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珍品茅台档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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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珍品茅台档案
珍品茅台档案
《茅台酒厂志》第51页记载,1986年茅台酒厂推出豪华型包装珍品茅台酒,这一新型包装具有高雅、华贵、古色古香的格调,深受国际好评,并因此于1986年6月获第十三届亚洲包装评奖大会“亚洲之星”包装奖。
一、1986-1989年珍品茅台
我们认为,茅台厂开始设计生产珍品茅台时应该还未有称这种产品为“珍品”的概念,“珍品”的称谓是在其后的摸索中才正式确定下来的。
如果以瓶贴上的称谓作为划分依据,八十年代珍品茅台可以分为“1704”、“陈年”、“方印”、“曲印”四代。
由于当时生产日期只标在装箱单上而没有标在盒子上,因此这四代产品的具体起止时间已经很难弄清楚,我们下面所述的时间段,只是大体的推断。
(一)“1704”
茅台镇最早的烧房之一“偈盛烧房”于1704年将其生产的酒正式定名为茅台酒,因此1704便成了茅台酒的历史源头。
1986年茅台酒厂开始生产珍品茅台就以“1704”作为重要标识,可见当时茅台厂对这个新品种寄予了多大的期待。
“1704”珍品(图1)的重要特征有:
左下角有汉字“一七0四”印章;
右下角厂名落款为简体“中国茅台酒厂出品”,分两排,“中国”在上一排;
飞天商标上的男女飞天长相较丑、印刷质量不理想(图2);
背贴中英文简体(图3);
外盒上的特征是有“中国贵州茅台厂出品”的印章(图4)。
这个品种产于1986年,最长可能延续到1987年前几个月。
(二)“陈年”
这是第二代珍品,约产于1987年。
“陈年”生产时间应该相当短,可能只有几个月。
“陈年”珍品(图5)的重要特点:
左下角有“陈年”繁体印章;上部金色斜坡上有英文“AGED”(陈年)字样。
厂名落款、飞天标、背贴、外盒等方面与前一代产品“1704”一样没有变化。
“陈年”出来后不久,茅台厂终于为这种酒取了一个延用至今的名字“珍品”。
但当时还有一批“陈年”瓶纸没有用完,出于节约,茅台厂就加贴个“珍品”小纸片继续使用(图6)。
(三)“方印”
取这个品种之名为“方印”(图7)是因为左下角有一个方形的“珍品”印章。
“方印”的重要特征是:
左下角有“珍品”方形印章,注意与后来的“珍品”印章的不同;
右下角厂名落款为简体“中国贵州茅台酒厂出品”,分两排,“中国贵州”在上一排;
上部金色斜坡上有英文“PRECIOUS”(珍品)字样;
飞天商标换了,明显特点是飞天的脸比较胖(图8),香炉光芒为黄色;
外盒上的明显特征是有“珍品”方形印章(图9)。
背贴与以前全部产品一样没有变化。
这个品种始产于1987年后期或1988年,最长可能延续到1989年前期。
(
四)“曲印”
这种珍品(图10)特征有五:
一是左下角的“珍品”印章从以前的方形改为弯曲形,故称“曲印”。
这个印章一直使用至今。
二是右下角的厂名落款仍为简体“中国贵州茅台酒厂出品”,分两行,但上一行仅有“中国”两字,下一行为“贵州茅台酒厂出品”(注意与以往两种落款方式的不同)。
三是正贴上“贵州茅台酒”五字的笔划与以前不同。
之前各代产品“贵州茅台酒”五字笔划,以“贵”字为例,其最后“一点”与“一撇”是相连的;自此之后直到现在,“一点”与“一撇”是不连的(图11)。
四是背贴汉字为繁体(图12),这个背贴一直使用至2004年中期。
五是外盒上的方印改为曲印(图13)。
飞天商标与“方印珍品”一样,但香炉光芒由过去黄色改为金色(图14)。
这个品种产于1989年,最长可能延续到1990年初。
(六)八十年代珍品的其他特点
1、封口全部为铝盖、红胶膜、有飘带,盖顶一部分有“茅台”暗字(图15)、一部分没有暗字(图16)。
八十年代珍品红胶膜与九十年代的相比,稍鲜亮、光滑一点、气泡极小极少。
2、正贴和外盒上的酒精度全部标为“53%VOL”,容量为“500ML”(字母大写,参见图10底部)。
容量字母ML大写是八十年代茅台的特征。
二、1990年以来的珍品茅台
(一)飞天商标的变化
珍品茅台1986年至今用过5个不同的飞天标。
奇怪的是这些飞天标印刷质量都非常一般,套色不准的情况是常见的。
1、“1704”、“陈年”使用第一个飞天标(图2)。
2、“方印”使用第二个飞天标(图8),香炉光芒为黄色。
3、1989-2002年底(或2003年初),使用第三个飞天标(图14),香炉光芒为金色。
4、2003年-2004年后期,使用第四个飞天标(图17),明显特征是图指部位为黄色。
5、2004年后期至今,使用第五个飞天标(图18),明显特征是图指部位为白色。
(二)瓶贴正面的变化
1、1990年以后的正贴(图19)。
注意两个地方:
厂名落款“中国贵州茅台酒厂出品”为繁体,分两行,这个落款格式一直使用到2000年。
最下一行标注,酒精为“53VOL”(为“500ml”(字母小写)。
2、1992年中期以后的正贴(图20)。
酒精度改为“53%(V/V)”(字母小写),容量改为“500mL”(字母一个小写,一个大写)。
此后几个月甚至到1993年都可能有“53%VOL”和“53%(V/V)”两种正贴混用的情况。
3、2001年以后的正贴(图21)。
厂名开始标为: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品”,正贴上出现生产年份。
4、2007年以后的正贴(图21A),右上方年份不见了(改在背贴),原标年份的位置改为“53%vol 500ml”(字母小写),最底下酒精度改为“53%VOL”(字母大写)。
(三)瓶贴背面的变化
1、“1704”、“陈年”、“方形”的背贴为中英文简体(图3)。
2、1989年至2004年中期的背贴(图12),中英文繁体,但其中第7行的“采”字却是简体。
3、2004年中期以后的背贴(图22),中文简体,取消英文,文字内容更改。
4、特别注意:
在2003、2004年间,出现一种背贴(图22A),中英文简体,文字内容与九十年代一样。
是否这种背贴的珍品,象飞天茅台同时期专供出口的酒背贴是中英文简体一样,也是供出口用的?
如果是,则这种中英文简体的背贴可能现在仍有使用。
5、2007年以后的背贴(图22B),加注生产年份“2007”。
(四)日期、标签和喷码的变化
1、1990年以后(图23)。
盒子内有一张标签,标签上有“标准代号黔Q11-84”、生产日期等内容。
生产日期为蓝色,数字+汉字,汉字宋体,如“1990年9月3日”。
批号模式为“90--05”。
2、1992年后期以后(图24)。
“标准代号”变了,出现了“准印证”。
需要注意的是,1992年后期至1993年前期可能存在新旧两种标签混用的情况。
3、1995年2月启用喷码的批号和生产日期。
在1995年2月到1996年3月生产的珍品茅台,瓶口既有生产日期喷码,盒内标签上也有生产日期。
1996年3月底起生产日期和批号只喷印在瓶盖上,有的还有标签,但标签上已经不标生产日期。
4、喷码数字是非常重要的鉴别节点。
在多倍放大的情况下观察,真珍品茅台的喷码,落点干脆、边缘圆润、色料饱满(图25)。
注意,2000年以前茅台喷码的“0”字,是有一道斜线的(图26)。
(五)瓶盖、飘带及胶帽
自1986年开始,珍品茅台就使用铝盖、有飘带、有红色胶帽。
1996年8月下旬后改用意大利进口防盗瓶盖,胶帽为透明无色,直到现在。
珍品茅台两条红飘带均由电脑刺绣“中国贵州茅台酒”七字,早期两条飘带上七个字阅读方向是不一致的,1999年起阅读方向才改为一致(图27)。
红色胶帽是非常重要的鉴别节点。
以现在看来,经历近二十年的岁月磨练,九十年代珍品茅台红色胶帽(俗称“红皮子”)出现以下特点:
(1)色泽。
红色比较沉,不是很鲜艳,暗红(图28)。
可能是胶的材料不一样,八十年代的红胶帽要比九十年代鲜亮光滑一点。
(2)厚度。
发现1990、1991年的红色胶套较薄一些,可以看到胶套下“贵州茅台洒”五个字(图29)。
1993年后就相对比较厚,胶套下“贵州茅台洒”不明显。
但也不会太厚,可以明显看到瓶盖齿轮顶上来的形态(图30)。
(3)特性。
胶皮紧紧贴在瓶盖上,甚至出现因为拉贴太紧且胶老化而开裂的现象,表面有一些小疙瘩,摸起来不很光滑,四边硬而脆,盖项上有“茅台”两个暗字(图31)。
1995年以后珍品茅台仍为铝盖外套红色胶帽及飘带。
不同的是撕掉胶帽外,铝盖上“贵州茅台洒”5个字过去为漆印平面,隔着胶帽摸起来感觉平滑;但1995年(月份不详)以后,这5个字为凹陷状(图32),隔着胶帽摸起来感觉凹凸不平。
或许1994年后期部分珍品也有这个特点。
(六)茅台的防伪标
从1998年1月1日启用美国3M公司激光防伪标至今,珍品茅台使用了三代防伪标:
第一代“红字横排”(美国3M公司技术),第二代“紫色防伪”(加拿大紫外线防伪技术),第三代“白底彩标”(复旦大学防伪技术)。
1、第一代“红字横排”(图33)
使用时间:
1998年1月1日。
结束时间:
1999年5月31日。
2、第二代“紫色防伪”(图34)
使用时间:
1999年6月1日。
结束时间:
2000年6月19日—7月10日之间。
“紫色防伪”采用的是加拿大贝斯防伪品科技公司的产品,防伪标签在直观观察下,从不同角度看,有三种可变颜色的光学防伪效果(红、黄、绿);在紫外光照射下,出现不同的图案,此防伪技术经使用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消失(图34A),但后期的紫色防伪标在紫外光照射下图案就相当清晰。
3、第三代“白底彩标”(图35)
使用时间:
2000年6月20日—7月11日之间。
结束时间:
在第四代防伪推出之日。
三、其他
(一)生产批号
茅台酒的生产流程,原酒生产周期1年,入库陈酿3年,勾兑调味后再封贮1年(珍品在1年以上),检验合格包装出厂。
同一批勾兑调味的酒,即为同一批次,表现在包装上就是批号相同。
1、茅台厂严格规定,同一生产批次的酒,只能使用同一种酒瓶(这个规定什么时候开始?
不详。
但至少九十年代以来就是这个特点)。
如果批号相同、酒瓶不同(瓶底标志不同),考虑有问题。
2、生产时期与生产批号的关系问题。
一批勾兑调味后的酒,按厂方的生产计划安排,假设列为98-02批次,这批酒在1998年生产,生产日期标为1998某月某日,这时批号和生产年份是对应的。
但98-02批次的酒,由于某种原因,在1998年当年并没有全部包装出厂或根本就不曾包装出厂,而是在1999年(甚至2000)才包装出厂,这时批号为98-02,生产年份为1999年,是不对应的。
这是正常的,年份茅台或特制茅台比较多出现这种情况。
也有一种情况是批号比年份大,这种情况是,一批勾兑好、计划安排于2001年15批次包装出厂的酒,因市场或其他原因,在2000年就包装出厂。
这种批号的情况也是正常的,但比较罕见。
根据前述原理,假如出现生产日期1998年4月20日批号98-06,生产日期1998年6月3日批号98-04(后者日期比前者大,但批号比前者小),也是正常的。
3、仔细品味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8)宜中民终字第300号内容。
案中3瓶茅台酒分别:
(1)53°飞天茅台961009、96-04、0866;
(2)53°飞天茅台961018、96-04、4612;
(3)53°飞天茅台970120、96-08、06101。
这3瓶酒经茅台厂查档核对认定:
(1)1996年10月9日,茅台出厂的品种为53°飞天牌木漆盒包装珍品茅台酒,生产批次为96-04;
(2)1996年10月18日因机器故障,当日包装车间无产品出厂;
(3)1997年1月20日,包装出厂的品种为53五星牌茅台酒,生产批次为96-08。
法院根据上述证据内容认定,一瓶与厂家的品种不符,一瓶与厂家的包装不符,一瓶因厂家当日无产品出厂无据核对,均判为假酒。
上列案例表明,至少在1997年以前,茅台厂同一天的包装生产是有品种上的排他性的(是不是当时只有一条包装生产线?
),即如果某天生产五星,则同一天肯定没有生产飞天或珍茅。
因此当发现生产日期为同一天的五星、飞天或珍茅时,则可考虑其中可能有问题酒。
(二)包装盒。
纸盒(图36-1),出现于1986年。
红木盒(图36-2),约出现于1992年。
黑木盒(图36-3),约出现于1996年。
大木盒(图36-4),约出现于1999年。
(三)铜杯、2种手提袋(图37)。
(四)小卡片。
每盒酒都附有一张小卡片(图38左),卡片内容讲的是茅台酒1985获法国巴黎国际美食及旅游委员会金桂叶奖,卡片颜色为黄色,也有浅绿色(图38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