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4
风管长边尺寸b
法兰材料规格(角钢)
螺栓规格
b≤450
25*3
M6
630
30*3
M8
1500
40*4
2500
50*5
M10
5.风管与配件的咬口缝应紧密、宽度应一致,折角应平直,圆弧应均匀,两端面平行,风管无明显扭曲与翅角;表面应平整,凹凸不大于10mm;
6.圆形弯管的曲率半径(以中心线计)和最少分节数量应符合下表规定:
圆形弯管的弯曲角度及圆形三道、四通支管与总管夹角的制作偏差不应大于3度;
弯管直径
D(mm)
曲率半径
R
弯管角度和最少节数
90°
60°
45°
30°
中节
端节
中节
端节
中节
端节
中节
端节
80—220
≥1.5D
2
2
1
2
1
2
—
2
220—450
D—1.5D
3
2
2
2
1
2
—
2
450—800
D—1.5D
4
2
2
2
1
2
1
2
800—1400
D
5
2
3
2
2
2
1
2
1400—2000
D
8
2
5
2
3
2
2
2
7.风管外径或外边长的允许偏差:
D(b)≤300mm,为2mm
D(b)>300mm,为3mm
管口平面度允许偏差2mm,矩形风管两条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应大于3mm,圆形法兰任意正交两直径之差不大于2mm;
8.调节风阀结构应牢固,启闭应灵活,法兰应与相应材质风管相一致,叶片搭接应贴合一致,与阀体缝隙应小于2mm;
9.风口规格以颈部外径与外边长为准,其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圆形风口
直径
≤250
>250
允许偏差
0—-2
0—-3
矩形风口
边长
<300
300—800
>800
允许偏差
0—-1
0—-2
0—-3
对角线长度
<300
300—500
>500
对角线长度之差
≤1
≤2
≤3
风口的外表装饰面应平整、叶片或扩散环应分布匀称、颜色一致,无明显的划伤和压痕;调节装置转动灵活、可靠,定位后应无明显自由松动;
10.风管安装的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现场风管接口的配置,不得缩小其有效裁面,连接法兰的螺栓应均匀拧紧,接口严密、牢固,其螺栓在同一侧,风管法兰垫片材质应符合系统功能的要求,厚度不应小于3mm;
11.风口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牢固,与装饰面紧贴;表面平整、不变形,叶片调节灵活,可靠,条形风口的安装,接缝处应衔接自然,无明显缝隙。
同一厅室、房间内的相同风口安装高度应一致,排列应整齐。
明装无吊顶的风口,安装位置和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
风口水平安装,水平度偏差不大于3/1000。
风口垂直安装,垂直度偏差不大于2/1000;
12.新风机组出风口应安装防烟防火阀,机组和防火阀均应与火灾自动报警及其控制联动,当火灾发生时,机组自动停机,防火阀自动关闭。
(四)制冷机组
1.拆卸清洗时,不要损伤原设备零部件、轻卸轻装;
2.原设备零部件有磨损或老化部分要更换新产品,必须报经监理工程师验
收批准方可使用;
3.在更换制冷剂溶液之前,制冷循环管路都必须吹洗干净,试压合格,节头处无漏气现象;
4.检查设备及管路防腐、绝热是否完好;
5.检查电气线路及设备接地保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6.制冷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安装位置、标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平面位移
10
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
2
标高
土10
水准仪或拉线和尺量
7.制冷机组整体安装或附属设备安装,其机身纵、横向水平度和其垂直度
允许偏差均为1/1000,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
8.机组隔振器安装位置应正确,各个隔振器的压缩量均匀一致,偏差不大于2mm,设置弹簧隔振的机组,应设置防止机组运行时水平位移的定位装置;
9.连接机组吸、排气管道应设单独支架,D≤20mm的铜管,在阀门处应设支架,吸、排气管上下平行敷设时,吸气管应在下方;
10.制冷剂弯管曲率半径≥3.5D,不宜使用弯曲半径<1.5D的压制弯管;
11.钢管切口应平整,不得有毛刺、凹凸等缺陷,切口允许倾斜0.01D,管口翻边后应保持同心,不得有开裂及皱褶,并应有良好的密封面;
12.采用承插钎焊连接的铜管,其插接深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mm)
铜管规格
≤DN15
DN20
DN25
DN32
DN40
DN50
DN65
承插口的扩口深度
9—12
12-15
15-18
18-20
21-24
24-26
26-30
承插的扩口方向应迎介质流向,当采用套接钎焊连接时,其插接深度不小于承插连接深度。
采用对接焊缝组对管道的内壁应平齐,错边量不大于0.1壁厚,且不大于1mm。
(五)系统调试
1.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1)空调机组、风机盘管机组、冷却塔中的风机,和溴化锂冷制系统中的各种水泵叶轮旋转方向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其电机运行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在预定转速下连续运转2h后,滑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滚动轴承不得超过75℃;
(2)制冷机组、风机盘管机组、冷却塔本体稳固、连续运转不少于8h,无异常振动或声响;
(3)风机盘管机组的三速、温控开关的动作应正确,并与机组运行状态一一对应。
2.系统联动试运转
(1)设备及主要部件的联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协调、正确,无异常现象;
(2)系统经过平衡调整,各风口或吸风罩(排气)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大于15%;
(3)各房间温度、湿度及其控制精度均能达到设计要求;
(4)风机或风机盘管机组、防火阀等与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联动操作灵活、可靠,信号输出正确。
(六)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必备下列资料:
(1)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2)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仪表的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设备、风管系统、制冷循环管道、冷热水管道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5)管道试压记录;
(6)单机试运转记录;
(7)系统联动试运转记录;
(8)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10)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记录;
2.竣工验收观感质量应作下列检查:
(1)风管表面平整,无损坏,接管合理,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设备或调节装置的连接无明显缺陷;
(2)风口表面应平整,颜色一致,安装位置正确,风口可调节部件应能正常动作;
(3)各类调节装置的制作和安装应正确牢固,调节灵活,操作方便,关闭严密,动作可靠;
(4)制冷及水管系统的管道、阀门及仪表安装正确,系统无渗漏;
(5)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型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6)风管、水管的软性接管位置、长度应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接管正确、牢固,自然无强扭;
(7)风机、制冷机、水泵、风机盘管机组的安装应正确牢固;
(8)系统联动运转安全可靠,功能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