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类新闻通稿案例收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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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类新闻通稿案例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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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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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门“4.5”交通事故新闻通稿
昨晚,三门城关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杨曙忠醉酒驾驶宝马轿车,先后与多辆车辆相撞,共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
目前,受伤人员已得到有效救治,犯罪嫌疑人杨曙忠已被警方控制。
4月5日晚20时17分,三门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警,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立即指令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刑侦大队、海游派出所、消防大队等警种赶赴现场处置,迅速抢救伤员,控制嫌疑人员。
并相应成立了现场警戒组、伤员救治组、现场勘查组、调查取证组等,对事发路段设置警戒,实行交通管制,走访目击证人,调取视频监控,及时进行现场勘查,收集和固定证据。
在救治伤员过程中,其中3人在送到三门县人民医院时已无生命体征,经医生检查,确定已经死亡。
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23时死亡。
其余6人生命体征平稳。
经警方调查查明:
昨晚20时12分,杨曙忠驾驶车牌为浙JA0333的黑色宝马轿车在途经人民路县电信局门口路段时,与前面一辆别克轿车发生追尾,将别克轿车往左前方挤撞,致使别克轿车与对面驶来的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接着宝马车又撞上前方一辆两轮电动车,致驾驶人受伤。
宝马车继续前冲,驶到眠牛山路路口时又撞上第二辆两轮电动车,致车上2名人员受伤。
宝马车继续前行,在农业银行三门支行南山路营业点撞上第三辆两轮电动车,致电动车后侧轻微刮擦。
之后,宝马车继续往前冲出10多米后,先后撞上一辆黄包车、第四辆两轮电动车和一辆面包车,致使黄包车夫杨某、乘客梅某以及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周某死亡,造成面包车侧翻、车上3人受伤。
宝马车撞上右侧的人行道台阶后停了下来。
整个事故现场约193米,杨曙忠驾驶的宝马轿车共撞上机动车2辆,电动车5辆,黄包车1辆。
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警方在第一时间控制住肇事司机杨曙忠,将其带至海游派出所审讯,抽取血液样本,送台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测。
经查,杨曙忠,男,1962年7月26日出生,三门华丽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为台州市人大代表、三门县人大代表、三门县人大常委会常委。
经检测,事发当夜肇事司机杨曙忠血液酒精含量为3.3mg/ml,属醉酒驾驶。
肇事司机杨曙忠醉酒驾车,在与第一辆车发生碰撞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最终造成人员4死6伤和车辆多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以其它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三门县公安局已于4月5日晚对此案予以立案侦查。
鉴于杨曙忠系台州市和三门县人大代表,台州市公安局和三门公安局分别向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对犯罪嫌疑人杨曙忠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许可的报告。
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对此高度重视。
台州市委书记陈铁雄,市委副书记、市长吴蔚荣就事故处置工作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市县两级全力救治伤员,依法、从快、公正对事故进行处理。
台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棉权第一时间率有关人员赶赴三门,指挥事故处理工作。
三门县委书记李浩,县委副书记、县长董服标等主要县领导及时赶赴医院探望伤员,慰问死伤人员家属,并启动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4·5”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牵头,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开展工作。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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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县7.13交通事故新闻通稿
13日中午13点45分,一辆从成都至青海的客车(车牌号:
青F01610)在途经国道317线理县夹壁乡猛古桥附近时,因躲避飞石,侧翻于路坎下,造成2人死亡,其中一人当场死亡,1人在施救过程中死亡
事故发生后,理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事故救援、现场勘查、秩序维护等工作。
途经此地的州政协杨克宁主席在现场参与指挥救援。
县委书记蔡清礼、县长依当措带领卫生、公安、消防、交警、安监等部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会同米亚罗镇、夹壁乡人民政府及当地群众开展应急救援,全力抢救车内人员。
理县人民医院已组织最精干的力量,就地进行施救工作,同时对伤情较重人员速送就近医院施救;县交警部门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
目前施救、事故调查等工作正有序进行。
经初步核查,车内载有48人(准载49人)。
现已将受伤人员转送医院积极救治。
事故相关后续情况我县将及时续报。
(陈科徐建云)
二、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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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绿坝水库填土滑坡事故新闻通稿
7月29日晚,吴工县绿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发生新填坝前坡粘土斜墙大面积滑坡事故。
事故发生后,吴工县迅速与总承包单位——XX水利电力设计勘测设计研究院一起,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目前,事故基本稳定,未造成人员伤亡,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吴工县绿坝水库位于吴工县麻山河上游新利镇绿坝村,距吴工县城29km。
该水库兴建于1956年,1962年12月建成投入运行。
据了解,绿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的批准立项,工程总投资6678万元,于去年9月24日动工,设计总工期为16个月。
该工程为我省水利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总承包单位为XX省水利电力设计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为省水利电力设计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XX工程监理咨询公司,施工单位为省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除险加固工程中大坝加固工程主要是坝前坡建粘土斜墙。
在完成围堰导流及清基后,粘土斜墙于今年1月10日起从高程315.0m开始填筑,至3月20日填筑高程达到436.6m。
7月29日23时48分,大坝粘土斜墙填筑左坝段发生大面积滑坡。
滑坡长度约280m,宽约25m,下滑高度接近3m,填土仓面出现一条较大的纵向裂缝,已完成的混凝土护坡整体下滑,局部开裂,混凝土护坡底部及基坑槽内填土明显隆起。
事故发生后,吴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勘察,并召集专题会议,成立了现场处置组、综合协调组、事故跟踪调查协调组和应急抢险预备队等工作组,全力做好滑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目前,该县已撤离事故现场内的所有人员和机械设备,在事故现场设立了警示标志,封锁进入现场的施工道路,同时与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一起沟通联系,争取上级技术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工程处理方案,尽快上报有关单位审定后实施。
县水务、县三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也正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应急预案,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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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楚雄市开发区6.09爆炸事件新闻通稿
2014年6月9日凌晨2:
30许,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紫云街64号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公司生活小区内的3幢1单元401室发生爆炸,已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送医院救治。
爆炸发生后,楚雄州委副书记、州长李红民,州委常委、楚雄市委书记左荣贵,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曹卫东等州市领导迅速赶到事发地点,指挥公安、消防、医疗等单位人员开展事故处置工作,并到医院看望伤者。
目前爆炸原因正在调查之中,受伤人员正在救治。
楚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
2014年6月9日
三、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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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19”学生奶事件中毒原因查明
4月17日,由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于我市“3.19”学生奶中毒事件作出最终结论:
此次事件是由于饮用龙城市宝力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乳营养奶”造成的集体食物中毒,中毒原因是“企业在加配料环节受到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且未经有效净化消毒所致”。
同日,省公安厅刑事技术处对于4月4日小学生王萍的死因作出最后鉴定,认定王萍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与学生奶没有直接关联。
截至3月30日,全市10所小学共有1921名学生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被分别送到市中心医院、中医院、广济医院救治。
因为救治及时,大多数学生已痊愈,住院治疗的学生病情稳定,没有生命危险。
据联合调查组的专家介绍,该类食物中毒愈后状况良好,不会对人体造成长期的、潜在的健康危害。
不少学生在停止饮用学生奶多日后仍会出现各种“中毒”现象,属于一种群体性心因性反应。
“3.19”学生奶中毒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立即部署救治工作,主要领导当天就赶到医院探望中毒学生,市卫生、教育、工商和质监、公安等部门迅速展开事故原因的调查。
3月20日,市政府紧急叫停学生奶计划。
21日,市政府向省人民政府进行了汇报。
4月4日,市信访办召开与学生家长的对话会,公布了初步的事故鉴定结果。
12日,市政府举行“‘3.19’学生奶事件说明会”,邀请学生家长和媒体记者参加,由市政府办公室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13日,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组成联合调查组,并于当晚开始了调查工作。
17日,参与调查的专家以《食物中毒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等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为依据,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中毒学生的临床观察、企业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及实验室检验结果,对此次中毒事件的原因作出了最终结论。
市委、市政府表示,将继续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进一步做好善后工作。
一方面,要加大食物、药品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工作的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将依法追究此次事件中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表示,市委、市政府感谢各新闻单位在此次事件处置过程中发挥的舆论监督作用,欢迎媒体继续对此事进行公正、客观的报道,共同促进这一事件的早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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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我省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新闻通稿
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办公室
(2009年9月10日)
9月8日晚~9月10日12时,我省新增甲型H1N1流感病例20例。
其中,海口市15例,文昌市4例,境外输入性病例1例。
一、针对前阶段学校防控工作不落实的情况,教育部门与卫生部门将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有关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晨检、缺课追踪制度,各级学校照常开学、开课,目前取消学校集中军训活动。
二、对各级学校的密切接触者,可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属本省生源的学生居家隔离观察,并移交基层医疗机构追踪和管理,外省生源的学生在校隔离观察。
三、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防护意识,让群众了解和掌握出现各种甲型流感状况的处置方法和就诊途径。
四、针对目前形势,防控重点在继续做好“外堵输入,内防扩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救治病人的技术准备,尽量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
四、反四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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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会新闻通稿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办公室
(2008年1月9日)
现将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八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地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尤其是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作一通报。
开展专项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八部门的重要任务,是遏制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的重要举措,是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采取部门联动、集中检查、督办问效、信息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措施,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了土地取得、规划审批、房屋拆迁、开发建设的、广告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共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案件9029起,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件1788起。
在查处的案件中,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
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等税费;非法占用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闲置2年或2年以上未开发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擅自施工;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或预售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发布预售广告,或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不真实、不准确,欺骗和误导公众;还有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擅自交付使用,等等。
主管部门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
对依法应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未予处罚或处罚不力;违规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违规发放规划、施工、预售、拆迁许可证;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与房地产企业搞权钱交易,等等。
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
经纪机构未按规定到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未取得执(从)业资格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发布未经委托的、虚假的以及未经核实的房源、客源信息;估价机构违反有关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未取得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等等。
下面,通报26个比较典型的案例。
1、山西省查处的长治市凯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开发建设,山西晋荣首佳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违规销售案
长治市凯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任何土地、规划、施工、销售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开发建设阳光假日城三期工程,并委托山西晋荣首佳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违规销售,非法收取近500名购房户预售款6000余万元。
在相关部门对其检查期间,其经理冯军携款潜逃。
长治市公安部门已将潜逃的冯军缉拿归案,等待法院判决。
相关部门拟注销凯悦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注销晋荣首佳公司的经纪备案资格。
阳光假日城的三期工程已按法定程序选择了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八部门专项整治办公室与黑龙江省联合查处的宁安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违规开发建设案
宁安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出借开发资质,以与自然人李某合作开发的名义,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违规开发光明小区四组团3#楼项目。
该项目的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均为开工后补办,在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情况下已部分入住。
此外,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宁安市立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致使首层超高;使用密度未达到设计标准要求的保温板,违反了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宁安市建设局对宁安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出借开发资质的违规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对宁安市立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的违规行为处以20万元的罚款,并由相关机构对该项目的质量安全进行重新检测。
3、山东省查处的泰安市天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开发建设、销售案
泰安市天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任何土地、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开发建设南关中岳花园项目。
该项目一共有10栋住宅楼,目前有5栋楼已经竣工,另5栋楼也正在建设中。
同时,该公司隐瞒事实,骗取了该项目一期工程的预售许可证,并将部分房屋对外销售。
2007年9月27日,泰安市相关部门已责令该公司停止违规销售行为,撤销南关中岳花园一期工程预售许可证,并对其违规销售行为处以7万元罚款。
同时对其土地、规划等方面的其他有关问题,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4、八部门专项整治办公室与河南省查处的洛阳开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开发建设、销售,洛阳兆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实施物业管理案
洛阳开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尚未取得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就违规开发建设洛阳市三鑫小区。
该公司还擅自变更批准的规划,对8栋楼批六层建七层,对2栋楼批五层建七层,超规划建设面积6431平方米;在没有任何批准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侵占绿地,搭建44间标准储藏室,并在未取得销售手续的情况下违规销售。
交房一年多才给业主开具购房发票,且发票金额远远小于合同金额。
另外,洛阳兆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曾对欠交水、电费的业主实施断水、断电,并与业主多次发生暴力冲突。
洛阳市国土资源与城市规划局对该公司超规划建设问题处以8万元罚款;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纠纷已诉至法院,正在等待判决。
5、湖南省查处的株洲诚城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开发建设、销售案
湖南省株洲诚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未取得规划、施工、预售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开发建设“湘中茗苑”项目。
该公司还违规将其中的13套已售房屋多次重复卖给38位购房户,骗取购房款300余万元。
由于此案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该公司负责人已被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6、贵州省查处的贵阳龙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闲置案
贵阳龙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准备开发建设的新天大道项目,于2000年12月取得87900多平方米的土地,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该项目至今未开发建设,超出规定动工期限,构成土地闲置。
目前,贵阳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局正在对此案进行调查处理。
7、北京市查处的北京玺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开发案
北京玺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玺萌大厦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划批准内容进行建设,擅自对外立面进行修改,超出规划审批面积3304平方米。
2007年5月16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对该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处以330万元罚款。
8、建设部与内蒙古自治区联合查处的呼和浩特市立元房地产建设(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违规开发建设、销售案
呼和浩特市立元房地产建设(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在“丽苑阳光城”项目的三期工程中,违反规划审批条件,擅自改变开发项目的平面布局、建筑层数,占用规划小区绿地及道路,将原规划的7栋住宅楼改为9栋,拟超规划建设近1万平方米;在未取得施工和预售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施工建设,违规销售152套商品房;在呼和浩特市相关主管部门多次下发停工、停售、责令整改通知书的情况下,仍继续违规建设。
2007年3月,呼和浩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该公司的开发企业资质由二级降为三级,处以罚款共计127.88万元,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了企业信用档案,并对项目尚未建设的两栋楼不予以规划审批。
9、辽宁省查处的沈阳市东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开发建设案
沈阳市东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亚泰国际花园项目中,超规划建设4.6万平方米,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220万元,拖欠配套费12万元,并擅自改变小区公共设施用途。
2007年7月,针对该公司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沈阳市建委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将该公司开发资质由二级降为三级。
10、安徽省查处的江西玉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徽州分公司违规建设案
江西玉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徽州分公司在开发建设黄山市“玉虹花园小区”项目中,违规建设,小区绿化率未达到规划要求,未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未执行封闭式管理。
黄山市相关主管部门已对上述情况进行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11、天津市查处的天津中新信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告违规案
天津中新信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23日在媒体发布的“中新城上城”广告中,使用了“天津市中心唯一1000米无遮挡建筑群”、“上城豪苑,纽约豪宅精装标准、立面精装、园林精装”等广告用语。
2007年10月17日,天津市工商局对该公司发布广告用语违规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
12、海南省查处的海南衍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虚假广告案
海南衍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媒体发布的“山水晴湾商品住宅”项目预售广告中,使用了“首创私家游艇码头,拥有浪漫情缘后花园”的内容,实际上广告中宣传的游艇码头的土地使用权、河道使用权以及花园土地使用权均不属于衍宏公司。
三亚市工商部门已对衍宏公司制作和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购房者的行为依法处以3.7万元的罚款,并要求衍宏公司对业主给予适当补偿。
13、江西省查处的江西鸿瑞置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捂盘惜售案
江西鸿瑞置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南昌市昌北高层住宅项目,2007年1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内未开盘销售,违反了南昌市“商品房开发项目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必须开盘”的规定。
南昌市房管局已经注销了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将该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14、广东省查处的广州市国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销售案
广州市国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国龙大厦”项目的销售过程中,隐瞒部分房屋已被其抵押给银行的事实,将已抵押房屋销售给购房者,并存在“一房多售”行为。
该公司还涉嫌制造假房产证,欺骗购房者等问题。
该公司主要经营人员已畏罪潜逃,目前此案已由广州市公安机关立案侦察。
15、建设部与河北省联合查处的石家庄市金茂房地产开发公司假冒他人名义套取银行贷款案
石家庄市金茂房地产开发公司从2003年上半年起,为筹集项目资金,假冒王某等多人名义,伪造其户口薄复印件、收入证明和购买金茂商城商铺的售房合同等材料,套取华夏银行石家庄支行贷款,没有到石家庄市房产管理局进行销售备案。
同时,该公司还存在将商铺重复抵押后进行假按揭套取贷款等问题。
目前,河北省建设厅已责成石家庄市房产管理局暂停办理金茂商城项目的销售备案、移转、抵押登记等手续,并对其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16、广西壮族自治区查处的柳州世纪龙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违规案
柳州世纪龙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度在开发柳州市五星街1-6号楼项目期间,采取隐瞒收入、多列成本、不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等手段,少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等,合计偷税2656.27万元。
2007年11月8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柳州世纪龙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犯偷税罪,判处罚金5312.55万元;该公司会计罗某犯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140万元。
17、浙江省查处的宁波市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涉税违规案
宁波市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自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欠缴税款122万元。
2007年7月,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其查补税款122万元,罚款26万元。
18、吉林省查处的长春市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违规案
长春市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度提取93万元绿化工程费在销售成本中列支,既没有付款也没有取得合法凭证发票。
2006年6-12月份,在销售费用中列支年度售楼人员销售佣金8.94万元,未按规定列入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纳税调整。
2007年11月,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责令其将上述两项费用调整至应纳税所得额,共计补交企业所得税33.64万元,加收滞纳金1.18万元。
19、陕西省查处的汉中远航房地产开发公司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案
汉中远航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金色花园”项目的销售过程中,未给部分居民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未上缴代收的专项维修资金共计6.19万元。
2007年6月9日,汉中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向该公司追缴了全部专项维修资金,并对该公司处以4万元的罚款。
同时,停止该公司其它业务申请,责令其在2007年12月底前办好相关居民的房屋权属证。
20、云南省查处的昆明嘉立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农大分公司违规从事经纪业务案
昆明嘉立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农大分公司在没有进行房屋权属审查,也没有核实登记人身份的情况下,违规发布出售廉租住房的虚假信息。
2007年8月29日,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查封并责令其停业整顿,全面清理虚假不实房源信息,辞退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同时处以1万元罚款。
21、湖北省查处的武汉嘉华世纪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违法经营案
武汉嘉华世纪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代理资格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江夏区纸坊街复江道6号设立营业场所,从事商品房“龙山水榭”项目的营销活动。
该公司还以“龙山水榭营销中心”的名义,在江夏区纸坊街主要路段设置广告展示牌70余个,印刷宣传单10万份,向社会公众发送2万余份。
武汉市江夏区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予以取缔,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22、重庆市江北区原区委常委、江北区江溉片区建设协调指挥部原指挥长传志福受贿案
传志福在担任重庆市江北区委常委、江北区江溉片区建设协调指挥部指挥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拆迁安置房项目、办理施工手续等方面为相关企业谋取利益。
2003年至2006年间,先后向这些企业索取、收受贿赂计人民币399.6万元。
2007年7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传志福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3、福州市仓山区原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