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隐患排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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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隐患排查表
序号
排查内容
排查频次
一、设备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
1
按国家相关法规制定和及时修订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制度。
1次/半年
2
依据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检查和考评办法,定期召开设备工作例会,按要求执行并追踪落实整改结果。
3
有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专业管理人员配备齐全。
4
生产及检维修单位巡回检查制度健全,巡检时间、路线、内容、标识、记录准确、规范,设备缺陷及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5
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设施管理台帐。
6
企业的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7
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8
企业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9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二、大型机组、机泵的管理和运行状况
1
各企业应建立健全大型机组的管理体系及制度并严格执行。
1次/半年
2
大型机组联锁保护系统应正常投用,变更、解除时要办理相关手续,并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1次/季度
3
大型机组润滑油应定期分析,其机组油质按要求定期分析,有分析指标,分析不合格有措施并得到落实。
4
大型机组的运行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机组运行参数应符合工艺规程要求;
2.机组轴(承)振动、温度、转子轴位移小于报警值;
3.机组轴封系统参数、泄漏等在规定范围内;
4.机组润滑油、密封油、控制油系统工艺参数等正常;
5.机组辅机(件)齐全完好;
6.机组现场整洁、规范。
1次/每班
5
机泵的运行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机泵运行参数应符合工艺操作规程;
2.有联锁、报警装置的机泵,报警和联锁系统应投入使用,完好;
3.机泵运行平稳,振动、温度、泄漏等符合要求;
4.机泵现场整洁、规范;
5.机泵辅件要求完好;
6.建立备用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并得到落实,备用机泵完好;
7.重要机泵检修要有针对性的检修规程(方案)要求,机泵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6
机泵电器接线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有接地线。
1次/半年
7
易燃介质的泵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设计的规定值。
8
转动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并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9
可燃气体压缩机、液化烃、可燃液体泵不得使用皮带传动;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其他传动设备若必须使用皮带传动时,应采用防静电皮带。
10
可燃气体压缩机的吸入管道应有防止产生负压的设施。
11
离心式可燃气体压缩机和可燃液体泵应在其出口管道上安装止回阀。
12
单个安全阀的起跳压力不应大于设备的设计压力。
当一台设备安装多个安全阀时,其中一个安全阀的起跳压力不应大于设备的设计压力;其他安全阀的起跳压力可以提高,但不应大于设备设计压力的1.05倍。
13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应连接至适宜的设施或系统。
三、加热炉/工业炉的管理与运行状况
1
企业应制定加热炉/工业炉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加热炉/工业炉基础档案资料和运行记录,并照国家标准和当地环保部门规定的指标定期对加热炉的烟气排放进行环保监测。
1次/半年
2
加热炉/工业炉现场运行管理,应满足:
1.加热炉/工业炉应在在设计允许的范围内运行,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2.加热炉膛内燃烧状况良好,不存在火焰偏烧、燃烧器结焦等;
3.燃料油(气)线无泄漏,燃烧器无堵塞、漏油、漏气、结焦,长明灯正常点燃,油枪、瓦斯枪定期清洗、保养和及时更换,备用的燃烧器已将风门、汽门关闭;
4.灭火蒸汽系统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5.炉体及附件的隔热、密封状况,检查看火窗、看火孔、点火孔、防爆门、人孔门、弯头箱门是否严密,有无漏风;炉体钢架和炉体钢板是否完好严密;
6.辐射炉管有无局部超温、结焦、过热、鼓包、弯曲等异常现象;
7.炉内壁衬无脱落,炉内构件无异常;
8.有吹灰器的加热炉,吹灰器应正常投用;
9.加热炉的炉用控制仪表以及检测仪表应正常投用,无故障。
并定期对所有氧含量分析仪进行校验。
1次/每班
3
加热炉基础外观不得有裂纹、蜂窝、露筋、疏松等缺陷。
4
钢结构安装立柱不得向同一方向倾斜。
5
人孔门、观察孔和防爆门安装位置的偏差应小于8mm。
人孔门与门框、观察孔与孔盖均应接触严密,转动灵活。
6
烟、风道挡板和烟囱挡板的调节系统应进行试验,检查其启闭是否准确、转动是否灵活,开关位置应与标记相一致。
7
加热炉的烟道和封闭炉膛均应设置爆破门,加热炉机械鼓风的主风管道应设置爆破膜。
1次/半年
8
对加热炉有失控可能的工艺过程,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停止加入物料、通入惰性气体等应急措施。
9
加热炉保护层必须采用不燃材料。
10
设备的外表面温度在50~850℃时,除工艺有散热要求外,均应设置绝热层
11
绝热结构外层应设置保护层,保护层结构应严密和牢固。
12
明火加热炉附属的燃料气分液罐、燃料气加热器等与炉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13
烧燃料气的加热炉应设长明灯,并宜设置火焰检测器。
14
加热炉燃料气调节阀前的管道压力等于或小于0.4MPa,且无低压自动保护仪表时,应在每个燃料气调节阀与加热炉之间设阻火器。
15
加热炉燃料气管道上的分液罐的凝液不应敞开排放。
1
腐蚀、易磨损的容器及管道,应定期测厚和进行状态分析,有监测记录。
1次/季度
2
大型、关键容器(如液化气球罐等)中的腐蚀性介质含量的监控措施,如进行定期分析,有无H2S含量超标的情况存在等。
3
重点容器、管道腐蚀状况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如对重点容器和管道是否进行在线的定期、定点测厚或采用腐蚀探针等方法进行监测,以及这些措施的实际效果等。
4
重点容器、管道腐蚀状况的监测、检查记录,如测厚报告等,以及这方面工作实际开展的情况及效果。
五、压力容器
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开展隐患排查
六、压力管道
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D0001-2009开展隐患排查
七、其他特种设备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开展隐患排查
八、安全附件管理与运行状况
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开展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