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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报告

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报告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经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持续努力,全局在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以下是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报告根据国土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认真对照《通知》明确的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问题整改三个方面内容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

重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是我院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院各项工作规范化,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选择。

十八大以来,我院分别于2013年11月和20PC年4月缮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测绘院制度汇编》,包括了“党建工会纪检监察”、“行政管理”、“劳动人事安全生产管理”、“经济管理”、“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共六大部分,47小类。

全院党务、院务公开透明,全院的各项管理工作基本上做到了以制度为准绳,上行下效,严格贯彻执行。

二、落实制度执行情况

(一)公务接待方面

1、接待原则:

实行接待审批制度,接待部门填写《国土测绘院接待审批表》,由主管领导审批,未经领导批准费用不予报销。

、接待对象:

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洽谈业务的相关单位。

、公务接待标准:

早餐20元/人、正餐40元/人,不得提供烟酒,接待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公务出差方面

公务出差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控制和规范公务出差管理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PC〕299号)文件要求执行。

1、出差需有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的正式发文并经主管院领导批准。

、必须严格执行批准的时间、地点、内容,超出范围将按照违反规定处理。

、出差出行方式原则以乘火车为主,因需要和不可预见因素乘飞机者,公务机票购买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网站或代理机构购买。

、严格执行出差财务管理规定,出差报销单据必须齐全,超标准部分不得报销。

(三)公车管理方面

今年6月上旬,我院按照厅要求,开展了配备使用车辆情况清查工作,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厅部署进行车改。

在现行的公车管理上,我院坚持:

1、严禁公车私用、私驾;加强车辆使用管理,各部门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到办公室填写派单。

、双休日和节假日公车一律实行在单位集中封存。

确因工作需要动用公车的经单位负责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其他规定按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当事司机调离工作岗位。

(四)办公用房方面

0PC年底,我院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宁国土测〔20PC〕45号)文件要求和规定,对院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整改工作。

一是按照办公室清理整改的标准,采取调换或合用的方式,调整整改了部分人员办公室办面积超标问题。

二是建立了全院用于办公室、作业室,以及会议室、档案室等房屋的详细台账。

现院房屋总面积1402.9M2,人均办公面积为9.1M2,院无多余办公用房,至从厅交接办公用房后,院未对房屋私自再进行装修。

用于办公室、作业室面积800M2,用于会议室、档案室、资料室等非办公面积502.M2。

院领导干部有3个办公室略有超标,分别超M2、M2、1M2。

科室、中队领导(处以下)有6个办公室略有超标,人均超M2。

因房屋结构和用途关系,我院对所涉超标房屋向厅提交了处理意见,提交了保持现状诉求。

(五)津补贴发放方面

按照工资制度改革有关政策,院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人员工资收入由以下四部分构成。

一是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项,全国实行统一标准;二是国家统一规定津贴补贴,主要包括地区津贴和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全国实行统一标准;三是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单位在核定总量内自主分配,调控线内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3÷7;四是改革性补贴,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供热采暖补贴、交通补贴等均按区财政厅相关标准核算津贴补贴严格执行。

近年来,我院每年都要聘请地方有专业资质人员对单位进行年审和项目专业审计,及时纠正错漏。

院无小金库和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问题。

(六)廉洁自律方面

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任务清单制度,年初及时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将廉政风险责任分解到各科室、中队、到每个人,每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通过各科室、中队岗位自查和领导评查、审核,提出预警防范风险的对策与办法,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措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和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权责明确、规范运行的管理体系,分管行政副院长对办公室、科教科负责,对财务管理、后勤采购工作负责;分管生产和质量副院长对生产科、质管科负责,对生产经营、项目实施和项目资金的使用负责。

各科室负责人对所在科室的岗位职责负责;财务人员对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各中队长对所在中队项目实施工作经费、职工绩效奖金的分配负责;严格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和《关于重申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的规定》(宁纪发[2013]50号)文件要求执行,加强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办理生日纪念、乔迁新居、子女升学入伍、老人过寿、子孙过满月等事宜严禁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接受其礼金、礼品。

办理婚丧事宜,倡导移风易俗,节俭办事,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抓整改、见行动、出成果,使“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职工群众得实惠”是我院党建工作重要目标和要求。

在工作中对于征求到或反馈回的问题,院班子都要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属于即知即改的不等不拖,建立健全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事项、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实行挂牌销号,跟踪落实,限期督办等制度,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答复。

特别是2013年以来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巡视反馈问题,院班子均能积极想办法,及时的整改到位,达到整改的目标和要求。

四、存在不足

近些年来,我院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有:

个别同志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缺乏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狠劲和韧劲;抓制度落实存在时紧时松现象,有时标准还不很高。

五、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上必须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

一是深入学习。

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八项规定”和厅相关的具体措施,确保熟知熟记。

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

二是强化监督。

依托党务、政务公开平台,采取适当形式,对内、对外主动公开“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自寻压力,增强动力。

三是严肃查处。

对违反“八项规定”现象,院纪检委要从严从快查处,着力遏制和戒除“四风”问题,不断推动单位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和深化。

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报告按照《关于报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石财发〔20PC〕165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对2012年至20PC年1-6月期间的公务接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车管理、会议费、津补贴发放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车管理、会议费、津补贴发放等制度,无违规问题,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制度执行情况

我中心的公务接待严格执行石嘴山市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行为,公务接待费用显著下降,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没有超标准、超陪餐人数、同城接待、相互宴请等用公款大吃大喝问题。

(二)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制度执行情况

国内差旅制度执行方面,严格按照我市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在中心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和考察交流等出差期间,按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按规定报销差旅费,没有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借学习培-训、学术交流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

20PC年差旅费支出金额较大主要是中心组织人员到区内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软件公司考察软件和参加建设部组织的培训。

20PC差旅费支出金额较大主要是参加由自治区住建厅组织到浙江大学开展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培训。

我中心无因公临时出国(境)情况。

(三)公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我中心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按标准配备使用公车。

健全和完善了中心公车管理制度,加强了公车管理,车辆运行费用逐年下降,无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现象。

(四)党政机关会议、活动执行情况

严格落实我市有关会议、活动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经费严格控制在标准和预算范围内,无超标准、范围问题。

(五)津补贴发放制度执行情况

我中心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无私设“小金库”现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津补贴和福利发放规定,发放的津补贴和福利均在财政局和人社局核定的范围内,无违规问题。

二、整改措施

虽然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无违规问题,但在公务接待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不足。

今后我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和差旅费管理制度,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报告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的通知》(银党办综〔20PC〕37号)文件要求,市经合外侨局党组高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局党组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党组班子工作分工、明确权责职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决策和开展工作,坚持用制度管人、用机制约束人。

局党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外出招商、外事接待、公务接待、经费使用、评先评优、选人用人等方面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班子成员作用,形成合力,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组切实明确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岗位职责,全面强化组织领导,提升工作效能。

结合“八项规定”精神,局党组由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将工作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人头上,通过责任倒逼机制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局机关成立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小组,督促落实具体工作,形成党组书记率先垂范、班子成员身体力行、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良好工作局面,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深入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分级管理责任制、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及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等制度,绘制行政审批和行政确认流程图并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清单之外无权责。

开展招商引资和外事侨务工作中严格执行公示公告、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否定报备、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自2013年度以来,我局共对机关工作制度汇编进行了3次较大的调整,形成了9大类47项工作制度,以更好地贴合工作需要,符合银川市开放内涵式发展需求。

尤其规定在开展外出招商活动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报批,且附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工作计划,要求各招商主体“走出去”招商活动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

局党组将结合全市公务车辆改革工作,修改完善外出招商、公务接待、外事活动、公务用车、财务管理、报销核算等制度细则,更好地服务于新形势下全市招商引资和外事侨务工作大局。

二、制度执行情况

重点从公务接待、国内差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津补贴发放等6个方面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确保招商引资和外事侨务工作合法合规。

(一)公务接待。

我局开展招商引资和外事侨务接待工作时,参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和自治区、银川市有关规定,明确接待范围。

市领导参加的接待,报请市政府办公厅后由市接待办安排,其他来银投资考察、交流访问的企业客商、外宾、华侨等确需我局安排接待的,一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接待标准。

接待费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所有接待费用一律通过公务卡支付,其他方式支付的钱款不予报销。

严格按照《市经合外侨局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办法》确定接待用餐的地点、标准、次数和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切实避免了接待过程中铺张浪费、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我局20PC年全年共接待国内外企业客商、投资者、外宾180批次,约1700人。

20PC年度截至目前共接待国内外企业客商、投资者、外宾60批次,约340人。

(二)国内差旅。

党员干部开展“走出去”招商引资和外事侨务工作时,严格按照“节俭、务实、高效、精准”原则,通过统筹联动招商引资工作小组和产业研究分工做好前期工作,摸清产业发展现状、企业基本情况与投资意向,提高“走出去”工作针对性,避免盲目出击。

国内差旅费用报销严格按照《银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差旅费报销单据须经财务人员审核后,再按审批权限审批,所发生费用应在1个月内结清。

国内差旅涉及的住宿费、伙食补贴、通讯费、交通费等均按照全国三类地区和干部级别硬性规定执行,实报实销,多出部分不予报销,切实推行勤俭出行、廉洁招商。

(三)因公出国(境)。

我局根据《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结合我市对外开放实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对全市党员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与细化,严格按照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下达计划批次审核办理,不超过批次配额、不因人找事、不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审批没有实质内容的出访。

自治区20PC年共下达我市自组团组指标12批次,零散人次30人次,港澳团组2批次,我局共审核办理自组团组手续12批96人,零散团组30人次,港澳团组2批8人次。

审核办理随中央部委及自治区厅局出访团组手续25批72人次出国手续,其中专项任务类团组14批38人次,培训类团组11批34人次。

20PC年度,自治区下达我市自组团组指标共25批次,零散团组出国指标共30人次,港澳团组指标共3批次,截至目前我市共审核办理自组团组手续10批50人次;零散团组19人次;尚无港澳团组出访;审核办理随中央部委及自治区厅局出访团组手续14批次31人次,其中专项任务类团组9批21人次,培训类团组5批10人次。

(四)公务用车。

银川市公务车辆改革以来,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将局机关原有4辆公务车全部清退,局机关自有的4辆公务用车移交全市公务用车平台。

目前,我局招商引资中接待客商考察、下基层等业务工作均通过市公务用车平台租用车辆并按规定付费,日常办公、公益劳动等日常事务均由干部驾车、打车或乘坐公交车自行前往。

下一步,局党组将按照机关事务管理局启用公交年卡刷卡付费的要求,全面推行刷卡付费使用公务用车。

我局20PC年全年共产生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24.06万元。

20PC年度截至全市公务用车改革为止,共产生公车运行维护费用8.5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3.52%。

(五)办公用房。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伊始,我局就按照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委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清退,严格按照人均办公用房面积重新分配办公用房,领导统一使用小办公室,大办公室交由人数较多的处室共同使用。

目前,我局共使用银川市行政中心办公室17间,其中大办公室4间分别供合作处、综合处、项目处和外侨处使用,另有局机关洽谈室1间,无超标使用公务用房情况。

(六)津补贴发放。

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政策、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无新增津贴补贴项目,没有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未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

在津贴补贴的发放中,我局不存在利用“小金库”或政府非税收等发放津贴补贴等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发放补贴情况。

所有正常的津贴补贴全部通过银行卡发放,并依法打扣代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三、严肃工作纪律

局党组按照市委有关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深入开展“七个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尤其对“六项纪律”开展重点专项排查,切实查找问题,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

一是政治纪律。

对党员干部是否坚定执行党的决议、坚守党内规章制度,是否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同时进一步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截至目前共开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8次、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9次。

二是组织人事纪律。

全市机构改革合并之后,我局党员干部经市编办重新认定,有主管4名、空缺3名,空缺正科级秘书长1名;有副主管1名、空缺3名。

20PC年5月,局党组根据机关空编情况较为严重,又面临招商引资任务压力的实际情况,报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开展科级领导职位选拔任用工作,共选拔任用1名主管、1名副主管和2名副主任科员。

20PC年年底,局党组按照市委组织部《20PC年银川市直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简章》和有关通知要求,开展了银川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和对外友好协会秘书长等3个职位的公选工作,任命正科级秘书长1名、副主管2名,有效补充了机关工作力量。

干部任免过程严格按照《银川市市直部门科级干部任免工作程序》进行,并在机关公示栏、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网进行公示,切实遵守组织人事纪律。

三是财经纪律。

对20PC年以来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车辆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差旅费等三公经费数额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确保数字真实准确。

严格实行财务预算管理,未列入年度计划的支出原则上不予支付,全面推行公务卡消费,不按规定刷卡的不予报销。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外出招商、公务接待、外事活动、学习考察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外方、企事业单位、群众的出资或补助,不向企业和基层单位摊派、转嫁出国(境)、外出考察等任何形式的费用。

四是工作纪律。

局机关全面开展“四风”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严查党员干部工作时间上网、炒股、游戏、聊天、打牌、娱乐、饮酒等违纪行为。

仅20PC年就开展党员干部工作纪律约谈2次,其中党组书记约谈1次、党组成员约谈1次。

五是群众纪律。

对业务工作中对企业客商、外宾、群众“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一旦发现予以严惩。

六是生活纪律。

进一步严肃党员干部生活纪律,严格禁止酒后驾车、赌博、吸毒、涉黄等违法活动。

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切实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管好配偶和子女。

四、改进文风会风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局党组按照各级党委政府要求,持续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不搞务虚工作、注重工作实效,不断减少会议次数与会议时间,时间内容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创新采取微信群、腾讯通等形式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提高学习效率,机关工作例会每两周召开1次。

业务、工作会议和一般项目洽谈安排在局机关洽谈室,务实高效、节约资源。

需要外出举办的活动和外出召开的会议需报主要领导审批。

不印发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材料,不组织与中心工作无关的参观考察。

局党组要求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布置工作具体、提出措施可行、汇报工作简洁,杜绝形式主义、重视工作实效。

局机关上下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施行新的文件管理制度,在行政办公过程中做到少发文、发短文,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发、能发电子版的不发纸质版、能以传真下发的不发红头文件、内容能合并的不分开发文、同一问题不重复发文。

依托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政务内网等数字媒介刊发招商引资和外事侨务信息,不再印发常规工作简报,切实减少纸张浪费、提高办公效率、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时效。

五、厉行勤俭节约

局党组依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厉行勤俭节约、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的学习教育,认真传达、深刻领会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意义,营造厉行节约光荣、铺张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

通过倡导保护环境、低碳出行、节俭办公,切实减少日常办公活动中的非必要支出。

同时,结合招商引资和外事侨务工作实际,全面简化接待工作流程。

全国各级领导、各地企业客商、专家学者、各国国际友人等重要人士莅临我市检查工作、考察项目、友好交流时,不张挂欢迎标语,不组织干部职工列队迎送,不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安排超规格住宿,不赠送纪念品和有价证券等,一般性公务接待就餐通常安排在行政中心食堂,坚决不上高档烟酒,杜绝高标准、超标准接待。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经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持续努力,全局在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个别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随着时间的不断推进,思想上有放松警惕的迹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工作氛围与思想环境仍然不够浓厚,抓各项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缺乏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工作力度;有的制度建立时间较长,与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形势不相适应,没有及时修订;在传阅和处理上级各部门、单位发来的文件材料时,在一些工作的处理上有时还存在形式主义,落实部署工作时有照搬、照抄、照转上级文电的现象,结合本部门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有所欠缺。

七、今后的工作措施

针对“回头看”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在今后工作中将持续深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

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委政府及局机关的具体措施,确保熟知熟记。

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决杜绝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

二是完善制度。

注重工作的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针对会议文电、经费使用、车辆管理、检查考核等管理事项,及时更新健全相应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制度规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强化监督。

依托党务政务公开平台、热线监督电话、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网、微博等各类新型媒介,向全社会公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

四是严肃查处。

今后,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在执行过程中“走过场”的工作人员从严从速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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