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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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部分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部分,其中,当期所得税是指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滞纳金/罚金/罚款)。
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等。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所得税税率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企业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之和,即为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所得税费用。
即: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营外收入:
是指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
不是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实际上是经济利益的净流入,不需要与有关的费用进行配比。
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利得﹑盘盈利得﹑捐赠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等。
营业外支出:
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罚款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罚款支出﹑非货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等。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填列方法
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均需填列“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
其中“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期末余额”栏主要有以下几种填列方法: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
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各总账科目的余额直接填列;有些项目则需要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填列。
如“应付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款项”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贷方余额计算填列;“应收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长期借款”项目,需要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
4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如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等项目,应当根据“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科目余额的净额填列。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项目,应当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无形资产”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5综合运用上述填列。
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需要根据“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的分析汇总数,再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负债项目的填列说明:
1“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况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汇票。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的,应在资产负债表“预付款项”项目内填列。
4“预付款项”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如“预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的,应在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列。
5“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各种薪酬。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最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项目列示。
6“应交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附加税﹑矿产税资源补偿税等。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项目列示。
企业所交纳的税金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项目列示。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7“应付利息”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支付的利息,包括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应支付的利息﹑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应支付的利息等。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应付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分配的股票不通过本项目列示。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薪酬﹑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应交税费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非流动负债中将于资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到期部分的金额,如将于一年内偿还的长期借款。
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一年)的各项借款。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2“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本金和利息。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3“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项目等项目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全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偿还数后的余额填列。
非流动负债各项目中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内单独反映。
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填列说明
1“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
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资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
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
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
资产项目的填列说明
1“贷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
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
本项目应当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如“应收到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资产负债“预收款项”内填列。
5“预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等。
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如“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资产负债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
6“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应收取的债券投资等的利息。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利息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7“应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股利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其它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9“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存货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本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金额。
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2“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净额。
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3“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等的可收回金额。
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速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4“工程物资”项目,反映企业尚未使用各项物资的实际成本。
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5“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
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16“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7“开发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开发无形资产中能够资本化形成无形资成本的支出部分。
本项目应当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8“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中在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部分,在资产负债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填列。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摊销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19“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质﹑无形资产等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
企业从银行提取的现金﹑用现金购买短期的国债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之间的转换不属于现金流量。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
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现金等价物通常包括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权益性投资变现的金额通常不确定,因而不属于现金等价物。
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等价物的范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产生的现金流量分三类: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经营活动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工资和交纳税款等流入和流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活动或事项。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
投资活动主要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流入和流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活动或事项。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集活动是指导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筹集活动主要包括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分配利润﹑发行债券﹑偿还债务等流入和流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活动或事项。
偿还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商业应付款属于经营活动,不属于筹资活动。
我国现金流量表采用报告工结构,分类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生的现金流量,最后汇总反映企业某一期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额增加额。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企业应当采用直接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一般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记录分析填列。
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说明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包括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项税额)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年销售本期退回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商品支付的现金。
企业销售材料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2“收到税费返还”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附加等种税费返还款。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在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经营租赁收到的租金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和本期预付款项,减去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企业购买材料和代购代销支付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职工薪酬(包括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经营租赁支付的租金﹑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罚款支出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牟其他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等收到的现金,但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除外。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现金等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分回的现金股利和利息等。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出售﹑报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包括因资产毁损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相关处置费用以及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含增值税款等),以及用现金支付的应由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
6“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取得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所支付的现金以及的佣金﹑手续费用等附加费,,但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除外。
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等价物后的净额。
8“收到其他投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1—7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
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为偿还债务本金而支付的现金。
4“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1—4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下列项目之间的并额:
1企业外币现金流量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时,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期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的金额(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折算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当比照处理)。
2企业外币现金及现等价物净增加额按资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的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处置等业务,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
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投资收益”﹑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为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借方登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
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以及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结转的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借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差额;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投资收益”:
科目核算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内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等发生的投资损失,贷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
一: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定金额,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现金股利和利息
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并计入投资收益。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交易金融性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其差额,代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
同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入“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企业持有的对其有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企业界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生大影响,且在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
成本法和权益法。
一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1)企业能够对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以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进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的长期股权投资。
一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1)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权投资。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投资。
为了核算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当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
账务处理
一成本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