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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招标文件

白湖监狱管理分局罪犯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GN2016-06-0762

 

招标人: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单位名称):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委托,对白湖监狱管理分局罪犯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请于即日起,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员系统内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三、请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自负。

四、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五、中标人需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货物类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

六、所有投标人须对招标人提供的文件及相关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否则根据国家保密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

龚蕾、钱伟(8楼806室)

电话:

04、62220262

传真:

03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1.

招标人名称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2.

招标代理人概况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邮编:

230051

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与高铁路交口东北角)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806室

联系人:

龚蕾、钱伟电话:

04、62220262

传真:

03邮箱:

415933262@

6.

项目

名称

白湖监狱管理分局罪犯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

7.

招标

方式

公开招标

8.

招标

范围

包括电梯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外购元器件的选配、供应;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主辅材料的采购、供应;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所需的安装设备、仪器仪表;施工图中每台电梯的动力箱至各电梯的开关箱管线及安装,BA接口的预留(按建设单位委托的智能化单位有关BA接口的技术要求设置),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缺陷处理、验收、取证等“交钥匙”工程;承包人应承担的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等,其中包括质量保证期(24个月)内的免费维护保养服务。

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独立法人。

2、具备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投标人如为经销/代理商的,须取得符合资格的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一个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个经销/代理商投标。

3、制造商同时具备乘客电梯A级制造资质(其中病床电梯B级制造资质)、载货电梯B级制造资质。

4、电梯制造商须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拟投产品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电梯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额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6、售后服务:

制造商需在合肥市设有分公司,并具备B级及以上安装、维修资质。

11.

计价

方式

总价包干

12.

报价

要求

1、请参照第二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2、投标人应按技术规格及要求列表逐条分项报价,注明原产地国名、原产地商标、制造商。

3、投标人与该项电梯招标的供货及安装有关的一切费用及优惠承诺均应包括在内。

4、对招标文件中未作要求的厂家推荐的选配功能,投标人须列出选配功能清单并分别报价,此报价不列入投标总价中。

5、总承包管理费为本项目合同价的1%,计入投标总价。

6、质量保证期满后第一个5年维护保养费用(分半保/全保两种方式)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

7、中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15条“投标报价”。

13.

资金

来源

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4万元整,在开标截止日前以转帐或电汇的形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帐户。

招标编号:

GN2016-06-0762

户  名: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合肥市蒙城路支行

账  号:

此账号为虚拟账号,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账号准确无误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仅限于银行电汇、网银转账(不包括转账支票、现金缴存);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按无效投标处理。

15.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款的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招标人账户。

16.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

招标答疑时间

各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将疑问提交至安徽省招标集团“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月日8:

30~9:

30(北京时间)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层第开标厅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月日9:

30(北京时间)

19.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开标厅(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2层)

20.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应分别编制、装订,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二份(光盘/U盘,密封在商务标正本内,并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名称)。

装订要求:

采用A4纸装订。

21.

投标

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2.

总工期

总工期(含交货期及安装期):

接通知后10个月内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该供货时间的偏差及分批供货而带来的仓储货物滞压等因素,并视为已含在报价中。

23.

质量保证期

自取得验收合格证之日起24个月,控制柜、门机、曳引机三大部件保修36个月。

24.

其他

1、上述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5.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人及电话

0秦艳艳0陈富涛

26.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归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7.

评标结果公示

按照相关规定,评标结果在法定媒体上公示;公示起始时间为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可以在开标现场口头宣布评标结果,但以媒体发布的书面评标结果为准。

公示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电话;公示内容不包括各投标人得分、评分情况、评分要素等涉及评标情况内容。

28.

异议

(质疑)

1、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7楼710室(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

05

联系人:

陈经理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质疑):

投标人未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其对本文件无异议(质疑),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后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质疑)或投诉。

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3、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开标现场提出。

4、对评标结果的异议(质疑):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二、总则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白湖监狱管理分局罪犯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3、词语定义

本招标文件中的下列名词除有特别说明,其定义如下:

3.1“招标人”系指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3.2“投标人”系指已经招标人登记备案并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3“货物”系指投标人按合同要求,须向招标人提供的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软件、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4“服务”系指投标人须承担货物的检查、检验、包装、运输、装卸至本合同约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支持、校准、培训、二年期的免费维护保养、有偿维护保养、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所支出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所需了解的一切信息,踏勘过程中所发生一切意外损失、损坏等费用及风险,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技术规格及要求、评标办法、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附件、招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及答疑、补充(更正)文件。

7、招标文件的答疑

任何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

03,同时将电子版提交至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确需答复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予以解答。

答疑有不一致的,以时间上后发出的为准。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8.2补充通知将分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3为了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按修改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

9、招标文件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往来的一切函电必须使用汉语。

10.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编制、装订,组成如下:

商务标部分

(1)投标书

(2)法人授权书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报价一览表

(5)货物说明一览表

(6)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

(7)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8)随机专用工具清单

(9)推荐选择功能

(10)质量保证期满后第一个5年所需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11)商务条款响应表

技术标部分

(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2)主机和标准附件清单

(3)主要制造加工(安装)及检测设备清单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功能配置响应表

(6)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及配备人员资历、业绩情况

(7)电梯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8)售后服务计划

(9)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格式不够可自行补充。

12.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内容中所述所有货物进行投标。

13、报价依据

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踏勘结果以及投标人自身实力,分别报出各类型电梯单价及投标总报价。

14、投标报价

14.1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含招标货物价款、安装调试费、包装装卸运输费、验收取证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14.2货物价款为交付至安装现场的落地价(卸货、就位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其中设备包括主机及附件、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

该价款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再进行调整。

中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电梯设备的尺寸须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井道尺寸或采取任何技术措施满足井道尺寸的要求。

【井道尺寸招标人保证按照提供的图纸尺寸交给投标人,如需改造,所有的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增加钢梁、隔离网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并包括在本次安装费报价中,并单独列出该部分费用明细;没有列出的则视为考虑在其他报价中。

14.3安装、调试费是指所有设备验收合格后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与安装相关的各种保险、施工现场装卸、安装脚手架的搭拆、设备的就位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及全部井道改造所涉及的钢结构及预埋件等一切费用。

14.4验收、取证费是指电梯整机安装、调试(含单机和整体工程设备联动调试)和试运行后,经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14.5技术服务费包括设计及资料、试验、培训、现场服务(售前、售中、免费服务期内的售后)等相关费用。

14.6优惠条件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在功能配置、供货周期、免费服务期、售后服务等方面提供的优惠承诺(免费)。

14.7中标人须承担在招标人工地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与本项目供货及安装有关的一切费用。

14.8电梯装饰按“第二章技术规格及要求”中规定的配置报价,并在分项报价表中予以载明。

14.9投标人应报出免费服务期满后第一个5年在合肥地区维保机构每年的就本项目电梯的维保费用(半保/全保两种方式),不计入投标总价。

14.10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一览表中,写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

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与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分项表中的价格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同比例修正其他价格。

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大写与小写有差异,则以大写为准。

14.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及附表中的要求进行报价,规定的投标人在分项报价表中所报相关价格在合同履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提价。

14.12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一律采用人民币币种。

15、投标货物

15.1具体见“第二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15.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所投货物是全新的、未经使用的、且为中标后为本项目制造的。

货物到达施工现场10日内,招标人将邀请有关部门对所提供货物进行检验,以确定其符合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检验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6、安装

16.1安装单位应为隶属于投标人且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资质证书,并说明安装单位的同类型电梯安装工程业绩及安装人员配置。

16.2必须提供安装单位的其他材料:

(1)安装单位隶属投标人的证明材料;

(2)安装单位概况说明,拟参加安装人员技术证书、工作证及安装业绩;

(3)安装施工组织计划及流程,所采用的新工艺、新方法(如有)。

16.3该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派有经验的安装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16.4电梯安装标准将执行最新的国家标准,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为优良。

17、维护与保养

17.1投标人在合肥市区必须设立售后服务站(点)。

售后服务站(点)必须具有当地质检部门颁发电梯安装、维护、保养及改造许可证。

18、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安装、销售或服务范围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

18.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生产能力。

18.3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

19、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9.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及要求”部分的各项条款作出清晰准确的答复。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提供货物和安装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19.2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图片和数据,并须提供:

⑴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⑵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应由投标人提供的主机、附件和保证货物正常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免费)的详细清单,包括其数量和供货来源资料(见附件);

⑶技术规格偏离表;

⑷商务条款响应表。

19.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

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但该替代标准必须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要求中的规定。

且该替代标准的价值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20、投标保证金

20.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拒绝投标。

20.2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等方式提交。

20.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20.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后10日内,无息退还。

20.5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投标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权益;

(6)干扰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的;

(7)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21、投标有效期

21.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

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在不修改投标文件的前提下,按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2、投标文件格式及签署规定

22.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是打印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正本”或“副本”。

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和盖章。

22.2投标文件内容应按规定采用A4纸填写。

22.3电报、电话、传真、邮寄投标概不接受。

22.4未按上述格式及签署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3.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装订、分别密封。

封袋上应正确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正本一同封装。

23.2所有封袋上都必须注明:

技术标、商务标、正本、副本、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在年月日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3所有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于密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23.4对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2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5.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5.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六、开标、评标、定标

26、开标

26.1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26.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下列人员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26.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

(3)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有关部门和代表;

(4)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并经招标人确认;

(5)经确认无误后,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有关工作人员开启技术标,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宣布得分,再开启商务标,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6)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7、评标、定标

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在宣布中标人之前,凡属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得向外泄露。

27.2评标将分阶段进行:

1.初步审查;2.详细审查;3.推荐中标候选人。

27.3具体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2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8.1技术标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时进行)

(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基本格式填写和编制,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以及有实质性内容修改而未加盖印章;

(3)投标文件技术标中出现商务标重要内容的;

(4)经评委会判定的其他异常情况;

(5)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8.2商务标符合性评审(商务标评审时进行)

(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基本格式填写和编制,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以及有实质性内容修改而未加盖印章;

(3)质量和工期不能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5)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6)经评委会判定的其他异常情况;

(7)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9、投标文件澄清及否决所有投标和重新招标

29.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出必要的书面澄清或补充说明。

但澄清或补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书面澄清或补充说明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0、定标

30.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编写评标报告,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七、授予合同

31、授予合同的准则

31.1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31.2《中标通知书》生效后,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招标人有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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