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精简.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372401 上传时间:2022-11-22 格式:DOCX 页数:47 大小:45.6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精简.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7页
自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精简.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7页
自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精简.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7页
自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精简.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7页
自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精简.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自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精简.docx

《自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精简.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精简.docx(4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自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精简.docx

自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精简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招 标文件

招标编号:

GXTC-1466012

 

招标人: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08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招标公告

1ﻩ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ﻩ项目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沿黄河路、商务外环路、龙湖外环路、盛和街、心怡路、经开第十大街、航海路、桐柏路和西站路布置,属于城市核心区外围边缘的环形线路。

5号线联系新客站片区、郑东片区、金水中原片区、西北片区、西部服务片区、中原二七片区、管城片区、经开片区,为核心区外围各功能片区间提供联系,同时与线网中的1、2、3、4、6、7、9、10、13、16号线衔接换乘。

5号线线路全长约40.4km,设车站32座,其中换乘站15座;平均站间距约1.26km。

全线在西北角设五龙口停车场(位于化肥西路以东、环保北路以北、嵩山北路以西地块里);在东南角设中州大道车辆段(位于货站街南侧,陇海铁路北侧、中州大道西侧地块);全线设主变电站2座,与1号线共用线网控制中心。

5号线起于西站街站,途径沙口路站、南阳路站、文化路站、花园路站、经三路站、未来北路站、众意路站、CBD站、农业东路站、心怡路站、金水东路站、新郑州站、康宁路站、郑汴路站、经北二路站、经开第八大街站、经开第三大街站、商英街站、腾飞路站、未来路站、魏庄西街站、紫荆山站、冯庄路站、京广南路站、大学南路站、嵩山南路站、工人路站、淮河路站、陇海西路站、中原路站、建设西路站、止于西站街站。

2.2ﻩ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2个标段,其中:

01标段:

包括1个地下车站、3个地下盾构区间,分别为沙口路站;西站街站至沙口路站区间(含黄河路西延市政配套隧道)、沙口路站至南阳路站区间、出入场线。

02标段:

包括2个地下车站、2个地下盾构区间,分别为南阳路站(含3号线换乘车站)、文化路站;南阳路站至文化路站区间、文化路站至花园路站区间。

03标段:

包括2个地下车站、3个地下盾构区间,分别为经三路站、未来北路站;花园路站至经三路站区间、经三路站至未来北路站区间、未来北路站至众意路站区间。

04标段:

包括2个地下车站、2个盾构区间,分别为众意路站、CBD站;众意路站至CBD站区间、CBD站至农业东路站区间。

05标段:

包括3个地下车站、2个地下盾构区间,分别为农业东路站、心怡路站、金水东路站;农业东路站至心怡路站区间、心怡路站至金水东路站区间。

06标段:

 包括2个地下车站、2个地下盾构区间,1个明挖区间,分别为康宁路站、郑汴路站(含3号线换乘车站);金水路至新郑州站区间、新郑州站至康宁路区间、康宁路站至郑汴路站区间。

07标段:

 包括2个地下车站、2个地下盾构区间,分别为经北二路站、经开第八大街站;郑汴路站至经北二路站区间、经北二路站至经开第八大街站区间。

08标段:

包括2个地下车站、3个地下盾构区间,分别为经开第三大街站(含市政配套隧道部分)、商英街站;经开第八大街站至经开第三大街站区间、经开第三大街站至商英街站区间、商英街至腾飞路站区间。

09标段:

包括2个地下车站、3个地下盾构区间,分别为腾飞路站、未来路站;腾飞路站至未来路站区间、未来路站至魏庄西街站区间、出入段线。

10标段:

 包含3个地下车站、4个地下盾构区间,分别为魏庄西街站、冯庄路站、京广南路站;魏庄西街站至紫荆山站区间、紫荆山站至冯庄路站区间、冯庄路站至京广南路站区间、京广南路站至大学南路站区间。

11标段:

包含3个地下车站、3个地下盾构区间,分别为大学南路站、嵩山南路站、工人路站;大学南路站至嵩山南路站区间、嵩山南路站至工人路站区间、工人路站至淮河路站区间。

12标段:

 包含3个地下车站、4个地下盾构区间,分别为淮河路站、中原路站、建设西路站;淮河路站至陇海西路站区间、陇海西路站至中原路站区间、中原路站至建设西路站区间、建设西路站至西站街站区间。

2.3招标范围

各标段的土建及预留预埋部分施工、专项工作等,详见招标文件。

2.4ﻩ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总工期:

155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4年9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8年12月31日。

节点工期:

盾构始发开始时间:

盾构始发站主体开工后10个月;

车站主体结构施工及洞通节点:

2017年6月30日。

2.5ﻩ建设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

3ﻩ投标人资格要求

3.1ﻩ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ﻩ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下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之一:

1)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ﻩ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定义:

竣工验收日期在201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依法招标的至少包括一个地下车站及一个盾构工法区间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项目,且车站及区间必须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注:

01标段和09标段区间至少还需具有一项已完的小曲线半径(≤250米)隧道盾构施工项目业绩);

3.5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具有土建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且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参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提醒各投标人:

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应与报名阶段保持一致,否则,应在开标前向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此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符合的,将导致废标。

3.6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度(2011年度-2013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7ﻩ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8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3.9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3.10ﻩ外地投标人在开标前完成进豫(进郑)备案;

3.11ﻩ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第01~12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报名(注:

此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报名如超过3个标段,将导致废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13ﻩ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13日17时0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办理事宜联系电话:

0371—、,联系人:

张涛、靳更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ﻩ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图纸。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ﻩ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紫荆山路与金城街交叉口鑫泰大厦

邮编:

450000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编:

100044

联系人:

白先生、郭先生

电话:

-364、352

传真:

邮箱:

2014年8月6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紫荆山路与金城街交叉口鑫泰大厦

联系人:

段女士

电话:

037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编:

100044

联系人:

白先生、郭先生

电话:

-364、352

传真: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1.1.5

建设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

1.2.1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及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招标范围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关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2

计划工期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质量等级:

合格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业绩要求: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3、财务要求: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项目经理的要求: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5、信誉要求: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5)外地投标人在开标前完成进豫(进郑)备案。

(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第01~12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报名,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1)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2014年8月21日17:

00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凭企业身份认证锁网上提交问题,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招标人不回答投标人在上述时间以后所提出的任何问题。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天前,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备案的“补充招标文件”形式,上传到“郑州建设信息网”,投标人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下载。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除招标文件外,招标控制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2014年8月21日17:

00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凭企业身份认证锁网上提交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人不回答投标人在上述时间以后所提出的任何问题。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9月10日10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无需确认

2.3.1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上传到“郑州建设信息()”,投标人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下载;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无需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自行提供

3.3.1

投标有效期

18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80万元/标段

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及网银形式递交,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

00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或未到帐均视为无效)。

汇款信息注明:

“5号线土建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将银行单据扫描件装订入投标文件《第二册商务标部分》三、投标担保银行单据扫描件。

户名名称: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金水支行

账号:

65876080155200000013

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

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除中标候选人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日内,且最晚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向除中标人外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担保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行政监督部门要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的,不适用本项规定的时限)。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年份要求

竣工验收日期在201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指201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件“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

纸质的投标文件中,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报价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要求签字盖章。

其中投标函及其投标函附录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未加盖单位公章,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偏离,不通过形式评审,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签字盖章不符合格式要求的视为对招标文件的细微偏离,在详细评审中予以考虑。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副本2份;另外,中标人在中标后需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副本数量,所报副本的编制要求同投标文件递交时所编制的副本。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根据所投标段分标段按以下要求装订: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分4 册,分别为:

第一册资格审查部分,包括招标文件第八章资格审查部分的内容;

第二册商务标部分,包括招标文件第八章商务标部分的内容,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定额子目分析表”应作为本册分册,单独装订;

第三册技术标上册部分,包括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上册部分的内容。

(按照暗标要求编写、装订)

第四册技术标下册部分,包括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下册部分的内容。

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修改为:

1、内封套: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标段投标文件

第一册资格审查部分(或第二册商务标部分或第三册技术标上册部分或第四册技术标下册部分)

投标人名称:

2、外封套:

招标人地址:

郑州市紫荆山路与金城街交叉口鑫泰大厦

招标人名称: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标段

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电子版或原件)

投标人(盖章):

在 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开标现场由监督单位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共同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查验,并签字确认。

(5)开标顺序:

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开标前从满足本工程需要的专家库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

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第01~12标段中的 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如果同一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评审中综合评分均排名第一时,按照其在《投标函》中承诺的顺序选择一个标段作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自动放弃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排名依次递补。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具体要求如下:

(1)形式:

如为保函形式,应由合法的商业银行开具,格式满足招标人要求;如为非保函形式,可采用电汇或网银的形式,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2)额度:

为签约合同价(扣除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款项)的10%。

(3)提交履约担保的时限:

应在合同签订前,且最迟应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30天内。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说明:

(1)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且须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能体现其姓名及所担任的职务等信息。

10.1.2

城市轨道交通

本招标文件所指的城市轨道交通限于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10.1.3

不良行为记录

201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ﻫ投标人需提供注册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材料。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编制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并以补充招标文件形式在“郑州建设信息网()”公布。

10.3“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技术标上册部分。

10.4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需提供含有电子文档的U盘2份,文档格式:

文本为DOC或DOCX格式,报价为XLS或XLSX格式。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完整性、有效性、与投标文件正本(书面版本)的一致性,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5计算机辅助评标

(本项目不适用)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经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证书原件到开标会现场签到,亲自参与投标开标活动,不按规定到场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7中标公示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在“郑州建设信息网”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个工作日。

10.8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1、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2、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10.10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判决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