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几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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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几年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几年
篇一: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填写的几点说明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填写的几点说明
一:
第2页“聘用岗位和职责要求”的填写说明: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1部门从事2岗位的工作。
说明:
1、甲方聘用乙方所在部门:
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填写任职单位和科室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要填写更详细。
例如:
乡镇中心校填写XXX小学,直属学校或中学填写XXX年级或XX教研组。
2、从事岗位:
填写实际岗位!
①正常聘用:
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填写这次聘用的职务级别。
如办公室主任(管理七级职员)或汽车驾驶员(技术工三级)等。
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这次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如语文中学一级教师(专技九级)、助理工程师(专技十二级)等。
②占用其他岗位聘用的和占用本类别其他级别岗位聘用的,均按实际岗位填写。
如:
乙方为汽车驾驶员,高级工,但本单位技术工三级已满,需占用技术工四级岗位。
在合同中2栏仍填写汽车驾驶员(技术工三级)。
③“双肩挑”人员:
两个岗位均需填写。
填写格式为:
职务-专技岗位级别(职务-管理岗位级别)。
如:
乙方为“双肩挑”人员,其管理岗位为六级岗,专技职务为五级。
则在合同中填写为:
副教授-专技五级(院长-管理六级)。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说明:
1.原则上,应与《岗位说明书》对应。
如,某学校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中,有中学二级教师,会计和校医三种岗位。
岗位说明书应该对3种岗位分别列出说明。
那么在《聘用合同书》中的岗位职责要求,参照岗位说明书,也应该对所聘用的中学二级教师,会计和校医有不同的岗位职责要求。
特别是中学二级教师等专技岗位的工作任务应作出具体职责要求。
2.“双肩挑”人员应按其履行的工作职责填写,即专技职责和管理职责的均应填写。
二:
第3页“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的说明: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
说明:
1.根据所聘的实际岗位类别和职级,按国家标准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按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构成工资:
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
并填好各项工资标准。
2.按乙方实际聘用岗位所应取得的工资标准填写。
三:
第7页,“十、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第8页,“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的说明:
应由甲乙双方协议、商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四:
《聘用合同书》附件一至附件五的填写说明:
非以下情况,不要填写!
1.聘用合同内容有变更时,填写第10页附件一“聘用合同变更书”;
2.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有调整的,填写第11页附件二“岗位调整通知书”;
3.甲乙双方解除聘用合同时,填写第12页附件三“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4.聘用合同终止时,填写第13页附件四“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
5.原合同书内容不变,需要续签时,填写第14页附件五“聘用合同续签书”。
篇二: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编号:
_________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
_____________性别:
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
知》(国办发[20XX]35号)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二月,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
(二)甲方依据本《岗位说明书》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承担教学任务,坚守教学岗位,每周代课不少于18节,遵守教学规律,坚持素质教育,因材施教,钻研教材,课标,制定学期教学计划,按照学校指定的教学要求,努力做好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组织考试,学生评价,质量分析,参与班务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各方面良好行为习惯教育,组织本班学生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做好本班级德育工作,每学期参与业务学习不少于10课时,每年有论著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和其他任务。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本《岗位说明书》岗位职责要求按时
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所担任学科的教育教学任务,所教学科的及格率,良好率。
优秀率达到学校教学工作考核办法规定的二等以上标准,所带班级学生巩固率达到100%,无重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现象,参与教研教改活动,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
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
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
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
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
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
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
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
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
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
根据国家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提高10%、教龄工资、未纳入津贴、绩效工资相对应的标准。
(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
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乙
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
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
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
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
(附件一),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附件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甲方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
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八)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三),并办理相关手续。
甲、乙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符合规定的经济补偿条件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九)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2、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
四),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