊贡献、有管理、技术创新成果,直接从管理、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10年及以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受聘(或曾受聘)担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受聘(或曾受聘)担任高级专家或者中级专家累计满2年;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资格满5年。
高级专家
——近三年内取得下列条件或业绩之一:
集团公司科学技术二等奖或同等及以上奖励;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核心期刊发表过能代表本专业当前技术水平的专业论文1篇及以上;负责本公司技术改造项目或采用新方法、新技术,对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有一定贡献者;
——了解管理、专业的发展方向,掌握本公司的相关关键技术,能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取得一定的科研(管理、技术改造)成果,在相应岗位工作8年及以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受聘(或曾受聘)担任中级专家、初级专家及以上职务;受聘(或曾受聘)担任;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管理、专业技术资格满2年。
中级专家
——近三年内取得下列条件或业绩之一:
荣获“集团公司技术能手”或同等及以上奖励;集团公司科学技术二等奖或同等及以上奖励;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解决本专业技术难题的能力;
——了解本专业的发展方向,掌握本公司的相关管理、技术知识,能解决技术难题,具有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在相应生产岗位(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岗位等)工作5年及以上;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
初级专家
——能够制定管理方案、排除关键技术障碍、重大设备安全隐患、消除设备质量通病,在相应生产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
——具备本专业(工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满2年
第十条选聘程序
(一)单位(部门)推荐。
1、个人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申报条件与要求自愿报名,向所在单位(部门)申请。
对专家岗位有要求的,推荐人选原则上在设岗单位(设岗项目或设岗的专业领域)产生。
2、单位(部门)推荐。
各单位(部门)按照参评条件、推荐指标等要求择优向公司推荐参评人选。
(二)资格审查。
公司人力资源处对各单位(部门)推荐人选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有效候选人。
(三)评审委员会评审
1、专业组评审。
由公司总经理和领导班子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总经理任委员会组长,委员会按专家岗位对参评人选进行选拔评审(若无合适人选,岗位暂可空缺)。
按照个人述职、提问与答辩、评价打分和投票表决等程序工作。
(1)提炼答辩试题。
评审面试答辩前,由评审组组长组织提炼面试答辩试题。
应区分专业和竞聘岗位职级,由对口专业每个评委出若干道题(2-3道),汇总后再集体讨论确定最终答辩试题。
鉴于面试时间关系,一般首席专家确定5-6道答辩题,高级、中级、初级专家确定4-5道答辩题。
提炼试题时,应根据申报岗位的职级,选取不同难度的试题。
对竞聘同一专业、同一职级岗位的,可出相同的答辩试题,也可出1-2道相同的试题,再根据竞聘者的专业方向及申报实绩材料出不同的试题,但应提醒评委注意统一评分标准。
出题方向可以是对公司目前某管理问题、设备技术原理的了解和改进建议、系统内某次事故的技术分析和处理方式、技术改造项目设计、相关技术的前沿发展情况、针对申报者本人业绩材料的问答等。
(2)申报人自我介绍。
答辩前,可由申报人作3-5分钟的自我介绍(可制成简单PPT格式,一边介绍一边播放),主要介绍其个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参与的技改等项目和取得的主要业绩等,对申报材料中已有的内容无需重复陈述,更不宜就某一项目或技术问题进行详细介绍,以免占用答辩时间。
(3)评价打分。
由主审评委根据参评人员的材料及了解情况进行全面介绍,各位评委结合参评人员的工作业绩和答辩等情况,对照量化评价标准,对参评人员进行量化评价打分。
(4)投票表决。
根据量化考核排序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限额指标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超过人数三分之二的人员为通过人选。
第十一条评审结果公示
将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选,按照本部和基层单位两个层次进行同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3天。
第十二条审批与聘任
将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报公司审定。
经公司审定的首席专家、高级专家、中级专家和初级专家,由公司总经理签发聘书,实施聘任,每届聘期三年。
第三章增聘及解聘
第十三条增聘
管理、技术专家需增聘的,由公司依据评审条件和程序进行,原则上按层级递进原则选拔。
专家聘期综合考核为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下届同级或高级别专家的增聘,但可参加下届低级别专家的增聘。
第十四条解聘
1.管理、技术专家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时解聘,并不得参加下届任何级别专家的选聘:
(1)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机密或盗卖技术成果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2)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3)触犯刑律受到刑法处罚,或违纪并受到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4)因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专家的。
2.管理、技术专家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时解聘,但可参加下届同级专家的选聘:
(1)承担的项目(课题)未通过评审验收的。
(2)借聘到公司以外单位累计工作半年及以上的。
(3)年度业绩考核低于70分的。
第四章培训与使用
第十五条专家能力提升
管理、技术专家的培训以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目的,突出实用性和前瞻性。
公司适时选派管理、技术专家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或考察,帮助其了解本专业领域技术发展动态,丰富和更新专业理论知识。
每年召开一次以科研成果发布、新技术推广经验介绍、生产适应性分析等内容为主题的学术、技术交流会,汇报成果,探讨专业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积极引导公司管理、技术专家参与本单位发展规划、科研计划和重大项目的调研及论证工作,为管理、技术专家开展管理、科技攻关、项目论证、解决技术难题等活动创造条件,力争在本专业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十六条管理、技术专家的职务
首席专家、高级专家在聘期内可担任主任助理及以下技术管理职务,但不得担任非技术类行政管理职务。
第五章待遇
第十七条岗位津贴
首席专家、高级专家、中级专家和初级专家的岗位津贴标准如下:
首席专家3000元/月,高级专家2000元/月,中级专家1000元/月,初级专家600元/月。
第十八条津贴发放
管理、技术专家自聘任的次月起享受岗位津贴,按月预发80%,年底依据考核结果兑现。
专家津贴从工资总额中列支。
专家每年享受一次带薪学术培训,具体由公司视专家的工作情况,统筹规划、分批分期安排。
第六章年度业绩考核与兑现
第十九条专家业绩考核
1.业绩考核内容。
专家与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
业绩考核分为管理课题、科研项目考核、日常工作考核、能力素质考核三项,权重分别为50%、35%、15%(具体考核标准尚待确定)。
2.业绩考核组织。
管理课题、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主要考核专家科研项目所列指标的完成情况;但人才培养、技术讲座两项指标所占权重各不得低于该项指标总权重的15%;能力素质由专家所在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负责考核,主要考核专家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与兑现。
专家每年考核一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档次。
考核结果作为津贴发放、专家增补、人才引进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考核结果为优秀,按专家津贴标准的100%兑现;考核结果为良好,兑现90%;考核结果为合格,兑现80%;考核结果不合格,不兑现。
第七章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条建立管理信息库
公司建立专家管理信息库,信息库内容包括管理、技术专家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和综合考核情况以及培训情况等。
第二十二条联系人制度
专家由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担任联系人。
联系人每季度至少与专家沟通一次,了解工作和学习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二十三条专家交流
公司依托网络培训平台公布各级专家的组成,介绍其基本情况、技术优势、专业特点以及所承担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发布其学术论文、著作和科研成果,开展学术交流与咨询活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13年10月7日起施行。
附件
国电电力HB新能源公司专家聘任登记表
所在单位:
姓名
性别
学历
毕业时间
现职称
取得时间
专家岗位
专家类别
□初级□中级□高级□首席
聘任种类
□新聘□续聘
津贴标准
元/月
聘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受聘人
意见
签字:
年月日
聘任人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年月日
人事
主管
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二份,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人事处(归档)各一份
国电电力HB新能源公司专家年度目标考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家岗位
聘任时间
专家类别
□初级□中级□高级□首席
年
度
目
标
任
务
计划项目名称
项目级别
完成期限
完成情况
临时增加项目名称
项目级别
完成期限
完成情况
所在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年月日
技术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年月日
人事主管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年月日
国电电力HB新能源公司专家解聘通知书
姓名
性别
现聘专家岗位
所在单位
原聘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单
位
解
聘
理
由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年月日
被
解
聘
人
意
见
本人签字:
年月日
公司
人事
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年月日
备注
注:
本表一式三份,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本人、档案(归档)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